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藏族逻辑文化的特征论文

时间:2021-06-22 09:44:48 论文 我要投稿

浅谈藏族逻辑文化的特征论文

  藏传因明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代表了藏传佛教的特色,也代表了藏族特有的文化景观。古印度佛教自传入西藏,历经数千年的演变,仍然具有鲜活的色彩和强大的生命力。这集中体现在藏传因明生动活泼的辩经活动中,而其最常用的论辩方式就是应成论式。直到现在,以应成论式为主的辩经活动仍然盛行于藏区寺院之中,他代表着藏族独一无二的逻辑文化。本文从藏传因明的起源与发展谈起,逐步引入藏传因明的应成论式,探讨其类型、结构和特点。

浅谈藏族逻辑文化的特征论文

  一、藏传因明的起源与发展

  (一)藏传佛教与藏传因明

  藏传因明起源于古印度。古印度人十分重视学习因明,把因明作为“五明”之一。其中,因是指推理的根据或原因;明是指知识或学问。因明通常被认为代表了古印度的逻辑学。因而,藏传因明也代表了藏区特有的一种逻辑学。

  古印度因明历史悠久。相传,因明出现于上古时代的《奥义书》。但直到公元2世纪左右,因明才形成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当时婆罗门教内部六个学派之一的正理派重视研究因明,其创始人足目撰写了古印度最早的逻辑学专著—《正理经》。然而,印度本土佛教日渐式微,“当佛教逻辑在印度绝迹之后,西藏本土僧侣们的因明著述发展起来,从而逐步继续了印度的传统。”u藏传因明“忠实地保存了黄金时代的印度文明及印度哲学最杰出的成果”。

  藏传因明在佛教传藏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佛教传藏分为两个时期,即前弘期与后弘期。划分这两个时期的分界线是朗达玛灭佛事件。前弘期从松赞干布开始到赤祖德赞为止;后弘期自朗达玛灭佛事件之后,佛教又开始在藏地复兴。

  据史料记载,唐文成公主入藏嫁给松赞干布时,带来了一些佛经等物品,随从中还有一些僧侣。但总的来说,当时的佛教对藏区社会影响微弱。到松赞干布的第四代孙赤德祖赞时,佛教得到统治者的认可,并立足于西藏。随后,赤德祖赞之子赤松德赞在公元八世纪请印度中观派佛学大师寂护到藏地弘法。不久,寂护与藏人法光译出了陈那的《因轮》,这是藏传因明的第一本译著。在公元779年,寂护建成了桑耶寺,并请来了印度12名僧侣,开始在藏地剃度藏人出家。到了赤德松赞时期,统治者大兴佛寺,并组织翻译大量佛教经典。其子赤祖德赞更是把佛教推上了发展的顶峰。

  然而,佛教与藏地的原始宗教—苯教矛盾日益恶化。这是朗达玛灭佛的重要原因。为了躲避迫害,大量佛教徒纷纷逃至藏地周围的地区并在那里继续传播佛教。后来,藏地统治者恢复了对佛教支持的态度,藏地佛教又开始兴旺发达,这就是所谓的“后弘期”。

  (二)藏传因明的两个时期

  由于藏人未把入藏不久的古印度佛教进行本土化,所以早期的藏传因明带有古印度因明的特征。这一时期被称为“古量论”时期,也被称为旧因明时期。翻译印度佛教经典是藏人此时最主要的学术目的。

  到了公元11世纪,佛教后弘期初,法称七论译全。俄·洛丹喜饶在桑朴寺给僧众讲解因明,并革新了因明论式,以辩经的方式规范学风,以辩难、讨论的模式强化僧众的逻辑思维训练,形成了藏传因明的独特风格。这标志着新因明时期的到来。在这一时期,藏人的自著逐渐增多,形成了具有西藏特色的量学,又被称为“新量论”时期。因明理论被广泛应用到佛理辩论中,形成最具特色的寺院论辩模式,深刻地影响了以后的藏传因明的发展。

  二、藏传因明应成论式的流变

  在藏传因明的推理论式中,最具特色的就是应成论式。应成论式,藏文作Thrhgyuz,是梵文的意译。它是佛家逻辑的一个术语,意思是,用论辩对方所承认的根据或理由,能够肯定正确的推导、诱导出或者证明对方所不承认的宗。

  应成论式是大乘佛教中观应成派专用于反驳他人主张、维护自身义理的一种特殊推论格式。由于藏传佛教的高僧大德都认为自己属于大乘中观应成派,并接受了用应成论式来排斥异己学派,因此,应成论式传入藏区后很快得到了广泛应用与发展。从发展时期上来说,应成论式可以划分为早期和成熟期。

  (一)早期的应成论式

  应成论式起源较早,一般认为它肇始于龙树。其后学,主要是佛护、月称一派把应成论式发扬光大。他们使用这种只破不立的'论证方式去驳斥他人的论点,即利用对方所肯定的理由来否定对方的主张。这是应成论式的特点之一。

  由于应成论式在反驳过程中能取得良好效果,被诸多佛教逻辑大家广泛介绍和采用,如陈那、法称等。但他们最终没有把应成论式定为正式论式,很可能是考虑到应成论式的破斥力量极易导致彻底怀疑主义的出现,从而影响佛家理论的传播。所以,古印度只产生了应成论式的萌芽。直至佛教入藏,应成论式才得到长足发展。

  (二)成熟期的应成论式

  应成论式正式成为佛教逻辑论式,应该在恰巴·曲桑之后、萨班之前这段时间内。萨班所著《正理藏论·为他比量品》对应成论式下了定义。但有人从史料中推测,《量论摄义》是应成论式确立下来的“最早论著”。

  萨班对应成论式的研究,集中在以下两点:第一,他对前人关于应成论式的分类进行评述;第二,他提出了自己关于应成论式的分类,并给真似应成论下了定义。萨班在列举了前人对应成论式的分类后,指出其中的混乱,并提出了自己对应成论式的划分:“自续之中亦同故,存在因无、遍违故,不容误难决定故;应成分四不应理。不成若分二真成,似应成式则成无,因此,遍成是错乱,故应成非十四种。”田他把应成论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真应成论式,一类是似应成论式。萨班给真应成论式下了定义:“通过说许立不许”田,就是以种所许因来成立敌所不许宗;他给似应成论式下的定义为:“说许却不立不许。”田也就是利用敌因却不能引生敌所不许宗者。在这两大分类下,萨班又把真应成论式分为二十种,似应成论式分为四种,分类极其细致精准。

  继萨班之后的格鲁派始祖宗喀巴·罗桑扎巴,对应成论式也有深入研究。宗喀巴在萨班基础上,把真应成论式分为“射理由”和“不射理由”。其中,“射理由”是指“出过破”,即直接驳斥对方的理由;“不射理由”是指“立量破”,即正面立一个与敌论对立的命题以达到破斥的目的。

  宗喀巴之后的藏传因明中影响较大的是普觉·强巴的《因明学启蒙》。此著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叙述小理路;第二部分是叙述中理路;第三部分是叙述大理路。第三部分专门研究了应成论式的内容。在普觉·强巴看来,三支论式、五支论式虽然是藏传因明的经典论式,但在论辩的实践过程中,应成论式的作用更大。

  三、藏传因明应成论式的特点

  在藏传因明中,应成论式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是藏传因明区别于汉传因明的主要特点之一。应成论式的特点表现在其形式方面,比如口头化与对净化的特点。常见的应成论式主要是典型论式、口头论式与对净论式。这些形式与西方逻辑学三段论有所不同,下文会进一步分析。

  (一)应成论式的典型论式

  应成论式中的“应成”意为“傲必将变成过失(必”,“应成论式”亦即“委婉出过论式”或“顺他显过论式”或“顺成反破论式”,属于“能破”的一种论式。应成论式不同于佛教逻辑中的五支论式、十支论式、三支论式与二支论式,其典型论式为:

  佛教逻辑中的五支论式包含有“宗”、“因”、“喻”、“合”、“结”,三支论式包含有“宗”、“因”、“喻”。从应成论式的典型论式可见,整个论式没有使用喻支。这有利于论式间的不间断连接,适合于口头对辩。

  (二)应成论式的口头论辩形式

  口头论辩应成论式是古代印度各教派、学派、学者间进行辩论时的常用论式。藏传佛教传承了这种辩净之风。在藏传佛教里,评价一位高僧一生在教理方面的作为时,一般会从“讲、辩、撰”三个方面进行总结。在最精美的藏传佛教绘画中,提婆大师的形象就是在口头辩论中准备拍掌问难的姿势,栩栩如生。而“在汉传佛教中,因明只是论辩的工具,属于小道”日。因此,汉传佛教对论辩的重视程度远不如藏传佛教。于是,以口头形式的论辩也就成了藏传佛教的一个特点,并且这种口头辩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使用应成论式进行口头论辩,其形式多种多样,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论辩均可。黄明信的《藏传佛教的立宗与口头辩》列举了几种口头论辩形式,对这种口头辩论场景进行了精彩的描述。比如,学僧坐在地上围成一圈,自由组成一对一的若干对。问者站立,答者坐着。其余的人可以自由参加问者一方,形成多人问、一人答或一人问、多人答的不同组合。在相邻的两个年级间举行的年级对辩结束后,两个年级聚在一起,讽刺对方失误,然后扬起帽子高呼“保护神胜利了!”

  (三)应成论式的对译形式

  在论辩的主体上,参与应成论式的人员一般为立者、敌者和证者三类,其中每一类又可以分为真、似两种,于是一共有六种情况,分别是真立者、似立者、真敌者、似敌者、真证者与似证者。证者又分为三种—裁判证者、随言证者与惩罚证者。设立证者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论辩双方的公正与公平。

  应成论式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分别是有法、所明与因。有法是因和法所依起处,故争净所依、净依、依、所立有法、欲知有法、所别、前陈。法就是所要证明的“有法”的属性,又叫所明、所立法、差别、能别、后陈。“因”就是与“有法”结合成为论证的理由或根据,又叫能立因、因之后陈。

  应成论式的对净,有问有答。一般来说,应成论式的回答只有三种情形:承许、因不成,不周遍。回答者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回答。承许,即论辩对方承认所立宗体是正确的。在这种情形下,破者必须论证原来所立宗体是不正确的。如果对方在论辩进行了一段之后,否定了他自己原来所作回答,返回头来承认自己原本否定的是正确的,这在应成论式中叫“根本许”。论辩双方必须默契使用“承许、因不成,不周遍”来进行答复。如果破方认为有必要明确问题,可以说“请述答案”。这要求立宗者要完整地把答案述说一遍。

  (四)应成论式与三段论的比较

  把应成论式与西方逻辑学的三段论式进行比较,有法相当于小项S,法相当于大项P,因则相当于中词M,因而,有法、法和因三者关系可以表示为:有法+法—所立、宗体、应成语,命题SA P有法+因—能立因,小前提SAM.。因+法—随后周遍、后遍、周延,大前提MAP

  需要注意的是,应成论式中的否定命题被当作肯定命题的负式来处理。通过对比二者,发现西方逻辑学的三段论并不能很好地比附于应成论式。因为藏传因明对特称判断小项作为“有法有过”来处理,并且也不承认“A是A”的思维基本规律。由此可见,藏传因明中的应成论式是藏传因明与西方逻辑学相区别的根据之一。

  当然,应成论式符合逻辑学的推理与论证方法。以经典案例“白法螺颜色之辩”来说,守方主张:“凡是颜色都是红色”。应成论式以攻方提问、守方回答的方式来展开。攻方通过构造两个互为矛盾的判断,即“白法螺的颜色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与“白法螺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并迫使守方承认“白法螺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守方不得不以“不遍”来回答“白法螺的颜色应是红色”,从而反驳了自己的主张。

  总之,应成论式具有口头化、对净化的特点,形式多种多样,但使用者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在实际的辩经活动中,参与者利用应成论式可以有效地训练自己的论辩能力,为进一步研习佛教经典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四、总结

  我国五十六个民族孕育出了多样的民族文化,其中逻辑文化从更深层次上彰显了他们的丰富内涵。藏传因明作为民族文化大观园中的一朵奇葩,堪称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中最具影响力的“逻辑学”。本文通过分析其历史渊源,对藏传因明特有的应承论式所具备的口头化、对净化等特征进一步探讨,发现应承论式体现了藏传因明的特征,散发出藏族逻辑文化独特的魅力。这一特征区别于汉传佛教和其他国家的佛教因明理论,并影响到了蒙古族的逻辑文化。

  到目前为止,以应成论式为主的辩经仍然是藏传因明最具活力的部分。中国社会科学报的记者曾江与张春海曾在桑普寺亲身体验了辩经的乐趣,“……藏族同胞独创的辩经又赋予其一种艺术美感,成为藏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日这些宝贵的民族文化就如同宝贵的民族“文化与语言的多样性”一样,需要我们好好珍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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