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0 09:00:25 雪桃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奖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2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3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f)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j)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k)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q)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t)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u)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v)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w)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y)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z)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1.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2处罚申诉

  4.2.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2.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00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xx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xxxx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箭、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箭、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xxxx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xxxx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xxxx%外,另罚款xx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xx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xxxx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xxxx~xxxx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xxxx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xxxx~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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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6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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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奖罚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奖罚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奖励:

  口头表扬、公司通报表扬、经济表扬、晋升工资、晋职

  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过)、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雇

  四、奖励标准

  嘉奖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晋升工资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上涨

  50~200元不等;晋升原则上升一级,如有特殊贡献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晋升。

  五、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定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部门备案。

  六、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的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实施人将《奖罚单》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对奖罚人提出申诉,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或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审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执行。

  七、奖罚规定

  奖励:

  (1)符合下例条件的,给予嘉奖奖励。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奖励。

  2、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除重大隐患、具有突出贡献者。

  3、员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6、检举或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7、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8、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者。

  9、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0、工作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次被各界表扬者。

  11、第一时间发现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处罚:

  (1)口头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罚款处分)

  1、当班时间干私人事情、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2、当班时间吃东西。

  3、未经允许当班时间会客,擅自离岗、脱岗、串岗。

  4、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衣装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体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捡废品,破坏公司形象。

  8、所有员工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发现员工在作业时间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进行工作的,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个表格上检查三次发生同一个错误的,根据各部门考核制度处理。

  11、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报批评(按月考核11—20分,罚款处分)

  1、一个月内受两次口头警告者。

  2、未经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离岗者。

  3、破坏公共卫生者。

  4、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

  6、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者。

  7、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失公物、浪费材料。

  9、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11、本职工作失职未造成损失。

  12、无故顶撞上司,不执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质员日常开出的整改单及处罚单,在负责人规定的完成期限内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及时说明,如没有客观原因又没按规定

  时间内完成累积三次的。

  14、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实事求是,据实反映,若有违反,经调查属实,给予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按月考核21—30分,罚款处分)

  1、不服从主管领导,影响工作质量。

  2、利用对讲机闲聊,污言秽语泄愤,乱按乱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响工作者。

  4、隐瞒工作中的失误(错误),给公司及部门造成重大影响者。

  5、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标准进行操作,同样问题出现三次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

  6、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否则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除照价赔偿之外,根据事情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7、部分质量目标三次以上未达标,给予责任人处罚。

  8、在外审过程中责任部门,出现一次不合格,除给责任部门处分以外,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未发现问题并记录也将根据情节给予连带处分。

  9、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团结者。

  1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者。

  (4)解 雇

  1、违反保密守则或对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坏、挪用、偷盗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舞弊,损害公司(如有偿维修等)。

  4、提出离职申请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煽动是非或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故意损害公司财物。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7、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

  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门奖罚规定

  (一)行政管理部门

  奖励:

  1、对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定出相关方案,措施或制度经实施有成效者。

  2、给公司经济带来效益者。

  3、及时发现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响公司形象的。

  处罚:

  1、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行为。

  2、不关心员工,不解决员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4、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事项时,推三阻四,不执行上级指示,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

  5、不关心业务,不熟悉业务,业务重心管理失衡而产生不良影响行为。

  6、不举贤避亲,不主动回避与自已有特殊关系人员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业工程部

  奖励:

  1、通过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显提高者。

  2、通过技改使运行成本降低1万元以上。

  3、业主对工程维修服务提出书面表扬。

  处罚:

  (1)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1、责任区域内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

  2、未及时填写工作记录、巡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相关记录或填写不规范。

  3、无故未按时按质的完成工作。

  4、为顾客维修时服务态度较差,受业主投诉的.。

  5、信息反馈不及时或不反馈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主管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

  (2)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1、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维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损失,除开除处分之外,还应照价赔偿。

  2、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隐患。

  3、因个人原因、工作失职等造成能源浪费。

  4、未按计划及相关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维保的。

  5、不按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操作及运行管理的。

  (3)解雇

  1、违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除给予开除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工作失误造成大面积停水停电1个小时以上。

  3、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理,并根据损失程度赔偿。

  4、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严重损失。

  5、挪用、盗取公司财物。

  6、窃取或泄露业主资料或隐私。

  7、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三)秩序维护部

  奖励:

  1、半年内所负责区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2、如遇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头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区域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不按规定交接班。

  2、值班期间发现不良现象和事故苗头却视而不见。

  3、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写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4、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进行书面记录或口头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误。

  5、拉帮结派或拉拢煽动他人破坏内部团结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写、登记各类表格。

  7、培养个人素质,严禁监守自盗行为发生。

  (四)保洁部

  奖励:

  1、连续三次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好者。

  2、遇异常天气或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综合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关,导致水资源浪费,口头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报批评。

  2、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上报、不处理。

  3、上班期间无故缺勤或工作期间不务正业者。

  4、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

  5、向业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6、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7、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行为。

  8、上班时间出外卖废品者给予开除处理。

  九、奖罚条例执行效力

  1、部门条例与公共条例相冲突,奖罚条例则按部门奖罚条例执行。

  2、若本奖罚制度没有明确,按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执行。

  3、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年终工作评估、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1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

  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

  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

  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纪律、奖优罚劣,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设立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适用范围:

  xxx公司全体员工

  四、奖惩的原则

  遵守有章可循,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五、内容: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起带头示范作用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2、在业务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业务渠道、完善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积极成效;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检举、揭发有损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奖励形式:

  1、精神奖励: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通令嘉奖;

  4)记功;

  5)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奖金、奖品;

  2)晋级、晋职。晋级、晋职人员的工资级别随之调整。

  第四条 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除口头表扬外),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填写在《奖惩情况表》,按流程执行,程序如下:

  1、部门提名;

  2、人事部门审核;

  3、分管领导审议;

  4、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奖项的分类:公司的奖项设立。

  分别是:

  1)优秀员工奖;

  2)优秀管理奖;

  3)最佳业绩奖;

  4)最佳团队奖。

  第六条 奖项的评选标准

  优秀员工奖:年度考评成绩最佳的员工,极其出色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优秀管理奖:管理效率突出,各项指标领先,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最佳业绩奖:全年累计个人业绩最高者。

  最佳团队奖:以部门为单位,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 奖项评比方法

  奖项的评比方法:

  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的评选每个年度评选一次,由部门主管提名,并列举优秀事例,书面呈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接到部门报告后,对该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议,最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优秀管理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研究评选办法,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最佳业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审核全年业务总量,评选业绩最佳者提名及评定。

  最佳团队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评定。

  第八条 获奖者的奖励

  1、优秀员工奖:1)获得优秀员工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5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2、优秀管理奖:1)获得优秀管理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8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3、最佳业绩奖:1)获得最佳业绩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4、最佳团队奖:1)获得最佳团队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2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标:

  员工有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警告、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奖惩制度管理按照分值制执行,暨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扣除相应分值;分值对应扣除月度绩效,暨1分为50元;

  第二条 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员工违纪行为及相应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2、行为过失:即一个月内轻微行为过失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记过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3、重大行为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4、严重触犯法纪: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处分时遵守的原则: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第四条 不同违纪行为的不同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如属轻微过失或工作有误,直接领导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如属短时间内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重复相同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直接领导通过人事部门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过失,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可以继续考虑降薪和降级,直接领导有权通过人事部门做出这类处分;

  3、如属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罚款、停职或降薪,员工亦会接受记过处分、辞退或开除。

  4、如属接获最后记过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或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罚款并立即解聘,其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5、部门经理及人事部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轻微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处分,予以扣除每次1分的处罚:

  1、违反员工管理制度;

  2、参会人员迟到者;

  3、有意或无意的怠工;

  4、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5、迟到、早退及中途短时离岗且没有恰当和可证明的理由或窜岗闲谈;

  6、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轻微);

  7、安全、卫生和办公管理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

  8、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9、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的;

  10、未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通知、文件。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警告、记过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3-5分的处罚:

  1、履行职责时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轻微行为过失,第三次按过失行为处罚;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3、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较重);

  4、上班时擅自长时间离岗、睡觉或干私活的;

  5、私藏、变卖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在工作时间对同事、客户、学员使用亵读性或辱骂性语言的;

  8、在任何时间、任何公司园区范围内参与任何与赌博有关的活动的;

  9、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必修培训学习的;

  10、对公司其他员工或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或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

  11、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处理不当的;

  12、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13、一切有碍公共秩序行为的;

  14、拒不执行上级或文件决定及会议决议要求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重大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10分的处罚:

  1、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为过失,第三次按重大过失行为处罚;

  2、连续无故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的;

  3、严重疏忽本职工作,并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向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5、玩忽职守的,违反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6、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7、工作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学员投诉3次以上的;

  8、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9、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0、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11、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

  12、在接获警告后仍屡犯(两次以上)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13、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4、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15、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的;

  第八条 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的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开除处分。

  1、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3、严重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触犯法律;

  4、在工作时间内外或工作场所内因公司有关的事项,对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士做出殴打、打架、阻挡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5、被追究刑事责任;

  6、偷窃、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拿取公司及有关人士的财物;

  7、因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损害;

  8、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告信息等;

  9、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10、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

  11、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学院、公司名誉受到重大损害的;

  1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方式

  1、上对下的监督。

  2、流程:部门经理填写《奖惩情况表》,并递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上级和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 投诉和申诉

  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领导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事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向其直接领导呈交一份书面投诉(说明时间,地点他所面对事件的性质),直接领导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解释其立场和理论基础;

  第二步:如员工对其直接领导的解释不满意,可向人事部门投诉并备案;

  第三步: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领导或其分管领导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第十一条 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的个人问题。公司应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如员工产生工作问题,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先与自己的直接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问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有关领导或员工应将问题提交人事部门;

  第二步:人事部门代表旁听或参与协商。直属领导和人事部门代表在员工参与下对问题做出决定。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应提交总经理会议;

  第三步:终由总经理会议做出决定,通过总经理认可。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方式

  1、提示:即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轻微行为过失的,由部门经理发出,并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提交人事部门作出处理;一月度内有提示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奖。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轻微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季度内有书面警告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3、记过:员工如有重复3次及以上触犯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4、记大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由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5、解除劳动合同及开除:员工如有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呈报总经理会议决定予以处分并执行。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制度由xxx公司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呈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若国家政策法规有所变动,参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

  2、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参照《员工管理制度》。

  4、参照《xxx公司内控文件》。

  5、参照《部门工作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释权归属xxx公司。

  6、生效日期:20xx年x月xx日。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宿舍管理常规化。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东方双冠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德麦特捷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内宿员工。

  3、评比规则:由综合部每月进行一次评比活动。

  奖励标准:每月评选优秀标兵一个,并给予奖励5分。

  处罚标准:对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反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二次警告,第三次情节严重者扣除5-10分。

  3.1、发现烟头,有人承认每根扣5分,无人承认集体均摊,宿舍长双倍。

  3.2、不叠被子,床铺凌乱,随意悬挂衣物占用空床扣2分。

  3.3、床下鞋子未在线内,摆放凌乱扣2分。.

  3.4、桌椅摆放凌乱,桌面脏乱扣2分。

  3.5、地面脏,堆积杂物扣2分。

  3.6、博物架、衣架、鞋架等摆放凌乱扣2分。

  3.7、私拉电线,离开时未关闭电器扣2分。

  3.8、外宿人员不通知管理员自行留宿,扣2分。

  3.9、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喧哗、酗酒、大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每人扣5分。

  3.10、宿舍长负责安排轮流值日并进行监督,住宿人员如多次违反上述制度,经说服无效者,取消其住宿的资格。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监督和检查。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1分等于10元。请大家自觉遵守本制度。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4

  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促进学校的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奖惩办法与标准

  1、奖惩办法

  (1)对食堂进行检查时,食堂员工存在违纪,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现象,食堂安全管理员要求食堂员工立即改正,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若发生紧急情况,食堂员工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第一时间知会对方,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事后一周内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标准

  (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时有吸烟等现象。

  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学校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食堂工作人员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有刁难就餐人员,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

  出现师生投诉且已证明为事实。

  当师生对菜肴提出疑问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食品原样采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盛器随地摆放。

  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理的。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每人每次扣50元。

  员工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员工有私拿学校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以上的。

  不配合学校检查,或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认、不签字,且已证明事实确实存在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员工要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赔偿学校损失,情节严重者,学校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有违法犯罪行为者,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级卫生部门检查食堂工作,由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或罚款的。发生食物中毒,造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受损的。

  无故停餐、误餐,造成全体师生无法正常用餐且严重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不配合学校管理,对学校师生所提出的正确意见不予理会,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4)奖励办法:如果食堂员工一个月内无违反以上规定,奖励30—150元不等绩效奖金。奖励办法考核细则: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会不定时检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②学校会不定时派学生抽查的,没有发现违纪的;

  ③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问卷调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奖励金额会综合以上细则分为A.B.C.D.四等,A等为150元,B等为100元,C等为50元,D等为30元,

  三、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学校董事会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办法与各位食堂员工的月绩效奖金挂钩,望各位员工悉知,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5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第二条 奖励条款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年度发展状况,奖金300-1000元。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第三条 处罚条款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2、其他处罚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3、其他处罚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资无故丢失和损坏者(损失金额500元以内),需根据实际价格赔偿并予以处罚;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4、其他处罚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并罚款200-1000元。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00---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第四条 附则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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