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劳务合同书劳务用工合同书

时间:2023-02-02 11:01:06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职工劳务合同书劳务用工合同书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工劳务合同书劳务用工合同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工劳务合同书劳务用工合同书

  劳动者:______________

  签 订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和员工(乙方)本人签字确认。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醒

  在签订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的管理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竞业禁止条款、保密条款、岗位职责要求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乙方经过充分的考察和了解,对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竞业禁止条款、保密条款、岗位职责要求、甲方的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已经知晓,双方愿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入职申明事项

  1、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资格、证书、证明等真实无误,如果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故意提供虚假学历和相关证书或者隐瞒自己经历(比如受过刑事、行政处罚、隐瞒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等),甲方有权在得知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合法解除本合同,乙方丧失经济补偿的权利;

  2、乙方决定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保证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不存在竞业禁止的情形,并且在合同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甲方公司同类的经营业务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活动。

  3、乙方入职后,若本人信息(如现住地址、姓名、联系方式、银行卡信息、婚姻状况、学历信息等)发生变更的,请于5日内通知甲方变更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关系: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和本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以确保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全部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_____方式。

  A.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固定期限_____年。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30日提出。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部门为;担任; 岗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经甲方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合理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依公司的规章制度知悉。

  第八条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需经过甲方确认同意,此情况不支付任何加班费用。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乙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保密工资+绩效工资其他,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合同期内,甲方每月 日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公休、节假日适当顺延。

  第十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方法和幅度。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并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因乙方原因未按照要求配合甲方交齐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入和按期缴纳的,相应后果由乙方承担。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七条 实行对女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承担保密义务。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贰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如果在本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务,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乙方不同意甲方缴纳或未正确、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信息的除外;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着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因乙方责任未办理完工作交接,自动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金养老保险待遇;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事实发生后或者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向乙方出具或送达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关系转移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依法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可以向本合同首部乙方劳动者留存的现住址处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送后五日视为送达。因乙方单方拒收或者不及时通知甲方现地址(送达住址)变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此种情况下甲方被拒收或者被退回的信件视为送达。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同意续延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对方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为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乙方订立协议并约定服务期,乙方在服务期内因其自身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等于乙方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十、 保密及竟业限制

  第三十一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保密的各项文件。上述保密信息可以是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的信息。在合同期内及终止和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的,按保密协议的约定执行。保密协议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由于乙方所在岗位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需要限制乙方在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一定期限的就业的,双方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由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同时约定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竞业限制协议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六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七条乙方确保其提供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紧急联系人及邮箱、微信号真实,如有变更应于5日内告知甲方变更情况,以便于其能够及时接受甲方的通知,甲方发送给乙方紧急联系人、手机号、邮箱、微信号的信息视为送达告知乙方。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阅读过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管理制度、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甲方在必要时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单独制定岗位职责制度,在签订本合同时相应岗位的职工应当仔细阅读和了解自己所任职的岗位职责后签字认可,岗位职责要求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甲方根据需要,单独制定保密协议,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或之后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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