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3 13:51:31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学校管理制度1

  第一条学校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后勤管理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学校水电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水电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交旧领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责任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电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负责人赔偿,查不到负责人的,由使用人分摊损失。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开水(另有规定的除外)、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或纪律处分。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或特殊行业(医疗)等使用电热器具者,必须报校领导批准,后勤管理处备案,发给使用许可证。不办理使用许可证者,按违规论处。

  (一)所有人员必须要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因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负责人所在单位追究其责任,拿出处理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管理处维修。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未经批准者,没收用电设施,并处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七条各部门科研、创收和各承包户基建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均按表计量收取水电费。如发现偷用水、电,一次罚款500元,两次两倍,依次类推。

  第八条用户水、电表出现误差或损坏,应及时申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派人送去校验或更换新表,费用由用户自理,无故不报者,水、电按历史最大用量2倍收取。不准私自更换、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用水电论处。

  第九条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宿舍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宿管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后勤管理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每次给予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十条各处室、系部办各种培训班,必须到后勤管理处核定用水、电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否则不予供水、电。

  第十一条窃用水、电按下列计算确定:

  (一)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二)以其他形式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三)窃用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十二条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水电管理部门将依相应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电或窃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用户遵守学校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查获窃用水、电或违章用水、电的有关人员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学校相关部门另定。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用电按《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条理》执行。

  第十六条水、电费各种赔偿和罚金,均按后勤管理处开具的交费通知单,到学校行财处交纳。

学校管理制度2

  1、每天早晚分别进展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展清洁卫生维护;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大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展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需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集会上通报批判,对学生予以批判教育,并责令清扫洁净,同时扣该班常规治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四周卫生治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5、严禁乱扔果皮纸屑,制止吃零食,违者进“标准”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治理分;

  6、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治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7、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下午巡察、检查各班卫生等状况,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治理评比的依据,对消失的问题准时催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8、加强师生饮食卫生治理,落实责任制,杜绝食物中毒和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出售给师生等现象,保证师生有足够的、卫生的饮用水;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室的作用;

  10、清洁卫生检查扣1分则在该班主任操行中扣0、5分。

学校管理制度3

  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明确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学校基本建设行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使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要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以及招(议)标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责,确保工程质量高、进度快,安全有保证。

  二、严格执行申报和备案制度。基建工程必须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凡投入3000元以上的项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县局申报立项,县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县局基建办申报备案后再予以实施。严禁将3000元以上的项目拆解为3000元以下的小项目,分散处理入账;严禁擅自更改工程规模,特殊情况的'需经县局批准。

  三、严格落实招(议)标。基建维修项目一律实行招(议)标制度,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县局基建办、监察室组织招投标,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通过比价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报经县局基建办审批后实施。

  四、严格质量监管。学校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必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施工,确保质量无问题。工程结束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五、严格资金管理。大型工程需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严禁超进度付款和超标准付款,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加强工程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有资质部门的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需由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学校基建工程决算付款必需经县局基建办签字,无县局批准的《洪泽县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和基建办负责人签字的一律不得付款。付款时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六、健全基本建设档案。学校基建工作各项资料必须收集整齐、明确专人,给予专柜,妥善保管。认真履行付款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规范装订,以备检查。

学校管理制度4

  1、教师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上课铃一响,教师应迅速赶到教室上课。教师早读前十分钟赶到学校指导学生早读。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下课铃响毕,教师方可下课。

  2、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私自调课。调课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3、仪表端庄。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男教师不染发。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学生做作业时要巡视辅导。

  4、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5、教师严格遵守请假制度。请假须具备书面假条,病假须具备镇以上医院的证明。代假、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天灾人祸除外)一律作为旷工。

  6、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7、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8、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9、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板书工整。要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10、及时布置作业。作业分为课堂和家庭作业,每周均要安排家庭作业,但每次不能太多。作业要全部评讲,全部批改,严禁错误批改。

  11、认真检测学生成绩,以考带练,并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单元考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期中及期末考试参加学校统一考试。各班检测的内容要全面,突出“双基”。严格考试,认真阅卷,认真评讲,查漏补缺,改进平时的教学工作。

  12、各科都要提前两周(至少也要提前一周)结束新课,最后一两周作为期末总复习,但教师的教学进度不能过快。

  13、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管理,不以旁观者姿态指责学校工作,不得拉帮结派。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话不说。教师之间要互相团结。

  14、各班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学校结清账目。学校如果临时收费或补收费用,班主任要按时按量收取。班主任、科任教师一般不另收费,特殊情况需要收费的要先经校长同意,教师另收费跟必须跟学生结帐。

  15、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6、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班主任要抓好班级常规工作和偶发事件的处理。培养班级正确的舆论环境,经常与学生个别谈话,定期召开班委会。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同时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评定学生操行。

  17、班主任要督促学生搞好大小扫除和个人卫生。教室每天打扫,保持地面、桌面、门窗干净,墙面无乱画痕迹、屋顶无蜘蛛网。清洁区每周定期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草,垃圾要倒到指定的地方,不能乱倒,班主任还要对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18、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微机、桌凳等设备设施,不准在上面写字、画图、雕刻等,更不能损坏。学校平时和期末对各班桌凳等物品进行检查,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各班赔偿的金额。

  19、教师下课要监督学生不出学校范围,不搞激烈和危险的活动。课间操要督促学生认真做广播体操。

  20、教师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制意识,依靠群众和学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经常检查易出事故的设备设施,特别是危房、用电线路,消除隐患。维护学校的财产,对学校财产的.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学生不做激烈的活动,不搞危险的游戏,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教师一般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搞活动,属特殊情况的也须经校长批准。

  21、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吸烟、喝酒;

  (2)旷课、夜不归宿;

  (3)携带管制刀具及较危险的刀具;

  (4)打架、斗殴;

  (5)组织或参加不良行为团体;

  (6)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

  (7)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8)参与赌博;

  (9)观看色情、淫秽的音乐制品,进入学生不宜进入的歌舞厅、游戏厅等;

  (10)受到坏人的教唆、胁迫、引诱。教师如发现学生有上核对述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迅速通知其家长赶到学校共同教育学生。

  22、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成长,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活动中贯彻思想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因材施教。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优秀生和特长生,主动热情的帮助后进生,不歧视差生。

  23、学校加强教师的教学效果管理。教学效果主要看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

xx关中学

  20xx年1月9日

学校管理制度5

  加强学校校舍设施维护管理,使其充分发挥办学效益,既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迫切需要,也是节约校舍设施维护保养经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1、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①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 、完好无损。

  ②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卷材屋面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④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⑤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

  ⑥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⑦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⑧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4、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

  ①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校长,档案管理员,共同负责。

  ②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③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④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5、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①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②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③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④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⑥课桌凳,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

  ⑦办公桌椅,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

  ⑧要坚持一月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6、加强领导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①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学校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维护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②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期末、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③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④接受上级部门特别是教委领导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学校管理制度6

  学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电教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工作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学生知识领域作出努力。

  2.管理好电教设备,建立入帐、领用、出借、报废和赔偿等制度,帐目要清楚。

  3.熟练掌握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vcd、收录机、投影仪、多媒体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技能。

  4.积极为必修课、拓展课、探究课的'开展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及时、完整记录好每次电教室的使用登记工作,随时备查。

  5.配合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做好有关资料制作、收集工作等。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任务。

  7.未经领导同意,多媒体资源不得擅自外借。

学校管理制度7

  1、对厨房各项工作实行检查制,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抽查。

  2、检查内容包括考勤、着装、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

  纪律检查: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

  设备安全检查: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生产检查:包括储藏、出菜质量及速度;

  一般性工作检查:包括餐前、餐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4、食堂主管及管理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本组的差错,则追究组长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6、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7、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做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与小组和个人利益挂钩。

学校管理制度8

  以下是我为大家预备的制度文章,盼望可以帮到您!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需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修理,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需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需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省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觉水、电、气设施消失故障准时报告总务处及修理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全部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觉违反规定者,马上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嘉奖。特别状况必需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马上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担当。

学校管理制度9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学校管理制度10

  1、托幼机构必需有儿童专用食堂,并配备要求规定的炊事人员。

  2、食堂人员要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按时供应幼儿开水、点心、饭菜。

  3、炊事人员上班前要更衣,穿工作服、戴帽,上厕所要脱去工作服,入厕后肥皂洗手,上班时不抽烟、不谈天。

  4、食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如库房管理、选购、生食加工、烹饪操作、配餐间管理、消毒管理等,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支配表。

  5、严格按保健老师制定的带量食谱选购食品,不任凭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别缘由,须征得保健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急需状况下,更换后准时通知保健老师。

  6、非食堂人员不得任凭进入,严格把握配餐间的`消毒隔离要求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腐烂变质食物不进门,隔夜食物、外购食物不给幼儿吃,防止食物中毒。

  8、把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食品的色、香、味、形符合幼儿特点要求,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

  9、搞好食堂卫生,即使毁灭蚊蝇、蟑螂、老鼠,餐具、用具洗净消毒后板房整齐,灶台、案板无灰尘油腻,地面不滑腻。

  10、严格根据伙食费的标准选购供应,方案开支,合理使用。

  11、每日准时把握就餐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师生伙食严格分开。

  12、炊事员不得任凭吃幼儿饭菜,对幼儿不宜的食物,须经园领导同意后,再安排给保教人员。

  13、炊事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每年需要培训一次,把握科学养分的烹饪理论,并运用到实际中去。

  14、留意食堂平安,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时故发生。

  15、每周召开一次食堂人员碰头会,争论本周工作状况和下周工作方案。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

学校管理制度11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 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 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1、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3、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4、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 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 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1、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7周。

  2、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 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各科(室)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师任务作出初步安排,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科(室)。

  第八条 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学校应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制度”。

  第九条 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第十条 教学例会制度包括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实效,并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过程记录。教务处、各教学科(室)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并作为期末考评教师工作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及电子注册等工作。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有条 件的学校都应试行学分制,为学生个性发展、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 选用教材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和教学要求,一般应选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以及有关行业规范教材;无相应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或按教学大纲要求自编校本教材(讲义)。教师提出选用教材须经教学科(室)主任同意,自编校本教材(讲义)应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科(室)统筹安排,并报分管校长批准。要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订教材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制作各类多媒体教学软件,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学档案制度,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等。教学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规定,使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 学校应有计划地经常组织教学检查,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以落实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检查应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第三章 教学文件管理

  第十五条 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的依据,分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行业制订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两种。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要遵循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参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一般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科(室)在市场调研基础上于新生入学前3个月提出,经分管校长审定,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通常由说明和表格二部分组成。说明部分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等内容,各部分内容均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描述。表格部分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分配(按周)表、课程教学时间安排(教学进程表)和实践教学时间表等。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在实施时必须保持其严肃性。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学校可以在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但必须履行调整手续,防止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执行的随意性。

  第十六条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的依据。应体现培养目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以及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性课程),均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文化基础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尚无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作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学校按照教学大纲的统一体例组织自编大纲,并经有关专家论证后执行。任课教师、教研组和各教学科(室)要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同时鼓励教师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补充新知识,充实新内容。

  第十七条 学期授课计划应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体现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进度要求。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写。同教材、同进度者,应使用同一份学期授课计划。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教学,如确有必要调整,须事先经有关教学科室或教研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若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时,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第四章 主要教学环节管理

  第十八条 教师应认真备课进教室。备课应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社会,并根据学期授课计划,于每次课前认真撰写一个较为完整的教案。教案一般应包括首页、备课笔记和教学后记三个部分。首页应反映教学的基本要素;备课笔记应反映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因材施教的构想与创意;教学后记应反映教学得失与改进措施。任课教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备有二周以上的教案,平时亦应有至少一周的提前量,不准无教案或沿用教学内容过时的教案上课。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进行电子备课,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第十九条 教师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注意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确保所授知识及技能的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是:条理清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精炼、生动;板书繁简适度、工整有序。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要树立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基本思想。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要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广泛采用直观教具、教学挂图、多媒体课件、仿真技术和电化教学设施进行教学。实践性,工艺性较强的课程内容,要到实验室(实训室)或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的现场去上,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第二十条 教师应结合教学进度,组织有效的课外辅导和答疑,指导学生优化学习方式。要认真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及时批改,严格要求,要评出成绩或写出评语,以此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39;依据。

  第二十一条 要采取选修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实丰富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教育教学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以拓展学生学习时空,让学生有选择地自主优化知识、能力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性,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 实验员或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讲课、指导和批改实验报告等项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按大纲规定的时间充分动手,独立操作,养成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凡是有条件的专业可将实验单独设课,单独考核,单独记分,并编写相应的实验课教材。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综合性实验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和专业技能。除实验课外,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三条 实习按其性质和任务一般可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专业劳动和毕业实习(综合实习)等。认识实习是通过参观和现场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获得与本专业教学有关的比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为后继课程的教学打好基础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实习(实训)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校内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基本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生产实习与专业劳动一般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是学生对本专业所涉及的主要岗位的生产劳动或结合生产过程,学习操作技能,培养生产和服务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实习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习,也称综合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创业作好准备。不论何种实习都必须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并遵守劳动、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的有关规定。各教学科(室)应根据学校和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于实习前提出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1)实习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2)实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分配;

  (3)实习的组织与轮换,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

  (4)实习考核、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与评分标准;

  (5)实习安全与保障措施等。实习计划须经教务科(教导处)审核,分管校长同意后执行。

  凡有条件的学校(专业),都应通过实习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 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是结合课程教学安排的一种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的目的性要明确,并应有具体的调查提纲和切合实际的日程安排。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深入实际,深入市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学习调查研究的方法,认真指导学生写好调查报告。课程设计的题目,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定,力求典型、实用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设计是学生毕业前最后一次综合性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教学要求,紧密结合职业岗位的实际拟定毕业设计的题目。指导教师由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担任,也可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 对学生学业的检查与成绩评定应严密组织,科学管理,以保持学业检查与成绩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学业检查方式,增强其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对有条件的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专业和实践教学的学业检查应争取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第五章 教师教学业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并落实到人。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各教学科(室)的要求,制订个人提高计划,并完成规定的“五年一轮”教师职务培训任务。要不断加强对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相应的生产实践、实验室等工作,获得“双师型”教学能力。对尚不适宜开课的教师、尚不具备合格条件的实验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限期提高;不具备教师素质的应调任其它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贯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教师(包括实验员、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聘请专、兼职教师任教应有相应规范的管理制度,其聘任办法与教学工作要求应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包括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考核应以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及工作规范、各级教师的职责为依据。根据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有计划地每年按教师任职条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全体教师考核一次。要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校考评委员会,由教务科(教导处)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考评材料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考评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晋升、续聘、低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学校应落实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教育科研工作,具体负责制订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计划;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和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评优、中青年教师课题研究;组织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编写教学研究刊物和资料;组织论文选送和评审;探索和推动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参与教师任职情况考核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并认真撰写教学研究文章,以增强学校的学术气氛,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加强教研组管理工作。要选择师德好、业务能力强和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教研组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教研组活动应包含熟悉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研究教法,集体备课,交流经验,以及学习教育理论,落实教学检查和抓好实验室建设等内容。教研组活动应有计划、有总结、有考勤、有记录;要认真组织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注意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积累和丰富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学校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教研组的各种教学活动。教研组要认真填写“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研组工作手册”,以促进教研组建设,提升教研组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等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解释。

学校管理制度12

  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到达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贴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坚决不设帐外“小金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指标。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不套取,不挪用现金。

  4、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

  5、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专款专用。报销要有贴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

  6、外出人员必须要按指定地点办事,不准借机探亲、访友、游山玩水,发现不正当的旅费,不予报销。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7、严格审查购物单据。对购买物品,要三章俱全,验收登记入帐,禁止白条子上帐。

  8、要及时上好帐,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对手续不完备、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

  9、教育经费不准外借,如有人生活发生困难,可向工会互助金借款。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职责。凡是到市内或省外医院就医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按经费开支范围执行。

  二、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

  1、班主任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学校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2、学校对各班公物实行包干职责制、财物损坏赔偿制,所有楼内财产由学校登记。财产物资正常的损坏由学校及时修理,各班要及时汇报财产物资使用的情景。故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学校规定赔款后修理。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电视机,不准乱推、乱拉铝合金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三、学校物品购买制度

  1、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本事,本着勤俭节俭、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采购。采购价格5000元以上,除后勤校长签字外,还必须有校长签字同意;采购价格10000元以上,由校领导团体研究决定。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应根据年度采购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3、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部门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后勤分管校长审批确定供货单位;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团体研究确定供货单位。

  4、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后勤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总务处应严格把好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5、采购人员持请购单、入库登记单、原始发票交主管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人员应将请购单、入库登记单(记帐联)、发票收作记帐报销凭证。

  6、如违反本制度,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如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职责。

  四、学校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及杂品。做到有计划性和适用性。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按限额进行发放,坚持超支不发、节俭留用的原则。

  3、除办公用品及杂品外的其它固定资产均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领取,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酌情处理。

  4、清单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5、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景,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腐等保全措施。

  6、盘存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总务处主任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7、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

  五、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物品实行管理职责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督促。

  2、班级由班委会指定专人监管班内各种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内的物品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种物品做到职责到人。

  4、学校由专人对班内物品进行管理,学期初登记数量,签定职责状,学期末进行检查验收。并把班级物品管理情景做为考评班任工作业绩的条件之一。

  5、学校物品必须严加爱护,损坏物品必须赔偿。具体数额,可视情节实际情景赔偿(原则是按成本计算,对有意破坏者可适当赔罚)。

  六、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学校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杂物、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不准在学校内吸烟。

  7、各班定时打扫室外卫生。

  七、学校绿化制度

  1、学校每年春季要按计划购买花种、花苗,及时做好绿化工作。

  2、种植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治虫等,要及时供给营养,保证长势良好。

  3、花坛、草坪内要保证清洁无杂物,无枯枝烂叶。草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修剪的杂草、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八、门卫收发室管理制度

  1、教职工及学生(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在门卫收发室逗留。

  2、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无事谢绝其他人员进入学校。

  3、各种报刊、书信、公函等由收发人员统一收发,及时送达,任何人不准乱动乱拿,如发现违章人员,门卫收发人员有权制止,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4、本校师生和临时工及外来人员没有领导批条,而携带公物出校的,门卫有权检查、没收扣留,不听劝阻者,经记录后,报请学校领导处理解决。

  5、门卫接班时间为教师上班前一小时上岗,教师下班后一小时退岗,中午不休息。

  九、水房管理及太空水使用制度

  1、水房管理人员负责水房物品的管理、检验工作。

  2、为师生打水供给方便,确保按时开门。

  3、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室内清洁。

  4、如发现有水龙头等损坏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及时维修。

  5、检查太空水厂家是否具有三证,方可接收。

  6、定期做好饮水机卫生的检查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7、不许将太空水做为它用,如:拖地等。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4、学校食堂专人负责,保证人走火灭,食堂把好卫生关,严防食物中毒。

  5、冬季取暖,教师应教育学生不踩暖气片、暖气管,发现漏水及时报告,不许私自拧、堵暖气阀门。

  6、加强对值日、值宿人员的监督检查,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好值日、值宿日志,管理好护校学生。

  7、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安全防火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由主管综合治理的领导、后勤相关人员、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组成,负责安全防火教育及日常工作。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及培训。

  2、昼夜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按时上班。上班后不准脱、溜岗,对各部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掌握防火措施,明确防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电源、电线、水源、暖气等,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

  5、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要有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拉电线,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等电器,不准将烟头、烟灰、火柴杆扔到地上。

  6、经常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领导对安全工作要十分重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领导包片,重要部位要专人负责。

  7、学校领导包师生、教师包学生。消灭一切不定期安全事故发生。

  8、值班期间严紧外单位人员入校,一旦发现对值班人员严肃处理。

  9、交接班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

  10、学校要备好消防器材,如:锹、桶、钩、灭火器、消火栓等。

  11、易燃易爆物品由库管员放在仓库保险地方,不与其它物品混放。

  12、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十二、安全用电制度

  1、学校用电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不许随意动用。

  2、非管理人员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或带电移动设备。电器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

  3、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检查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稳定性,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4、人员离开时,应检查电源总开关是否切断,所有设备在无人情景下应当断电。

  5、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异常是新生)

  6、各科室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器取暖,不准用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等非教学用电器。7、及时核对用电量和费用,并及时购电。

  十三、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向区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设施好,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等必须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食堂的生产经营人员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师生用餐采用新鲜洁净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供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贴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团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菜肴必须保证卫生质量。

  5、学校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和贴合卫生标准的饭菜、餐具暂存场所。

  6、学校要设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师生饮食卫生的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管理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各人员职责,强化监督、检查,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投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到指定地点购买食品,食品必有“三包”。

  十四、食堂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知识培训,掌握有关的卫生知识及消毒方法。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学习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3、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4、学习的有关知识要在平时工作中运用。如不能按各项要求去做,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勒令下岗。

  十五、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要坚持厨房清洁,经常清扫。

  2、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

  3、餐具要按规定消毒,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

  4、不购买和加工变质发霉的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要严格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5、搞好师生的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师生要用肥皂流水洗手。

  6、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吸烟。

  7、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每年要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十六、锅炉暖气管理制度

  1、雇用的司炉,必须是经过培训的持证人员。

  2、司炉工人,必须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窜岗。

  3、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精心管理,随时进行维修和排除锅炉、暖气故障,保证锅炉设备的安全。保证教室温度在13—15摄氏度,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前和班中不饮酒,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5、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采暖期不灭炉,不冻坏一片暖气。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正确处理锅炉设备及安全运行的异常情景,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7、要做到礼貌生产,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七、卫生职责区负责制度

  1、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职责区。

  2、坚持每一天四次清扫。

  3、坚持职责区物见本色。

学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我市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培训中心以培养儿童艺术素质为主要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四条:培训中心教风:严谨施教务实创新教有特色

  培训中心学风:勤奋扎实精益求精学业有成

  第五条:培训中心办学目标: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乐园式学校。

  第六条:培训中心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育人为旨、德育为首、质量为上。

  第七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方针: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立校、特色荣校。

  第八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思想:坚持整体改革、和谐发展,减轻学生负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艺术特长,促进全面发展。

  第九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模式:以改革促创新,以特色促发展,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内容级级衔接的长期培养制培训中心。

  第十条:培训中心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教学思想:扎实基础,注重过程,揭示规律,授给方法,培养自学,启迪创造,发展个性,健全人格。

  第二章培训中心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中心的主要制度

  (一)培训中心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培训中心的法人代表,对培训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培训班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指挥权、管理权。

  (二)培训中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培训中心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培训班里的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训中心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本中心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培训中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津贴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奖励工资培训中心从办学经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奖励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五)培训中心实行校务公开制

  (六)培训中心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习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纪律规定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本培训中心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三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办学章程自主管理中心;

  (二)组织实话教育教学活动;

  (三)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五)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培训中心工作的非法干涉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管理好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六)保证本培训中心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严格执行规定课程计划,开足学科和课时。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教学大纲》为指导,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研究,树立“教学即研究”的理念,促进教师不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学人员,也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研究人员。

  第十九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培训中心要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好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通过社会实践,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发挥军区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条:培训中心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任课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所有学生健康成长。

  (四)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级管理,学生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培训中心、家庭的关系。

  (七)做好学生巩固工作,尽量杜绝出现流失生。

  第二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有人”的理念,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用爱心和技能服务学生;

  (二)用热情和无私奉献学生;

  (三)用真诚和友爱尊重学生;

  (四)用汗水和心血滋润学生。

  第二十二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帮助他们努力学习。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要加强学习方法的传授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提前预习、使用

  学习用具,动手完成的良好习惯。

  第二十四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每节课前必须充分做好教学准备,不许无准备上课。

  (二)每节课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组织学生上课。

  (三)课堂教学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课堂。

  (四)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五)教师不经本培训中心批准不准随意串、并课。

  (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接受学习的权力。

  (七)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压堂延长教学时间。

  (八)教师下课后必须组织学生列队出教室。

  第三十七条:关于使用教材的规定

  (一)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

  (二)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乱订资料,并推销规定使用外的教材;

  第二十五条:关于教学质量测试的规定

  (一)学校每年进行二次集中测试,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二)平时测试、分期测试由任课教师组织。

  (三)测试内容为非笔试,内容侧重专业成绩、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学生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分期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评定。

  (五)任何教师不得给学生排名次。

  第二十六条:关于教育管理的规定

  (一)培训中心的招生、编班由培训中心校长组织完成。

  (二)培训中心校历由教导处根据培训中心工作计划按月编排并严格执行。

  (三)培训中心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基本内容是总结上段工作,布置下段任务和要求;且进行一次全校的工作总结。

  (四)培训中心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

  (五)培训中心的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的秩序管理

  1、认真做封闭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的允许不准进入教室内。

  2、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我培训中心内从事商业活动。

  3、严禁在培训中心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环境的管理

  培训中心的各处必须保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绿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1、负责环境管理的教师每天必须早午晚对培训中心的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总结。

  2、每周周五为卫生清扫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全中心性的卫生清扫日。

  3、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我培训中心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二十九第:加强对培训中心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续。

  培训中心每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培训中心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四)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无法购置的加倍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本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方法同上。

  第三十第:加强对培训中心财务工作的管理:培训中心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平衡有余的原则。培训中心的收入由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帐,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我中心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我培训中心的一切支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执行;

  (二)培训中心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校长决定方可执行;

  (三)培训中心的支出必须遵循申请——批准——购物——核实的程序方可执行。

  培训中心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培训中心校长批准;

  (二)报销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三)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校长签字。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校长报告收支结余负责情况。培训中心每年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全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第五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表率。

  第三十二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三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视为旷职:

  (一)事假逾期者;

  (二)无故不上班者;

  (三)未经本培训中心同意,到其他学校或培训班工作者;

  (四)病假无诊断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诊断者;

  (五)以患病为借口开假诊断者;

  (六)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顶岗者;

  (七)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超过规定时间;

  (八)出国逾期不归者;

  (九)教职工离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到其他单位工作,按通知规定时间未及时回本单位者。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实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员的产生及待遇、管理按学校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待聘: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乱收费、乱订资料、向学生家长卡、要、报等师德较差的,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三)由于工作失职,给培训中心造成重大损失,影响较坏的;

  (四)明显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五)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的。

  第三十六条:培训中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行,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我培训中心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培训中心工作需要,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认真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随时解聘、待岗。

  第三十七条:对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培训中心根据经济能力设定以下奖励项目:教学质量奖;最佳服务奖;综合治理奖;满勤奖;艺术成果奖。

  第三十八条:培训中心设立校长基金,用以奖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一)培训中心临时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员;

  (二)在本职工作中特别突出的有功人员;

  (三)为培训中心建设获得重大荣誉的有功人员;

  (四)为维护培训中心利益见义勇为的有功人员;

  (五)为培训中心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岗位工资:

  (一)病事假累计一天(含一天)扣发20元,累计2天(含2天)扣30元,2天以上者扣50元;

  (二)值日漏岗一次扣30元,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漏岗者承担;

  (三)值日期间出现事故负全责(未造成损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间溜号一次扣30元;

  (五)病事假累计一天扣5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时间,其中:婚、丧、产、患病住院有诊断的除外);

  (六)不经校长同意无故旷课一节扣100元。

  第四十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者之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一)乱收费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二)乱订资料乱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四)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四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培训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十二条:我培训中心的名星、先进的评选实行以下制度: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公示制。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四十三条:培训中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四十四条: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学,及时缴纳学校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四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四十六条:学生必须爱护培训中心的公共设施,尊敬师长,听从教师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四十七条:学生必须完成我培训中心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四十八条:学生的入学、退学按我培训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修定由校长提出,并经教师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培训中心校长负责解释。

学校管理制度14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文体活动,也为了使大家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充分展示出大学生应有的朝气,特规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人数;

  2、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队列整齐,3、在我院举行的各种学生文体活动中,各系都应积极参加,配合文体部开展工作。

  4、在我院召开各种学生大型会议或者晚会时,各系都应配合文体部的.工作,在整队入场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配合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及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5、掌握学校体育教学方针,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工作。

  6、与学校体育教育持联系,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体育工作的进行和同时提高。

  7、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协助学校管理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困难。

  9、加强与兄弟院校和体育活动的交流,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体育竞赛,促进校际交流。

  10、指导体育工作的开展。

  11、本实施办法有关条文由学生会劳卫部负责解释。

学校管理制度15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护全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校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校的室内室外消火栓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器材管理制度3

  一、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二、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五、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六、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

【学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管理制度06-19

学校管理制度06-15

学校的管理制度06-29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08-01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07-10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09-08

学校科研管理制度02-08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03-28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06-24

学校的管理制度范本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