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18 16:04:2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鄂办发电20xx69号)文件精神,按照孝感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开展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落实述职要述党建、群众评议要评党建、年度考核要考党建、选拔任用干部要看党建的要求,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党委书记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建立联诺、联推、联述、联评、联考五联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开展述职评议

  (一)时间安排

  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自11月下旬启动,12月底前全部完成。按照自上而下、分级开展的要求,市委书记12月中旬向孝感市委(扩大)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市委(扩大)会12月中下旬听取各乡镇(街道、场)党(工)委、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12月下旬乡镇(街道、场)党(工)委听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

  (二)重点内容

  1、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市、镇、村抓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动机制中关于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任务、年初公开承诺事项和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2、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选好、用好、管好基层组织带头人,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3、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好、用好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范服务项目,整合服务资源;学习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健全和落实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4、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完成好年度发展党员数量调控任务,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

  5、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配齐、配强各级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力量;落实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场所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情况。

  6、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重点和措施。

  (三)方法步骤

  1、深入开展调研。述职会前,要认真学习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孝感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深入基层开展一次专题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梳理分析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真正掌握第一手材料。

  2、撰写述职报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具体要求是:

  (1)聚焦重点内容。主要围绕述职评议6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的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和基层党建工作投入保障情况,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提倡用实例、数据说话,切忌“虚、空、飘”。写成绩的部分一般不超过1/3。

  (2)突出问题导向。既要查找本地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要见人见事见思路,不能大而化之。要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

  (3)坚持实事求是。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始终紧扣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这条主线,讲清个人在抓研究谋划、抓督促落实、抓投入保障、抓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不足、整改的具体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述职报告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防止讲成绩长篇大论,讲问题轻描淡写、大而化之;防止就事论事,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尽责情况。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突出针对性和可行性,能够兑现落实。

  3、从严审核把关。开展述职评议前,要提前10天左右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送工作方案和下一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市直单位、乡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然后报市委书记审阅。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一味评功摆好、自我表扬的,不深入查找问题、不分析问题原因、不研究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空洞无物、大而化之、华而不实的,要严肃指出、督促修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重写。乡镇党委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的审核参照市委有关规定执行。

  4、组织述职评议。

  (1)乡镇(街道、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市委(扩大)会述职,参加人员为全体市委、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乡镇(街道、场)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市直部、办、委、局(局级公司)党组织书记,并从每个乡镇选派2—3名熟悉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本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孝感市委组织部派人到会指导。

  (2)乡镇(街道、场)党(工)委听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参照市委有关办法进行。市委组织部派人到会指导。

  述职评议会议由上一级党委书记主持,会议时间根据述职人员数量合理安排。会议议程为:

  (1)书记逐一述职。

  (2)与会代表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现场提问,由述职对象回答。

  (3)上一级党委书记逐一点评,重点指出值得肯定的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

  (4)进行会议评议和测评,参会人员填写专项述职评议表,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5)到会指导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有关同志讲话。

  (6)上一级党委书记总结讲话。

  5、反馈述职评议结果。上一级党委要向下一级党委通报反馈述职评议和测评结果。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向本级党委述职

  市、镇、村各级党组织和市直单位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的同时,每年度还应向本级党组织委员会进行述职,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评议测评表由市委组织部提供样式。向本级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也可与听取下一级党组织述职时一并进行或单独组织,原则上在20xx年1月底前完成,评议测评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从严从实开展实地考核

  (一)时间安排

  镇、村基层党建工作实地考核自20xx年12月上旬启动,到20xx年1月上旬基本结束,实地考核与述职评议工作有序衔接,结合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市直单位党建工作实地考核原则上在20xx年1月中旬基本结束,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实地考核的内容主要依据省委组织部印发的《20xx年度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考评项目的工作方案》、孝感市委组织部印发的《20xx年度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进行,同时要对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作印证性考核。

  (三)考核方式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对照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分别制定乡镇、村(社区)和市直单位考核细则和工作方案,派出考评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民意调查、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其中:

  1、乡镇对村(社区)的考核。采取乡镇(街道、场)党(工)委评、党员群众评的方式,考核所属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联系服务群众、落实基本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的情况。

  2、市委对乡镇(街道、场)的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的方式,对乡镇(街道)所属的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基层组织进行考核。

  3、市委对市直单位的考核。由市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孝感市委组织部将委托国家统计局孝感调查队,在每个县(市、

  区)随机选择100名左右“两代表一委员”和城乡居民,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市委组织部也将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

  四、强化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

  (一)综合分析评定。市委根据实地考核、民意调查、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乡镇和市直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确定名次。

  (二)突出结果运用。建立“平行考核、差额否决”机制,即党建工作与年度责任目标绩效平行考核、平行排位,按1:1。5的比例实行。差额否决事项为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委“七一”表彰对象。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分值按比例折算计入年度责任目标绩效考核总分。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对那些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履职尽责抓到位,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好的要充分肯定,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精力投入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喊空口号、摆花架子、造“盆景”作秀,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差的要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重点管理。市委根据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向孝感市委组织部报送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或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街道、场)、市直单位,纳入孝感重点管理范围,由孝感市委组织部领导约谈乡镇(街道、场)、市直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责成限期整改。同时,市委组织部将综合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按照农村不低于10%、社区和其他基层党组织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一批工作相对落后的基层党组织,列入重点管理,跟踪抓好整改,促进晋位升级,并报孝感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推动整改落实。各地要充分运用述职评议结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群众意见,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措施进行整改,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结合推进整改落实,就解决本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公开承诺,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和整改方案、党委书记公开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和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确保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每年第四季度,各级党委要围绕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一次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努力形成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进行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近两年来各地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作出统一部署,严格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从严从实抓好,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下一级党组织召开的述职评议会,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抓好具体实施,加强督促指导,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乡镇(街道、场)、市直单位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备案。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束十五日内,市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要对述职评议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及经验、存在的问题、综合得分及排序,并附各被考核单位需要整改的项目及建议等。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进一步强化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和集宁区委的部署,现就在我街道开展社区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从20xx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着力强化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提高管党水平,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各社区书记要认真落实关于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做到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党建、群众评议评党建、年度考核考党建、选拔任用干部看抓党建情况,切实把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重点内容

  各社区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乌兰察布市委和集宁区委,以及街道党工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来进行,基本内容为: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完成党建重点任务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研究党建工作突出问题的主要思路和举措。

  20xx年述职评议考核,要以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为指导,重点围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和制度建设等进行,突出严肃纪律、改进作风、落实“两个责任”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等内容。主要包括:

  1. 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组织书记研究部署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来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2. 加强思想建设情况。学习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中国梦〃尽责圆梦”主题实践活动情况;推进中心组学习、基层大讲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3. 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等情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等情况。

  4. 加强制度建设情况。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围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加强制度建设的情况。

  5. 从严管党治党情况。贯彻落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思路、重点和措施等。

  三、开展范围

  听取各社区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对所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述评办法

  1、确定参会人员。参加述职评议会议的人员包括: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党员代表、群众代表。

  2、撰写述职报告。述职评议会前,各社区书记要在全面总结抓党建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要围绕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梳理分析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述职报告要采取写实方式撰写,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线,做到全面详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查找问题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大而化之,对存在的问题要讲清讲透,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要具体可行。述职报告要通过一定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述职评议会召开前10天报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并经上级街道党工委书记审阅。

  3、进行述职点评。述职点评会由党工委书记主持,会议时间根据述职人员数量合理安排。每位述职人员述职发言结束后,街道领导小组成员要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逐一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值得肯定的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与会代表可现场提问,述职人员应如实回答。述职全部结束后,由党工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4、开展会议测评。述职点评后,组织参会人员根据每位述职人员述职情况认真填写评议测评表。党政在综合办负责做好会议测评的具体组织工作。

  5、强化公开和监督。会后街道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情况。街道要结合年度考核或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核实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真实性情况,对述职报告严重失实的,要严肃问责。

  6、抓好整改落实。各社区书记要根据街道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措施列入下一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街道党工委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督查等方式,跟踪督促述职人员进行整改落实。下次述职时,各社区书记要专题汇报评议整改落实情况并接受监督。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的实施。街道党工委要制定党建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一般在年初下达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结合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确定。要加大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合理赋分。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充分利用述职评议结果,采取查阅台账、走访座谈、实地查看、调查问卷、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考核结果向社区党组织反馈。

  2、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党组织班子和党组织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对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履职尽责抓到位,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好的干部要充分肯定,并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重视党的建设、不研究党建工作、精力投入少、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喊口号、摆花架子、造“盆景”作秀,评议考核中党员群众反映差的干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该组织调整的组织调整,情况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六、时间安排

  会议定于20xx年1月20日(星期二)在电管社区召开,会期半天,具体时间为下午3∶00—15∶30。

  七、组织领导

  1. 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统一部署,从严从实搞好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党政综合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 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3. 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完善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方法程序,认真总结有效做法经验,不断健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3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工作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发展,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二)落实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本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及人员安全责任制情况;本校相关处室、人员监管安全工作情况;每年对相关人员履职考核中有无列入安全工作内容情况;组织召开安全工作分析研究会议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工作事项进行审批情况;熟悉掌握本校最危险、最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位情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亲自组织、参与安全检查或者专项整治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等。

  (三)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情况。

  (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机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自评考核:各处室根据本考核实施方案先组织自评考核,自评考核由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总结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第一责任人审核。

  (三)考核时间:考核组对学校抽查考核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安排:在各处室自评的基础上,考核组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l、按考核细则进行检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按细则评定考核成绩。

  2、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中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领导小组。

  四、评分方法及得分使用方法

  1、评分方法:按综合和分类项计分,综合分按100分制计分,分类项各按100分制计分。分类项包括:“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占综合分数20%、“落实责任制情况”占30%、“专项整治情况”占30%、“宣传教育”占20%。综合分数按各分类项所占比例换算后的实得分数相加,即为被考核人的综合分数。

  2、得分使用方法:综合得分9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优秀;综合得分8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良好;综合得分7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称职。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4

  为强化班级管理,发挥主人翁精神,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先试行班级月考核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奖惩制度。

  一 、年级管理实行年级组长负责制,班级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权力和义务相统一。鼓励先进,激发班级竞争力,分配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二、 按年级进行考核,分一、二、三个等次,第一、二等次分别占该年级班数的1/3(只取整数),剩余的为第三等次。获第一等次的发给该班主任津贴200元,获第二等次的发给该班主任津贴150元,获第三等次的发给该班主任津贴100元。

  三、 考核实行百分制,以100分为基础进行加减分计算最后得分,排出等次。上个月的下个月计发。放假期间不考核。

  四、 考核方法

  1.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处室任务的班级扣2分(由安排任务的处室确认,到政教处登记)。

  2. 学校常规检查,若有违反的,每人次扣1分,对要求改正但不按时或不改正的扣2分。

  3.住校生不按时到宿舍入睡(夜间12点后,中午12:40后)的,每人次扣该班1分。

  4.住校生违反师一中住校生生活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该班1-5分。

  5.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该班1分,自习课、晚自习纪律混乱的每发现一次扣该班2分。

  6.课间操出现不做或大多数动作不规范或缺3人(含3人)以上的每早扣该班2分。

  7. 教室、清洁区、宿舍打扫不合格的每项扣该班5分,告知班主任拒绝返工的扣10分。

  8.校会、升旗等大型活动队列不整齐或有人大声喧哗的每次扣该班2分。

  9.因班级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该班5-20分。

  10. 学生有违纪行为的除按《师宗一中违纪处分规定》处理外,根据违纪情况扣分。违反《师宗一中违纪处分规定》第六条之一的,每人次扣该班2分;违反《师宗一中违纪处分规定》第七条之一的,每人次扣该班4分;违反《师宗一中违纪处分规定》第八条之一的,每人次扣该班6分;违反《师宗一中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之一的,每人次扣该班8分(班主任发现并报政教处的不扣分)。

  11.考试作弊的除按《师宗一中教育考试管理处罚规定》处理外,根据情况扣分。违反《师宗一中教育考试管理处罚规定》第二条(一)之一的,每人次扣该班2分;违反《师宗一中教育考试管理处罚规定》第二条(一)之一的,每人次扣该班2分。

  12.班级管理学生意见大,且有意见学生数超过1/3的扣该班10分。

  13.好人好事,视情况每件每次加0.5--5分。

  14.班主任或学生对学校作出显著成绩或显著贡献的,视情况每件每次加5-10分。

  五、 以上确认部门或个人要统一标准,对确认结果解释得清楚。

  六、 以上1-12条每班合计后普通班乘1,重点班乘1.5,试验班乘2计算结果。

  七、 以上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及教职工发现上述1---11条所列的情况,请到政教处登记认定,所发现的扣n分,就奖给发现者2n元。若被校级领导发现的扣n分,就奖给校级领导2n元,惩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4n元。

  八、 原《值日教师职责及相关规定》第四条的第1款执行该方案时废止。若与本方案冲突的原规章制度的相应条款,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自10月1日正式执行。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5

  为了全面落实区局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医院安全责任制,按照《沈河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了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一、 成立医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

  组 员:各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 考核时间安排

  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各科室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三、 目标考核

  严格按照《沈河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经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为医院“安全生产先进科室”;85分至94分为安全生产达标科室;低于85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达标科室。

  1、 发生一次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

  2、 发生一次各类差错事故的,例查出失职责任的。

  考核方法:以检查差错事故登记薄和现场检查为主;

  考核标准:以责任状各项指标内容为准。

  奖惩措施:经考核,符合“安全生产先进科室”条件的科室,由院安管委员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科室”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不达标的科室,取消当年各项评比资格,在全院进行通报,科室机关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因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重大失误酿成事故的相关人员,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师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考评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21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长:张习香

  副组长:彭旭 陈森

  成员:王大蓝 杨正鹏 刘艳敏 刘余胜 吴绍琼 王久贵 任礼梅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0%的标准我校评定2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按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眩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围绕以为“临床一线服务”和为“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本次病案室工作人员考核将坚持客观、公开、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专业知识与日常工作表现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内容

  以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业绩。

  三、考核方式

  以业务知识考试的形式考核病案室工作人员的“能”、“勤”、“绩”三个方面则由考核小组对本科人员进行评价。业务知识考试出题具体如下:

  业务知识考试权重系数为0.7,评价权重系数为0.3,考核最终得分=业务知识考试得分x70%+评价得分x30%。(考核最终得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

  (一)考试时间:6月13日下午3点到4点。

  (二)考核地点:十楼会议室。

  (三)6月14日由考核小组对病案室人员进行评价,填写《病案室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审批表》,从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纪律性七个方面对合同制人员的“勤”、“绩”进行评价。人事科最后汇总结果,并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与声明

  考核结果将由人事科备案,作为今后岗位调整、岗位续聘、培训进修的依据。

  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年度医德医风考核为不合格;

  (二)工作失职或因个人的原因引起医疗差错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经批评劝说无效者。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8

  一、成立年度考评推荐和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考评推荐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年级或者行政组的考核推荐工作。

  2.成立由中层以上干部、学科主任、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范围及要求

  1.考核对象。在编在岗(或者借调到我校的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名额分配。根据工作实际,本次年度考核分成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和处室四个单元分别进行。学校根据各年级和行政组年度考核的人数,根据人社局分配的优秀指标,按照参加年度考核人数30%的比例分别进行分配,再由各年级、行政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3.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当年新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人员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

  4.有关问题的处理说明:

  ①新招考的教职工在试用期内,首次就业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②派出挂职借调、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③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④未聘人员时间累积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⑤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进行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填写年度考核表。

  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原则、内容及步骤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的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的步骤

  1.学习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2.个人总结。所有考核对象在年度考核中都应从思想上、业务上进行认真总结,按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

  3.优秀等次初选方法。

  任课教师由各年级按照评议成绩占60%(民主评议占30%,年级考评占30%),绩效成绩占4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处室管理服务人员,按照民主评议成绩占40%,处室考评推荐小组评议成绩占6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人员。

  4.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按照各年级和行政组推荐的人员成绩排名顺序印制选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对优秀等次初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

  5.在校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人社局。

  说明:

  1.对主动让出优秀指标的人员(由办公室存档),以后职称评聘时,在不违背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仍然按照优秀等次加分。

  2.对让出的优秀指标,按照最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一线教师优先。同为一线教师的,依次按照教龄、工作量、荣誉、对学校的贡献等进行确定。

  4.考核打分按照百分制,分数在70-100之间,不在该范围段的分数视为无效(为了公平,在计算民主评议成绩时去掉三个最高分,去掉三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考评小组成绩计算时去掉二个最高分,去掉二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5.处室兼课人员若随年级考核,原则上按照同年级同学科任课教师的最高工作量计算;否则,随处室人员一起考核。

  6.借调人员统一参加考评,使用编制所在单位分配的优秀指标。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9

  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按照x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财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xx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xx)x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xx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xx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xx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小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xx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xx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5、20xx年元月x日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乡镇局机关优秀人员名单、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名单、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6、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确定后,根据分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等次意见,交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政策规定研究确定后,写出具体的等次意见,并由局长签出考核等次意见,然后进行材料归档,总结上报,迎接市、县人事局的考核验收。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0

  按照《xx市开展20xx年度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xx组通〔20xx〕xx号)要求,为促进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现就市直机关开展20xx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定如下方案。

  一、述职范围

  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市直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

  二、时间安排

  20xx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从11月中下旬开始,12月中旬前完成。其中,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11月下旬前完成;市直单位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12月上旬前完成。考核工作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三、重点内容

  1.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重点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部门党组(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指导机关党建,推动党建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难题解决的情况,部门主要领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贯彻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和市委市直工委重点工作任务情况。重点是机关党组织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推动中央、省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落实市委市直工委安排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情况。

  3.抓好党建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重点是推进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落实情况,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党内生活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意见的情况。

  4. 机关党的组织及工作覆盖情况。重点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有效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情况;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情况;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会议;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建设情况;推进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情况;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实现各个领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重点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落实情况;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⒍基层基础保障落实情况。重点是机关党组织改届换届选举、支委班子建设、党务干部选拔培养和交流使用情况,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党建工作机构、活动阵地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的情况,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情况。

  ⒎抓党建创新情况。重点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抓党建工作采取的有针对性、实效性、前瞻性的工作创新措施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由市委市直工委组织召开,市直一级机构党组织书记参加;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以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

  述职评议主要方法步骤:

  ⒈研究制定方案。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市直机关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

  ⒉深入开展调研。述职会前,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调研了解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真正掌握第一手材料,为述职做准备。

  ⒊撰写述职报告。党组织书记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扣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这条主线,围绕平时在抓研究谋划、抓督促落实、抓投入保障、抓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不足、整改的具体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方面,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具体要求是:

  ⑴聚焦重点内容。主要围绕述职评议7个方面的内容,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注重用实例、数据说话,力求做到全面详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切忌"空对空".

  ⑵突出问题导向。既要查找本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要见人见事见思路,对存在的问题要讲清讲透,要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

  ⑶坚持实事求是。要客观求实,防止讲成绩长篇大论,讲问题轻描淡写、大而化之;防止就事论事,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尽责情况。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突出针对性和可行性,能够兑现落实。要切实改进文风,体现"三严三实"要求,述职报告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写成绩不超过总篇幅1/3.

  ⒋从严审核把关。会议召开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方案和述职报告。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述职报告,再报上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方案和述职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述职评议会。市直机关一级机构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评报告初稿于11 月23 日前报市委市直工委办公室。

  ⒌组织述职评议。

  市委市直工委将选择部分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向市委市直工委述职,其它单位进行书面述职,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并进行点评。

  单位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向本单位党组(党委)述职,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市直工委进行指导,适时派人参加述职评议会。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数量较多的,可选择部分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其他进行书面述职。

  述职评议会议由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程序一般为:

  ⑴述职人员逐一述职。

  ⑵每位述职后,参会人员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可现场提问。

  ⑶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平时掌握和会前调研了解的情况,突出问题导向,严肃认真逐一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不能一味表扬、搞好人主义。其他班子成员也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

  ⑷与会人员现场测评,一般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会后及时反馈测评结果。

  ⑸述职全部结束后,由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总结讲话。

  ⒍推进整改落实。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将整改措施列入下一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组织要将下属党组织书记述职承诺、上级要求事项以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一建立台账,抓好督促落实。市委市直工委依据台账内容,建立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定期报告等督导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暗访督查等方式,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⒎强化结果运用。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同时,将评议考核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作为评价部门班子建设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从严从实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健康有序开展。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述职述评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

  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情况,根据要求及时上报专题报告(专题报告一式三份上报市委市直工委办公室、电话:xx、邮箱:xx)。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1

  为促进局系统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确定的20xx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目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一)直属单位(6个)

  市环卫处、市园林处、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城管警察支队、市路灯管理所、市沿江风光带管理处。

  (二)双重管理单位(11个)

  雁峰区城管执法大队、石鼓区城管执法大队、珠晖区城管执法大队、蒸湘区城管执法大队、雁峰区环卫局、石鼓区环卫局、珠晖区环卫局、蒸湘区环卫局、高新区城管大队、松木工业园区城管大队、白沙洲工业园区城管大队。

  二、考核内容

  (一)对直属单位的考核内容。主要评估各单位自身建设、公共管理以及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日常运转和安全生产作为扣分项目纳入考核范围,鼓励各单位为本局系统增光添彩。

  自身建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工作。

  公共管理主要包括:社会稳定、依法行政、对外宣传。

  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市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确定各被考核单位的年度主要业务指标。

  (二)对双重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四个城区城管执法大队主要评估日常运转、执法监督和行为规范;四个城区环卫局主要评估日常运转、环卫基础;“一区两园”城管大队主要评估日常运转、环卫基础和行为规范。鼓励各单位为本局系统增光添彩。

  三、考核方式

  采取指标评估、服务对象评议、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分别占总分的80%、10%、10%。

  (一)指标评估。实行日常建账、半年查账、年终结账。年初,市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考核办)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以正式文件下发;平时以台账管理为主,各台账管理科室安排专人建立考核台账,分月记账;6月底或7月初,市局考核办牵头各台账管理科室到各责任单位现场检查,掌握各单位目标任务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市局考核办统一部署年终评估,组织现场核查,各台账管理科室分别拿出评估计分意见。

  (二)服务对象评议。年终现场考核时组织服务对象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测评。

  (三)领导评价。年终请所有不联系被考核单位或不在被考核单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差异性评价。

  (四)综合评定。市局考核办综合指标考核、服务对象评议、领导评价和加(减)分计算各被考核单位得分。基准分总分为100分,单项基准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得分计算公式:被考核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80%+服务对象打分平均值×10%+领导评价打分平均值×10%+加(减)分。

  (五)加分。鼓励各被考核单位在国、省、市创先争优,争当排头兵。对在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0日期间本单位全面工作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先进单位加8分,被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加4分,被省厅局、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加2分。单项工作被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加2分,被省厅局、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加1分,被市直部、委、局评为先进单位加0.5分。授予全国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3分、二星级加2分、一星级加1分,授予省级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2分、二星级加1分、一星级加0.5分,授予市级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1分、二星级加0.5分、一星级加0.2分。宣传报道稿件(或视频)被全国党报党刊采用加3分,被省级党报党刊采用加1分。申请加分须由申报单位向市局考核办出示原始有效凭证。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六)减分。凡列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厅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市直部、委、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含各被考核单位在编或临时聘用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3分。

  四、考核等次

  (一)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等次。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以及突出贡献奖四个奖。

  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三个等次。综合得分前两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的为先进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本级班子成员发生违法乱纪案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件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单位工作人员因黄、赌、毒被查处的;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通报批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年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市局认定为不达标的。其它的为达标单位。对目标管理工作达标单位,年度主要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的,可评为创先争优(争创先进工作业绩、争创优秀服务品牌)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由局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建立保证金制度和日常工作台账,并提出年终考核评估意见。

  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由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并提出年终考核评估意见。

  突出贡献奖主要授予为本局系统增加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提高美誉度而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评定范围: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0日本单位全面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及以上国家党政机关表彰,或单项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住建部及以上国家党政机关表彰。

  (二)双重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等次。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创先争优先进单位两个奖。

  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三个等次。四个城区城管大队综合得分前两名、四个城区环卫局综合得分前两名、“一区两园“城管大队综合得分第一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的为先进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件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通报批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年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市局认定为不达标的。其它的为达标单位。对目标管理工作达标单位,年度主要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的,可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单位。

  五、结果运用

  对评为市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直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中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一个半月年度奖金;评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中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一个月年度奖金;评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半个月年度奖金。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目标管理奖。对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突出贡献奖以及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的单位,一并通报表彰。

  对评为市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的双重管理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各台账管理科室负责人为市局考核办成员,市局考核办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2

  为科学评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现有的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须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

  绩效分析主要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查两种,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标准应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表述明确、具体。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2)。

  3.事业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及具体工作表现,对部门所属工作人员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分析比较得出。

  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以上人员应进行公开述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核。

  4.考核小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5.考核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等次及评价标准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在20xx年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条件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附单位获奖情况说明和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调整优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审核的,单位优秀人数比例一律按15%计算。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统筹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业单位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中由市委任免的管理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三)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结果的报送。

  1.年度考核结束后,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实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分别见附件3、4、5、6、7),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市属事业单位须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2.经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各单位应当将《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3.各区(经济功能区)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所辖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3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4

  一、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

  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在县招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以招商局为主,从县财政局、审计局、计划发展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考核认定工作。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具体组织协调好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按照《xx县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确定好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单位)、先进企业以及为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名单以及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名单。

  二、考核奖惩的兑现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根据《xx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情况,向招商工作委员会提供进行考核奖惩的有关依据材料、奖惩建议。有关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意见,经招商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县招商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的有关意见,落实好有关奖惩措施。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项目引荐人的表彰事宜,由招商局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搞好衔接,作好有关基础性工作,届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二)招商局要将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向组织、人事、财政、监察部门进行备案。对受表彰的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评时据此落实优先权,财政部门据此落实招商引资经费奖励事宜;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财政部门及时返还招商引资抵押金;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三)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扣留招商引资抵押金、停拨或扣减办公经费;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上述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各级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第二年第一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亦不得提拔其他干部。

  (四)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副职主持工作,第一责任人离职招商”的有关规定。

  (五)对企业税收上缴xx县内财政的先进企业的奖励兑现问题,需要从财政渠道列支的,由财政局负责兑现和对乡镇(街道)财政的监督;其它列支渠道的,由审计局负责监督。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5

  根据浏教通〔20xx〕79号文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工作的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严肃、严格、严谨的原则;

  3、岗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4、申报与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

  2、考核人员(见附页)

  3、考评程序:学习动员-自我申报-民主测评-考核组评鉴-结果公示-总结归档。

  4、自我评鉴为优秀的教师在民主测评时需作年度工作述职。

  三、考评等级划定内容

  1、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优秀等级)

  ⑴任课教师有三个先进奖项,其他人员有二项先进奖项(每一奖项为10分)

  ⑵教学质量评价居前2/3,或进步较大的(每前一名为0.5分)

  ⑶教学常规有一次优秀(每一次优秀为2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及以上情况者,本年度内考核不评优:

  ⑴从事有偿家教的;

  ⑵主观原因造成学生流失的;

  ⑶家长或学生反映意见大的;

  ⑷旷课、旷工次数较多的;

  ⑸工作不服从安排的;

  (6)本次考核不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的;

  ⑺工作时间未达8个月的。

  2、基本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基本称职)

  ①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②受到行政(党内)警告、记过警告处分;

  ③旷工(课)或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天;

  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⑤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闹派性,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正;

  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⑦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淡薄,造成不良影响;

  3、称职:介于优秀与基本称职之间者,均为称职。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17日,考核工作政策宣传学习;

  2、12月18-21日,教师申报各单项奖;各相关处室进步单项评价;

  3、12月24-27日,填写考核表册,公布各单项评奖结果;符合考核评优秀等级的教师填《评优申报表》

  5、12月28日,对评优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公布考核优秀名单;

  6、12月28-30日上午,接受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7、12月30日下午,填写考核结论,并上交考核资料

  8、20xx年元月1-5日,整理资料、总结、通报,并上报相关材料。

  说明:

  1、符合考核优秀等级的人员,如果超过本职级优秀指标,则采取量化记分,在前三个条件均相等的情况下,再看赛课(3分)、论文(3分)、辅导竞赛(5分)等指标和教师民主评议得票率;

  2、括号中的分数为优秀等级的量化记分的权值;

  3、如果某一职级无人达优秀等级要求,可下降一个标准,保证该职级有一个优秀指标,量化方案同上。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6

  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建立有效的教师考评机制,为教师聘用提供有力依据,根据市教育局教师考核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考评工作要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激活学校用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宗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照统一、严密、稳妥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一线教师和行政教学辅助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视为本学期考核不合格,或不参与考核:

  1.本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分之一工作日(含三分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2.本学期内办退休或退养手续的,不参与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及方式

  (一)教师考核工作

  考核注重教师德、能、勤、绩、研等方面,包括职业道德、学科基础知识测试、课时评定、教学质量、教科研活动、劳动纪律和额外工作量加分等7项考核内容。

  根据各项考核特点,分别采取加分制、扣分制和相对比例分制等办法计分。除课时评定和额外工作量加分项目外,每项满分为100分。1-6各项权重分别为0.1、0.2、0.2、0.3、0.1、0.1,考核总分为100分。

  1、职业道德(权重0.1)

  根据学校职业道德考核方案,由各学年组成测试考评小组,按照教师十不准要求的规定,实施扣分制,出现该学年度内,有违反如下1—5条规定者每项每次扣5分,有违反6—10条规定者每项每次扣10分。

  1).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不做影响团结的事,不做影响学校声誉以及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事;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去做,不迟到、不早退,不搞自由主义;

  3).不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以及玩游戏;

  4).不酒后进入校园,不在办公室教室吸烟;

  5).不在课堂、会场使用手机,不在走廊喧哗;

  6).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不斥责学生家长,不向家长索要礼品、钱财;

  8).不推销、滥印教辅材料,不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

  9). 不私自开办辅导班,不在他人开办的辅导班教学;

  10).不动员学生参加他人开办的收费补习班、辅导班。

  2、学科基础知识测试(权重0.2)

  根据市教育局或学校统一组织命题、监考、阅卷的成绩,以本学科最高分为满分,其他教师与其比较折合得出相应的分值。

  3、课时评定(权重0.2):

  根据各教师周课时数,按照教师周课时数除以R(R为各学科标准周课时数,数学、语文、外语为12,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为14,其它学科为16)再乘以20的计算方法折算出分值,如果两学期教师周课时数不同取平均值计算(此项满分可能超出100分)。

  4、教学质量(权重0.3):根据每学年度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统计,以学年备课组最高分为满分,其他教师与其比较折合得出相应分值,期中、期末的权重比例为2:3。

  5、教科研活动(权重0.1):

  由学校教研室统一组织,按照每学期常规教研和科研课题实施情况对教师进行考核,采取扣分制,缺席教研、不上交论文、没有汇报课、中心发言没有材料、不上交总结、没有科研课题、工作不按时完成,每项每次扣2分;不参加培训者,每次扣2分;没有自学计划和笔记者,扣2分。

  6、劳动纪律(权重0.1):

  由学年根据本学年度《教职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实行扣分制,如本学年度出现迟到、或早退、或查岗不在等现象,1次扣2分;如出现教学事故每项每次扣10分。

  7、额外工作量加分:

  除本职岗工作外,承担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科备课组长,或在党支部、团委、工会及等部门兼任重要工作;或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及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的教职工,每人每项均加2分。此项分值不折合,直接加在总分栏中。

  评定程序:以上各项考核,由考核负责人将考核计算出的每人每项结果,形成书面汇总表,签字后上报给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汇总所有各项数据,填写考核汇总表和教师个人考核成绩表,考核汇总表不公开,只由考核领导小组掌握,教师个人考核成绩表由教师认定签字,存入教师档案。

  (二)、教学辅助人员考核

  由所在部门主管校长、处室主任,组织全校行政教辅人员自评,互评,根据教辅人员德、能、勤、绩现实表现,参照考核标准划等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作为测评结果,并填好教学辅助人员考核评定表,由被考核人员认定签字,上报学校考评领导小组。

  四、考核结果使用

  每学年度结束前将所有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完毕,考核结果作为评聘教师的重要依据,教师考核结果低于80分,取消评优、评职、晋级资格;总成绩低于60分的教师进行离岗培训。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7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人社[20xx]108号)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成员:xx

  二、年度考核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当年退休人员,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单位一把手校长及借调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

  三、名额分配

  今年我校参加考核人数为206人,15%优秀比例为30人。其中初一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初二年级参加考核56人,优秀为9人;初三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教辅后勤2个优秀,行政3个优秀。

  各年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一旦上报到考核小组就不得再进行更换,所缺名额将有考核小组推荐。

  四、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五、以下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xxx纪、政纪或参与xxx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乱收费,搞有偿家教,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5个教学日;

  六、年度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续聘、解聘、奖惩和个人晋级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向一线人员倾斜。

  七、年度考核具体安排

  1月14日前个人使用黑水笔手工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到校园网“通知栏”下载也可到校长办领取)。

  1月12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

  1月14日下午3点考核小组(行政组)进行民主评议。

  1月15日下午3点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点本校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公示。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8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xx年xx月至xx年xx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xx年xx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

  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同心医院、山东潍坊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潍坊口腔医院新华分院、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潍坊市奎文区妇幼保健院、潍坊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所、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奎文许光琴妇科诊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伊济源面神经学研究院潍坊面神经医院、潍坊东方骨科医院、潍坊肛肠外科医院、奎文李储忠医疗美容诊所、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卫生室、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口腔医院、奎文海大医疗美容门诊部、潍坊医学院校医院、奎文郑中华牙科诊所、奎文孙雷口腔诊所、奎文李月军口腔诊所、奎文魏占荣口腔诊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刘承礼口腔诊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门诊部、高新韩晓文口腔诊所、潍城刘永胜口腔诊所、潍城周海祥医疗美容诊所。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三)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四)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五)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六)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七)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八)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九)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一)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二)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三)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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