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09 19:27:32 施工方案 我要投稿

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

  发文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文号: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22号

  发布日期:20xx-12-9执行日期:20xx-1-1《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于20xx年11月13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20xx年12月9日

  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管辖范围内从事养殖、增殖和捕捞等海洋渔业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用于海上垂钓活动的钓鱼船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沿海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实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边防、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捕捞渔民加入渔业合作社,逐步将渔业船舶纳入渔业合作社自我组织、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应当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保证渔业船舶安全适航和船长依法履行职责。

  船长应当对渔业船舶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生产作业规则规程,保证渔业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和船员安全;发现渔业船舶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向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提出排除建议;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拒不排除的,船长有权拒绝出海作业,并向当地渔政、渔港监督机构报告。

  第七条

  新建、更新改造渔业船舶,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应当到具有渔业船舶造船资格证的船厂建造、改造。

  第八条

  渔业船舶的船号、船籍港经批准后,应当按规定刷写、固定标记;更改船号、船籍港,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核准。

  严禁无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渔业船舶从事渔业生产及其相关活动。

  第九条

  渔业船舶应当按规定办理检验、注册登记手续,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证书。证书不齐或者过期的,不得从事渔业生产活动。

  第十条

  渔业船舶应当按标准定额配齐合格船员,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消防、救生、通信、号灯号型、助渔助航等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9.4千瓦以上且船长超过12米的渔业船舶应当配备救生筏、短波和超短波渔业电台;44.1千瓦以上渔业船舶应当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卫星通讯终端设备。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进出渔港,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渔港监督机构办理签证手续,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在航行、作业和停泊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碰规则和值班守则,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性质和超过核定的航区或者抗风等级航行,不得在航道、锚地、禁航区、管制区及各种危险区域从事捕捞作业。

  第十三条

  渔业船舶在海上作业时,临水作业人员应当穿着救生衣,在恶劣天气、岛礁区、狭水道、复杂海区航行和进出港时,船长应当亲自驾驶,并指派专人负责望。

  第十四条

  渔业船舶在港停靠或者海上避风时,应当保证渔业船舶能够随时操纵,并采取有效的防风、防火、防冻、防碰撞等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

  禁止渔业船舶超载、违章载客、装载危险品和配载不当,严禁酒后开机、驾船、疲劳作业。

  第十六条

  鼓励渔业船舶加入渔业合作社编队生产。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应当将编队队长、编队船舶等信息由渔业合作社或者村委逐级上报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参与编队生产的渔业船舶在航行和作业期间应当保持通信联系,遇险或者发生事故时,编队队长应当组织指挥编队的其他渔业船舶开展互救。

  第十七条

  渔业船舶在海上发生险情且不能自救脱险的,应当立即发出求救信号,并迅速将出事原因、时间、位置、受损情况和救助需求等情况,向海上搜救指挥机构或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公务船舶应当依法承担救助遇险渔业船舶的义务。非公务船舶在收到求救信号后或者发现渔业船舶和人员遭遇危险时,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积极救助,并迅速向海上搜救指挥机构或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船的名称、呼号、位置和现场情况。

  第十九条

  渔业船舶之间发生海上渔业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记录船号、时间、位置、纠纷原因等情况,并保留有关证据,回港后立即报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严禁采取扣押船员、破坏通信导航设备等非法措施。

  第二十条

  水产养殖经营人应当加强防风、防浪、防风暴潮等安全措施,当遇到自然灾害性天气时,应当立即组织海上作业和看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第二十一条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渔港及渔业安全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渔业安全监管、宣传与培训、海难救助等工作经费;引导、鼓励并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隐患治理投入,对老旧渔船报废更新和安全设施配备给予扶持。

  第二十二条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镇(街道办事处,下同)、渔村(社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应当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三条

  市、沿海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渔业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定期对渔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第二十四条

  沿海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配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并加强对管理员的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五条

  市、沿海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做好渔业电台的统一规划布局和管理工作,保证渔业无线电台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并传递渔业生产安全信息。

  第二十六条

  市、沿海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十七条

  对参与海上遇险渔业船舶救助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鼓励渔业船舶参加渔业互助保险组织。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为渔业从业人员办理雇主责任险,其投保额度应当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适应。

  第二十九条

  对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渔业船舶在航行、作业和停泊中,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碰规则和值班守则的;

  (二)渔业船舶擅自改变作业性质和超过核定的.航区和抗风等级航行的;

  (三)在航道、锚地、禁航区、管制区及各种危险区域从事捕捞作业的;

  (四)临水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的;

  (五)在恶劣天气、岛礁区、狭水道、复杂海区航行和进出港时,船长未亲自驾驶船舶和指派专人负责望的;

  (六)在港停靠或者海上避风时,未保证渔业船舶能够随时操纵的和未采取有效的防风、防火、防冻、防碰撞等安全措施的;

  (七)渔业船舶超载、违章载客、装载危险品以及配载不当的;

  (八)船员酒后开机、驾船、疲劳作业的。

  第三十一条

  因违章作业引发海损事故的,对有关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阻碍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2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发布的《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重庆市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

  一、编制目的

  季节变换,温度降低,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寒冷的气候会给现场施工带来诸多不便,安全隐患相对增加,为切实加强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现场施工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项目冬季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冬季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一公局分部第6标段施工现场的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成立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为更好的落实此方案,特成立此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认真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致力于检查各项重点监控位置的冬季施工,并及时开展会议俩解决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具体组成安排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小组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监督部,负责传达、贯彻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四、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2、细化方案,不留死角。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带队,做到施工全线全覆盖,对重点区域以及薄弱环节要认真仔细排查、反复查,一查到底,不走过场。

  3、做好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学习、宣贯以及安全教育培训,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活动气氛。

  4、加强教育培训,知识深入人心。利用各种方式及措施,展开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知识的普及,做到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从根本上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5.严查隐患,认真整改。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开出清单,对查处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6、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把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一公局分部第6标段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安全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冬季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进行保养,加注防冻液,雨雪天气加挂防滑链条,教育各类机械操作人员谨慎操作,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禁操作人员酒后操作(驾驶),杜绝各类机械、交通事故的发生。

  2、各作业队要加强对施工便道的养护,填平坑洼之处,随时清除路面可能出现的冻结物,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下雪后应及时对施工活动场地进行除雪,保证行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3、各作业班组针对冬季手脚僵硬、反应迟钝的特点,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4、专职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巡视,认真监督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杜绝违章操作。

  5、各队及作业班组应加强冬季高空作业管理,确保高空作业安全。高空作业人员除按规定带安全帽、挂安全带外,不得穿硬塑料底鞋,不得带棉手套。高空作业场所要按规定挂密目网和安全网,设安全警示标志。

  6、各作业班组在施工前,要安排人员对各类施工作业平台、现场临时便道进行认真检查,清除结冰,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下雪后要及时清除各类作业平台、现场临时便道的积雪和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确保安全。

  7、对施工用防寒物资中的易燃材料,要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对施工现场、驻地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应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灭火器材不得乱拿、乱用。

  8、工区及各协作队在冬季施工前,应对职工宿舍、办公室、看守房等设置取暖设备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责任人,杜绝火灾事件的发生。

  9、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工地环保工作,冬季施工使用的材料废弃物严禁乱扔乱倒,用后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等不得乱泼、乱倒,应集中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二)、防火措施

  1、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有个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距离明火不少于10m,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存放不少于2m,使用中不少于5m,防震圈、安全阀以及压力表齐全有效。

  3、严禁在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

  5、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专职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应加大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培训,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掌握消防设备使用法。

  6、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专职电工定期对现场的用电进行检查,未经项目部专职电工许可,不得乱接电线,针对乱接电线的人员,撤除电线,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

  为更好的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本项目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定期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以及个劳务协作队伍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冬季施工作业标准、规范以及冬季施工安全知识,进行冬季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提高冬季施工作业的能力。

  七、重点监控部位

  1、隧道施工:做好隧道施工日常安全的监控与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控制仰拱步距与二衬步距,在要求范围内。

  2、桥梁施工:桥梁施工过程中要抓好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安全爬梯、工作平台和高处作业防护措施、模板工程、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施工、吊装作业等的安全。

  3、员工宿舍、办公区:员工宿舍、办公区应加强对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三炉”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4、大型设备:做好大型设备冬季检修、保养,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润滑油、防冻液等符合要求,且大型机械设备需要安装防滑链条;

  5、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高空坠落,进入工地必须带安全帽。冬季施工临边作业,防冻、防滑、防护措施要完整有效,必要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滑条;

  八、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由项目经理组织带队,各部门以及各劳务协作队伍配合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于每月29号对施工全线进行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需限时整改。检查结束后应开展专项检查安全会议,对本次检查进行总结,做好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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