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8 15:31:31 方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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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规范质量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

  1、质量管理制度用以监控和评价每个方法的分析过程质量,确保病人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实验室的场地和环境条件必须与提供的检验服务相适应。

  3、使用良好的测定方法、设备、仪器、试剂、材料和辅助品,保证获得准确而可靠的检验结果。

  4、操作人员上岗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或接受良好的培训,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建立操作手册,按此手册进行检验操作。所有操作手册必须由实验室主任认可、签名和注明日期。方法的任何改变都必须由主任认可、签名、注明日期。

  6、在引用新方法对病人样品检验前必须建立或认可每个方法的下列操作特性:准确度、精密度、灵敏度、线性范围、干扰试验、回收试验、特异性,病人检验结果的`可报告范围、参考范围等。并建立校准和控制方法。新方法的材料应完整。由主任认可、签名后方可生效。

  7、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功能检查,并建立仪器操作手册以使设备、仪器和检测系统保持完善的实验性能,保证准确和可靠的结果和报告。

  8、明确在标本采集前对病人的要求,保证收集符合要求的标本。建立标本采集、运送、接收、登记及处理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分析前标本准确无误。

  9、按照检验申请单(书面或计算机打印)申请的项目作检验。检验申请记录须保存2年以上。

  10、采用国标标准真空采血系统,应用静脉血进行实验以保证检验结果的质量及操作者安全。

  11、定期进行校准和校准确认,在校准确认中没有符合实验室规定的可接受范围,必须重新校准并做好记录,备案。

  12、各专业组制定测定方法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所需的质控品的类型、使用频率、使用的控制规则、靶值和控制范围。每天报告病人检验结果前,质控结果必须在控制下。失控必须有记录,有纠正措施。保留所有质量控制工作的记录,保存期2年。质控品和校准品结果不在实验室建立的可接受范围内时应对最后一次可接受控制结果以后或者这次失控的所有病人结果作评价,确定这些病人结果是否受影响;实验室是否必须要重做,以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3、认真参加由国家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及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各个检验专业的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保留所有记录材料,原始记录保留不少于2年。

  14、检验报告必须及时、完整地发出给申请者。若不能在原来规定的时间内报告病人结果,必须根据病人检验要求的紧迫程度,采取措施。发现已报告的病人结果有问题时必须立即通知有关医师和临床部门并尽快提供已校正的准确结果。检验结果记录保存2年以上。

  15、定期征询临床医护人员对本科结果的评价,及时纠正潜在引起实验偏差的趋势,不断改进实验室的工作。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2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3

  1、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

  2、要有科学管理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3、制定详细的统一操作规程。

  4、专人负责本室全面质控工作。

  5、做好标本测定前采样处理和测定后结果处理的.质量。

  6、正确使用和维护本室的仪器设备和定期检定校正仪器。

  7、做好室内监控,了解监控清洁的误差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积极参加室内质评,对室内质评的成绩认真分析,失控项目及时检查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4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5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准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查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研究。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6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2、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的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购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同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一般为组长)签名。

  4、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易爆品要远离火源、水源;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6、确需白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置人。

  7、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和主管部门组长二人同意方可执行。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7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8

  一、所使用的商品仪器、试剂必须有产品注册证、销售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各专业组应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

  三、各专业组组长应随时关注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a题及时处理,对于一般小故障有能力可以自行解决,迅速恢复仪器的正常运行;如遇较严重的仪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厂方工程师进行修理。

  四、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经常发生故障、需要更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与设备科沟通后。填写设备申请表,经科主任批准后,报设备科进行招标采购,避免影响日常工作。

  五、各专业组长应关注日常工作量的`变化,如遇突发事件和工作量急剧增加等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及时添置设备,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仪器、试剂、方法更新时应做比较试验,开展新项目必须做方法学评价,并有相应试验记录。方法学评价内容至少应包括:精密度、方法对比、病人结果的可报告范围。

  七、所有试剂、耗材、辅助品应根据需要定期、定量进行采购,由各专业组组长填写试剂采购清单,然后交后勤管理处由专人统一采购,试剂到货后,通知后勤管理处验货并入库,由各项目检验人员保管,并按试剂盒说明书要求保存。

  八、所有冰箱、水温箱、压力锅均要填写工作状态记录表,超范围时立即电话报修并记录报修部门或对方工号。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9

  一、所有检验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采集的标本,应有专门的送检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采集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判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详细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可替代或难以再行采集,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详细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要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出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要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采集。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存,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留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留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存。

  八、凡保存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专门的医用垃圾袋内,运送到医院统一安排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废弃的血标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按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存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禁止与实验室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保证进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的安全,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授权本科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制度的修订;实验室组长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本制度和填写相关记录。

  4.具体要求

  (1)实验室门要保持关闭状态,二级实验室门口要有国际生物危险警告标志。

  (2)禁止16岁以下人员和禁止保洁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室内清洁工作由本室工作人员完成)。禁止在实验室接待各种来访人员。

  (3)进入病原微生物室从事实验活动人员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经过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②不得戴隐型眼镜;手、脸部不能有较明显外伤。

  ③具有临床检验技术职称和两年以上临床检验工作经验。

  (4)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微生物实验室操作技术培训与考核。了解微生物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和所有项目与仪器的操作的SOP文件及《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5)进入微生物室但不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实验室内设施维修人员,要在实验工作结束,并进行物体表面、地面和维修仪器消毒后,在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同时采取必要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并告知所从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②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并经医院科教科批准和备案。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了解实验室工作的潜在风险、学习生物安全防护和所要进行所有工作的SOP文件,其所有操作要有实验室正式工作人员在场陪同。

  ③检查、参观人员要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陪同,采取必要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科主任授权批准。

  (7)经过批准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人员必须承诺遵守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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