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完不成目标应心甘情愿受罚

时间:2023-04-22 12:25:0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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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制度:完不成目标应心甘情愿受罚

  郁亮谈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完不成目标应心甘情愿受罚

  2014年,万科集团突破2000亿销售大关,却面临楼市震荡、高管层接连变动格局,万科的事业合伙人(专题阅读)制度和跟投机制备受关注。

  据悉,2014年5月,万科推出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首批事业合伙人将其在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账户中的全部权益,委托给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盈安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进行投资管理。自5月28日以来,盈安合伙通过券商集合计划多次增持万科A股股票。截至2015年1月27日,集合计划共持有万科A股股份4.94亿股,占总股本的4.48%。

  在项目跟投机制方面,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项目,其他员工则可选择自愿参与。项目的经营成果直接和员工的投资收益挂钩。 近期,有市场消息透露出万科内部文件显示若未完全当期的预期目标,万科高管层将没有奖金。如何平衡两者之间关系呢?

  今日,在万科2014年业绩会现场,总裁郁亮表示,事业合伙人制度是与股东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与职业经理人最大的区别所在。当同时存在共创、共享和共担机制的时候,管理团队的利益将与股东高度一致。

  他表示,不会对外界的说法加以证实,对于公司来说合伙人制度是凝聚大家的认识,激发创造性,如果只是纯粹保证大家赚钱的话,难以适应合伙人时代未来的竞争。对于内部制定目标来说,如果完不成,所有的合伙人相信都会心甘情愿接受处罚,不能怨天怨地,这是合伙人时代相比以前更为坚定。

  马云永不言弃的“合伙人制度 "

  合伙人理念从何而来?

  阿里提出“合伙人”这个概念最早是在 2009 年的阿里巴巴十周年庆典晚会上,马云宣布公司18位创始人集体“辞任”,阿里巴巴由创始人时代进入合伙人时代。说实话,当时我看到一些创始人的公开信之后觉得莫名其妙,因为辞职信写的是“辞去创始人身份”,创始人本身并不是一个职务,更多是一个人在公司的身份,一个荣誉,一个符号,一个标签,这些能“辞去”的么? 再看创始人辞任之后的几年,18 位创始人仍在公司任职的实际权力反而更大了,绝大多数成了实权人物,倒是真的成了“合伙人”。

  当然,最初的“合伙人”的定义未必完全等同于现在“合伙人制度”中的“合伙人”,但至少在 2009 年,阿里已经在考虑如何通过“合伙人制度”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

  卫哲离职的另一种解释

  接下来的 2010 年发生了另外一件大事,卫哲离职。

  长久以来,卫哲的“引咎离职”一直让人觉得费解。阿里对外宣称:为维护公司客户第一的价值观及诚信原则,2010 年阿里巴巴 B2B 公司清理了约 0.8% 逾千名涉嫌欺诈的中国供应商客户,公司 CEO 卫哲、COO 李旭晖因此引咎辞职。在外人看来,对卫哲的处理难免有些量刑过重,一时间引发各种解读和猜测。

  如果联想到到一年后的支付宝股权之争,倒是有另外一种解读:为了避免马云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必须消除掉所有隐患,而卫哲就是最大的隐患。为什么这么说? 因从 2010 年 10 月开始,雅虎的投票权增加至 39%,成为阿里巴巴真正的第一大股东。雅虎在董事会的席位增至两位,即雅虎和阿里巴巴均可委任两位董事,软银一席。打破了原来的四个席位的均衡。而如果卫哲还在阿里巴巴的话,不排除进入董事会,那就会变成一个未知的变量,马云就有被罢免的可能,当然,没人知道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从另一层面看,卫哲也是当时阿里高管中除马云与蔡崇信之外唯一一个能跟国际资本对接的人。刚好,供应商欺诈的事件引发了导火索,迫使卫哲离职。

  卫哲不是创始人,卫哲也不是合伙人。

  控制权隐痛的根源

  阿里之所以不放弃“合伙人制度”,并且一再声称这是“制度上的创新”,说到底还是马云自己不想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为什么马云这么重视控制权? 往下看。

  马云 1995 年创建中国黄页,艰苦创业,刚打开局面没多久,竞争对手就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尤其是杭州电信旗下的同类业务,而且,名字也叫“中国黄页”,杭州电信有钱有资源,做的又是同样的事情。熬不下去,马云最后决定同杭州电信合作,马云以及团队占股 30%,杭州电信占股 70%,但合作很快出现问题,结果马云离开中国黄页,把自己的股份也送给了一起创业的员工。

  1997 年,外经贸部成立了一家公司——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由马云组建团队并且进行管理,马云占 30% 的股份,外经贸部占 70% 的股份。跟政府机构这样的合作无异于带着镣铐跳舞,当然这次创业也以失败而告终。然后才有马云带团队回杭州创建阿里巴巴的故事。

  如果说这两次失败有什么共同之处的话,那就是马云因为不是公司的最大股东而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精明如马云者,居然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离奇的是,有了前两次的教训似乎并不够,阿里巴巴数次融资之后,马云以及团队又成了小股东,占股不到 10%。为什么会这样? 不得而知,或许是出于形势的逼迫,也或许是马云内心强大到过于自信,马云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只有一股我也能影响公司”,这句话当然没错,但,能影响公司不代表能永远控制公司。

  控制权的问题始终是阿里的隐忧,多年之后,前两次失败的一幕正要重演,但这应是马云最不想看到的。所谓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也是马云担心失去控制权的真正的根源,但,远不止于此。

  控制权在当前为何如此重要?

  对任何一家公司的创始人说控制权不重要那都是扯淡,但是对于马云来说,似乎更加的重要,一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势。对比之下,跟阿里同样体量的腾讯,马化腾为什么不担心失去控制权?

  我的解释是,如果失去控制权,金融(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物流(菜鸟网络)与大淘宝之间的协同效应就会失去,尤其是阿里金融必将受到重创,以我个人看来,菜鸟网络在整个集团的地位或许没那么重要,做不起来也就算了,但是阿里金融,那可是马云的未来的希望寄托,当然,持有的股份更多。

  精神领袖只允许有一个

  合伙人制度如果能被香港接受的话,将彻底解决控制权的隐忧。合伙人制度的提出也体现了马云的另一方面的自信,那就是在公司内部的绝对控制能力。阿里一直只需要一个精神领袖,不需要第二个,当然也不允许第二个有光环的人。因此,塑造了阿里文化的关明生要离开,首席运营官李琪要离开,淘宝网总裁孙彤宇要离开… 这个名单或许可以列很长,离开的人有缺点或者犯过错误,但也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在阿里内部均有极高声望,受到员工爱戴,而这恰恰是马云忌讳的事情。

  可是,不断换帅的结果只有一个,时至今日,马云手中已无可用之人,翻来覆去的几张牌出尽,十八罗汉也所剩无几,集团高层几无新鲜血液,马车夫技术再好,驾驶火车也有难度,要打移动互联网这场硬仗,当然胜算全无。疯狂收购,也不过是打包上市的包裹里面加了一点东西而已。

  上市与展望

  说了这么多,让我们再回到开头,阿里到底会在哪里上市? 我个人觉得,香港仍然是阿里最理想的选择,不排除有其他因素迫使香港让步。如果在美国上市,那么即使上市成功,也依然算是一个不小的挫折。根据此前披露的和雅虎的协议,如果在 2015 年年底前无法上市,雅虎则不必将剩余股份出售给阿里巴巴,可以自行处理。不管在哪里上市,都需要加快了,距离 2015 年年底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

  对于全球证券交易市场来说,阿里巴巴IPO是个谁都无法拒绝的大生意。港交所虽然是首选,但持续的僵局和漫长的等待让阿里巴巴IPO意愿的天平偏向美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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