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3 19:41:1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4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卫生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4篇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篇1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广大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根据《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发展情况,现将医疗卫生近期发展提升计划如下:

  (一)推进标准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快推进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区卫生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四级医疗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流程规范”的目标。

  1、20xx年完成河西、拉日马、乐安、甲拉西、洛古5所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同步推进内涵建设;以前村卫生室项目点多、分散,投资少,实施难度大的实际困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滞留资金打捆,拟建设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购买医疗设备,完成雄龙西乡提坝村、沙堆乡科查村、如龙镇高山村、洛古乡亚所村、麻日乡麦坝村5所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2、20xx年前启动县疾控中心包虫病防控实验室及业务用房建设,日巴、饶鲁、友谊、银多、雄龙西、和平6所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3、20xx年前启动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指导站业务用房新建项目。

  4、20xx年完成全县所有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同步推进内涵建设。

  5、20xx年前完成30所高海拔地区村卫生室建设。

  (二)加快推进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着力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健全工作规范和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指标,到20xx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和更新力度,逐年配置重大疾病防治、食品风险监测、职业病防治设施设备。到20xx年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a类检测设备达标率90%以上,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达到85%以上,有效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加强鼠疫防控,推进肝炎防治,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控规划,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建立“政府保覆盖、卫生保质量”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到20xx年,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3%以上,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2%;到20xx年,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5%。

  2、提升妇幼卫生保健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落实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依法开展助产技术准入、管理与指导,健全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高住院分娩率,到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0%,到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产儿科建设,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到20xx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到12‰以内,20xx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到10‰以内;强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和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常规工作;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妇幼卫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三)加快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目标,切实解决卫生人才量少质弱、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

  1、扩充卫生从业人员总量。一是为确保各类医务人员编制需求,县委编办要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州规定动态调整增加医技人员编制,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需求。二是畅通医技人员补充渠道,做到“有编即补”。三是通过阳光天使计划、招聘执业医师等方式引进紧缺人才。

  2、提高卫生从业人员服务能力。依靠省民族地区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和“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推进“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教育、强化培训、定向引进、对口帮扶、激励稳定”五大行动;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柔性流动,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加快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引进一批有特长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高级人才,基本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趋于科学化的医学人才队伍,使卫生事业发展保持持久的活力和后劲。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篇2

  为了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净化医疗市场环境,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现将**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打击和规范并重,坚决取缔“黑诊所”,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专业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药店坐堂行医行为、非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教育,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二)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采供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采供血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放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及个人防护和剂量检测等情况,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四)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作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打击和规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围绕工作重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全县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实现监督重心下移,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各项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努力实现医疗卫生监督的总体目标。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印刷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要充分发挥一级哨点单位(镇卫生院)和二级哨点单位(村卫生室)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的作用,带动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把打击非法行医的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依法就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篇3

  按照《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x卫医管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思路方法,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制、运用信息技术等措施,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要求,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领导小组,制订了行动方案,逐条明确分工,为各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环境安全

  1、各医疗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

  2、加强院内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3、要求一定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为患者提供清洁卫生的医疗环境。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同时定期做安全检查,积极整改落实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提高安全工作。

  三、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1、各医疗机构对本院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环节,让功能科室布局更加合理,方便患者就医。

  2、执行“一医一患一室”诊查制度,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私密性保护设施,不在住院患者床头卡写入院诊断,除监护病房外,杜绝男、女患者同室现象。

  3、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有便民门诊,有候诊椅,有饮水设施。

  四、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

  1、医护人员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篇4

  一、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档案

  (一)以区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监督所为主力,在6月底前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基础档案,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二)结合卫生部颁发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37号),加强对盲人开展医疗按摩的监督管理,对盲人按摩诊所进行详细摸底,并建立基础监督档案,逐步规范管理。

  二、严格机构审批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1、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设置规划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工作。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2、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把好医疗技术准入关。加大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监督力度,各机构要严格按级别、类别规范开展医疗业务。

  三、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尤其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打击隐藏在招待所或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六)以全面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执业行为

  (一)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生或无任何个人行医资质人员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对乡村医生在城区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个体医疗机构给予注销并依法予以取缔。

  (二)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执业行为。对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继续推行“五统一”管理(机构名称与单位门牌统一、医疗机构监督信息公示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资料管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使全区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化、正规化。

  (三)加强突击行动,重拳出击,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对屡打不改的“钉子户”,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款,及时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五、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使医疗广告真实可靠。继续加大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其他媒体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重点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大医疗服务机构院感工作监督检查

  (一)由卫生监督所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科室的空气、物表、医护人员的手消毒情况以及消毒液的有效成分;临床各科室的内窥镜,口腔科专用器具,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血液透析室渗透液、反渗水等的消毒效果进行重点监测;小型医疗机构重点监测治疗室消毒效果及使用中消毒液有效成分;各医疗机构重点部位均监测紫外线辐照强度。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消毒用品标识明确,使用期限有效,消杀效果有效;检查消杀记录情况。

  (三)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对我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推进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贯彻落实。举办院感专职人员的岗位培训,探索建立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院感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及时、依法、规范处理院内感染事件。

  七、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市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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