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天之命原文翻译赏析

时间:2022-08-21 20:38:30 古籍 我要投稿

维天之命原文翻译赏析

维天之命原文翻译赏析1

  维天之命

  题解:赞美文王的美德。

  维天之命1,於穆不已2。於乎不显3,文王之德之纯。

  假以溢我4,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5,曾孙笃之6。

  【译文】

  是那上天天命所归,多么庄严啊没有止息。多么庄严啊光辉显耀,文王的品德纯正无比。

  美好的东西让我安宁,我接受恩惠自当牢记。顺着我文王路线方针,后代执行一心一意。

  【注释】

  1.维:语助词。2.於(wū):叹词,表示赞美。穆:庄严粹美。3.不(pī):借为"丕",大。

  4.假:通"嘉",美好。溢: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尔雅·释诂》:‘溢、慎、谧,静也。’…诗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静我也,静我即安我。"

  5.骏惠:郑笺训为"大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惠,顺也;骏当为驯之假借,驯亦顺也。骏惠二字平列,皆为顺。"

  6.曾孙:孙以下后代均称曾孙。郑笺:"曾,犹重也。"笃:指笃行,行事一心一意。笃,厚。

  【赏析】

  《维天之命》是《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诗为祭祀周文王之作(《毛诗序》所谓“大平告文王也”),因文本中有“文王之德之纯”、“骏惠我文王”等句可证,古今并无异议,但对成诗之时,则汉儒、清儒之说有分歧。郑玄笺云:“告大平’者,居摄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礼作乐。”他认为此诗作于周公摄政五年之冬。而陈奂《诗毛氏传疏》则云:“《书·雒诰》大传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维天之命》,制礼也;《维清》,作乐也;《烈文》,致政也。三诗类列,正与大传节次合。然则《维天之命》当作于六年之末矣。《雒诰》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郑注云:‘周公制礼乐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礼,仍令用殷礼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职,然后班行周礼,班讫始得用周礼,故告神且用殷礼也。’郑谓周礼行于七年致政之后,是也。而笺以告太平为礼未成时,在居摄五年之末,则未是。诗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孙笃之。’自在制礼后语矣。”据他考证,郑玄之说有误,此诗当作于周公居摄六年之末,即公元前1110年。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认为陈奂之说较郑笺“为有据也”,兹从其说。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四句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四句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读者稍加注意,便会发现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臣工》、《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样看的话未免太绝对,上举《臣工》、《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笔者以为《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恐怕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笔者不敢妄断,谨以之求质于治中国古代音乐史者。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而因其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尚无矫揉造作之弊,今人读来并不致于像读后世千篇一律的祭祀歌辞那样产生反感。(茹云鹤.赵荔红)

  【说明】

  这亦是一首在祭祀仪式现场所诵唱的歌,是一首祭祀文王、武王的颂歌,周成王是周朝第二代天子,其威望仅次于文王、武王,与其子周康王齐名,史称“成康之治”。《史记·周本纪》说:“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宁,是因为“成王不敢康”。周文王在世时,周国没有取得天下,周武王即位后即灭商得天下,可惜在位仅几年就去世,周成王即位就继承了周武王的事业,又一次重新开始分封诸侯。他的责任就是要保证天下太平,让人民得以休养生息。所以,这是一首周成王自己颂唱的祭祀歌,他在歌中表白自己不敢懈怠,不敢追求安乐,希望天下太平。

  在短小的诗篇中,诗人用简洁的语言,十分紧凑的叙述了周初三王,并且表明了他们对创建、巩固新兴王朝所作出的不同贡献,同时又重点宣扬了成王为完成父辈事业所进行勤勉努力。诗歌的这一叙写特点,当之无愧地赢得了前人“通首密练”的好评。

  本篇无韵,只有八句,是《诗经》中最短的篇章之一,但诗题却是《诗经》中最长的。

  关于本篇的主旨,最初都认为是祭祀成王的。朱熹《诗集传》援引《国语》曰:“《国语》叔向引此诗而言曰:‘是道成王之德也。”贾谊《新书·礼容下》亦云:“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成王承嗣,仁以临民,故称昊天焉。”均可证。但《毛诗序》却认为是祭祀天地的:“《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毛诗序》之所以会得出这个结论,一是因为其坚认《周颂》无成王之后的作品,所以不可能是祭成王;二是因为其判定诗的主旨往往只根据诗的发端,而不是根据诗的整体。《毛诗序》的这个结论与本篇的诗意显然牴牾,因为整首诗七句中有五句赞美成王,只有一句涉及天,所以尽管毛诗长时间占据了诗学的主导地位,尽管郑玄、孔颖达诸儒煞费苦心地为其补苴罅漏,它还是不断地被后人责难。朱熹《诗集传》曰:“此诗多道成王之德,疑祀成王诗也。”姚际恒《诗经通论》曰:“小序谓‘郊祀天地’,妄也。《诗》言天者多矣,何独此为郊祀天地乎?郊祀天地,不但于成王无与,即武王亦非配天地,而言‘二后’,何耶?”方玉润《诗经原始》曰:“序谓‘郊祀天地’,不知何所取义。诗唯首句及天,‘二后’下皆言文、武受命,及成王之德。曰‘不敢康’,曰‘宥密’,曰‘缉熙’,而终之以‘单厥心’,所以上基天命,缵成王业,而能安靖天下者于是乎在。于天地毫不相涉,天下岂有此等祭天地文乎?”现代学者亦多摒弃《毛诗序》的观点,而恢复其“祭祀成王”的本来面目。

  祭成王不从祭主入手,却上溯到文、武二王,再追溯到昊天,似乎有些离题。其实这并不难解释,成王受命于文、武二王,文、武二王又受命于天,所以从天入手,以示成王与文、武二王一脉相承,得天之真命。首二句是全诗的引子,其作用犹如赋比兴中的兴,后五句才是全诗的主体。成王是西周第二代天子,声望仅次于文、武二王,与其子康王齐名,史称“成康之治”。《史记·周本纪》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宁,是因为“成王不敢康”,此与《离骚》所说的“夏康娱以自纵”正相对照。“夙夜基命宥密”伸足“不敢康”之意,一正一反,相得益彰。按此句最难理解。《礼记·孔子闲居》有:“孔子曰:‘夙夜其命宥密,无声之乐也。”’郑玄注:“其,读为基。基,谋也。密,静也。言君夙夜谋为政教以安民,则民乐之。”陈子展《诗经直解》谓“此句旧解唯此郑注较为明确”,本文即用郑注;《尔雅·释诂》亦曰:“基,谋也。”正与郑注同义。第五句的“缉熙”是连绵词,不应分解,《大雅·文王》有“於缉熙敬止”,《周颂·维清》有“维清缉熙”,《周颂·载见》有“俾缉熙于纯嘏”,都作光明解,本文亦依之。最后一句的“其”等于“之”,“肆其靖之”等于“肆之靖之”,也就是“巩固它安定它”的意思。文王、武王开创的周朝在成王时得以巩固、安定,这就是祭主一生的功绩。

维天之命原文翻译赏析2

  维天之命

  作者:佚名

  朝代:先秦

  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

  译文

  是那上天天命所归,多么庄严啊没有止息。多么庄严啊光辉显耀,文王的品德纯正无比。美好的东西让我安宁,我接受恩惠自当牢记。顺着我文王路线方针,后代执行一心一意。

  注释

  ⑴维:语助词。 ⑵.於(wū):叹词,表示赞美。穆:庄严粹美。 ⑶不(pī):借为“丕”,大。 ⑷假:通“嘉”,美好。溢: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尔雅·释诂》:‘溢、慎、谧,静也。’…诗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静我也,静我即安我。” ⑸骏惠:郑笺训为“大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惠,顺也;骏当为驯之假借,驯亦顺也。骏惠二字平列,皆为顺。” ⑹曾孙:孙以下后代均称曾孙。郑笺:“曾,犹重也。”笃:指笃行,行事一心一意。笃,厚。,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赏析:

  《维天之命》是《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诗为祭祀周文王之作(《毛诗序》所谓“大平告文王也”),因文本中有“文王之德之纯”、“骏惠我文王”等句可证,古今并无异议,但对成诗之时,则汉儒、清儒之说有分歧。郑玄笺云:“告大平’者,居摄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礼作乐。”他认为此诗作于周公摄政五年之冬。而陈奂《诗毛氏传疏》则云:“《书·雒诰》大传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维天之命》,制礼也;《维清》,作乐也;《烈文》,致政也。三诗类列,正与大传节次合。然则《维天之命》当作于六年之末矣。《雒诰》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郑注云:‘周公制礼乐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礼,仍令用殷礼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职,然后班行周礼,班讫始得用周礼,故告神且用殷礼也。’郑谓周礼行于七年致政之后,是也。而笺以告太平为礼未成时,在居摄五年之末,则未是。诗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孙笃之。’自在制礼后语矣。”据他考证,郑玄之说有误,此诗当作于周公居摄六年之末,即公元前1110年。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认为陈奂之说较郑笺“为有据也”,兹从其说。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四句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四句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读者稍加注意,便会发现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臣工》、《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样看的话未免太绝对,上举《臣工》、《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笔者以为《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恐怕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笔者不敢妄断,谨以之求质于治中国古代音乐史者。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而因其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尚无矫揉造作之弊,令人读来并不致于像读后世千篇一律的祭祀歌辞那样产生反感。

维天之命原文翻译赏析3

  原文:

  维天之命

  〔先秦〕佚名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

  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

  假以溢我,我其收之。

  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

  译文

  想那天道的运行,美好肃穆永不停。多么辉煌多光明,文王品德多纯净。嘉美之德使我慎,我们永远要继承。顺着我祖文王道,子子孙孙永力行。

  注释

  1、维:语助词。一说“思念”。

  2、於(wū):叹词,表示赞美。

  3、穆:庄严粹美。

  4、不已:不止。指天道运行无止。

  5、不(pī):借为“丕”,大。一说发语词。

  6、显:光明。

  7、德之纯:言德之美。

  8、纯,大,美。

  9、假以溢我:以嘉美之道戒慎于我。

  10、假,通“嘉”,美好。

  11、溢,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尔雅·释诂》:‘溢、慎、谧,静也。’……诗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静我也,静我即安我。”

  12、收:受,接受。

  13、骏惠:顺从的意思。郑笺训为“大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惠,顺也;骏当为驯之假借,驯亦顺也。骏惠二字平列,皆为顺。”曾孙:后代子孙。孙以下后代均称曾孙。郑笺:“曾,犹重也。”

  14、笃:厚,忠实。此处指笃行,行事一心一意。

  鉴赏

  《周颂·维天之命》是《诗经·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每四句为一部分。前一部分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全诗犹如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种看法未免太绝对,上举《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周颂·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可能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此诗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并不像后世的祭祀歌辞那样有矫揉造作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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