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1 18:08: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车间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间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间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车间管理制度1

  一、生产管理

  1、断料扣罚50元/次;

  2、断纸管扣罚30元/次;

  3、字迹不规范、外包装印字模糊,捆扎不规范及纸管两端外露不一致扣1元/次项;字迹工整仿宋化、捆扎规范、印字清晰给予适当奖励。

  4、外包装皮用错、填写漏项、内外不一致扣罚10元/次项;

  5、交接班各种记录内容真实不能漏项,违反扣罚1元/次;字迹工整规范的给予适当奖励。

  6、料袋倒完后不允许有料粒,违反扣罚1元/袋;

  7、地面不许有落地料,料袋破损漏料必须及时清理违反扣5元/袋;

  8、倒料袋、钩刀、线绳不允许放在混料缸上,违反扣5元/项;

  9、钩刀以旧换新,丢失扣罚10元/个;

  10、原料库房落地料清理不及时扣10元/次;

  11、流滴母料、减雾母料,必须密闭存放,违者处罚100元/每次;

  12、与组装过道料粒由质检班负责清扫回收。

  13、料车及料袋上严禁职工坐、卧,违者扣罚10元/人;

  14、料车运行中严禁站人违者扣罚10元/人;

  15、纸管禁止拆垛,抽取必须从上至下依次取用;纸管区垛外不允许有零、散纸管违者处罚班组5元/根;

  16、造粒区纸管按规格5根一捆,放到规定位置,违者处罚计量班5元/根;

  17、废品膜按质检员指定位置成经纬码垛,零散废膜叠好,按质检员指定位置码好违者罚款20元/次,班长承担连带责任;

  18、下雨天严禁用废膜做雨具违者处罚20元,班长承担连带责任。

  19、电子秤每班校对一次,由当班主操负责校对,晚间不准以磅秤为准。并且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有主操签字,有漏校者罚50元/次。

  20、各设备工艺记录由主操负责,每小时记录一次,忘记录者罚10元/小时。

  21、物料领用由当班混料工按照配方到库房领取,母料领用则必须由班长带混料工到库房领取,多用或少用发现一次处罚50元。

  二、职责分工

  1、导布辊上油墨二牵以上归主操清理,二牵以后由卸轴工清理。

  2、大1#、大2#二牵辊上油墨必须打开牵引辊清理。

  3、大3#收卷辊上油墨必须在辊西侧清理,决不允许在牵引辊东侧清理。

  4、膜面外观质量由卸轴人员负责巡检,褶皱、标识不清、剖刀位置等直观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向班长和主操汇报、及时调整至合格。

  5、停车清理模口由上料、卸轴人员清理,班长或主操监护检查。

  6、当生产中两台大车或小车同时出现问题停车时,应按照先开大车后开小车,两台大车应由班长和一名主操各自带领本车上料、卸轴人员进行处理,待具备开车条件后在最短时间内开车。在设备完好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30分钟,否则每次处罚50元。另一名主操做好运行正常设备的巡检、检斤、填写码单、外包装质量控制等工作。

  7、为了加强临时工人的责任心,从每月600元工资中提取300元进行挂产考核,即:(300元×临时工总人数)/总产量=每吨挂产钱数×班组总产量(吨)=班组挂回总额/班组临时工人数=个人挂产工资。

  8、交班时必须移交运行正常的车台数,延时开车造成的废品归本班组,否则处罚100元。当班质计员必须交接清楚后再离岗,否则处罚质计员20元。

  9、以上管理规定及条款由车间领导及考核小组负责执行。

  10、车间领导每天有一人值班,必须参加四点、零点的交接班。

车间管理制度2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组织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车间按《茶叶加工技术规程》,真实、详细、完整、规范作好记录。

  三、车间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分配,听从技术指导,机器运行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岗。

  四、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卫生制度、爱清洁讲卫生,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鞋,严禁赤身、赤脚上岗工作。

  五、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做到“四不”即:不高声喧哗、不聊天、不吃零食、不串岗。

  六、车间要有标志,机具要标识,有重要危险机器应标有“警示牌”,以便使操作人员提高警惕。

  七、车间要装消防和其他安全设施,工作人员要注意安全,开机要试机,生产结束要及时关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车间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仪表车间。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仪表车间负责归口管理。仪表车间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仪表车间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仪表车间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九条仪表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一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二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五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八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仪表车间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第二十九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

  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三十条仪表车间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第七章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三十二条仪表车间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三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甲醇车间提出申请,由甲醇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仪表车间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十五条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六条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三十八条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九条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第四十条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四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四十二条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第四十三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四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xx)要求进行。

  第四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第八章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第四十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四十七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xx)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八条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五十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要求进行。

  第五十一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二条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第九章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第五十三条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第五十四条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五十五条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第十章基础资料管理

  第五十六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第五十七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第五十八条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第十一章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第五十九条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第六十条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第六十四条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第六十一条

  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第六十二条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 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第十二章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第六十三条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车间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购有仪表车间报到设备科,由供销部门统一采购。

  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六十四条公司仪表车间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第六十九条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车间管理制度4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任或班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车间管理制度5

  一、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服从生产主管管理和工作安排,不随意调动岗位,不挑肥拣瘦,不哄抢包装材料。

  三、认真仔细按照产品包装要求包装,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

  四、爱惜包装产品材料,对包装产品材料妥善管理,整齐放置,防止倒塌、压坏、风吹、雨淋、玷污,保持产品整洁美观。

  五、对包装剩余材料或产品统一交由组长或生产主管回收处理,不随意放置。

  六、不将车间包装产品材料随意外传或私带回家。

  七、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八、每天下班前清理、清扫车间一次,保持车间环境卫生整洁。

  九、其余遵照公司规定执行。

车间管理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 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车间管理制度7

  为了更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增强职工文明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对安全文明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1. 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元。

  2. 工作时间乱串岗位罚款2元。

  3.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2元。

  4. 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吵闹者一次罚款1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每资罚款2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生产楼(除办公室外)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 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没收衣物。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电熨斗要做到“三绝缘”,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车间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2、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务必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齐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就应职责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职责人。各职责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状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统一管理。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务必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

  B、换领务必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职责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状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卡”填写,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B、退库手续

  a.工具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红字“领料单”,与“工具卡”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在工具卡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b.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五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务必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必须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领料单与填写工具卡;工具领用须开领料并填写工具卡。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状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状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状况,应责其在必须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赔偿标准:

  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职责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务必赔偿: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职责人向仓库说明状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或遗失工具的价格证明后,到财务出纳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损坏工具以旧换新手续,或遗失工具重新领用手续。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务必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职责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第七章:旧品的报废

  1、业务及行政仓库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工具的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对报废工具进行处理。

  附件1班组工具管理的资料:

  第一,建立健全工具领用制度。班组应有工具使用保管卡片,记录操作人员领用工具的型号。数量、名称、规格、日期;应根据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多领,也不能少领。对于共用工具也应建卡管理,个人使用时办借用手续,进行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第二,合理使用工具。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串规代用(如螺丝刀代凿子、钳子代头);不容许专用工具代替通用工具,精具粗用的现象应坚决禁止,并在使用中注意持续精度和使用的条件。

  第三,妥善保管工具。工具应放在固定场所,有精度要求的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支撑、垫靠;工具箱要整齐,清洁,定位摆放,开箱知数,帐物相符;无关物品个性是私人用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使用完毕后的工具应进行油封或粉封,防止生锈变形,长期不用的工具应交班组统一保管。

  第四,做好工具的清点和校验工作。由于工具使用的频繁性和场所变更,容易遗忘在工作场所或互相误认收管,因此应每一天查对工具箱一次,一周帐物核对一次,以持续工具帐物相符。贵重和精密工具要特殊对待,切实做好使用保管、定期清洁、校验精度和轻拿轻放等事项。量具要做好周期检查鉴定工作,持续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做好工具的修复和报废工作。工具都有必须的使用寿命,正常磨损和消耗不可避免,但凡能修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其原先的性能,如刀具的磨刃、量具的修理等。对于不能修复的工具,在定额范围内可按手续报废(旧)并以旧换新,对于节约工具和爱护工具的同志要给予表扬。班组还应协助做好专用工具的试验工作,对于专用工具提出修改意见。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具夹、刃具报废等状况,要查明原因,追究职责。个人遗失工具要填写“工具遗失单”根据状况实行赔偿处理。

  附件2工具的供应和管理:

  工具管理部门,除了要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厂工具消耗定额、周转定额和储备定额外,还要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工具的采购。企业使用的工具有标准工具和专用工具两大类。标准工具是指通用于不通零件加工的工具,有标准规定,一般由专业生产的工具厂制造,企业需要这种工具时,应由厂外购入。专用工具是指限用于某种零件上的工具,以及工具车间制造工具的工具(二类工具),一般均由企业自行组织设计与制造。外购工具应事先提出计划,由供应部门负责购入,自制专用工具,应纳入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编制工具生产计划,交工具车间生产,及时供应生产需要。定货点的确定,能够根据周期(从提出工具定货到工具入库的期限,能够是自制一批工具的时间,也能够是外购一批工具所需的时间)及工具平均日耗量,按下述公式计算:

  定货点=最小储备量+平均日耗量×定货周期

  当工具库存由于逐渐消耗到达定货点时,就应提出定货申请。当到达最小储备量时,这批定货恰好到达,这样,库存就上升到最高点(最大储备量)。当库存又下降到定货点时,再提出下一批定货。各车间的工具室(员),从工具总库领取工具后,负责收发、保管和回收,以及统计等工作。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科、车间),一般设有工具总库,对外购和自购工具进行统一验收,登记、保管,按车间耗用工具的限额发送各车间工具室(员)。工具总库应有必须工具周转量,既要保证生产正常需要,又要有合理的储备,并经常对库存数量进行统计,及时把库存状况报告厂部工具管理部门以便及时采购和供应,避免供应中断。为了保证工具的不断供应,工具总库应建立日常计划供应制度。透过这种制度,就能够明白何时需要补充工具,及时提出定货申请,使工具的供应持续不中断。实行这种制度时,要为每种工具的库存规定最大储备量、最小储备量和定货点,最小储备量也就是保险储备量;最大储备量是最小储备量加上一批定货的数量。

  工具室(员)要加强对工作地的服务,及时、成套地把工具供应给生产工人。凡是工作地常用的工具,应配套后,由生产工人长期使用。既不是全车间使用,又不是某个工人长期需用的工具,配套后借给生产小组,由小组保管。至于一些不常用的工具,应由工具室(员)保管。

  附件3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具体办法:

  (1)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参加工具管理,提高工人群众爱护工具的主人翁职责感。认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积压、不丢失工具。

  (2)加强对工具使用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时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防止工具过度磨损和损坏,并推广先进经验,改善工具使用方法。

  (3)加强工具的'维护、保管、磨刃、回收、翻新、修复工作。对工具要经常进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用钝了的工具,要重新磨刃。为了保证工具的质量并使工人不致因为自己磨刃而降低设备利用率,应尽可能组织集中磨刃。工具要“以旧换新”进行回收,修复、翻新后再继续使用。

  (4)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延长工具的耐用时间。工具的质量好,耐磨、耐用、使用时间长,就可降低工具消耗,到达节约目的。

  (五)班组工具管理的资料

  班组工具管理,是对班组使用的工具,辅助工具和检验、测试用具等进行领用、使用、保管、修复而进行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班组工具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地申请领用生产中所必要的工具,做好工具的成套性工作,并合理使用和保管,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延长工具使用寿命。

  附件4工具管理制度

  一、工具就应实行部门、专业班组、员工个人三级管理制度,分别由仓库管理员、领班、员工本人填写《工具清单》建立登记台帐,专人负责管理。仓库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管本部门工具总台帐和《工具领用登记表》。

  二、工具设备按工作要求,每个技工配备常用、必备的手用工具;各班组配备本专业常用工具及仪表;机械设备、贵重仪器仪表由库房统一管理。

  三、个人领用工具及更新配置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后,由领用人签名备案,方能发放。

  四、由员工个人管理的工具,原则上属本人专用,其他专业或部门人员借用时,需经主管批准。

  五、班组领用工具,由领班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专业主管核实签字,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如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应由领用者负责赔偿或及时修复。

  六、各班组工具不行私自转借他人。工程部内班组间借用工具应填写借条;借用工具应及时归还,归还时应整洁、完好,由工具管理人员当场检验,工具完好方可收回。

  七、班组公用工具要列出清单,每次使用完后应保证整洁、完好,交接班时认真检查,如有丢失损坏,应追查有关人员的职责。

  八、部门管理的工具包括仪器仪表和机械设备,须经各专业主管批准,并到仓库管理员处办理手续后方能借用。使用者应掌握工具的基本性能及操作要领,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九、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用完后,务必清理干净,并由仓库管理员当场验证完好后方能收回。

  十、各类仪器仪表,要持续精密准确,由专人定期检查、检修。

  十一、所有工具务必精心使用,妥善保管。工程部定期组织对部门、班组及个人领用之工具进行检查。正常使用损坏或到使用年限,须由使用人或管理人写清状况,报工程部经理,将其修复或以旧换新。由于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由职责人按原价赔偿。

  十二、由部门集中管理的工具,属本部门各专业共用,由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经理监管。如遇其他部门借用时,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外单位租借时,需经部门经理或服务处经理批准。

  十三、员工调动工作时,由主管监督对所管工具进行交接并签字;主管调动时,由经理监督对所管工具进行交接并签字;并由仓库管理员随时调整台帐。

车间管理制度9

  1、劳动纪律:

  ⑴员工务必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⑵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三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⑶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务必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⑷上班时不准坐凳,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发信息,打游戏,吃零食,抽烟,如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⑸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三天休假后还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状况安排签署意见经厂部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一天罚款50.00-100.00元。

  ⑹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已机床上的日光灯与电风扇关掉,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00元。

  ⑺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能够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推荐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2、现场管理制度

  ⑴持续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⑵用心参与“5S”管理活动,持续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务必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⑶在制品务必按性质区别放置,蓝色的箱子放置良品,红色的放置不良品,并做到班清班洁。

  ⑷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⑸下班时每位员工务必按照“数控机床保养资料”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⑹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00元的处罚。

  ⑺下班打扫卫生后,铜屑车应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

  3、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⑴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⑵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每班生产的第一只产品务必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务必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根据损失状况进行赔偿。

  (3)员工在未经班组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机床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40.00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元。

  ⑸机床启动按钮上的保护罩严禁擅自旋开操作,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0元。

  ⑹芯棒加工产品时,扳手不得放在机床内部,一经发现将处罚20.00元,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⑺棒料加工产品时,铜棒的长度不准超过主轴口部100mm,如发现违规操作者,一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⑻机床加工产品时,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⑼车间所用螺纹规由班组长统一领取,交员工使用,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当班员工将照价赔偿。

  4、奖惩制度

  ⑴奖励制度

  下列状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报厂部批准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用心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⑵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0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

车间管理制度10

  目的:为加强管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提高生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控制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从分配,遵守纪律。车间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车间,班组长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做生产准备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准闲聊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大吵大叫、嘻笑、看书、看报、听歌、打电话、玩游戏等。

  三、每班工作情况必须如实上报,不得假报或虚报、少报现象,一经查实后果自负,以欺骗公司钱财定处,视情况轻重作有效处理。严重者送当地执法机关或开除处理,轻者按《工厂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工作有序,必须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和超额完成任务。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便改工艺,如有不按规定作业者一切后果自负。

  五、团结互助,发杨团体精神,决不允许说三倒四、拉帮结伙、诽谤他人,否则按规处理。

  六、严格遵守“6s”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七、上班离岗管制: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和随意换工种,如有事离岗要经批准和带离岗证同时必须在《离岗登记表》上做好离岗登记如(离岗原因、时间等)。

车间管理制度11

  1、在车间劳动的服刑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监规纪律,服从警官安排。

  2、遇有外宾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车间时,听到口令应起立问好,回答问题时必须立正。

  3、服刑人员在车间劳动时,严禁大声喧哗、衣冠不整,严禁不文明言行举止。

  4、严禁私自接受外协人员的物品,严禁通过外协人员传递信件及物品。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警官汇报。

  5、服刑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四互三共”互助小组固定座位,不得私自变动劳动岗位,不得自行脱离互监,离开互监小组时应报告,车间小组长及小组人员必须知道其去向。互监组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警官汇报。

  6、各车间必须按规定按时领发劳动工具,并做好记录,由管理警官按时检查签字。

  7、服刑人员应爱护劳动工具,不得将劳动工具作其他用途,严禁将劳动工具带出车间。

  8、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质量要求进行,不得私自丢弃生产材料,质量不达标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一律没收。故意损坏产品、蒙混过关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9、遇生病不能参加劳动时,应先写看病报告到医务室就诊后再找警官请假。不得无故离开劳动车间。

车间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一车间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建立团结、高效的生产团队,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一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

  三、权责:

  车间主管—负责对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及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对本制度有修改、审核权,并监督执行。

  车间组长—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培训,并贯彻执行,可根据实际情景,对本制度某些条款有修改提议权。

  四、细则:

  4、1考勤管理

  4、1.1每一天早上全体员工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参加早会,由车间组长主持,如有特殊情景由生产主管主持。早会主要安排当日工作计划及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并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按迟到处理。

  4、1.2迟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的每分钟1元钱罚款,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所有旷工按公司制度,扣三倍底薪。

  4、1.3生产一线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详细填写《请假

  单》。8小时以内由生产组长同意,生产主管批准。8小时以上三天以内主管同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三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特殊情景请示总经理意见,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特殊情景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1.4上班时间内未经车间组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若有事需要离岗,需在车间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后方可离岗(离岗证由组长统一管理发放),一次离岗时不得超过15分钟,每一天离岗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按消极怠工处理。

  4、1.5上班时间,员工若需外出,需开《放行条》组长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按旷工处理。

  4、1.6如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所有人员必须加班,如未按时到岗者按旷工(4、1、2)处理。

  4、1.7安排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且无请假说明者,按旷工(4、1、3)处理。

  4、1.8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未按时参加按旷工(4、1、3)处理。

  4、1.9禁止代打卡,违者按行政部规定予以处罚。

  4、2作业纪律管理

  4、2.1上班时间内必须服从直接上司的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或未按时完成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30~~50元的罚款,顶撞上司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处罚200元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4、2.2上班时间内与其它同事有争吵、嘻笑、打闹,辱骂他人等与工作无关者给予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200元并交人事行政部

  处理。

  4、2.3各位员工如果认为上司对工作安排不当,必须先服从,事后能够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车间组长、主管、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讲明自我意见。如果在车间内争辩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

  4、2.4上班时间应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岗、擅自换岗、聊天、打瞌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抄本制度1次,情节严重将进行罚款50元每次。

  4、2.5所有员工在车间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发信息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带手机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将手机设置为无声振动,特殊情景要请示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到车间外面(如洗手间或饮水区等),违者罚款10元每次,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若有聊天或与工作无关话题将处以30元每次的罚款。

  4、2.6工作过程中,如有表现散漫、消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将人退回人事行政部。

  4、3车间品质管理

  4、3.1新进员工必须在半个月内熟记并理解自我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及作业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如有违规现象,每次给予20元内处罚,如造成严重品质问题,将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相关项目处罚。

  4、3.2生产前必须按要求做好首件三检,并认真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如果未依照要求做首检而擅自生产者,将依据《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第6、1条所规定项目予以处罚,当月累积两次者追加处罚200元,并予以辞退处理,如因首检问题造成损失过大,将作无薪开除处理。

  4、3.3在未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的情景下,人为造成产品报废,按情节严重性,处以20~100元左右分罚款,异常严重者,为公司造成超过5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处以补偿损失金额罚款并做辞退处理。

  4、3.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藏匿不良品或半成品,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根据具体情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5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时巡检,各工位根据实际情景制定合理的巡检频率。并记录巡检数据,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巡检、或记录虚假巡检数据、巡检时未发现明显异常情景,将严格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2所规定项目予以罚款。

  4、3.6各工序在接收半成品~制造产品~转出产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不”原则,即不接收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转不良品。下道工序有检查上道工序流转出产品质量的义务,并保证本工序制造的产品为良品,产品转交时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职责。具体要求及违反处罚规定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3~6、4所规定项目执行。

  4、3.7其他各工位详细品质管控要求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上6、5、1~6、5、3所规定项目执行。

  4、4车间“5s”管理

  4、4.1各员工应对“5s”职责区域负责,清扫频率及标准按照《岗

  位说明书》上所规定之严格执行,检查时若发现不达标,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2各员工应对所安排需要保养的设备按工程部要求保养的频率,按时保养,并将保养结果记录在《设备保养点检记录表》上。未按要求及频率保养,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3各员工应保证所辖“5s”区域的整洁度,要求工具、量具应摆在规定的区域,不可压住斑马线甚至超出斑马线。并且要按区域标识对应摆放。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4车间员工需注意公共区域卫生,例如卫生间、走廊,在公共卫生区域不允许乱扔垃圾或者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废弃物品也应当丢弃在相应区域内。

  4、4.5遇车间放假或者停产下班,必须将对应管理区域内的水、门、窗、空调、电、气、除湿机等关掉。若未按要求执行,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监督人每次罚款10元。

  4、4.6车间员工不得私自将非本公司人员带入车间,违者职责人处罚50元。

  4、4.7全体员工进入厂区上班必须按公司要求穿工衣、佩戴厂牌。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可整奇怪发型等,一经发现,可拒绝其进入车间上班。

  4、4.8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主要指硬件设备,例如门、窗、其他机器设备等,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赔

  偿所有损失并做辞退处理。

  4、5其他管理要求

  此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出入厂规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规定,员工作息时间规定等。以上所有规定均按人事行政部要求执行。

  4、6奖励制度

  4、6.1在月终时,对全体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综合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优秀员工的奖励。本车间优秀员工人数为2~4人,奖励金额为50~100元。

  4、6.2本月如有其他突出贡献者,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100~200元奖励,具体人数视当月实际情景而定。

  4、6.3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提议,在综合评估其效果后,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50~500元。

  4、6.4根据车间品质状况,每月提报0~2人为车间品质标兵,奖励200元。

  4、6.5年度累积被评6次及以上优秀员工(可加上其他奖励次数)并且未有罚款,年度请假未超过10天者,提名为生产部年度优秀员工,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本制度如有任何疑问可向车间主管或生产部经理咨询,生产部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车间管理制度13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5%。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地面、生产线、设备、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进入车间前须将手部、脸部清洁,须换正确佩带厂牌、上岗证、穿静电拖鞋、穿静电衣、带静电帽、带静电环过淋室后方可进入车间,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前,物料员须及时将当天所需的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上班前须测试静电环,严禁代签

  4.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做好防静电措施,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班级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5.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除些之外还要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6.小零配件必须用黑色防静电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防静电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7.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五、车间纪律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上班后两小时内通知班长或主管。

  2.员工进入车间应立即投入生产,未经主管许可不得提前停线。

  3.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4.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5.任何会议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6.工作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向领班申请

  7.工作期间身体不得趴在流水线上。

  8.工作期间除领班或领料员之外不得在流水旁来回走动。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倒班吃饭时,无人接班不得擅自离岗。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1.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保持清洁整齐;

  12、倒班和下班时,必须与下一班员工交接,不得擅自离岗。

  13、遵守车间安全规定,无上岗证者不得私自操作,特殊情况按规定执行。

  14、工作期间不得私自调换工位。

  15、严禁将食品带入车间,严禁打逗聊天。

  16、工作时间严禁打盹,睡觉。

  17、工作期间不得与同事发生争吵。

  18、严禁在车间、卫生间等厂区内吸烟。

  19、不准携带任何与生产有关的物品(腕带,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除外)离开车间。

  20、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奖惩条例予发奖励。

  六、材料控制

  1、员工下班前应清理收集好所用元件并将报废零件收集好交给指定员工处理。

  2、工作中,员工应随时将散料收集好,码放整齐确保工作区域的整洁。

  3、材料应轻拿轻放,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或工程师。

  4、材料员应仔细填写退料单、报废单。退料、废料须及时清理。

  5、严禁将废材料丢人垃圾箱内。

  6、上一班材料员应为下一班材料员备好足够的材料,确保及时开工。

  7、交接班时,各工位要准确、清晰地填写完指定元件及半成品的数量,以确保主管能正确地和下一班做好交接。

  8、员工领取材料应仔细填写料卡确保准确无误。

  9、员工有权力和义务制止任何人未经允许私拿生产线的材料。

  10、严禁私藏材料,严禁私自将材料拿出车间。

  七、团队精神

  1、员工有义务向生产主管提出生产线改进意见。

  2、员工在工作中应随时与他人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条件允许时要主动帮助别人。

  3、员工在交接班之前应向相应工位交接员工说明当班机器设备状况及该注意事项。

  4、新员工入职,老员工要耐心的教育和指导。

车间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食品安全,避免因管理不到,卫生因素引起的食品危害,也为保证管理制度的落实,必须做好车间管理制度。

  二、要求

  1、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员工在入车间时要更衣,洗手,消毒。

  3、卫生项目:

  1)车间卫生。(墙面,房顶,地面)

  2)设备卫生。(运行设备,备用设备,相关生产配套设备小车,木板,压板等)

  3)个人卫生。(衣着整齐,勤剪指甲勤理发,)

  4、工作的衔接,组与组的配合,员工与员工工作的关系,团结一直,做到生产各项指标达标。

  5、产品质量按照公司的规定标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做到最好,将废料率降到最低,在废料标准之内。

  6、设备日常维护,简单的工作自行处理,做到自检设备的习惯。(例如,换皮带,设备润滑加机油,轴承的更换,等)

  7、节能节源,节水节电,养成节能的习惯。

  8、生产车间要注意安全,小心地滑,安全使用生产设备。

  9、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10、生产中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打电话,聊天,干私事等)

  11、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15

  负责车间日常工作,保证压铸设备正常运行,按生产指令单,合理安排生产,以确定产品保质、保量完成。并管理好当班工作人员,确保车间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益。

  1、负责处理解决当班不能正常生产的一切事务工作,对质量跟踪控制并及时纠正提高产品产量。

  2、每天早会时,对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生产的员工进行培训教育纠正并通知上班次生产质量情通报与控制预防事项。且在开班前安排好当班生产人员及工作任务。

  3、负责当班产品保质保量生产,并不定时间巡查产品质量,对当班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4、当班的生产数量生产记录完成后,由当班长签字后交到报压铸部办公室(或当班班长存放,以方便结算工资);对于生产不顺利的机台写明情况原因,并做好当班的交接记录。

  5、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压机除渣过程,并记录冷漠数量和加料记录。

  6、对于生产用的模具必需提前检查,做好模具必用件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当班班长负责不定时的对设备运转与生产物资进行检查监控。

  7、各班工具每日班下班前交接班时清点。每天做日班的班长要把夜班生产用物料领出,避免生产中物料不足及无备用物品耽误生产。

  日班领用工具时必须以旧换新,不能以旧换新的工具需备注其工作用途或领用原因。

  8、上班人员要做到接班需要检查的事项,下班人员做好交接班手续及当班生产出现故障注意事项,如果有遗留故障问题必须在跟踪表上记录清楚。交接班前进行机台清理、清扫工作,确保机台周围的清洁、干净。

  9、对于当班生产的每一付模具不良状况部位,当班中维修模具部位与更换型销尺寸部位在领班报表上做好记录便于各班生产跟踪检查与模具维修保养。

  10.在当班生产数量满足订单数量后,需拆下模具时,必须把最后一产品留样给模具上,如模具有问题,需正常维修,当班必须开出模具维修单上写明维修保养部位情况描述清楚与产品一起交模具维修部。

  11、接班检查生产模具是否通冷却水正常或者漏水。对模具不好的部位做好记录便于维修。

  12.在当班装模具时必须按照工艺卡调试产品调试好后,叫当班巡检解剖(加工)验证合格才能生产,生产合格同时仔细对照核对工艺参数正确生产中如果没有工艺卡的产品当班领班调试产品,经巡检解剖加工验证合格后及时记录,调试好的工艺参数并挂在现场交接给下一班。如果有按照工艺卡生产产品做不好的情况下,因其它原因导致需要调动工艺参数时候,必须填写调动后参数挂放在固定位置交接给下一班组长防御控制。

  13、负责核对并收发与生产相关的文件记录。(如:1、工艺参数记录;2、冷模记录;3、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14、进行6s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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