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7-17 19:16:14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考核方案模板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核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考核方案模板七篇

考核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职业道德(5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扣分办法:

  1、不按要求做,影响士气,无故或不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工作,每次扣0.1-0.5分

  2、背后搞小动作,给学校出难题,败坏学校声誉,给学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既说不出一定道理,又不服从领导,每次扣0.1-0.5分。

  3、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经济损失个人负责,并每次扣0.1-0.5分。

  4、不按规矩办事,被上级点名批评每次扣0.1-0.5分。

  5、例会,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积极传达,违反例会制度每次扣0.2分。

  6、不服从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师德分不得。

  7、影响败坏学校声誉,本年度取消选优评模资格。

  二、教育教学(55分)

  (一)、教学过程(21分)

  1、课时量(2分)

  以省定各学科周课时量为标准,达到省定标准课时量记满分。差一节扣0.5分。

  2、备课(9分)

  (1)、以学校《教师备课评价标准》为依据,将教师教案各次检查平均分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6分);B级教师六名(5分);其余C级(4分)(多科教案取平均分计算)

  (2)、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课程标准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记满分3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讲课(5分)

  评分情况与备课类似。按学校下发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依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5分);B级教师六名(4分);其余C级(3分)

  (多科目课堂教学取平均分)

  扣分办法:1、逃避公开讲课校级每次扣0.2,乡级以上扣0.5分。2、无故推迟五分钟以上时间进教室或不正常上课,每次扣0.1分;教师无故缺课扣0.5分。(如学生发生意外该教师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作业批改(5分)

  具体操作方法与上一项相似。按学校下发的《作业评价标准》为依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5分);B级教师六名(4分);其余教师C级(3分)

  (没有学生作业的科目,按各科作业平均分50%计算,多科作业取最高)

  (二)、教研活动(9分)

  1、听课评课(3分)

  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辅导与检查(3分)

  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记录完整记A;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有记录痕迹记B;偶尔检查和个别辅导,并有记录记C;无检查和个别辅导记D。

  3、理论学习(3分)

  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校内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分方法与上一项相似。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

  集体学习无缺席并有详细记录记A;集体学习无缺席,记录不完整详细记B;缺席次数达三次以上,记录不完整详细记C;经常缺席并无记录记D。

  注:个别教师如有特殊情况,由校委会成员共同商议评分结果。

  (三)、教育教学效果(20分)

  计分方法:

  (1)、五个教学班以下,所教科目占25%以下记20分;50%以下记15分;75%以下记10分;20xx行政教师量化考核方案以下8分;95%以上5分。

  (2)、六个教学班以上,所教科目占25%以下记20分;40%以下记17分;50%以下记15分;65%以下记12分;83%以下记10分;89%以下记8分;20xx行政教师量化考核方案以上记5分。

  计算方法:所教科目名次除以总班数乘以100%说明:所教科目都进入统考前三名,取最好成绩计算,否则取平均数计算。

  (四)教师业务(5分)

  (1)、试题评比(2分)

  每学期各科任教师都要出1-2套高质量的试题,以反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掌握情况,经教研组评定一等得2分,二等得1分。(抄袭不得分)

  (2)、试卷分析(1分)

  学校组织的考试,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卷面分析,经学校教研组评定一等的1分,二等的0.5分。(不符合实际不得分)

  (3)、批卷质量(1分)

  学校对统一组织的批卷工作进行检查,经抽查批卷无问题得满分,有失误的扣0.5分,出现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4)、监考(1分)

  每学期组织考试,不参加监考工作的不不得分,监考无任何问题的得满分,在监考中有部分环节失误的扣0.5分,出现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三、教师出勤(40分)

  扣分办法:

  1、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含各类会议)每次扣0.1分。

  2、病假。

  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向校长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人请假时自己将课务请有关老师代上,并填写好课务安排表交教导处,教导处不做安排,教师要做好工作交接,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急病、重病须由家人代履行请假手续,每月病假累计不超过5天,病假每天扣0.2分,超过5天的每天扣0.5分;超过半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病患者视其情节在年终酌轻扣分。

  3、事假。

  确有他人无法替代的重要事务,可请事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校长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写请假条,自己将课务请有关老师代上,做好工作交接的,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

  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出发前到校长室备案,并填写好课务安排表交教导处,做好工作交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教师应严格控制事假天数,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天扣0.5分,超过3天,每天扣1分;一学期事假累计达10天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4、婚假、产假、丧假。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无人批准的不到校上班视同旷工,一天扣2分,半天1分;旷课一节扣0.2分,如因其旷工,导致事故发生,本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还要另外追究有关责任等。

  说明:本项最低分10分。

  附加分:(10分)

  1、校级领导、各专用教室管理员、教研组长能尽职尽责,积极

  主动的工作每学期奖励1-5分。

  2、教师跨年级跨学科任课每学期奖励3分

  3、教育教学论文:国家级5分,省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注:取最高项,不累计)

  4、公开课、研讨课。(能积极主动承担各级公开课、研讨课,乡级奖励1分,县级奖励2分,市级以上奖励3分)

  5、课题研究:积极主动参与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校级加1分,乡级加2分,县级4分,市级加4分,省级5分,国家级加6分。

  说明:此项最高累计10分。

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名师成员考核方案】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二0一四年县社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和谐创业、发展创新为总抓手,继续发扬“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基层供销社事业的发展。

  二、原则:

  领导包片包乡,干部包乡协助;

  量化工作目标,实行百分考核;

  财务独立核算,实行自负盈亏;

  工资承包解决,实行自收自支;

  主任包干负责,确保目标实现。

  三、职责要求:

  1、积极化解本单位社会不稳定因素,主动配合县社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信访、安全生产为“零”的目标。

  2、完成县社分配的目标任务。

  3、完成县社下达的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4、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县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资产管理,及时上交各种费用(房租、医保、社保、货款等)。

  6、加强网络、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建设发展、管理,配合迎接检查工作。

  四、目标任务:

  (一)农资以乡(镇)为单位,按一、二、三类分配各基层供销社任务

  1、复合肥销售。

  2、农药销售。

  (二)烟花爆竹以乡(镇)为单位,任务分配另下发文件。

  (三)再生资源任务

  各基层社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个以上见附表(2)。

  五、考核与考核办法:

  (一)考核

  1、实行百分制考核。

  2、每月以奖代补工资主任300元,付主任150元进行考核。

  3、90分为达标,可获得各项任务考核奖,并可以参加评先,超百分进行奖励,每超1分奖100元。89分以下—70分按比例扣分。69分以下对该社主任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4、年终由县社组织考核组对基层社进行考评记分。

  (二)考核办法。

  1、目标任务70分。

  ①完成烟花爆竹任务40分

  A、完成烟花爆竹销售任务90%以上30分;70%-89%按比例计分;69%以下不计分;各乡镇完成任务数按各乡镇网点计算。

  B、货款及时结清10分,在每年的4月份以前结清全部货款得满分,否则不计分。

  ②完成农资任务10分。

  A、完成复合肥及农药销售任务8分;

  B、货款及时回笼2分。

  ③完成再生资源任务5分。

  完成网点任务2分,为公司组织回收利用货源3分。

  ④资产管理15分(及时缴交房租9分、盘活资产、及时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6分)。

  2、中心工作24分。

  ①社会稳定5分,信访工作5分,安全生产5分。

  A、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凡出现一次县级信访扣1分,县级上访扣1分,市级一次扣2分,省级以上该项工作不得分。

  B、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视情况扣分。

  ②网络建设3分,基层供销社建设2分,专业合作社1分,其它中心工作3分(含配合迎接检查验收工作)共9分。

  3、管理制度6分。

  ①参加学习、会议3分;

  ②上交各种信息、材料、报表3分;

  六、奖罚措施:

  1、以奖代补工资300元/月,其中:主任200元/月、付主任100元/月,考核烟花爆竹销售,完成90%以上得回考核奖励;完成70%-89%的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2、完成了考核任务90%以上为达标,达标的,给予得回以奖代补工资100元/月,付主任50元/月,完成任务70%-89%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3、完成了考核任务的由县社负责缴交主任、付主任社保、医保,70分以下的由个人缴交。

  4、对考核达标的基层社评出综合先进单位3个。

  5、烟花爆竹、农资其它奖励措施另行规定。

  七、加分项目:

  1、与当地政府关系密切,并获得当地党委政府表彰加5分。

  2、获得县直部门(本系统除外)表彰加6分。

  3、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加8分。

  4、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加10分。

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工作负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及年终奖金发放,评优选先,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额,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两组按一定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研组长、远程教育管理教师参加。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教案、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考核方案 篇5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和文明习惯,强化学生的一日常规,体现学校德育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同时,为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班主任待遇。特拟定新城实验学校一日常规量化评分管理考核方案。

  二、管理指标(详见附件1)

  1、每大项10分,每天满分100分。

  2、红色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违反一条,当天该大项零分。其他各项指标按照权重系数评分。

  三、考核方案

  1、考核人员

  每天由一把手校长、书记巡查,分管^领`导抽查,护导组长轮查,少先队组织普查,采用多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2、考核方法

  (1)日查

  每天护导组长、“红领巾文明行动队”队长填写“校园观察日志”(详见附件2),并将评分结果汇总到副校长室,隔天由分管校长向全校师生反馈。

  (2)周评

  1、每周总分达到400分的班级颁发一朵文明花。

  2、违反红色指标的,一票否决。

  3、采用末位淘汰法,每周公布各项末位班级。

  (3)月奖

  获得一朵文明花的班级奖10元,两朵奖20元,依此类推。

  四、考核人员

  1、总巡查:

  2、分管^领`导:

  3、护导组长:

  4、红领巾文明行动队队长:

  队员:3—6年级每班2名

考核方案 篇6

  为了使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做到公平、公正,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县职办及县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学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1、基本分:50分

  (1)学历:6分,计算最高学历,此项不超过6分。

  前学历:中师、专科、本科、研究生(含结业)分别计1、2、4、6分。

  后学历:专科、本科、研究生(含结业)分别计1.5、3、5分。

  (2)年度考核:3分。

  称职以上计3分。

  (3)任职:5分,此项不超过5分。

  任申报职务的前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0.5分。

  (4)教龄: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每任教一年计0.5分。

  (5)从事特殊教育工作:6分,此项不超过6分。每年计0.3分。

  (6)继续教育:5分,此项不超过5分。

  当年内容完成规定学时计4分,超学时或不足学时增减1分。

  (7)出勤:5分。

  申报者申报的当年(学年度: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出全勤计5分;凡旷工1天扣3分;事假(法定婚、丧、产假除外)1天扣0.4分;病假(县医院以上住院治疗外)1天扣0.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2分。扣完为止。

  (8)工作量: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全席工作量计6分;超工作或不足工作量增减分,增减分不超过4分。

  2、绩效分:220分。

  (1)政治思想素质:5分。

  主要从表现、师德师风、爱岗敬业等方面,结合平时学校考核记载进行考核。

  (2)教育教学过程:10分。

  根据“学校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学生、考试各2分。凡缺教案一节扣0.2分,不合格教案一节扣0.1分;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2分;作业批改马虎一次扣0.1分,未批改一次扣0.2分;辅导学生落实效果酌计1分至2分;学生考试成绩酌计1分至2分。

  (3)教育教学质量:150分。

  此项考核每人基本分核定为120分。在考核考核内,凡所在班级流失一名学生而未新招生补充,缺1人班主任扣10分,科任教师扣5分;随意赶学生出校1人扣10分;班上学生违纪1人,班主任扣2分,科任教师扣1分;所任学科教学质量酌计10-30分。

  (4)教育科研: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承担经审批的每个科研课题计:校级0.5分,县级1分,市级1.5分,已验收结题的各级另计1分;科研课题获一、二、三、鼓励奖,在已验收结题基础上另计2分、1.5分、1分、0.5分。科研课题:主研人员与协研人员按7:3比例计算得分。

  (5)教学竞赛: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参加校、县、片区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包括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等)活动,每次分别计0.5分,1分,2分,在此基础上获鼓励、三、二、一等奖另计0.5分,1分,2分,3分。

  (6)论文论著:10分,此项不得超过10分。

  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专门报刊或网站上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文章计:县级1分,市级2分,国家级4分;在公开发行有(ISBN、ISSN或CN标志)的学术杂志、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计:县级1分,市级2分,国家级5分;撰写教育教学专著每部8分。(合著作:主著者7分,辅著者3分);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报道教育教学工作短讯每条计:县教委0.1分,县0.2分,市0.4分,国家0.8分,此款计分不超过3分;在学术研究会上交流经验计:校级0.2分,县级1分,片区1.5分,市级2分,国家级4分。

  (7)表彰奖励:5分,此项不超过5分。

  受国家、市、县、校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受国家、市、县部门及学校表彰的单项奖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

  (8)辅导奖:10分,此项不超过10分。

  凡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的各种竞赛活动,辅导学生获国家、市、县、校每次获奖:一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0.5分,获二、三等奖各分别减0.1分,0.2分,多人辅导奖按辅导教师人数均分。

  (9)专业成长:6分。

  已确任的国家、市、县骨干教师分别计6分,4分,2分。

  (10)指导新教师:4分。

  指导年轻教师效果良好,每人计1分(以学校确任为准)。

  3、民主测评分:30分。

  (1)教职工测评:10分。

  (2)考核组测评:20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一票否决。

  (1)受到行政处分未撤销者;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3)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4)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者或无故迟到或早退20次以上者(以当年度计算)。

  (5)乱订资料、乱办班、乱收费查证属实者。

  (6)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查证属实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证属实者。

  (7)拖欠学校公款者。

  (8)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

  (9)判处有期徒刑人员。

  (10)不假外出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含离职学习期满不按期返校上岗者)。

  (11)未完成当年学校招生任务者。

  三、考核时限:三个学年度(聘任前)

  四、考核程序:

  1、申请人向学校上交相关材料和书面申请。

  2、述职后民主测评。

  学校召开教职工会议,由申请人述职,当场测评并公布测评分值。

  3、考核组考评。

  考核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对申报者进行量化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学校张榜公布考核组考核结果,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并搜集教师意见,公示期不少于5天。

  5、上报考核结果。

  根据学校考核情况确定人员上报。

  五、考核结果应用。

  此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的依据。

  六、本《考核办法》从**年9月起执行。

  七、此《考核办法》与学校各项工作制度配套使用,其考核结果载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考核方案 篇7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质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2、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

  2、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三、绩效考核周期

  1、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时间安排为⒈⒉⒋⒌⒎⒏⒑月的每月日开始,至下月日上报考核情况;

  季考核时间安排为⒊⒍月的每月日开始,至下月日上报考核情况;

  半年考核时间安排为月日开始,月日前上报考核情况;

  全年考核时间安排为月日至下一年度月日结束。

  四、绩效考核内容

  1、三级正职以上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领导能力()部属培育

  ()士气()目标达成

  ()责任感()自我启发

  2、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一德:政策水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二能: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

  三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出勤

  四绩:工作质和量、效率、创新成果等。

  五、绩效考核的执行

  1、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委员会构成另行通知;

  2、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3、员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六、绩效考核方法

  1、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评与量表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

  2、本人自评是要求被考核人对本人某一考核期间工作情况做出真实阐述,内容应符合本期工作目标和本岗位职责的要求,阐述本考核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设想。

  3、量表评价法是将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评价因素,再将一定的分数分配到各项评价因素,使每项评价因素都有一个评价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对评价对象在各个评价因素上的表现做出评价、打分,乘以相应权重,最后汇总计算总分。

  4、根据“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月考核的分数要按一定比例计入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季度考核的分数也应该按一定比例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具体各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一月份考核分数+二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四月份考核分数+五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七月份考核分数+八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年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十月份考核分数+十一月份考核分数)×%+年度考核分数×%

  5、个人自评表和测评量表在填写完毕之后,经汇总连同汇总计算的各周期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七、绩效考核的反馈

  各考核执行人应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人资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各公司部门领导协调,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的浮动工资、奖金发放、职务升降等问题进行调整。

  1、浮动工资调整。被考核人总得分高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动工资;被考核人总得分低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调浮动工资;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调整。

  2、奖金发放由主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但必须保证奖金总数全额发放,不得私扣奖金。

  3、中层干部的职务升降及职位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考核结果适时做出决定;员工的职位调整由各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员工晋升为中层干部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决定。

  以上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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