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7 08:32:52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精品】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精品】

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20xx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根据区卫生局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参合渔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20xx年6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和儿童体检率均达到80%以上。

  二、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

  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参合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

  三、体检项目

  (一)常规体检项目包:

  成年人(60岁以下):内外科、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谷丙转氨酶、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胸片或胸透等。

  根据知情自愿原则,不愿检测乙肝表面抗原和谷丙转氨酶的,可由尿常规和双肾B超代替。

  (二)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

  1、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包的基础上,增加血脂、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双肾B超,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同时根据知情自愿原则,不愿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的,可由其它项目代替。

  2、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3、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舟普卫〔20xx〕136号)的规定执行。

  四、组织体系

  街道社会事业发展科负责对此次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好人员力量和技术设备,要结合本区域社区实际,采取开设体检门诊组织集中体检和到社区设立临时体检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日程安排

  集中体检时间从5月18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各社区(村)老年人体检顺序为:曙光社区、浦东社区、红旗社区、南岙社区、芦花社区、蒲岙社区。(具体日程安排和顺序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社区(村)要把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专门组织,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辖区农民分期分批参加体检,要充分发挥社区(村)老年协会和网格小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老年人参与健康体检的积极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开设常年体检门诊、设立社区临时体检点,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合理安排体检计划,确保年度体检任务顺利完成。

  (二)要做好健康体检卡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健康体检卡用于参合群众在街道区域内参加体检时使用。此卡由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在体检之前3-5日内发放到户到人。参合群众应随带合作医疗保险卡和体检卡,按照体检卡通知的体检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后由体检单位收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参合农民的体检信息留存归档,在第二年开展体检的时候要注意甄别,避免60岁以下成年人出现重复体检的现象。

  (三)要确保服务质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要认真仔细开展体检项目检查,避免出现体检误诊和漏诊的'情况,体检表内容登记要详细,检查项目结果要有医生签名,并建立主检医生制度,原则上要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主检医生,确保体检质量。

  (四)要把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健康体检信息的后续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责任医生要保管和使用好健康体检档案,责任医生要做好体检结果的整理、分类与反馈工作,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上门随访,开展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及时记录随访管理信息,通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软件和网络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长效动态的健康管理。要做好对农民健康体检结果的分析、利用,掌握本地农民的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实施社区健康报告制度,为政府宏观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五)要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日报表制度,体检机构应在每日下班之前将60岁以上老年人每日体检人数报送至街道社发科。

  七、工作督查

  各社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强化目标职责,进一步落实农民健康体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各项保障措施,各社区(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社区(村)老年协会要组织协调好当地农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工作;街道社发科将对体检工作进行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不仅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必经之路,也是引导学生读书的前提,是整个教育的前提。关注教师阅读就是关注教育的未来。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人文底蕴和专业素养,以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相关精神为指导,我校在20xx年暑假开展以“共读一本书” 为主题的`读书活动,使全体教师在阅读中进行素养的积淀、思维的碰撞,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学习型教师群体。

  二、活动目的

  1。教师通过读书活动,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2。通过读书活动,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形成积极进取、努力学习的氛围。

  3。促进学校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构建书香校园,加深文化积淀,全面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品位。

  三、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四、阅读内容

  《我不做教书匠》

  五、活动安排 :

  1、时间安排:

  7月7日————7月9日每位教师自订一份假期读书计划。

  7月10日————8月31日阅读书目《我不做教书匠》。

  2、读书要求:

  (1)潜心阅读,留存读书痕迹。 认真在书上做批注,坚持记读书笔记。

  (2)每天指定一位教师朗读书中中的一个片段,并上传到太和三小微信公众平台。

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8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市场运作、政策推动、机制创新、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商、产业基地和境外服务网点,创新报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管理方式,健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外贸出口营销手段创新,促进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全面提升浙货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结合“电商换市”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目标,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争取到20xx年,全省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指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实现的交易额)500亿美元,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根据国办发〔20xx〕89号文件列出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类别,结合浙江省实际,本方案中的经营主体分为三类:一是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自建平台企业”),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含个体商户,以下简称“电商应用企业”),三是为电商应用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专项服务或综合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电商服务企业”)。

  为保障电商应用企业和买家合法权益,加强交易信用和安全保障,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经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其业务需要分别予以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报关、检验检疫、退税和结汇主体资格的相关手续。同时选择一批电商服务企业进行试点,为自建平台企业、电商应用企业统一办理报关、检验检疫、结汇等业务。相关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海关、外汇、国税和检验检疫等部门联合制订。

  (二)健全跨境电商业务体系。按照多层次、多方式和全球化的思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积极构建中小网商、专业化跨境电商、传统外贸企业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商服务企业互动发展,卖出去和买进来有序结合,多种模式并存的浙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对以行邮、包裹等方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其支付、结汇、仓储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驻海关集中监管区,通过正式报关等环节开展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境外服务网点或依托电商服务企业,通过一般贸易等方式出口后,再根据网上订单销售给境外消费者;推动企业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B2B)由信息发布向在线交易发展;稳步发展进口型的跨境电商业务,逐步建立完整的跨境电商业务体系。

  (三)建设跨境电商服务体系。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内容和政策实施要求,加强跨境电商发展配套支撑,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内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立具备海关特殊监管、检验检疫监管和物流仓储功能的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为经营主体提供入区即退税、仓储、配送、分拣、加工和邮递等服务,完善跨境电商的货物监管流程。加强示范创新,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财政、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部门,创建若干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2、建设跨境电商的物流服务体系。省商务厅会同交通、海关、外汇等部门择优遴选一批国际物流、快递等企业与跨境电商物流仓储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进行业务对接,为入驻中心(园区)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国际物流服务。加强跨境电商平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信息一体化服务。鼓励传统货代、物流等企业拓展电商服务等业务,为广大中小跨境网商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物流体系。

  3、发展跨境电商的支付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鼓励银行为跨境电商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机构作为试点,通过进入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等方式,为浙江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提供支付服务。

  4、发展跨境电商境外服务体系。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需要,及早谋划浙江电子商务的全球布局,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境外服务网点。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境外浙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浙江省其他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指导和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建设完善全省跨境电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外贸备案、报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等业务管理接口,为浙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四)落实和完善跨境电商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国办发〔20xx〕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跨境电商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电子商务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收结汇、支付服务、税收等相关管理机制。

  1、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报关监管方式。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并以邮寄、快递等形式送达的出口商品,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经营主体可在网上提交相关电子文件,并在货物实际出境后,按照外汇和税务部门要求,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

  2、不断完善电子商务进出口检验监管模式。切实贯彻对一般出口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等政策,对电子商务出口产品以检疫监管为主,探索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创新和完善电商检验监管机制,可采取包括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合格评定在内的各种措施,有效控制质量安全风险。具体申报方式、法检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和费用减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正常收结汇。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经营主体,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对继续采取行邮、包裹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中小经营主体,可通过纳入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试点的浙江省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收结汇。同时,积极争取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4、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监管,规范其跨境支付服务行为。支付机构办理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应分别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5、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具体办法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6、开展电子商务进口业务流程和管理机制研究。探索开展进口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制订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国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另行制订。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跨境电商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跨境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要会同发改、财政、交通、工商、质监、统计、国税、人行、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组织实施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过程中有关业务流程、推进计划和目标考核等由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各市及义乌市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当地跨境电子商务工作。

  (二)统筹部署全省跨境电商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市分步推进”的思路发展全省跨境电子商务。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地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统筹安排全省各地跨境电子商务推进计划,合理布局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确保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取得实效。杭州、宁波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其他各市及义乌市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推进全省跨境电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国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加强对当地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

  (三)建立跨境电商的统计机制。完善海关统计工作,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出口商品的相关指标纳入贸易统计范畴。同时,省商务厅要会同统计、外汇等部门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各种跨境电商业务方式进行全口径统计,真实反映浙江省跨境电商发展状况。

  (四)落实对跨境电商的财政支持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优秀电商服务商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并对跨境电商企业为出口货物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付的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将跨境电子商务海外贸易和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浙江省境外投资的重点支持领域,落实相应支持政策。

  (五)加强对跨境电商的业务指导。省商务厅要会同相关部门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操作流程;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制订管理工作流程,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各地要根据省级部门明确的业务流程,由商务部门会同国税、人行、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对跨境电商企业进行相关管理业务流程的培训,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同时,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尽快落实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加快培养综合掌握电子商务、外贸业务和市场营销等知识的专业性人才。

  (六)广泛发动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针对浙江省大多数企业对跨境电子商务了解不够的现状,各地要通过举办业务对接会、培训会等形式,积极推动第三方平台、电商服务企业等经营主体与当地企业的业务对接;加大宣传和推广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浙江省外贸方式转型升级。

  (七)积极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商市场环境。完善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严肃查处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加强浙江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推进以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为基础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在境外市场打响浙江制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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