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9 17:12:28 振濠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奖惩管理制度(通用20篇)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奖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奖惩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奖惩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xx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奖惩管理制度 2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规范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年度无死亡、重伤事故,全年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轻微伤控制在月5‰以内。完成全年目标的,年中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奖3000元,成员奖2000元。

  2、安全工作纳入月考核之中,考核针对公司(部门)和个人进行,每月中旬由安全保卫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考核数据。

  3、全公司月工伤控制在5‰以内未超标的,安全保卫部部长奖300元,副部长、安全员各奖200元;每超一起工伤事故,分别扣罚部长、副部长、安全员50元。

  4、公司月工伤应控制在2起以内(按400人计算),每超过一起,扣除公司车间月奖金500元,每减少一起,奖励分厂500元。单起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或当月总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扣1000元。

  5、公司当月工伤未超标的,奖励生产副总300元,车间主任200元;车间当月无事故的`,奖励翻倍;车间全季度无事故的,奖励主任300元;车间班组当月工伤每超标一起,扣罚生产副总100元,主任50元

  6、各级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员工开展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季度、车间每月、班组每周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有记录。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无记录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人分别为生产副总;主任;班组长)。

  7、凡出工伤事故的,每起事故,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50元;所在车间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元。部室发生工伤的,每起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

  8、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公司(部门)、车间(科室)领导每人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具体目标签定责任书)的,年底2倍返还,未完成的,不退风险抵押金。

  9、公司在各车间设立专职安全员,在车间设立兼职安全员,在事故多发岗位或危险源点聘请安全监督员。兼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督员公司每月分别给予200元和100元考核奖。

  10、各级安全员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纠正和报告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由公司作出处罚或处理。

  11、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并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单位和员工进行奖励,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利和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年终,公司对安全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12、工伤事故的确定:凡医疗费用超过100元或休息一天以上的工伤均属工伤事故。重伤事故的界定:工伤鉴定为1—4级;轻伤事故界定:工伤鉴定为5—10级;轻微伤事故界定:无级别的工伤。

  13、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5日内填报工伤报表和相关资料,逾期不报的每次罚款100元(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认定责任人,未上报或分不清责任人的,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承担)。

  14、身兼多职领导的考核按其职责分别考核,月奖罚不叠加,奖罚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

  15、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2、公司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制订和奖惩档案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

  3、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台帐。

  4、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处罚

  1、处罚范围

  1.1 工伤事故: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 设备、火灾事故:依据财产损失和事故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 违反“三违”制度导致事故发生者。

  1.4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5 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未在1小时之内履行报告程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6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7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1.9 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

  1.10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处罚类型

  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10-5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辞退、开除等。

  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惩罚程序

  3.1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 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五、奖励

  (一)奖励的范围

  1、在推广安全“四新”技术、职业卫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奖励程序

  1.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单位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公司安委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2 先进单位由安委办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3 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经安委办审查,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三)其他

  安全生产奖励从公司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帐。

  奖惩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入住需知》及其它宿舍管理规定,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一)按照宿舍巡查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每日不定时巡查宿舍各区域电器设备使情况并不准低于三次(早中晚),对重点区域不准低于五次,否则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罚款;

  (二)对发现员工不按照规定使用电器设备要及时劝说制止,危害到人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报告;

  (三)对巡查不负责任、隐瞒不报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奖励标准

  (一)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宿管员每月提供的《宿舍检查登记表》及

  人资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保安部安全检查作为参考。

  (二)奖励标准:由人资部和各宿室长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每栋楼评选优秀宿室两名。

  1.当月当选优秀宿室给予100元奖励;

  2.连续二次当选的'给予150元奖励并在酒店例会上进行通报;

  3.连续三次当选的给予300元奖励并在安委会上表扬;

  4.连续四次当选的给予500元奖励;

  5.被评为年度优秀宿室在年度总经理办公会上给予表彰并发放1000元奖金。

  第五条处罚标准

  (一)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违反空调、电暧器使用规定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教育,二次警告,第三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本宿舍居住人员50—100元的罚款;

  (二)宿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有违反立即要求责任人停止设备使用并将设备移出房屋间,应适情节并给予100-200元以上罚款,并在安委会上通报批评;

  (三)日常例行检查中,室内卫生不合格三次以上、不按规定摆放、乱写乱画等不良行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任人员20—30元的罚款;

  (四)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室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1.当月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50元的罚款;

  2.连续二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80元罚款,人资部将宿室人员的姓名通报给部门经理;

  3.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2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例会上提出批评;

  4.连续四次的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60元罚款并在

  安委会上提出批评;

  5.年度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20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 5

  生产制造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表彰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行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部门

  公司总经理、副总、钢化玻璃厂厂长、副厂长、工艺玻璃厂厂长、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奖惩进行调查、决定、公布和执行。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成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奖惩及时:及时表彰和奖励员工对公司的成绩和贡献,及时纠正和处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3、奖惩公平、公正、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结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视其情形给予物质奖励,或在一定期限内提高其工资报酬。

  奖惩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合同条款及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对各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公司采取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第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总工办下达的阶段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施工时间。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进度计划要求,分别编制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并上报总工办及分管领导审批。以在实施中对照检查,指导施工,完善管理,促进工程进度。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各种资源保证措施,科学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计划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计量,确保施工足额用款的需要,为工程施工提供资金保障。

  5、用现代科学手段管理,运用网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数据库。用电脑分析、处理工程数据,以便正确决策。

  6、密切加强同地方政府、监理、施工单位的联系,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7、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时,采取调整分项工程施工等措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六条总工办随时对项目部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进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应以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第七条各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工办上报工程进度统计旬报、月报、年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核查、备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凡未完成旬报、月度、年度(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部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3、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九条施工中公司将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及奖惩办法的文件规定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抓两头、带中间来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奖惩6个月兑现,具体办法参照相关文件分别执行。

  第十条为促进度、保质量,要求项目部内部要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学先进、促后进,以及“比、学、赶、帮”等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创优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遵照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自颁布之日起,其他同类条款同时废止。

  工程进度奖惩办法

  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条款和项目部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周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处罚,月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处罚,季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处罚,年度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处罚,总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处罚。

  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300元进行奖励,月进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500元进行奖励,季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进行奖励,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奖励,总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0元进行奖励。

  4、工程所需材料,各施工单位必须在三天前报到项目部,否则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由各自承担。

  5、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无法完成进度的则不予以处罚。

  6、施工单位的每个控制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网络图中的相应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2000元,关键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20000元(合同中进度考核款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扣罚)。施工单位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2000元。施工单位每周六、每月25日前不报周、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本周、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者罚款5000元。

  奖惩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宿舍管理常规化。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东方双冠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德麦特捷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内宿员工。

  3、评比规则:由综合部每月进行一次评比活动。

  奖励标准:每月评选优秀标兵一个,并给予奖励5分。

  处罚标准:对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反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二次警告,第三次情节严重者扣除5-10分。

  3.1、发现烟头,有人承认每根扣5分,无人承认集体均摊,宿舍长双倍。

  3.2、不叠被子,床铺凌乱,随意悬挂衣物占用空床扣2分。

  3.3、床下鞋子未在线内,摆放凌乱扣2分。.

  3.4、桌椅摆放凌乱,桌面脏乱扣2分。

  3.5、地面脏,堆积杂物扣2分。

  3.6、博物架、衣架、鞋架等摆放凌乱扣2分。

  3.7、私拉电线,离开时未关闭电器扣2分。

  3.8、外宿人员不通知管理员自行留宿,扣2分。

  3.9、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喧哗、酗酒、大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每人扣5分。

  3.10、宿舍长负责安排轮流值日并进行监督,住宿人员如多次违反上述制度,经说服无效者,取消其住宿的资格。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监督和检查。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1分等于10元。请大家自觉遵守本制度。

  奖惩管理制度 8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 9

  一、编制目的

  1.根据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以及加强质量控制、减少质量损失的要求。公司下发质量奖惩制度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并根据部门质量指标分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3.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惩罚为辅。

  二、适用范围

  适用各部门质量管理以及考核的各个环节。

  适用于公司各个岗位的全体人员。

  三、质量处罚要求

  1、公司典型、重大质量问题的定义和考核:

  1.1重大质量问题的定义:造成质量损失额300元以上或对公司的月度及年度质量指标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

  1.2典型质量问题的定义:公司各部门发生的由于质量意识薄弱或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违反本部或公司相关管理流程而造成的对其他人员有教育意义的质量问题。

  1.3公司各部门典型、重大质量问题考核:

  根据对公司质量指标影响的大小,各部门出现典型、重大质量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500元处罚;相关责任检验处以50―200元处罚;班组长及工艺人员处10―50元处罚。另重大质量问题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按8:2承担废品损失。

  2、公司内、外批次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2.1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定义:内部发生的故障数量,整批数量3件以上(不含3件)出现让步、报废或返工返修等质量问题,界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2.2公司内、外批次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注:内部由加工者发现并上报提出的质量问题,根据问题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大小,可适当减轻处罚(按原考核额度的50%―100%执行)。

  3、其它相关质量问题考核

  3.1不合格审理单份数的考核:

  对于生产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审理单(公司内、外超差代用、返工返修、报废的)按5元/份执行考核(由于技术原因,工艺设计或客户同意加工的审理单除外)。

  3.2重复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重复性质量问题的定义:

  对于近期(一个月内)曾经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本部通报、警示后,不进行控制或不看通报警示,造成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2.对一年内造成质量损失较大,或该问题多次强调要求加强控制,而在实际生产加工中仍然出现问题的。

  对于出现重复性质量问题的,除按照相关制度考核承担废品损失外,另外根据质量损失情况给予责任人200―500元考核,责任检验给予100―300元考核,班组长、部门主管及相关工艺给予50元/批次考核,质量工程师给予20元/批次考核。

  3.3顾客抱怨问题考核:

  对于出现顾客抱怨的质量问题,不论情节严重,除按照相关质量制度承担所有废品损失外,均对相关责任人给予300―500元处罚,如果为重点用户产品如:重点客户、外贸、航天用户,因对刀件问题以及批次性质量问题影响公司声誉的,则对直接责任人给予500―800元处罚,造成批次性问题的,相关检验、质量工程师、工艺人员、班组长及部门主管均要承担质量管理处罚。给予50―100元处罚。

  3.4内部审核发现问题的考核:

  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文审及内部审核发现问题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200元,对相关责任人按10―30元/项处罚。非管理问题只处罚直接责任人。

  3.5工艺纪律检查情况考核:

  3.5.1质量工程师每周工艺纪律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周,工艺组及检验组每周工艺纪律检查次数不得少于5次/周,不足次数的按相关绩效考核执行。

  3.5.2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把工艺纪律问题分为四大类,工艺纪律检查问题分为一般项、重要项、关键项、重大项四大项,一般项考核为10―20元/次;重要项考核为20―50元/次;关键项考核为50―300元/次;重大项直接内部下岗学习15天到1个月。违反工艺纪律造成后果的,按照2.2条款执行。工艺组或检验组工艺纪律检查中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的对主管该班组的班组长处以5―10元/次处罚。质量工程师检查工艺纪律发现问题的,对责任人进行双倍处罚。一个月内多次检查,没有出现过违反工艺纪律的情况,对负责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奖励50―100元。

  3.6、对刀件问题考核:

  3.6.1现场检查违反公司内部对刀件管理制度的,对相关责任人按工艺纪律问题进行考核。

  3.6.2对公司内部由后工序加工人员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以及对刀件、料头等按照每件10元考核相关责任人,同等奖励发现者。

  3.6.3对交付客户后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及对刀件、料头等所有不合格零件按照每件20元/件考核相关责任人,考核金额不超过300元;重点客户或客户强调控制的产品给予50元/件考核,考核金额不超过500元。多次强调不进行控制的重复性问题加倍处罚。造成客户抱怨的按3.3相关条款执行。

  3.7、原材料管理问题考核:

  3.7.1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库房保管员、调度员和生产现场违反《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的按照每项20元/项考核相关责任人。造成后果的`,直接按照错混料处罚责任人200―500元/项,同时承担废品损失。

  3.7.2不按照,《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对发放、接收材料进行确认,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无法追溯的,根据就近发现就近处理的原则,按照相关条款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3.7.3材料库材料或牌号发错,加工者不按要求对材料进行确认,造成零件超差或报废,将对加工者、材料库人员、首件检验的检验员各进行50元/次考核;同时材料损失由材料库承担。

  3.8、工艺技术问题考核:

  3.8.1工艺编制问题考核

  注:

  1.造成零件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对责任编制者进行100元/次考核,对校对进行50元/次考核。

  2.工艺文件实行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文件错误的更改、工艺文件问题的完善等问题,统一由编制者负责完善。对造成质量问题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3.8.2工艺文件

  工艺文件每丢失一份,按50元/份进行处罚,同时必须2日内写出事件经过。对造成工艺文件模糊不清、丢失少页、路线卡残缺不全的责任人,给予10―100元处罚。

  3.8.3工艺更改

  对处理工艺更改过程没有按照《工艺更改处理制度》执行的,质量部检查发现的给予20元/次考核。公司检查发现的给予50元/次考核,由于没有及时更改造成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1.3、2.2、3.8.1等相关条款处理。

  3.8.4工艺更改及数控程序更改监督由工艺室组长负责监督,并把检查情况报质量部统一出检查通报,检查周期为2次/周,由质量工程师检查发现问题的将根据问题影响按10―20元/项考核工艺组长。

  3.9、其他特殊情况的考核:

  3.9.1质量不诚信的诸如:私自借换原材料、质量记录不如实填写、质量问题私自处理等,对责任人直接考核200―500元,由此造成质量问题的另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或内部下岗学习一个月。

  3.9.2低级错误考核:

  1.低级错误的定义:不执行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不看图纸、错混料问题、不查看工艺、看错图纸、看错卡尺、分中错误、坐标输入错误、不用工装量具随意加工等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

  2.低级错误问题的考核:对于出现低级错误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责任人给予200―500元考核,其它相关责任人给予100―300元考核,情节严重或多次(2次及2次以上)发生低级错误问题的给予调岗、内部下岗、或提交厂办处理。

  四、质量奖励部分:

  4.1一次提交合格率=不合格批数/提交零件总批数(其中不合格批数是指:超差代用、返工返修、报废、超出试切件数量报废及补料产生审理单数)

  个人一次提交合格率完成指标≥90%的,本部每月按加工者给予计件工资5%的质量奖励。

  注:个人工时未达到公司最低标准400个工时的,不参与奖励。

  4.2预防成批和重大质量事故奖

  各部门岗位人员发现技术文件错误或其它问题的,避免重大质量事故(避免200元以上的损失)发生的’,予以一次性奖励200―500元。

  4.3质量改进奖

  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的或对生产工艺过程、工艺难点、关键工序、提出合理化建议,被正式采纳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20―200元的奖励,对于重大的改进项目如:加工工艺或流程制度改进,经本部验证效果比较明显的最高给予200―800元奖励。

  4.4现场问题奖

  4.4.1现场工艺技术问题奖

  对指导生产现场生产加工的工艺,发现工艺方案不合理或尺寸标注、量具错误、图纸错误、原材料错误、工装错误、刀具装夹错误等,不会造成零件报废的,对提出人一次性给予10―30元/次的奖励,并对责任人同等处罚;可能会造成零件报废的,对提出人一次性给予50―100元的奖励,并对责任人同等处罚。

  4.4.2质量记录填写问题

  对零件检验记录表填写不全、填写错误等问题,根据问题造成的影响,对发现者按10―20元/次进行奖励,同等处罚责任人,检验承担监督职责,当月无质量记录填写问题的,奖励检验人员各20元。

  4.5班组质量之星奖

  每月质量工程师对班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评比得分最高的授予质量之星,班组长给予200元奖励,班组成员给予50元/人奖励。对评比最差的班组,组长扣发当月组长津贴,班组成员取消5%的质量奖励。

  五、各类问题的反馈与闭环:

  5.1对现场反馈工艺方面的问题,由质量工程师把问题反馈单发放到工艺组长处,工艺组长负责安排工艺员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负责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一天罚款10元。

  5.2其它问题由质量工程师将反馈单转到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处,各负责人负责问题的归零整改,并按照表格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1天罚款10元。

  5.3根据公司‘精益求精,造精品机械;追求卓越床一流品牌’。的质量方针,以及工序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顾客满意率90%以上的质量目标。由质量部按照此制度对各个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以实现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

  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质量部。

  6.1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6.2所有质量奖罚制度中出现的质量奖励、处罚,由质量部出具依据,奖励以现金和工资发放的形式,罚款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6.3本制度与公司制度相违背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奖惩管理制度 10

  教室纪律:

  1、课上起哄、接教师话茬,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扣2分;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5分。

  3、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玩打火机等扣1分;

  5、自习课(午间休息、晚自习、早自习)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6、每旷课一节扣5分,请假需由班主任批准,否则当旷课计算;

  7、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每次扣1分;

  8.故意损坏班级、学校公物,每次扣2分;

  9.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卫生纪律:

  1.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除值日人员各1分,寝室长扣除1分。

  2.教室卫生每天扫2次,倒垃圾2次。卫生区每天打扫2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分。并罚扫一周。

  3.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积分扣1分。并罚扫地1个星期。

  4.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值周老师检查时被扣分的,责任到组上的全部人,相关责任人相应扣除学校所扣分数的5倍。

  5.带垃圾食品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每次扣1分;

  6.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者,每次扣1分;

  7.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分。

  集体纪律:

  1.做早操、课间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积分1分。

  2.班级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的,责任人扣5倍分数,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员扣5倍分数。

  3.晚就寝时抓到讲话的,查寝不在的,扣1分,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个人纪律:

  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分。

  2、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扣1分;

  3、敲诈勒索、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的扣10分。

  4、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

  5、考试作弊,扣5分

  6、寝室、教室物品损坏由个人承担,没有人承认由寝室或全班全体成员承担。

  7、携带不该带的物品(手机、不健康书籍、录象带等)到校的,扣5分

  8、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扣2分。

  奖励办法:

  1、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1分。

  2、连续两周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2分。

  3、考试总分进入班级前10名或成绩较上次排名前进10名以上的加5分。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2分

  5、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3分。

  6、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依照参加态度、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分。

  7、被教师表扬者,每次加1分

  8、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9、完成指令性任务较好者,视情况加1—3分

  (以上奖励,均由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加分)

  10、纪律被学校评优秀,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班干部加3分。

  11、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寝室成员各加2分,寝室长加3分。

  12、卫生被评优秀,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劳动委员加3分。

  13、其他未写入此制度的行为视情况予以奖惩。

  日常记录工作由李晓琪、张小军完成,每周进行一次统计并公布。

  学期末,根据各同学的累积总分,评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操行文明学生,学习积极进步奖等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档案。此记录将作为班主任学期末对班级同学打分、成绩单评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奖惩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第二条 奖励条款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年度发展状况,奖金300-1000元。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第三条 处罚条款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2、其他处罚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3、其他处罚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资无故丢失和损坏者(损失金额500元以内),需根据实际价格赔偿并予以处罚;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4、其他处罚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并罚款200-1000元。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00---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第四条 附则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奖惩管理制度 12

  一、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宗合议奖励30元。

  二、认真完成本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杨者,奖励30元。

  三、拾到顾客遗物主动交还者,经核实每次奖励20元。

  四、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元。

  五、经常协助本餐厅总经理、主管、领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经评议奖励30元。

  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七、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20元。

  九、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15元。

  十、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及资金),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20元。

  十二、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100元。

  十四、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10元。

  十五、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20元。

  十六、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十七、偷带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岗带醉态、散布虚假幅言论影响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员声誉,每次罚200元。

  十八、擅自脱岗,当班乱串包厢睡觉、看报纸、吸烟、打电话,每次罚款100元。

  十九、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200元。

  二十、因疏忽搞坏餐厅或客人财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20元。

  二十一、对客人要小费或其它报酬,对客人暴或不礼貌,与客人争辩,私自配制本店钥匙者,每次罚款50元。

  二十二、污偷盗、索、行、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三、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斗殴、聚从闹事,经常违返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交部门处理。

  二十四、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二十五、故意损害圣多美西餐厅名誉者,扣发当月工资直接开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区域待岗,乱窜包厢或搞男女关系者,每次罚款5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510元。

  二十八、报错房号、台号、在消费清单上多写、漏写、字迹不清造成失误者,每次罚款10元。

  二十九、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厅就餐,员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处罚100元。

  奖惩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奖惩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1、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2、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3、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

  1、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变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7)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8)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三、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处罚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1)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五、检举与处分

  1、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2、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3、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奖惩管理制度 15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小区保洁工作优质完成,根据物业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每次扣保洁员100元。

  5、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3倍罚款。

  6、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

  7、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100元。

  8、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未达标者罚款50元。

  9、楼梯间内地面每周拖擦一次,地面保持清洁、无积灰积土,每个单元楼梯间内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未达标者罚款50元。

  10、楼房外墙、楼内墙体、用户防盗门或楼梯扶手上发现粘贴广告及时清理、用户防盗门上无乱写乱画、防盗门上无明显污迹,未达标者罚款50元。

  四、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奖惩管理制度 17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的生产秩序及对员工在日常工作行为进行考评,制定本条例。

  范围:

  生产车间

  责任:

  生产部长、车间主任、班长、QA主任、QA检查员、操作工及其它进入车间的人员。

  内容:

  1、总则

  1.1实行罚款记分制。

  1.2每人每年“工作行为质量”的`基准分为100分。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某项条例时,则根据本条例规定罚款并扣除一定的分数。

  1.3本考核办法执行人:生产部长、车间主任、技术员、质量部长、QA主任、QA检查员。

  2、通则

  2.1有下列情形者罚款10.00元并扣2分。

  2.1.1更鞋时未将工作鞋和自己的鞋子放在自已的柜子里者。

  2.1.2生产区的大门开门后不随手关门者。

  2.1.3未按规定穿戴洁净服者(包括穿戴不全及头发挂露、口罩、手套)。

  2.1.4进入洁净区手不消毒者。

  2.1.5进出一般生产区不穿工作服、鞋或穿戴不规范(扣子未扣,帽子未戴等);外部人员进入车间由生产部及质量部负责;如出现上述情况,扣罚相关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

  2.1.6去卫生间不更鞋、不脱工作服者。

  2.1.7洁净区内操作工自带水杯放在操作间,并裸露在操作室者。

  2.1.8生产结束批生产记录就要上交给车间技术员。

  2.1.9车间出现异常情况要马上通知车间主任,如有隐瞒情况要接受处罚。

  2.2有下列情况每人罚款20.00元并扣3分。

  2.2.1容器桶内未附或外贴物料标签或填写错误者(品名、批号、规格)。

  2.2.2清场或清洁检查,QA检查员认定为不合格,未及时进行再清洁,并擅自离场者。(责任为参与清场人员,班长)。具体参照产量工资表规定。

  2.2.3不服从车间主任及车间管理人员(含班长)调派者;如擅自在原岗位继续操作者,则在原岗位所产生的计件工资作废并通报批评一次,同时作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指污辱、谩骂等),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2.2.4在制剂车间生产区内嘻戏打闹、吃食物、吸烟、打牌、上班时间睡觉者。

  2.2.5各工序清场时必须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用水直接对电源开关、插头插座进行冲淋者;情况严重者,交公司按厂纪厂规来处理。

  2.7.8药材重量或品种投料错误者;情节严重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3、工序考核条例

  3.1班长考核条例

  3.1.1班长应时刻对本辖区进行巡检,抽查本工序生产产品质量,掌握本辖区内生产情况,并及时更换或监督操作工,更换各操作间的状态标志牌(真实),否则每次扣5元并扣2分。

  3.1.2洁净区中间站管理员应管理好中间站、物料暂存室,外包班长应管理好包材存放室、打印标签,做好定置管理。如室内物料放置散乱无标识,每次罚款5.00元并扣2分;

  3.1.3外包班长对接收的物料(药品、说明书、标签、包装盒、大箱)要进行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及数量的校对,如未核对准确每次罚20元,并扣2分。造成严重错误时,按实际损失金额的10%-50%进行相应处罚。更换批次要及时清场,如发现混批处罚50元,并扣5分.

  奖惩管理制度 18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2.5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5S管理奖励、公司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细

  则执行。另外,年度"优秀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前,由人事部按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

  3.3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3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6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2级工资。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扣分达,或累计有2个月行政扣分达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达X次者;

  B)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G)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I)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K)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Q)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W)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5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2员工如获记大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并颁给总经理签字的奖励证书,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2其他非记件制员工的行政扣分,视同月度绩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来执行。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 19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2、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5、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7、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4、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5、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6、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奖惩管理制度 20

  一、原始分为0分,实行加减分制度兼单周总结奖励与惩罚制度。

  二、加分制度

  1、参加校运会、歌咏比赛、朗诵比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英语竞赛等校级比赛中获奖的同学,一等奖加9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3分,第一名加9分,第二名加8分……以此类推,第九名加1分。若该赛事没有评出具体的名次,则成绩优异者,酌情给分。

  2、参加县级、市级、省级举办的比赛,获得奖项的同学,获得分数分别为校级的两倍、四倍、六倍。

  3、每次月考,成绩总分在年段前300名内,且成绩退步不多于30个名次的同学各加5分;成绩总分在年段排名中进步最大的5名同学各加5分;班级中,单科成绩进步最大的2名同学各加2分。

  4、班级在板报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5分;获得二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3分;获得三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1分。(擦洗后黑板的同学加1分)

  5、在校文明班级的评比中,为班级加分的同学,(如为野草叶文学社投稿并被录用,每篇加8分),酌情给分。

  6、做有益于班级,有助于提升班级形象的事(比如拾金不昧、义务劳动等),酌情给分。

  7、为班级发展建言献策,富有建设性且付诸实施的同学,酌情给分。

  三、扣分制度

  1、有迟到行为的扣一分,有早退行为的扣2分,有旷课行为的扣3分。

  2、损坏学校或班级公物,视其情况,扣1—3分。

  3、没有按时完成作业,缺交作业,每人每次扣1分。

  4、有辱骂、殴打同学等使班级出现不和谐现象的行为,视其情节扣2—5分。

  5、在课堂上、晚自修中起哄、睡觉、讲话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扣2分。

  6、乱扔果皮纸屑,破坏班级卫生整洁,扣1分。

  7、值日生在值日当天,卫生评比被评为“中”,值日生扣3分,被评为“差”,值日生扣5分。

  8、根据本班卫生安排表,当天值日的同学没有按时打扫教室和卫生区卫生,垃圾没有及时倾倒处理,扣1分。

  9、有损坏班级形象行为的(比如课间操或升旗仪式因秩序混乱被点名批评),视其严重性,扣3—6分。

  10、携带手机进入班级被发现,每次扣两分并没收。

  11、教室值日生在上课铃声响起前没擦黑板,每次扣1分。

  12、上课或自修时私自调整座位,每次扣1分。

  13、在校文明班级评比中,使班级被扣分的同学,视其严重性,酌情扣分。

  四、奖惩制度

  1、每周违反纪律(包括迟到、讲话、旷课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一次的同学将受到教室值日1天的处罚;违反纪律两次的同学讲受到教室值日2天的`处罚;依此类推,违反3次3天,违反4次4天……

  2、每周将会对全班同学的操行分进行统计,该周扣分最多的一名同学,将被处以一篇作文的处罚(要求不少于800字,每周五统一选定主题,字迹工整),并于班会课上朗读。

  3、学期末,班主任根据班干部履职情况,评“优”加15分,评“良”加10分,评“合格”加5分,评“不合格”的不加分。

  4、学期末将对全班同学的操行分进行统计,得分最高的6名同学将从班费中拿出适当资金,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得分最高的30名同学,将会得到“优”的综合评价。新学期开始时,所有同学的操行分一律清零。

【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奖惩管理制度05-13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06-09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07-04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06-28

企业奖惩管理制度01-28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02-13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02-04

车间奖惩管理制度03-08

遵守安全奖惩管理制度09-14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