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21 09:20:15 晓映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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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精选9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修旧利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精选9篇)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1

  为更好地落实节约措施,为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切实搞好设备配件的修旧利废工作,杜绝浪费现象。要求各厂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辖范围内的`接近报废但仍有利用价值的设备或已经报废的设备中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进行收集,想办法进行修复,为使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工作修旧利废的积极性,促进维修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特规定如下制度:

  1、修旧利废是指设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设备性能和技术性能的精度极大地降低,不能正常使用或达到报废的程度。但经过维修人员更换零配件或整形修理等工作,使设备能投入正常运转使用。

  2、备件制作是指维修人员根据所管辖内设备的磨损情况对设备结构件、料斗等或技改施工内容中的结构件进行测量、制作。

  3、各车间修旧利废价值按修复设备原价值的50%计算,每月各车间修旧利废价值必须达到1万元以上。

  4、各车间每月备件制作量必须达到100kg/人(本车间机修编制人数)。

  5、要求各车间建立详细的修旧利废和备件制作台账,车间要安排专人跟踪修后设备的使用情况,以验证维修质量。

  6、要求各车间每月月底将备件制作及修旧利废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后报设备科。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2

  打造经营理念,强化成本意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降低我队维修成本,变废为保,达到减少材料消耗的目的,特制定车队修旧利废奖励办法:

  1、坚决执行矿修旧利废和费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坚持有旧不领新、能修不弃的节约意识。

  2、各检修班更换下不能使用的材料配件要及时交回队库房统一管理。

  3、凡是回收上来的配件都要进行逐个筛选,对有利用价值的`物料全部进行修复,缺配件的由班组核算管理小组对各个费旧物资短缺的配件申报计划。

  4、由班组核算管理小组组织修理工进行修复。

  5、修好的材料配件按照供应站价格进行30%的对等奖励。

  6、区队核算员造册登记每位员工所修复材料配件,报矿经营办。

  7、全队员工要踊跃参加,达到提高每位职工的修理能力,提高自身技术素质。

  8、每月进行全队修旧利费评比,奖励: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3

  为更好地落实节约措施,为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切实搞好设备配件的修旧利废工作,杜绝浪费现象。要求各厂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辖范围内的接近报废但仍有利用价值的设备或已经报废的设备中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进行收集,想办法进行修复,为使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工作修旧利废的积极性,促进维修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特规定如下制度:

  修旧利废是指设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设备性能和技术性能的`精度极大地降低,不能正常使用或达到报废的程度。但经过维修人员更换零配件或整形修理等工作,使得设备能投入正常运转使用。

  1、电仪车间:设备零部件修复价值,烧结、炼铁各达1万元以上/月,完不成任务考核车间100元;完成任务后按修复后价值的0.5~3%给予奖励。

  2、维修车间:烧结、炼铁修复价值各1万元/月,完不成任务考核车间100元,在已修复基础上按修复价值的3~8%给予奖励;备件制作炼铁为2t/月,烧结为3t/月,完不成任务考核车间100元,制作备件超出指标后按100元/吨给予奖励。

  3、其它车间的修旧利废项目报设备处,经鉴定确实属修旧利废,有价值的根据价值大小给予50~500元奖励。

  4、要求各车间建立修旧利废台账,如实记录修旧利废设备名称、维修人、维修时间,各车间连续3月修旧利废不满3000元,处以200元罚款。

  5、车间要安排专人跟踪修后设备的使用情况,以验证维修质量。

  6、设备科将对车间修旧利废的实际情况及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核实。

  7、对于修旧利废实施情况须经厂部和设备科裁定确认后,签字认可报办公室,每月在激励资金中得以体现。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4

  第一条

  术语及定义

  修旧利废指对在设备修理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备品配件,采用焊接、粘接、喷镀、镶嵌、机械加工和对烧损的电机绕组、仪表线圈等重新缠绕的各种修复方法,使已经损伤或损坏但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零部件加以修复,重新利用的工作。

  第二条

  职责

  机械动力部职责

  1.负责制定并完善本制度,督促检查、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组织年度修旧利废项目的论证和技术评定。

  3.组织审核、编制年度修旧利废工作计划。

  4.审核修旧利废修复方案。

  事业部、机/电/仪维修单位职责

  1.按要求执行本制度。

  2.负责填报修旧利废项目计划,建立修旧利废台账。

  3.及时联系、妥善保管现场检修中更换的零部件。

  4.负责编写修旧利废项目的修复方案。

  5.负责修旧利废的具体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承修部门。

  6.负责编写修旧利废修复方案。

  第三条

  工作程序

  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编制修复方案→机械动力部组织技术论证、鉴定,确定项目、审核修复方案→公司主管副总审批→承修单位实施、使用单位参与、配合→机械动力部组织验收→入库→使用单位使用、验证→建立台账。

  现场抢修等特殊情况下,工作程序可简化,先修复、使用,后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条

  论证原则

  可能性:公司或外委条件及当前的技术能力和检测手段能否满足要求;

  可靠性:修复后能否保证其工艺、机械和安全性能,并能达到其预期寿命;

  经济性:修旧费用与更新费用相比,是更新费用的10%~40%;

  必要性:该备件必须修旧才能满足生产需要。

  第五条

  考核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中原大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办法、细则执行。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废旧备品、备件加强管理并合理使用,做到物质“零”浪费的目的,使得有利用价值的废旧备件经过维修能够达到继续在线使用的性能,达到节约开支、减少浪费的目的,从而使全厂职工树立节约意识,特制定以下制度。

  2.管理细则

  2.1修旧备件的考核由设备科负责考核管理;

  2.2修旧项目由备件所在车间上报设备科,经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备件有修复价值后进行修复或降级使用,修复后必须满足使用性能;

  2.3修复件由设备检修部利用周检完成的,不得外协;

  2.4修复备件所需投入新备件时,必须有车间设备主任签字确认并上报设备科;若设备检修部能加工的备件,不得外协;若确需外协,500-3000元需设备科长签字认可;若3000元以上必须上报设备厂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2.5如所修备件设备检修部不能修复,需外协时:必须由区域组长写出书面材料、车间设备主任签字后上报设备科,经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后情况属实后方可外协;

  2.6修复备件外协单位必须有专业资质,无专业资质单位不得列为外协修复单位;

  2.7修复后的备件在检查验收时必须由区域组长、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车间设备主任共同确认:该修复件能够满足在线运行设备的要求方可接收。

  2.8修复后备件外协单位(设备检修部除外)必须附带: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3.考核办法(全厂各车间修旧利废工作满分100分)

  3.1对于有利用、修复价值的备件如发现浪费或故意拖延不修复的现象,考核车间20分;

  3.2对于没有修复价值的备件如因判断不清,造成修复后不能使用或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形,考核车间10分;

  3.3对于修复后备件验收,如因把关不严、确认项目遗漏导致备件性能减低或不能满足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形,考核车间20分;

  3.4对因外协单位修备件质量问题发生的后果,由外协单位负责承担,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终止与其的业务往来。

  3.5各车间必须每月至少上报2项修旧项目,且项目修复价值总额共计应大于3000元,对于完不成的车间考核20分。

  3.6各车间应积极主动得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于态度不认真,思想重视不到位的车间,考核10分。

  3.7对于有修复价值的材料备品备件,所属车间没有及时进行修理,而导致该材料备品备件报废的,考核该车间10分。

  3.8各车间应建立修旧利废档案,注明其备件的使用寿命和维修记录的日期、修旧内容、修旧前的状态和修旧后的状态等,对于没有台帐、台帐记录不正确、不齐全的考核车间10分/项。

  3.9对于在修旧利废工作中弄虚作假者,考核该车间50分。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6

  为规范车间外委电气设备及装置修理工作程序,充分调动车间内部维修力量,最大限度降低车间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委修理

  (一)外委修理的界定

  车间内部确认该设备或零部件具有可修复价值(修理费用不超过购买新设备价值的50%),修理后可恢复设备性能,且认定公司内部维修力量不能完成的修理工作,可外委修理。

  (二)审批程序

  1、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以下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车间审批完毕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2、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及以上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3、经批准后实施外委修理,如不符合外委修理要求的,申请班组不得擅自外委修理。

  (三)相关要求

  1、申请班组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外委修理设备或零部件测绘图纸或提出技术规范要求。

  2、外委修理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负责组织申请班组人员、使用单位人员、机电管理部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外委修理好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外委修理质量验收表》(见附表2),该表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存,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3、外委修理项目验收合格后,车间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建立台账、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并在月度绩效进行考核兑现。

  二、修旧利废

  (一)修旧利废的界定

  修旧利废是指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回收的有修复价值的各种物料、零部件等,进行加工修配使其恢复相当的使用价值并用于生产的;或者对报废的、拆除解体的废旧设备,回收其有用部分进行利用。

  (二)范围

  1、生产系统更新替换下来的设备、电气(含电机、变压器、电气装置)及其元器件的修复。

  2、车间各类报废表计的.修复。

  3、各类机器设备的修复改造代用。

  4、螺栓回收利用。

  5、各类电气设备装置已损坏单元卡件的修复再利用等。

  (三)审批程序

  1、凡属于修旧利废范围的设备零部件,由车间班组申报,车间技术管理员每月初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修旧利废汇总表》,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

  2、所申报修旧利废的设备零部件修复方案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制定,按照公司已下发的技术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班申请组组织实施。

  3、修旧利废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申请机电管理部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该表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管,修复鉴定合格的设备零部件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

  (四)奖惩办法

  1、车间建立《修旧利废统计台账》,负责核算节约价值。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计算方式为: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新购买物品采购价格-修复成本。

  2、修复后设备及零部件必须能够使用,使用一个月后,若性能良好,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申请奖励。

  3、修旧利废设备及零部件的质保期为1年,一年内,若因修复质量影响生产的,将追回奖金;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修旧利废每月考核一次,奖金分配仅限修旧利废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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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结合本厂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修旧利废”,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等(如废旧电机、轴承、电缆、金属边角料等),通过维修、翻新、改造、拆解再利用等方式,使其恢复使用功能或转化为可利用资源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生产车间、技术部、设备部、仓储部、财务部等所有涉及物资使用与管理的部门。

  第四条修旧利废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类处置、安全优先、效益导向”原则,确保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与成本节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设备部为修旧利废工作牵头部门,负责:

  制定年度修旧利废工作计划与目标,明确各车间重点回收处置清单;

  组织技术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检测、评估,判断是否具备修复或再利用价值;

  指导各车间开展设备、零部件维修翻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修旧利废台账,记录物资回收、修复、使用、处置全流程信息。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

  及时收集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分类存放于指定区域,做好标识(注明名称、规格、报废原因);

  对简易可修复的零部件(如小型阀门、开关等)自行组织维修,修复后报设备部备案;

  提出本车间修旧利废需求,配合设备部开展大型设备拆解、维修工作。

  第七条仓储部负责:

  设立专门的“修旧利废物资存放区”,划分“待修区”“已修合格区”“待处置区”,实行分区管理;

  对进出库的'修旧利废物资进行清点、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优先发放已修复合格的物资,减少新物资采购。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

  核算修旧利废工作产生的成本与效益(如维修费用、节约采购成本等),定期出具统计报表;

  对修旧利废相关的奖惩资金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

  各车间产生废旧物资后,24小时内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报设备部审核;

  设备部现场核实后,安排人员将废旧物资转运至仓储部“待修区”,仓储部核对后签字确认,录入台账。

  第十条修复评估与实施:

  设备部每周组织技术人员对“待修区”物资进行评估,出具《修旧利废评估报告》,明确“可修复”“不可修复但可拆解再利用”“完全报废”三类处置意见;

  对“可修复”物资,由设备部制定维修方案,安排维修人员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修复,修复过程需做好安全防护与质量管控;

  对“不可修复但可拆解再利用”物资(如废旧电机拆解线圈、金属设备拆解钢材),由设备部组织拆解,拆解后的可用部件存入“已修合格区”,剩余废料移交环保部门指定机构处置。

  第十一条验收与使用:

  修复完成的物资,由设备部、使用车间、仓储部共同验收,填写《修旧利废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存入“已修合格区”;

  各车间申领物资时,仓储部优先推荐已修复合格的物资,使用部门需正常办理领用手续,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设备部。

  第十二条效益统计:

  每月底,设备部联合财务部统计修旧利废工作成果,包括“修复物资数量”“节约采购成本”“维修投入成本”“净效益”等指标,形成《月度修旧利废效益报表》,报厂部审批。

  第四章奖惩机制

  第十三条对修旧利废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给予以下奖励:

  部门奖励:年度修旧利废净效益排名前两名的车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奖金,并授予“节能降耗先进车间”称号;

  个人奖励:对提出创新性修旧利废方案、修复高价值设备的个人,按节约成本的5%-10%给予奖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以下处罚:

  未按规定分类存放、及时上报废旧物资,导致物资损坏或流失的,对责任车间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故意将可修复物资按完全报废处置,造成资源浪费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师生节约意识,规范学校废旧物资管理,提高教学、办公、生活物资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校园,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修旧利废”,指对学校教学设备(如旧电脑、投影仪、实验器材)、办公物资(如旧桌椅、文件柜)、生活设施(如旧门窗、水龙头)等,通过维修、改造、翻新等方式,使其重新服务于教学或校园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教学系部、行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图书馆、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等所有部门。

  第四条修旧利废工作遵循“教育优先、安全第一、师生参与、按需处置”原则,将节约理念融入校园日常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后勤保障处为修旧利废工作牵头部门,负责:

  制定校园修旧利废年度计划,明确重点修复物资清单(如破损课桌椅、故障教学设备);

  组建“校园修旧利废小组”,成员包括后勤维修人员、教师代表、学生志愿者;

  设立“修旧利废工作室”,配备基础维修工具(如螺丝刀、扳手、电焊机等)与材料;

  建立修旧利废台账,记录物资回收、修复、分配、使用情况。

  第六条各教学系部与行政办公室负责:

  每学期末统计本部门废旧物资,填写《校园废旧物资登记表》,报后勤保障处;

  优先领用修复后的物资,如修复课桌椅、办公柜等,减少新物资申请;

  组织师生参与修旧利废宣传活动,如“节约小能手”评选、旧物改造比赛等。

  第七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

  收集学生宿舍区废旧物资(如损坏的床铺、衣柜、台灯),分类存放于指定区域;

  配合后勤保障处开展宿舍设施维修,如修复漏水水龙头、松动床铺等。

  第八条财务处负责:

  核算修旧利废工作投入(如维修工具采购、材料费用)与节约成本(如减少新物资采购金额);

  保障修旧利废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

  各部门每学期末集中清理废旧物资,对可移动物资(如旧桌椅、电脑),自行搬运至“修旧利废工作室”;对固定设施(如门窗、水电管线),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后勤保障处;

  后勤保障处对回收物资进行登记,分类标注“待修”“待改造”“待拆解”,录入台账。

  第十条修复与改造实施:

  对“待修”物资(如故障投影仪、破损课桌椅),由后勤维修人员或“修旧利废小组”进行维修,维修过程邀请学生志愿者参与,普及维修知识;

  对“待改造”物资(如旧文件柜、废旧纸箱),组织师生开展“旧物改造活动”,如将旧文件柜改造成图书角书架、废旧纸箱制作教学道具,改造方案需符合安全、实用要求;

  对“待拆解”物资(如报废电脑、旧电器),由专业人员拆解,提取可用部件(如电脑硬盘、电源适配器),用于其他设备维修,剩余废料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置。

  第十一条验收与分配:

  修复或改造完成的物资,由后勤保障处、使用部门共同验收,确保符合使用安全与功能要求;

  验收合格的物资,优先分配给有需求的部门(如修复课桌椅分配给新入学班级、改造书架分配给学生社团),剩余物资存入“校园物资储备库”,以备应急使用。

  第十二条成果展示与宣传:

  每学期末举办“修旧利废成果展”,展示修复、改造后的物资与师生参与过程,宣传节约理念;

  通过校园广播、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报道修旧利废典型案例,鼓励更多师生参与。

  第四章奖惩机制

  第十三条奖励:

  对积极参与修旧利废工作的部门,年度评选“节约型部门”,给予500-1000元经费奖励,用于部门文化建设;

  对表现突出的师生个人,评选“校园节约小能手”“修旧利废志愿者标兵”,颁发荣誉证书与学习用品奖励;

  优秀旧物改造作品纳入校园教学资源库,作者可获得课程实践学分(适用于相关专业学生)。

  第十四条处罚:

  对故意损坏可修复物资、浪费校园资源的.师生,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赔偿损失;

  对未按规定上报废旧物资、导致物资闲置浪费的部门,扣减其下一年度物资采购申请额度的10%。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自新学期开学之日起施行。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修旧利废”,指对本单位使用年限较长、性能下降或轻微损坏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空调)、家具(如办公桌椅、沙发)、设施(如水电管线、门窗)等,通过维修、保养、翻新等方式,恢复其使用功能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各科室、下属二级机构所有涉及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的部门。

  第四条修旧利废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操作、效益优先”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浪费。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办公室为修旧利废工作牵头部门,负责:

  制定本单位修旧利废工作细则与年度计划,报单位领导班子审批;

  建立“修旧利废资产台账”,对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损坏情况、修复成本、复用情况等进行全程记录;

  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废旧资产进行检测评估,判断修复价值;

  监督各科室修旧利废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各科室负责:

  每月初排查本科室资产使用情况,对损坏或性能下降的资产,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报办公室;

  配合办公室开展资产检测、维修工作,提供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故障描述;

  优先使用修复后的资产,不得随意闲置或丢弃可复用资产。

  第七条财务科负责:

  对修旧利废工作涉及的费用(如维修材料费、第三方检测费)进行审核与报销,严格控制成本;

  定期核算修旧利废工作效益,对比修复成本与新资产采购成本,形成《修旧利废效益分析报告》;

  对修复后资产的.价值进行重新核定,更新国有资产台账。

  第八条后勤科负责:

  配备修旧利废所需的工具与材料,组建内部维修队伍(如水电工、设备维修工);

  对简易可修复的资产(如松动桌椅、漏水水龙头)进行现场维修;

  对无法内部修复的资产,联系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维修机构,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维修质量与质保期。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九条资产申报与评估:

  各科室发现资产故障或性能下降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详细说明资产名称、规格、使用年限、故障现象;

  办公室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出具《资产修复评估报告》,明确“建议修复”“建议报废”两类意见:

  修复成本低于新资产采购成本50%、且修复后使用寿命可延长1年以上的,列为“建议修复”;

  修复成本过高、存在安全隐患或技术淘汰的,列为“建议报废”。

  第十条维修实施:

  对“建议修复”的资产,由后勤科或第三方机构制定维修方案,明确维修内容、成本、工期,报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维修过程中,办公室需全程监督,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避免过度维修导致成本浪费;

  维修完成后,后勤科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维修验收单》,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质保期。

  第十一条验收与复用:

  办公室组织使用科室、财务科、后勤科共同对修复资产进行验收,测试资产功能是否恢复、运行是否正常;

  验收合格的资产,由使用科室办理领用手续,重新投入使用,办公室更新“修旧利废资产台账”;

  验收不合格的,由维修方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终止维修,按“建议报废”流程处置。

  第十二条报废与处置:

  对“建议报废”的资产,办公室按国有资产报废程序办理,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审批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后勤科联系有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资产拆解或回收,提取可复用部件(如电脑内存条、打印机硒鼓),剩余废料按环保要求处置;

  处置收入(如废旧金属回收款)全额上缴财务科,纳入单位非税收入管理。

  第四章监督与奖惩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

  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科室修旧利废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核查资产申报是否及时、修复资产是否复用、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每年年末开展修旧利废工作专项审计,由财务科牵头,邀请单位纪检部门参与,确保工作合规透明。

  第十四条奖励:

  对年度修旧利废工作成效突出的科室,评选“节约型科室”,给予科室年度绩效加分(按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维修成本的个人,按节约金额的3%-5%给予奖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

  第十五条责任追究:

  对隐瞒资产故障、擅自丢弃可修复资产的科室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扣减科室绩效;

  对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成本的人员,责令退回违规费用,情节严重的按单位纪律规定处理;

  因未及时维修导致资产进一步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单位原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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