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那么,应该如何来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呢?下面一起来欣赏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方): 嘉润公司

  乙方(承揽方):

  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 产品;乙方系

  专业 产品生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

  1.1 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

  1.2 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复杂或特殊的,可以

  写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定做,并将技术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1.3 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

  1.4 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 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结等其他方式,

  建议货到付款,以作为产品质量责任的牵制)

  2.3 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或者甲

  方具体要求,必须要写全称)

  3.2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

  理化学参数)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 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5.1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3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技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6.1 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或乙方技术图纸标准进行验收)

  6.2 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 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 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还。

  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质量检验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费用由乙方垫付,由主张未被检验证明支持者最终承担。

  第七条 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 双方约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写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 双方约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 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 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 定作物的运输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 运输费用由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 10.2 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 定金及预付款

  11.1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 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 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 元/每件的违约金。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2 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延期交货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2.3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 %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4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

  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作物总价 ‰的违约金。

  13.2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3.3 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深圳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甲方或乙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应详细填写合同签订的地点,如:深圳市xx区)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2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日期: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在下料之前必须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下料后再提出原料质量问题的,造成定作方损失的,承揽方应予赔偿。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原材料的消耗每吨(件)成品不得超过 。

  2、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应保证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且满足承揽的需要。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五、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约定计算: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七、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定作方工厂内

  八、包装要求

  1、成品按照 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九、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运输由承揽方负责,费用承揽方承担。

  十、费用结算

  结算时间:

  十一、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其它约定

  1、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3

  服装加工承揽合同: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