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2-06-15 16:45:54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加工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加工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加工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加工合同 篇1

  第一条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称为:

  2.加工成品规格为:

  3.加工成品数量为: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写明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提供的办法、规格、数量、质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时间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数量是:——————消耗定额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质量是:——————规格为——————

  4.承揽人对原材料的检验期限是——————,承揽人如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

  5.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变更,不得偷工减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计算,应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期限及保密条款

  1.技术资料、图纸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期限为:——。

  3.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在——————(日/月)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4.保密要求:————————(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应写明,承揽人应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报酬承揽人按合同有关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给承揽人价款(或酬金)——元。

  (价款或酬金,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

  2.验收期限为:

  ①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保证期限为: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双方不同意以上计算方式,可以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包装定作物的材料为:

  2.包装定作物的方法为:

  3.包装定作物的标准和要求为:

  4.包装定作物的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与费用负担

  1.本次加工承揽中,采取

  2.本次加工承揽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与期限

  1.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内,进行结算。

  2.定作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作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元。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额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务,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量论价;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定作物经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货时间到期,承揽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支付给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的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暂不接收。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价款总额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人,承揽人除应负责运到正确指定地点或接收入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承揽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偿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9.承揽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办法与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承揽人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定作人中途变更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作人中途终止合同,应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或未完成必要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应支付违约金——元,还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费、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损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偿付违约金。

  6.定作人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定作人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人,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间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若是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承揽人逾期交付,则定作人承担责任,否则,由承揽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如达不成仲裁协议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变更与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

  定作人:(签章)

  地址:

  承揽人:(签章)

  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2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市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_________。

  2.成品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 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_________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 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_________型_________美元/个

  2._________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_________年期内不变。在此_____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_____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_________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 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_________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 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 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______天给乙方标记指示。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九条 装运及交货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名、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在fob条件下,由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船号、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乙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达日期,甲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甲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_之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船只到达预定装运港时,乙方如未按时将要装载的货物如约备足,则应承担空舱费或滞期费。在fob、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传/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量、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日期。

  第十条 料件耗用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料件耗用率为_________%。料件耗用率低于_________%,甲方将免费补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过_________%,乙方将承担补充耗用料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甲方交给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原材料或产品丢失的或损坏的风险,全部归甲方。不过,从乙方收到运来的材料起至交付产品给甲方时止,乙方经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费用,在保险公司就货物的各种损坏、毁灭和丢失购买的全值保险,甲方应为此保险的收益人。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2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合同修改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对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成立。

  第十六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3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十

  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十

  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十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元/平方米,工程量平方米,总造价约元。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进场甲方付工程款;门窗框安装完甲方付工程价款的;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款。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前言——鉴于甲方拥有“XXX”生产加工专利,专利号为:XXXX,并拥有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技术资料;——鉴于甲方拥有“XXX”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为:XXX,并未对此商标对本合同外其他主体实施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

  ——鉴于乙方具备茶叶生产加工资质的企业,拥有厂房设备,人员及其它条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利用甲方专利、技术秘密、技术资料进行“XXX”绿茶生产加工。各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由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指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由国家商标局受理的注册商标。技术秘密——指实施本合同专利所需要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本合同技术的最佳利用、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技术资料——批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及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普通实施许可——指许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的同时,甲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的权利,并可以继续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分许可——乙方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许可给乙方生产加工本协议的产品。

  第二条专利及商标权许可

  一、甲方许可乙方使用:

  1、XXX号“XXX”茶生产加工专利;

  2、商标分类第30类,第XXX号“XXX”注册商标。

  二、甲方对“XXX”的商标、专利等权利由乙方进行监督、执行;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加工“XXX”产品。

  第三条合同期限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产品加工量及加工费

  1、乙方本年度完成加工量为公斤。

  2、茶青由乙方提供收购,加工费按乙方加工费每斤毛茶10元计算,茶青7天一个单价,3月10号以前按17元/斤,10号以后每斤少2元/斤,夏茶占不加工,7月15号后每斤茶青12元/斤。收购茶青的资金和加工费由甲方付,乙方先垫付茶青资金和加工费。

  第五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乙方所加工产品须达到甲方企业质量标准。标准明细见合同附件1、

  第六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茶青由乙方收购,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拒收乙方产品。

  第七条关于技术的约定

  1、乙方对于“XXX”生产、加工的工作,须进行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产品。

  2、未经甲方委托,或委托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合作协议的,乙方须向甲方交回“XXX”所有技术资料,并不得生产、加工、销售“XXX”产品。

  第八条成品保存乙方须提供符合茶叶保鲜、储藏的仓库对“XXX”进行保存。第九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完成一定生产量后,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十条包装、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加工完成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前乙方须对茶叶进行合理包装。乙方包装须达到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1、包装物本身不得含有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物质。

  2、包装必须能够在运输过程中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外界物质所影响、污染。

  3、每件包装数量须统一。

  4、运输不能超过凤冈县内。

  第十一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甲方企业标准提供的《毛茶验收标准》(见附件)。

  2、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产品之日起7日验收完毕。

  3、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或项目,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在4月—5月期间,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在6月份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秋茶加工资金不能超过本年12月份。

  第十三条合同保护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其从甲方处获得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等使用于本合同外的任何产品加工,亦不得将这些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传授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因履行本合同或人在本合同所获得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而生产出的产品。

  2、乙方不得泄露本合同所涉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对于因这些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所获得的任何文件、文档须进行保密。

  第十四条乙方义务:

  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向甲方交付产品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按合同规定包装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3、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完成加工量的,应承担未完成量(未完成量的价格按乙方完成的最后一批单位价格计算)50%的违约金。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QS证书或卫生证书。

  6、乙方须遵守本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若违反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义务:

  1、中途变更产品的数量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乙方。

  2、中途废止协议,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若发生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原材料供应无法满足本协议履行的需要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纠纷的处理因本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本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的履行所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XXX”质量执行标准;

  2、“XXX”毛茶验收标准,一芽二叶,一芽三叶。

  甲方:X

  委托代理人:

  乙方:X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调和芝麻香油类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商标为: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无偿许可乙方在委托加工品上使用甲方XX光牌商标。

  2、 按计划分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XXX芝麻香油;商标,玻璃瓶,纸箱等包装由甲方提供;若商标有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 合同期满有权无偿收回乙方"XX光"牌商标使用权。

  6、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对未使用的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进行回购。

  7、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高度重视生产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保证产品达标,品质优良。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设计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甲方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 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等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4、 乙方供给甲方所有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应产品的标准严格执行生产。若乙方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名称使用权且终止本合同。

  5、 乙方负责调和芝麻香油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检验报告需告知乙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 乙方不得自己或交与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标有甲方商标的产品。

  7、 乙方严格管理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 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从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将生产的产品授权给或另设立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为经销商。(备注:给上海地区大型连锁卖场和商超代加工或经销除外)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签。

  1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印刷品。

  12、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产品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订单上注明。该价格为产品到达甲方仓库的价格(不含税)。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定价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当全国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涨落在10%以上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变更价格。

  2、 甲方提供包装物确定委托加工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后,提前七天用手机短信或传真将生产计划发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

  3、 乙方在发货前要求甲方将货款全部汇入账户后发货,要求甲方将货款汇入指定账户姓 名:

  身份证号:

  账号: 。若后期合作进行当中,乙方要求变更账户姓名与账号,须向甲方出具授权变更书并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 交货地点为乙方公司成品车间,装卸货由甲方负责。产品非质量问题或运输破损一概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加工完成2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提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品总价30%的违约金。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它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赔偿人民币5万元给守约方。

  3、 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至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6、 如甲方销售的产品非乙方生产并冒用乙方公司名称和厂址企业标准等,甲方须赔偿乙方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包装物由甲方提供出现计量不合格甲方需承担相应部门的罚款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半 年,自 年 5 月 1 日至 年10 月 31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委托加工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所有甲乙双方相关口头和书面协议均视为无效,现以本合同为准。未经双方同意书面修订,单方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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