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致死2人 济南一高中生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6-8-28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金羊网新快报     2002-09-24     

 

      新快报讯(任民)济南市一高中生因对学校和老师不满,在学校的饭桶内投毒,导致学生食用后两人死亡,7人中毒。20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宣布投毒犯李峰死刑,当场押赴刑场枪决。 

     李峰生于1982年3月,是济南市某中学高中二年级学生。2001年1月5日上午,李峰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受到监考老师的惩戒。当天下午,李峰又发现本校同学给他的女朋友写情书,更加不满。于是,李产生了报复的恶念。次日早晨6时左右,李峰趁在校园内吃早餐之机,将一包“毒鼠强”鼠药撒到了盛“八宝粥”的饭桶内,致使该校两名学生食用后中毒死亡,7名学生不同程度中毒。 

     法院审理认为,李峰为泄私愤向学生集体食用的食物中投毒,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投毒罪。由于其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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