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8 18:20:18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1

  一、工作室主持人的管理

  1、工作室主持人组织成员学习教育理论不少于4次。

  2、每年制订工作计划,并撰写工作小结。每次活动必须抓好出勤记录,每次活动的信息须及时上传至理论教研室。每个工作室每学期上交的相关动态信息或者阶段性成果不少于2篇。

  3、开展专题或课题活动。专题或课题必须是本学科发展的热点或是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专题活动不少于4次,参与工作室全员活动不少于8次/学年。主持人听成员上课不得少于20次/学年。

  4、每年举办一次工作室的成果交流或展示活动,及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

  5、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中必须完成的科研成果:

  (1)在省市级杂志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

  (2)撰写或主编教育书籍至少一本;

  (3)为学员、教研组长以及基层学校教师作学术讲座不少于3次。

  (4)为教育局决策提供的咨询报告或学科分析报告至少1篇。

  (5)以工作室为依托,指导课题实验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工作室成员的管理

  1、每个成员必须制定出培养期内的三年专业发展规划,并按照工作室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2、工作室成员每学年集中学习课时数不少于40课时。

  3、工作室每位成员在周期工作时间内培养学员教师不少于两名。

  4、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定目标。工作室成员负责收集每学期学员提交的论文、教育随笔、教育故事、教学反思、课(案)例、读书笔记、学习小结等,并予以指导。

  5、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出勤率不少于百分之九十。缺勤达四分之一者取消其成员资格并不得再次申报,工作室及时通报成员所在单位。

  三、工作室档案的管理

  1、工作室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以及活动方案,并上报乌鲁木齐市教研中心理论教研室备案。

  2、工作室要建立学员培养档案,对学员进行有序规范的培训和考核,学员培养情况将作为工作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3、主持人兼管工作室档案。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展示课记录、教案等材料及时归档、存档,为个人成长和工作室发展提供依据。

  4、工作室所开展的活动需及时上报理论教研室并写好小结,为工作室后期的评选以及奖励提供依据。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2

  1、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年度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年度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二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2、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考核制度

  (1)工作室领衔人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每个工作室要单独建立档案。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3

  为规范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出经验、出成效、出人才、讲奉献”的要求,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构筑学校人才高地,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名师工作室由同一领域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同组成,是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学习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研训学一体的培训模式。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专业(学科)包括德育项目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高水平、出成就、有影响的品牌教师团队。

  三、工作要求

  1、名师工作室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计划与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团结和谐、思想活跃、成果丰硕、富有战斗力的学习型团队。

  2、名师工作室要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加强教育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要关注专业(学科)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前沿动态,研究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引领专业建设发展和提升教育品质。

  3、名师工作室要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方式,帮助成员形成教学特色,促进成员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化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学识素养、开阔教育视野和较高研究水平、在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4、名师工作室要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实在而有效的服务,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及时对外展示专业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培训、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形成示范辐射作用。

  四、组成与选拔

  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1人(即名师)和工作室成员2-3人组成。

  (一)主持人条件

  1、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校级或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担任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的'主编、参编或在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中担任项目主持人;带领学生在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主持人应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

  (二)成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部门推荐,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推荐。

  (三)选拔审核

  1、学校每年3月份接受专业(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建立申请,在确认资格与审核相关材料批准后,及时向全校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相关资料,以及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成员要求等。

  2、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向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提交入室申请,经主持人确认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

  (四)挂牌运行

  学校以主持人命名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和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名师工作室”每期三年。

  五、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证名师工作室开展日常工作。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总额:

  学校为工作室建立与运行划拨工作经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固定经费,每年4000元,第二部分为奖励经费,根据当年的教科研任务申报及完成情况予以发放。

  2、经费用途:

  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学习、观摩考察费、劳务费等,由主持人统筹安排。

  3、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要制订相关计划,经费要严格按财务和财产管理规定有计划支出。

  六、考核与奖励

  1、学校教务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估工作。

  2、名师工作室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学校将采用过程性、阶段性和终结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管理。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者将撤销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5、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培训及评比、职称晋升等方面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4

  一、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二、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三、考核制度

  (1)工作室领衔人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领衔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学校档案员兼管。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五、经费使用制度

  工作室所有经费根据学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5

  第一条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名师工作室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和授牌,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1.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师。

  “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获得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当地是被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2.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分布、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名师工作室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参照各地教育发展和名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学段、学科统筹安排申报名额。

  2.申报和审批的程序: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名师工作室并授予证书和牌匾。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应来自名师任职学校,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三是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2-10人。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加强师德建设。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2.承担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摇篮。

  3.负责指导学员制订专业发展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4.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在本周期内,完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委托课题研究,并完成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同时根据当地教育教学情况开展课题研究,为当地教学改革提供科研服务。

  5.发挥名师教学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组织学员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当地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

  6.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为学校和本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献言献策。

  第六条名师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

  1.名师工作室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业务的过程管理。

  2.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学校应指派一名副校长专门分管名师工作室。

  3.省教育厅定期组织挂牌名师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挂牌名师的专业水平,组织专家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业务指导并进行业务检查、评估。

  第七条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工作条件保障。名师工作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并具备基本的办公条件,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资料。有条件的要配备信息化设备和系统。

  2.制度保障。名师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教学工作管理,为保证挂牌名师及其助理履行职责,应适当减少挂牌名师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3.经费保障。名师工作室由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省教育厅按照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提供经费资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提供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网站建设和外出指导及参观考察的开支。

  第八条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1.考核形式。每期省级培训结束后工作室进行一次总结,周期结束后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评。考核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查看原始材料;二是听取工作室的汇报;三是听取学校的评价;四是深入课堂听课和参与教研活动进行现场观摩。

  2.考核内容。一是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名师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的主要业绩,三是在教学科研中所发挥的作用。

  3.考核结果。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本方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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