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7 08:07: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4篇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学校与各中心处室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第四条校长为全校的消防安全总责任人;各中心处室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在公安消防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五条各中心处室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

  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⒉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⒊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⒋负责做好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第六条依照国家消防法规,学校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监督。同时,学校保卫科应对校内消防实施监督,其他部门应当接受保卫科的消防监督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保卫科保卫部为主的义务消防队。各中心处室也要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业务上接受保卫科的指导。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八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校内消防重点部位。凡属学校内消防重点部位的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学校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第九条校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各单位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总务处,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条在校内使用煤炉、石油液化气(炉),在购买和使用前,应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经安全办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在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学校安全办审批。

  第十二条禁止在校园的教学区、要害部位、消防重点部位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加强巡逻。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各单位需添置、更换消防器材,应通知安全办,统一配置、更换或维护。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十五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第十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二)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三)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着贡献者。

  (四)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由学校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确保住宿生在宿舍生活安全舒适,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四、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黄色的书刊。

  五、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八、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周日返校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和保洁。严禁带零食,严禁在宿舍内吃饭,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九、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十、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3、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4、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6、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7、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9、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0、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11、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2、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的安全,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处室要加强安全管理意识,时时处处都有安全措施,人人都要签定安全责任书,学校每周对老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级每天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真正性使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门卫要忠卫职守,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领导。坚持来客登记登记度,不准校外人员随便入校,学生凭学生证出校门。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保证锅炉、烤箱、电冰柜、消毒柜等物的安全使用,严禁违章操作,要保证电器的清洁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五、实验员和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对有毒的或有腐蚀性的药品要严格管理。电器设施由教师开关。

  六、宿舍内不许学生玩火、触摸电器,不许在床上做剧烈的运动。生活老师经常给卫生间坐便器、漱口杯、毛巾消毒。

  七、体育老师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要认真组织学生训练。对铅球、铁饼、单双杠、吊环、跳高等项目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体育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八、电工要定期对线路、开头、插头、电灯、教室内的电教设备、宿舍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漏电现象要及时维修更换,严防触电等伤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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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学生不准追逐打闹,爬墙头,爬篮球架、不准向窗外扔东西,上下楼梯严禁推搡,乘车要排队上车下车,不准将头和手伸出窗外。

  十、每学期末学校要对安全工作检查总结,表扬、奖励执行制度较好的处室和个人,对违反制度要批评教育或进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二、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三、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七、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八、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九、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

  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十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校园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温教办计[20xx]24号《温州市教育局消防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方针和组织机构

  1 、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温州市消防管理办法》等消防法规。各处室段等部门必须执行本专业的防火安全规定。

  2、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政教处、总务处承担,在温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负责。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设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其它部门处室段等要设消防责任人,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4、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由本校部分教职工和校保安队员担任。

  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1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每年11月9日为“校消防安全日”。运用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临时人员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救灾逃生常识,利用火灾案例等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适时组织各种防火、灭火、疏散演练。

  2、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监督、检查学校有关重点部位的安全,使大家有“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张贴防火宣传标牌、标语,营造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氛围。

  三、消防安全规定和要求

  1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常监督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确保责任人落实、规章制度上墙、防范措施到位、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师生员工懂得救灾逃生常识,杜绝火灾事故或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如司炉工、电工、弱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新建工程或房屋改建工程要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设计,工程竣工后,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所有建筑均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不得随意挪动或挪作它用。

  4、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装插座和私自增设电器设备;严禁在有火灾隐患的实验室做实验时离人。

  ⑵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严禁任意增大保险丝容量。

  ⑶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学校统一安装空调、淋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例外。

  ⑷严禁私自在寝室内使用电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电炉的例外。

  ⑸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酒精炉、汽油炉;严禁坐(卧)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抛烟头和火柴棒。

  ⑹严禁在学生宿舍和临时工宿舍内违章用电,动用明火,使用蜡烛、应急灯。

  ⑺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在室内或走道焚烧杂物;严禁用可燃物作灯罩或用灯泡(管)烘烤可燃物。

  ⑻严禁封闭或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水带或其它消防器材;严禁擅自开启消防龙头或损坏消防设施。

  ⑼严禁随意焚烧树枝、树叶;在宿舍内做饭、炒菜、烧开水,要特别重视做好防火工作。

  四、消防安全监督工作

  1、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公安消防机关的重要指示,研究解决学校安全消防工作的有关问题。

  2、后勤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

  3、各部门处室段必须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监督,重视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重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其它

  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应高度关心和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校园火灾,任何人都有义务和责任迅速向校园报警中心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7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宿管老师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宿舍舍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办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各宿舍(含水房、卫生间,由宿管老师负责)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舍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四、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按规定东、西楼梯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双休日值班老师负责清点留宿生人数、开具离校单(留宿生出入校门专用)、接听电话、安全保卫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现规定食堂管理制度。

  一、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二、人人明确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把好各环节的消防安全关。

  三、厨房间开炉烧菜煮饭后灶间不离人,引火柴草要与炉火区隔离。

  四、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经常注意巡视锅炉运行情况,定期检修,禁止违规冒险操作。

  五、禁止使用电炉烧开水、取暖等。

  六、做好灭蝇、灭鼠工作,经常查看食堂内电路开关、灯扇等,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经常查看液化灶使用情况,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八、食堂重点区域要有禁火禁烟标志。

  九、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会正确使用。

  十、经常对食堂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并有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预案。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半小时以内报告中心校;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中心校批准、学校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中心校。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总论

  1、学校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事务的领导管理工作。

  2、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统筹管理安全和治安工作,保卫科、警务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3、年级组、教育处、办公室、实验处、体育处、教务处、团委会及其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负责安全保卫事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与治安工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分论

  1、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的安全。

  2、年级组、教务处负责管理失当安全,即在教育教学中,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科学施教,严防管理失当造成师生人身、心理伤害等方面的安全。

  3、办公室负责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即

  ①师生在校内食堂(商店)就餐、饮水、食用加碘加钙食品及钙制品等方面的安全。

  ②校舍、体育场馆及其他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的安全。

  ③学校在用火(采暖)、用电、用油、使用煤气中的安全。

  4、实验处、年级组负责教学实验安全,即

  ①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

  ②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

  ③电教设施操作安全。

  5、体育处负责运动安全,即学生在参加田径、球类、越野、军体活动中的安全。

  6、教育处、团委会、年级组、综治办负责对学生进行行为安全、交通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即

  ①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乘坐的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②组织学生在参加学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等各种形式劳动中的安全。

  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开会等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④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自然灾害知识教育等安全教育。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校园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师生员工安全和道路畅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创建完安全文明校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道路是指校园内供行人、车辆行驶的道路。

  第三条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是总务处,其他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二章行人及车辆管理

  第四条行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行人应在道路右侧或人行道上行走。不应多人并排走、围堆谈话,妨碍交通。

  (2)不应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3)行人穿越道路应该注意来往车辆,不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4)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5)任何非机动车均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反道逆行。严禁骑车追逐、快车、曲折竞驶;严禁双手离把和扶肩骑车行驶;严禁攀扶其他车辆行驶;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地、操场骑车或是主要道路上学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7)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8)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绿化地、操场、办公室外侧走廊、教室外侧走廊、宿舍楼道内及交通道路上停放车辆。

  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9)校园内主要道路设置交通标志,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严禁在校内飙车;禁止超车、严禁鸣号;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在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10)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阳贵一中校区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无通行卡车辆进校需经校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应配合接受学校门卫的询问或检查,门卫人员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入学校大门,并交学校办公室查处。

  (11)校内停车地点:各教学组团的天井,国际部、科技馆、图书馆、一食堂楼前空地,一食堂地下车库,六食堂地下车库。校车平时停放在一食堂门前空地,交通车发车时,应在一号门与主教学楼之间道路右侧临时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其他地段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放。

  (12)主教学楼及各教学组团周边道路,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行驶(单行线)。学校有重大会议、活动或外事接待任务时,校办公室可临时调整各种车辆行车路线或停放位置。

  (13)特种车辆(包括押钞车、邮政车、各种施工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经门卫许可后,可行驶、停放在校园的指定位置。

  (14)超市和食堂的送货机动车应按照校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送货,在主干道上、卸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去,不准影响其他车辆和人流通行。

  (15)外来机动车,一般禁止在学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应到校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16)车载物品出学校大门必须停车接受检查,公物必须出示相关部门的证明,私人物品说明情况进行登记。

  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登记程序如下:

  (17)学校公用车及教职工自用车辆,由驾驶员本人到校办公室申报、登记、领取《通行卡》(含两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本校教职工免费办理《通行卡》。

  (18)校办公室每年九月份对机动车通行卡进行一次清理,打印成册通知各门岗,平时如有增减,应及时通知门岗。

  (19)通行卡持续证人不慎遗失时,应主动向校办公室挂失,并重新申报。

  第三章、道路交通管理

  1、经学校批准的各种社团摆设摊点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阻碍交通。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拆卸或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3、校园道路施工,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同意,报校办公室备案,方可施工。

  4、对轧坏道路、撞坏校园设施和交通标志者,责令其按照物品价格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

  1、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道路交通肇事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均由校办公室负责。重大事故与涉外事故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2、对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视情节、后果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经济处罚、校纪处分等处理。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通知校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阳贵一中安全工作紧急预案”;移动现场者,由移动方负全部责任心;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5、对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及校园内超速行驶、乱鸣喇叭或驶入禁停路段的各类车辆,由校办公室通知违章当事人及学校财务部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发。

  6、对教职工家属及来校探亲访友人员的车辆,由校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驾驶员及财务部在被访者(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7、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标准每车次50~200元(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8、对多次违反本规定的师生员工及家属,校办公室将组织违章人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9、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10、不服从交通门卫执勤人员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或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1、交通门卫管理执勤人应热情为师生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罚,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检查监督,对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组织师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并注意人员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合理搭配。

  3、活动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来往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活动前应要求营运部门对运行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组织力量和安全措施不足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严禁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活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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