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原文翻译及赏析

时间:2022-06-05 11:22:52 古籍 我要投稿

胡歌原文翻译及赏析

胡歌原文翻译及赏析1

  幽州胡马客歌

  唐代李白

  幽州胡马客,绿眼虎皮冠。

  笑拂两只箭,万人不可干。

  弯弓若转月,白雁落云端。

  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

  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

  天骄五单于,狼戾好凶残。

  牛马散北海,割鲜若虎餐。

  虽居燕支山,不道朔雪寒。

  妇女马上笑,颜如赪玉盘。

  翻飞射野兽,花月醉雕鞍。

  旄头四光芒,争战若蜂攒。

  白刃洒赤血,流沙为之丹。

  名将古是谁,疲兵良可叹。

  何时天狼灭?父子得安闲。

  译文

  幽州的一位骑马的胡族壮士,长着一双碧眼,头戴虎皮之冠。

  他善于施弓放箭,有万夫不当之勇。

  只见他弯弓如满月,仰天一箭,便射中了云中的白雁。

  他与同伴们成双结对地挥鞭纵马,前往楼兰的边塞之地游猎。

  他们义无返顾地出门报国,将生死置之度外。

  人称天之骄子的匈奴,他们狼性凶残,生性好杀。

  其牛马遍布北海,吃生肉如虎餐狼食。

  匈奴人虽然住在大漠之北的燕支山,却不畏朔风大雪之严寒。

  其妇女骑在马上嘻笑,其面色如红玉盘一样红润。

  她们能像男儿一样在马上翻飞,射猎飞禽走兽。

  像男儿一样喝酒,醉后面如花月,依雕鞍而卧。

  胡星旄头四放光芒,匈奴又开始侵掠了。

  大汉与匈奴交兵,如两窝马蜂一样搅在一起。

  双方兵士的刀枪上沾满了鲜血,大漠上的流沙都被血染红了。

  古时御敌名将是谁,将颓疲兵实在是令人慨叹。

  何时才能将天狼星射灭,使天下父子团聚过上太平的日子呢?

  注释

  幽州胡马客歌:乐府旧题。《乐府诗集》梁鼓角横吹曲有《幽州胡马客吟》,即此也。幽州,州名,汉武帝所置,辖境相当今之河北北部及辽宁等地。

  干(gān):触犯,冒犯。

  “弯弓”句:谓张弓射箭之快。

  掉:摇动。

  楼兰:汉代西域城国,此泛指西北边疆地区。《汉书·西域传上》:鄯善国,本名楼兰,王治扜泥城,去阳关千六百里,去长安六千一百里。遗址在今新疆罗布泊西。

  “天骄”句:概言匈奴各部。《汉书·匈奴传》: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汉书·宣帝纪》:匈奴虚闾权渠单于死,右贤王屠耆堂代立,骨肉大臣立虚闾权渠单于子为呼韩邪单于,击杀屠耆堂。诸王并自立,分为五单于,更相攻击,死者以万数。

  狼戾(lì):像狼一徉贪婪凶暴。

  北海:湖名。即今贝加尔湖。《汉书·苏武传》:徙武北海上无人处。这里泛指匈奴之地。

  割鲜:谓割生肉而食。

  燕支山:山名。即焉支山、胭脂山,山下盛产胭脂。其地在今甘肃永昌、山丹二县之间。

  赪(chēng):红色。

  “旄(máo)头”句:谓胡兵入侵。即髦头。星宿名,昴星。《史记·天官书》:昴曰髦头,胡星。动摇若跳跃者,胡兵大起。

  “何时”句:谓何时平息贼寇。天狼,星名。《史记·天官书》:其(参)东有大星曰狼。狼角变色多盗贼。正义:狼为野将,主侵掠。

  赏析

  此诗可分四段,旨在企盼如胡马客之名将,绥靖边患,生动刻画了边地民族的骁勇善战和风俗生活,以及战争的残酷,表达了对人民的同情和渴求和平的愿望。

  诗的一开头就赞叹“幽州胡马客”的骠骑与威猛。所谓的“幽州胡马客”应该是指安禄山手下那些横行无忌的“壮士”,也就是安禄山私养的奴才。大多数是契丹等少数民族勇士,力大无穷,身怀绝技,被安禄山收为义子。因为多是胡人,所以就不乏有碧眼金发之辈。这些勇士带着用虎皮做的冠帽,笑拂着两只利箭,有万夫不当之勇。胡人张弓搭箭,弯弓如张满月,能把白雁射落在云端。胡人双双掉鞭而行,游猎驰向楼兰,胡人一出门就不顾身后之事,慷慨报国,义无反顾。可惜这些勇士选择安禄山为主子,所谓的报效国家恐怕也只是“幽燕”这个小朝廷。

  诗人在作这段描述时心情颇为复杂。一方面任侠尚武的性格使诗人对这些年青勇士的高超武艺和绝技绝活发出由衷的赞美,对这些勇士报效主子的忠心也发出由衷的赞叹。也许是刚到幽州时李白对安禄山的野心认识还不足,有的学者说李白当初甚至有立功边疆思想,在边地习骑射,后发现安禄山野心,登黄金台痛哭,不久即离幽州南下。这样看起来李白说“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也就可以理解。可是另一方面,李白对这些勇士也有隐隐的担心,这些勇士愈健壮、武艺愈高、对主子愈忠诚,那么日后对李唐朝廷的威胁也就愈大。“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两句看似平常,其实也满含隐忧,游猎向楼兰是要经过中原腹地。而且“楼兰”一语暗指国都长安。

  接着诗人又用借古讽今的手法用“匈奴”犯边的故事来寓含对国家将或发生战乱的隐忧。所谓“天骄五单于”一般认为是西汉后期,匈奴势弱内乱,分立为五个单于:呼韩邪单于、屠耆单于、呼揭单于、车犁单于、乌藉单于,五单于互相争斗,后为呼韩邪单于所并。其实在这里,“五单于”是泛指匈奴各部首领。在冒顿单于的.统领下,匈奴屡屡来犯,侵犯了今河北、山西、陕西及河套一带,不仅给刚刚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以莫大的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原的社会经济。由于汉初政权初建,国力较弱,不足以抵抗匈奴的侵扰,故只得采取消极的和亲政策,以公主嫁给单于,并岁给絮、缯、酒、米、食物,直至武帝即位,采纳抗战派的主张,发动正义的防御性战争,才把匈奴的侵扰势力击退。

  诗中所说的“燕支山”又名“焉支山”或“胭脂山”,在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是汉以前匈奴浑邪王与休屠王的驻牧地。在更早的时候,原属月氏和乌孙的游牧地区,后来月氏和乌孙先后西迁至今伊犁河流域,这一带才被浑邪王和休屠王占领。燕支山的草原上不仅水草丰美,据说还产一种花草:胭脂草,能作染料。《五代诗话·稗史汇编》说:“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朵染绯,取其英鲜者作胭脂。”故旧常以“北地胭脂”代指北方的美女。“妇女马上笑,颜如赪玉盘”即是对此的生动写照。燕支山草原是浑邪王经营多年的根据地和大本营,所以才有“虽然居住于燕支山,却不怕朔风冰雪寒”的慨叹。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春夏,霍去病兵出临洮,越燕支山,大破匈奴。匈奴失此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诗人还用惊秫的笔调描写了征服匈奴战争的惨烈和悲壮:“旄头四光芒,争战若蜂攒。白刃洒赤血,流沙为之丹”,雪白的锋刃上流洒着赤红的鲜血,连茫茫的流沙都被染红。“名将古谁是,疲兵良可叹”,诗人关注的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名将,而是那些被战争机器摧残的疲惫将士和因为战争而动荡和民不聊生的社会。

  尽管匈奴的战事业已久远,然而幽燕胡儿蠢蠢欲动、杀气腾腾,看来另一场严酷的杀戮恐怕在所难免。一旦战争再起,老百姓一定会再陷入无休止的动荡之中,所以李白在诗的结尾处说“何时天狼灭,父子得闲安”既表现出诗人对可能发生的叛乱的极大厌恶和对平叛的期望,同时也向朝廷和世人发出非常强烈的战争警醒。

  创作背景

  《幽州胡马客歌》是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年)秋冬间初至幽州(今河北北部及辽宁一带)时作。当时李白自梁园首途游河北道,十月抵达幽州。到了幽燕之后,李白亲眼看到安禄山秣马厉兵,他却无能为力。在此背景下,李白写了很多诗作,《幽州胡马客歌》就是其中一首。

胡歌原文翻译及赏析2

  黑姓蕃王貂鼠裘,葡萄宫锦醉缠头。

  关西老将能苦战,七十行兵仍未休。

  译文

  黑姓蕃王身穿貂鼠皮袭,酒醉之后,便把绣有葡萄图案的宫锦作为赏赐之物送给舞女。

  而边关老将却因能征善战,年已七十仍无休止地统兵戍边。

  注释

  黑姓蕃王:指统辖一方的少数民族王侯或高级将领。黑姓,是西突厥的一个部族,唐开元、天宝时代,西突厥分为黄姓、黑姓两部。这里未必是确指,当泛指某少数民族将领。貂鼠裘:即韶皮袍子。

  葡萄宫锦:绣有葡萄图案的丝织品。宫锦,王宫中所用的名贵丝织品。醉缠头:唐人宴会时,常酒酣起舞,赠舞者以缠头。缠头,古时歌舞的人把锦帛缠在头上作妆饰,称为“缠头”。

  关西:指函谷关以西地区。汉代有“关西出将,关东出相”的说法。

  行兵:统兵作战。

  赏析

  诗的前两句写边镇少数民族将领的逸乐,后两句写关西老将长期征战之苦。诗人把“黑姓蕃王”与“关西老将”作鲜明对照,表现了汉、蕃两族将领的苦乐不均,这首诗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使诗歌境界得到了提升。

  “黑姓蕃王貂鼠裘,葡萄宫锦醉缠头。”两句写边镇少数民族将领的逸乐。从三个方面写黑姓蕃王的生活:一是穿着:貂鼠裘以示名贵;二是宴饮:写纵荡不羁;三是玩物:葡萄宫锦以示器物的奢侈。写边镇蕃王,不去写他的军事生活,而是选择一些细节写他的享乐生活,可以看出他们的地位,他们的骄纵。

  “关西老将能苦战,七十行兵仍未休。”两句写关西老将长期征战之苦。“能”,主要不是说具有能力,而是说其不得已。一个“苦”字,是关西老将全部征战生活的写照。“七十”,写出了老将年迈而非确指。“仍”概括了老将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征战生活,“苦”字自在其中。写“关西老将”专写其征战生活,与“黑姓蕃王”适成鲜明对照。“黑姓蕃王”逸乐如彼,“关西老将”苦战如此,诗人因而感慨。诗中仅把两种鲜明对照的现象作客观罗列,而写的实际是诗人所感。

  岑参这篇作品以自己边地所见把“黑姓蕃王”与“关西老将”作鲜明对照,表现了汉、蕃两族将领的苦乐不均,这样,这首诗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使诗歌境界得到了提升。

  创作背景

  公元754年(唐天宝十三载),诗人赴北庭都护府任职于封常清军幕,这首诗作于同年。天宝年间,府兵制已完全破坏,边镇军队大量扩充。募兵制实行后,大量内附的少数民族人物进入军队,边镇上多有蕃将,而一些将领生活骄奢淫逸,岑参有感作此诗。

  岑参

  岑参(718年-769年),荆州江陵(今湖北江陵县)人或南阳棘阳(今河南南阳市)人,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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