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下红玫瑰,成了朱砂痣美文

时间:2021-06-21 08:51:27 经典美文 我要投稿

采下红玫瑰,成了朱砂痣美文

  我看到对面阳台上有只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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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喵~”不是它叫的,是我叫的。它扭过头来,像人一样看着我,我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它走了。我走在大街上。看到所有人都没有眼睛,可怕!

  梦醒了,舍友嚷嚷着让我开灯。“应该是个好天气。”老王伸了个懒腰下床打水去了。

  我叫吴小白,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唯一不同的地方也许是我觉得我自己活得像条狗。平淡的生活,总在不经意间像沙一样从指间流走。

  男生失恋的表现大体上是这样的:间歇性精神错乱、两小时内抽光我刚买的烟、深更半夜不睡觉,嚎哥不止,惊动舍管阿姨。比如老王。老王是一个典型的北方糙汉子,表面看起来挺老实。老王总说他是从小山村出来的,可我总觉得山里的孩子不是应该叫王铁柱、王二狗之类的么?

  不久,永远的情敌隔壁老王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小温柔。对方是个标准的南方姑娘:恰到好处的身高,像水一样柔顺的披肩发,清扬婉兮的大眼睛。我们一宿舍都为这个姑娘叫冤,胖子说这姑娘瞎了眼,就长在了老王这坨黑牛粪上了。老王还特地从网上百度了各种显得他有文学气息的佳句写个那个姑娘,诸如川端康成的“你连指尖都泛出好看的颜色“之类的大师作品都被老王镀上了一层山西煤老板暴发户的气息。国庆放假前,老王还特地给我们一人买了一个猪蹄以示庆祝。当时我啃完猪蹄嘬完手指心想,果然缘分才管你天南海北,南方的'暖阳偏偏遇上了北方纷飞的大雪。

  人生如戏,戏里没有了跌宕起伏的剧情就毫无看头,生活也是一样。当我从国庆小长假的惬意中抽脱出来,回到宿舍,看见满地冒着烟的烟头将老王渲染的像个神棍。对了,我忘了说,老王他爹就是职业算命简直卖家具做包工头,甚是了得。果不其然,那个水灵灵的姑娘最终还是抛弃了老王,转身投进了她那个高富帅前男友的怀抱。老王在这段感情里到底充当了个什么角色,老王自己明白。你要问我这段感情持续了多久,大概一星期吧,所以我们笑称为”老王的七天乐“。

  暖阳遇上大雪,本就属于反常现象。上次反常,应该是窦娥冤。老王总算能与古代奇女子窦娥一比高下了。用老王自己的话说,他一个从小山村出来的糙汉子被城市女孩子蒙蔽了双眼。之后半个月,我们经历了一天20几小时想死,一小时60几分钟不想活暗无天日的生活。这个小山村出来的汉子,终于向我们展示了汉子的柔情。比如在我们都快睡着的时候,突然的高歌不止,狂野的歌声来的这么突然,没有一丝防备就这样出现,宿舍没有管制刀具是老王的庆幸吧。又比如,老王在两个小时之内在我们的注视之下旁若无人的抽光了我刚买的烟,我并不是心疼烟好吧有一点。

  后来的后来,老王还是唱歌,不在半夜了;我的烟也没有还给我;我们发现老王开始和各种女生勾搭约会之类的,但我们再也没有吃过猪蹄。村上春树说:”追求得到之日即其终止之时,寻觅过程即失去过程。“采下美丽的花,是喜欢;凌晨四点醒来,发现海棠花未眠,是爱。

  有些故事,像艳阳里的大雪纷飞,从你的全世界飘过,堆积如山,可你的热情一碰,就化了。我猜,那个女孩,大概是老王的红玫瑰。

  采下红玫瑰,成了朱砂痣。

  这只是一篇短短的小说,老王是哪个老王,我也不知道,可能就住在你的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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