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3 09:40:00 赛赛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4篇)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1

  根据浏教通〔20xx〕79号文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工作的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严肃、严格、严谨的原则;

  3、岗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4、申报与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

  2、考核人员:

  3、考评程序:学习动员-自我申报-民主测评-考核组评鉴-结果公示-总结归档。

  4、自我评鉴为优秀的教师在民主测评时需作年度工作述职。

  三、考评等级划定内容

  1、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优秀等级)

  ⑴任课教师有三个先进奖项,其他人员有二项先进奖项(每一奖项为10分)

  ⑵教学质量评价居前2/3,或进步较大的(每前一名为0.5分)

  ⑶教学常规有一次优秀(每一次优秀为2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及以上情况者,本年度内考核不评优:

  ⑴从事有偿家教的;

  ⑵主观原因造成学生流失的;

  ⑶家长或学生反映意见大的;

  ⑷旷课、旷工次数较多的;

  ⑸工作不服从安排的;

  (6)本次考核不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的;

  ⑺工作时间未达8个月的。

  2、基本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基本称职)

  ①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②受到行政(党内)警告、记过警告处分;

  ③旷工(课)或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天;

  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⑤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闹派性,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正;

  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⑦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淡薄,造成不良影响;

  3、称职:介于优秀与基本称职之间者,均为称职。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17日,考核工作政策宣传学习;

  2、12月18-21日,教师申报各单项奖;各相关处室进步单项评价;

  3、12月24-27日,填写考核表册,公布各单项评奖结果;符合考核评优秀等级的教师填《评优申报表》

  5、12月28日,对评优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公布考核优秀名单;

  6、12月28-30日上午,接受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7、12月30日下午,填写考核结论,并上交考核资料

  8、20xx年元月1-5日,整理资料、总结、通报,并上报相关材料。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师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考评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21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0%的标准我校评定2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按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眩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3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4

  一、成立年度考评推荐和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考评推荐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年级或者行政组的考核推荐工作。

  2.成立由中层以上干部、学科主任、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范围及要求

  1.考核对象。在编在岗(或者借调到我校的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名额分配。根据工作实际,本次年度考核分成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和处室四个单元分别进行。学校根据各年级和行政组年度考核的人数,根据人社局分配的优秀指标,按照参加年度考核人数30%的比例分别进行分配,再由各年级、行政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3.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当年新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人员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

  4.有关问题的处理说明:

  ①新招考的教职工在试用期内,首次就业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②派出挂职借调、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③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④未聘人员时间累积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⑤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进行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填写年度考核表。

  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原则、内容及步骤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的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的步骤

  1.学习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2.个人总结。所有考核对象在年度考核中都应从思想上、业务上进行认真总结,按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

  3.优秀等次初选方法。

  任课教师由各年级按照评议成绩占60%(民主评议占30%,年级考评占30%),绩效成绩占4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处室管理服务人员,按照民主评议成绩占40%,处室考评推荐小组评议成绩占6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人员。

  4.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按照各年级和行政组推荐的人员成绩排名顺序印制选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对优秀等次初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

  5.在校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人社局。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发展白皮书关于构建优质师资资源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形成学校系统评比框架,促进骨干队伍的建设,形成优质优酬,形成能者、优者多酬的良性竞争格局,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本考核方案力求全面具体地考核教师在校的各项表现,主要原则如下:

  ①过程结果并重,充分注重学校平时的有月度考核,同时也重视学期结束后的结果考核。

  ②定性与定量并举,既有量化的分数,也有质性的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工作情况。

  ③个人努力与团结合作结合,既看个人成绩,同时也看其与各部门协作的精神与态度。

  三、考核对象及比例

  1、除校长、书记以外的学校在职、在岗、在编教师。校长、书记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学校教师推荐。

  2、学校组织当年申报优秀等次的教师进行考核,综合成绩前10名的教师获得考核优秀称号。

  3、年度考核优秀、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按考核成绩4:6分配,综合成绩前4名的`为年度考核优秀,后6名为专业技术优秀。上报教育局当年度的考核人员根据教育局下达指标比例按学校考核结果梯次录取呈报。

  4、未申报优秀等级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确定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流程

  1、教师个人根据本人一年的工作情况填写申报表格,向考核小组提交申报表。

  2、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评审,研究决定公布参与评定人员名单,并公布。

  3、参评人员向全体教职工和评审小组汇报全年工作。

  4、群众评议。(投票制)

  5、考核小组评议。(投票制)

  6、公示。

  7、呈报上级部门审核

  五、考核项目及比例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比办法。

  个人成绩:年度师德总分;教学常规总分;考勤总分(4:3:3)占50%。

  群众认可占20%。(票选)

  部门认可占10%。(票选)

  考核小组20%。(票选)

  综合四项得分,进行排名.票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回避原则。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励

  1. 教师的考核结果按教育局对结果使用的文件精神一致,包括晋级与晋升.

  2. 对本年度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年度考核优秀津贴5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3. 对本年度专技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津贴3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4、发放证书。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6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原则

  根据《教师法》,考核工作实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工作实绩。反对形式主义,杜绝拉帮结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四、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廉:是指廉洁从教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标准

  以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绩占40%,勤占15%,证件加分占10%)。将全校教职工分成若干个大组,每组人数×15%,根据“四舍五入法”,确定每组优秀人数;根据组内排名确定最终优秀名单。

  (一)德、廉(15分)

  1、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2、扣分项目:凡是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教师师德减6分,受到县级教育部门及县级其他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师德减10分,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师德为0分。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理决定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约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二)能(20分)

  一学年业务检查赋分。

  (三)绩(40分)

  1、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每个学期中间视情况而定,可进行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活动。每学期量化积分中“绩”的分数以期末成绩为主(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2、上下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结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四)勤(15分)

  1、每学期以100分计算(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签到或未签退,扣1分/次;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病假每节扣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会一次扣2分。),上下两学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x15%。

  (五)本年度证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上交当年的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接受群众民主评议,按照标准填写出考核表内容,由学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本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

  4、本校的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县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对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填写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及一份书面材料,并将其存入本人档案。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7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聘、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看教师平时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情况,又要看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情况;既要看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又要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看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反映、家长和社会反响,不掩盖问题,如实评价。

  3.教育科研方面: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新课标、新教材、新教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承担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学任务;能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与体会,经常与教师共同切磋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对每个教师的考勤情况,要以平时记录为准,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对撰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论著或教学用书,要有新思路、新理念,严禁剽窃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按不超过15%确定。

  因20xx年度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的;考核优秀比例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岗位特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现实表现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指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班主任津贴、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及有关奖励的规定》据实记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分值确定,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部署,带领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建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17人的考核小组(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代表4人、教职工代表8人共1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分别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个人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考核评议和被考核人的情况统计计分。民主评议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层干部、考核小组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情况及个人总结,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完备手续,认真填写,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各类人员优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本单位下游的;

  ⑷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其它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存档和备案。

  5.做好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xx〕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25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民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的考核原则,以考察和发现成绩、优点为主,突出实绩和贡献,并以此为主要评价标准。同时,根据民办教育的特点,考核坚持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原则,把统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考核对象

  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要点、办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点

  1.对校领导的考核要点

  德: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处事公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董事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规管理,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高的管理能力;在办学董事会的领导下,善于统筹谋划,能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具有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的能力,能带领班子和全体人员为实现本单位的目标而努力;具有正确的管理思想,管理观念适应时代要求,在学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观念、体现人文关怀,有较强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市场意识。

  勤:勤奋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发展,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认真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熟悉学校各方面的情况。

  绩:较好地完成与办学董事会签订的任期目标,办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单位各要素、各部门、各环节协调联系,各项工作按计划统筹开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在办学理念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对教职工的考核要点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等方面,把“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作为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主要参照内容。

  能:主要包括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工作中实际的运用情况;业务能力主要是指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勤勉情况和工作态度。勤勉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是否尽心尽力,专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等;工作态度包括服务性、主动性、事业心、责任感,是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等。

  绩:是指在工作中经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和效果,所培养教育学生的总体质量。教育教学在学生、家长中的满意率较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进行:

  1.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先由校长本人进行自评,然后向全校教职工述职报告,用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民主测评,办学董事会再根据自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等级,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副校长及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等级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报办学董事会核准。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订本单位学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对校长、副校长的考核

  (1)本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评分。

  (2)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报告。考核校长时,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派员前往听取意见。

  (3)民主测评。

  (4)董事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校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5)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级。

  (6)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2.对教职工的考核

  (1)单位宣传发动。

  (2)个人填写相应的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

  (3)分管领导或科(处)室负责人打分并作出评价。

  (4)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定等级。

  (5)考核结果报办学董事会审定。

  (6)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7)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校长优秀等级由各单位办学董事会提出,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审定;其他人员的优秀等级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确定,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结果汇总由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工作档案,直至其离开本单位后一年。

  3.考核结果作为办学单位对工作人员聘用、辞退、评优评先、奖惩、职称评聘或正式调入的参考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方可续聘;考核基本称职的,建议予以解聘;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办学单位须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学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和确定奖金标准,奖励考核优秀的人员。各办学单位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放奖金的标准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考核为优秀的民办中、小学校长,除办学单位发给考核奖金外,区教育局给予每人XX元的奖励。

  5.考核结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阅、复印。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9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10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二)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11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向上,为美丽新周南高位发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范围

  1、本校在编教职工。

  2、市管领导和局管领导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陈新春王月林吴光益周树明粟峰朱双华

  2、考核工作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3、考核监督小组:校纪委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会→党委会→候选名单公示→上报

  六、考核等次划分和优秀等次指标: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20%,评优指标63人(51人+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12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10人。

  七、考核优秀等第条件

  1、在岗在编在职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两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2、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默默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师德高尚,充满正能量,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满量以上,服从安排,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八、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34+9人):

  第一组:语文组5+1个;第二组:数学组6+1个;

  第三组:外语组5+1个;第四组:物理组3+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1个;

  第七组:地理组2+0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信息、通用技术组1个。

  另,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小科目周南实验编制教师评优指标1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44+10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1+4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0+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团委2个;

  第七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另,周南实验编制职员指标2个。

  3、行政干部、外派人员单列指标5个。

  九、受处分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1、受到各类处分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请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校级领导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报市委组织部决定。

  4、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5、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6、正处在支教期间的支教人员在教研组单线参加考核。2020年9月进疆和二次援疆的教师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单位组织考核。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拒不参加事业单位培训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5、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12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关于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颍东区插花镇一学区中心学校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13

  为建立健全银行业服务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发展考核机制,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支持经济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和金融普惠水平,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商行、邮储银行、赣州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银座村镇银行)的县级机构。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地的信贷投放、“五个信贷通”(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创业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投放、支持“六大攻坚战”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风险防范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内容。

  三、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

  (一)贷款投放情况(55分)

  1.存贷比考核(25分):年末存贷比达到全市同类银行机构存贷比平均值的计25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加(扣)分5分封顶。

  2.贷款增量(20分):新增贷款(含表外授信)按年内下达的新增贷款任务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的按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20分封顶,负增长的不计分。

  3.贷款增幅(10分):贷款增速达到全县年度平均水平的得1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加分5分封顶,扣分扣完为止,负增长的不计分。

  (二)主要业务完成情况(45分)

  1.“五个信贷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分):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每个“信贷通”4分,100%完成任务的得4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分别加(扣)0.1分,加(扣)分均为2分封顶。没有“信贷通”任务或只有若干个“信贷通”任务的银行,未参与的“信贷通”分值转入“支持重点项目融资”进行考核。

  2.支持重点项目融资情况(10分):为打好“六大攻坚战”,对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包括主攻工业项目、精准扶贫项目、新型城镇化项目、现代农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本年度内每新增1000万元投放量计1分,累计不超过10分。未参与“信贷通”分值转入“支持重点项目融资”进行考核的,不计算加(扣)分。

  (三)其他工作落实加减分情况

  1.积极参加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与企业签订信贷融资协议,当年签订的融资协议履约率达到95%以上的加2分。

  2.在全市首创开展金融产品、服务或业务创新且正在实施的每项加1分,3分封顶;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增设1个营业网点(含自助银行网点、普惠金融服务站等)加1分,3分封顶。

  3.积极宣传“江西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小微企业及个体户在平台内注册,并在平台上发放了贷款的,每新增贷款1000万加1分,5分封顶。

  4.经考核小组认定的其他重要工作项目,可依落实情况酌情加减分。

  四、结果运用

  (一)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奖。对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且排名前三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的奖励。

  (二)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量奖。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内新增贷款增量的0.2‰进行奖励。对承担全县金融调控、服务、管理和金融稳定工作的县金融工作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等金融监管协调服务部门按单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财政账户对公存款规模。对考核排名前三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情况调增财政性存款支持。对考核得分低于50分且排名后两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情况调减其财政性存款账户和规模。所调减额度不低于20%,全部充实到考核得分排名前三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对在六个“信贷通”(含产业扶贫信贷通)投放过程中,因贷前审核不严和贷后管理不力等因素,造成当年出现财政保证金代偿而未采取法律手段向贷款对象进行追偿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先进单位奖、贷款增量奖的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工作由县金融工作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宁都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组织实施。

  (二)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考核小组要求报送信贷投放及其它考核落实情况,逾期不报的按零分处理,由考核小组收集汇总并组织核实,以核实后数据为考核依据,提出考核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年度考核财政性存款规模的调整,由县金融工作局根据考核结果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县财政局负责进行调整。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县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实施。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14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保证依法治校、照章办事,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绩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算制”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资金来源:按照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含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边远地区津贴等)中每位教职工不分级别提取1000元,纳入绩效工资的范围。

  2、资金发放:

  (1)代课费:1节15元,超课费:1节15元,课时基数以文件为准(校长4节,教导主任、总务主任7节,办公室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各8节,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报账员、工会主席各9节,关工委主任、关工委秘书各10节。)图书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实验仪器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体育器材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食堂管理员按超3节计算,教研组长组织一次教研活动30元,上公开课或组织教研活动的教师一次30元。

  (2)事假1节扣15元,一般病假1节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旷工一节扣50元,早退和迟到一节扣15元。(请假须先写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3)期末统考获全镇第一名奖励600元(毕业班获县一等奖追加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毕业班获县二等奖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为准)(毕业班获县三等奖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过镇、县平均分每分各奖励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镇、县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镇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县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绩效。

  (5)(绩效工资总量—(1)至(5)项)÷全校教职工考核量化总分数=分值,用每个教职工的考核分数×分值,计算出每个教职工此项绩效考核奖金。

  3、请长假(连续请假超过15天)的教职工的考核分数为60分,绩效工资本学期不参与计算全数返还(学校的各项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模、晋升、脱产培训、末位淘汰的条件和依据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量化考核办法

  每位教师给基础分80分,依据下列条款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3分)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文评比获奖的,按县级到国家级刊物每学期只以级别最高一次加分(镇级0.6分,县级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发表之前必须到教务处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加分)

  3、获“文明教室”称号班级的教师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师不负责,则将积分加给另一位教师。

  4、按上级文件要求指导学生发表作品或参加校外活动获奖,按镇级到国家级每次镇级加1分,县级加2分,州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活动必须真实,学生将作品或活动项目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5、班级学生巩固率为100%,加教师(语文、数学教师)各1分。

  6、当月出满勤加1分。

  7、期末统考获县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获全镇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为准)。

  (二)扣分

  1、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抓获一次,或被上级党政机关处分一次扣5分(影响学校团体奖金者除扣积分外,按团体应得奖金总额的5%进行罚款分发给其他团体成员)。

  2、不负责任,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声誉受到影响及不服从学校分配安排的拒绝一次扣0.5——6分。

  3、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体伤害,重伤扣10分,轻伤扣5分,轻微伤或未有明显伤痕,但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裤、超短裙、浓装艳抹、奇装异服)进校园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课和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玩手机、看无关书报等每次扣1分。

  6、教职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者,发现一次扣5分。

  8、会议、学习时间批改作业、看书报、打毛线等,做与开会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记录不认真的视为无记录。

  9、在校园乱丢烟头、果皮、纸屑等脏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时间交计划、总结、表册、继续教育资料、论文、心得体会和各种费用,迟一天扣1分,少一种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评选中获倒数第一名的班级每周扣语文、数学教师各0.3分(本学期按低、高二个年级组进行评比)。未上主科教师以最低分计算。

  1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实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须认真清查当天各种考勤,检查各处卫生,缺少记录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当天的课,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绝代课的.教师每次扣0.5分,课间操时值日领导要作安全、卫生等教育,并作好记录,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师做好当天食堂出库工作和陪餐(值日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少一次扣1分。

  13、班级黑板报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认真对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课、集体活动、会议发言时不使用普通话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师乱收费、乱罚款,视情节扣1——5分。

  16、教师收到上级下发的各种表册、文件不交学校,除追究其责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师必须认真书写教案,凡与教学进度不吻合或不认真者,视情节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课堂作业与课外练习必须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级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测试和作文每单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测验和作文扣0.5分。

  19、听课少于10节(教务主任15节)的每节扣0.5分。(以听课记录为准)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学生,扣直接责任人2分。

  21、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事假一节扣0.5分,一般病假和护理假(除住院治疗外)扣0.2分。(活动每天按6节计算,会议一次按1节计算)

  22、凡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级学生故意损坏财产的,由总务处检查记录,视情节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节课、当天学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不负责班级纪律的一次扣1分。

  24、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师量化积分情况,总务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少先队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评选情况(公布时间为每月1——5号),少公布一次扣责任人1分,迟一天扣0.2分。

  (三)备注

  1、该量化积分以学期为单位,必要时以年度为单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学校教务处有详细记录,加分必须有相关部门出示真实依据,扣分记录人必须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虑到的加分、减分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

  4、年度量化积分低于60分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5、被评为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因评选时均以本方案从高到低产生,所以此类获奖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据本细则,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并经校委会或80%以上教师讨论通过,上报方案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量化标准。

  2、制定各项目评价标准要注重过程,在平时量化考核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量化结果每月在校内公示,做到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一票否决。

  4、本细则由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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