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听课制度

时间:2022-06-14 12:27:45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听课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听课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听课制度(精选12篇)

  学校听课制度 篇1

  1、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我校实行推门听课制度。

  2、推门听课要求所有课堂一律开放,学校领导、教师无须事先打招呼,可以随时进入课堂听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听课而随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策略。

  3、听课人员尽量不影响教师正常上课,抱着虚心学习、讨论提高的姿态听课观课。

  4、听课之后,鼓励教师之间进行有效的讨论交流。

  5、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每月推门听课不得少于4节,语文数学英语教师不得少于3节,其他教师不得少于2节。以上听课数不叠加。每少一节惩5元,在当月绩效中由教务处造表兑现。

  6、学校教导处对推门听课进行记载,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参考依据之一。

  7、本制度从X年X月执行,适用于幼儿部,作为常用制度坚持。

  学校听课制度 篇2

  为更好的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形成规范的教师专业发展的校本模式,学校对20xx学年教师、行政听课制度的落实作如下方案。

  1、数量规定:校长、书记每学期听课30节,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20节,其他行政人员、教研组长每学期15节,五年以内(包括五年)教师每学期10节,三年以内15节,其他教师每学期8节。

  2、听课范围及原则:行政人员应关注各学科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师听课在以自己所任教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听其他学科自己认为有价值的课。教师听课学校提倡以学科组、教研组为单位的教师之间随堂课的研讨。青年教师,应主动多听老教师,骨干教师的课,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3、各教研组的研讨课及教师外出观摩所听的课也可以计算在听课数量之内。

  4、教师应将自己所听的课按要求填写好听课登记表,并在学期结束之前交教务处存档。

  5、教师应对所听的课做好听课笔记,以备学校检查。

  以上要求,希望全校教师能认真落实。

  学校听课制度 篇3

  一、听课是领导深入教学、了解情况的主要途径。是教师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的有效方法。每个教师,都应把听课列入自己的工作议程,并自觉形成制度。

  二、教师听课应提前通知被听课的教师,要做好一切听课的准备。领导听课可以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

  三、听课要认真、严肃,应记好笔记。听课时不能接听电话以及互相交谈,以免影响上课教师的情绪。

  四、听完课后要写出评议意见,并在评议时将评议意见提出,供大家研究讨论,供讲课老师改进讲课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每个领导每学期听课不能少于20节,每个教师每学期听课不能少于15节。

  听课注意事项:

  1.看授课教师是否明确教学目的,目的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授完课后是否达到目的。

  2.看授课教师怎样处理和掌握教材的重点、难点,是否把握住了教材的精神实质。

  3.看授课教师用什么方法进行教学,课中各部分结构安排是否适当。

  4.看整个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是否遵循教学规律。看在传授知识时是否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以及在布置作业上是否适当。

  5.看授课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是否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校听课制度 篇4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次数

  (一)院级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每次至少1学时,下同)。

  (二)教务部领导、系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管理中心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三)学工部、团委领导,系书记,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四)辅导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五)教师之间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次。

  (六)其他人员根据工作计划和教学检查的需要安排听课。

  二、听课范围和方式

  (一)听课分为平时听课、检查听课、观摩听课三种,后两种听课一般由教务部组织实施,除教学观摩可事先告知授课教师外,均不预告授课教师。

  (二)学院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在全院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

  (三)各系领导、各系辅导员主要听本系各专业所开设课程及本系教师所授课程,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听课。

  (四)教研室领导和教师主要听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所授课程。教研室应制定听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听课,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

  (五)新教师原则上要全程跟班听业务指导教师讲授的一门课程,新教师首轮上课,指导教师应跟班听课指导。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听课定额,听课的专业、班级、时间自定。

  (二)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听课不得迟到,听课中不得接打电话,每次听课至少听完1学时,一般不得中途退出。

  (三)听课时必须携带《XX大学XX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估表》,并认真做好课堂听课记录,对教师授课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平等的沟通交流,把优缺点如实告之,以达到促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

  (四)听课人员在听课中若发现存在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问题(如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或作出相应回复。

  (五)听课人员随机听课,不做事先通知,听课时应佩戴校徽和XX大学XX学院教务部统一制作的听课证,确实来不及佩戴时应与授课教师说明情况。任何人不得拒绝听课人员听课。授课教师应积极配合,主动将教学和教学文件交听课人员检查。观摩性、教研性听课可以预先告知授课教师。

  (六)加强听课的针对性,听课要和促进教学改革结合起来。为了促进某门课程、某个教学环节的改革,可组织专题听课、专题研究。每个学期不同的阶段,听课要有不同的重点,听课要为改进教学服务,为培养青年教师服务。

  四、听课管理

  (一)教务部负责《XX大学XX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估表》和《听课证》的编制、印刷和发放。听课人员应于每学期开学初到教务部领取《XX大学XX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估表》,或直接从教务部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二)院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应于每学期第18周将听课记录交教务部,由教务部汇总整理归档。

  (三)各系领导和辅导员的听课记录由各系教学秘书负责收取,并由各系整理归档。各教研室领导和教师的听课记录由各自教研室负责整理归档。

  (四)各系、各教研室应于每学期期末将听课统计表交教务部,由教务部汇总全院听课情况,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听课情况列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一个指标。

  学校听课制度 篇5

  一、目的意义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关于上课

  (1)邹文珍校长任教六(2)班品德与社会,周课时两节。

  (2)王瑛副校长任教三(7)班数学,周课时八节。

  (3)开课要求:45周岁以下的校级领导每学年上公开课或研究课原则上不少于1节。

  (4)教研活动:校级领导要确定固定学科作为教研活动联系点,坚持参与学科常规及校本教研活动,并在团队合作中发挥作用,因公误课的,应按教学常规要求办好调课手续,并及时补上。

  2.关于听课

  (1)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等科室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本专业的学科为主。

  (2)听课形式:

  A独立听课。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调研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B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C积极参与外出学习听课。

  (3)听课要求:

  A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B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C听课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D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3.关于评课

  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并写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导处成员、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强化考核

  为认真落实校级领导上课、听课、评课工作,教导处每学期检查全校教师上课、听课、评课情况,并把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学校听课制度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

  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

  1、要讲求效果。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

  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把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

  3、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学校的具体听课要求。

  学校听课制度 篇7

  我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用一流师资打造精品教育品牌的有效途径之一。它是理论培训和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检验。教师在培训中学习,在实践中反思,在互助中成长。在帮助学校了解任课教师备课和教学基本功是否扎实的同时,也推动了教师养成认真对待每一堂课的良好习惯。相信此举的正常运作,必能使我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整体再上新台阶。

  听课是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也是领导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的有效途径。现形成如下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校长、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主管教学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教龄在5年以下的教师听课每学期20节,其它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听课定额,听课的范围一般以所任学科的课堂教学为主,听课的班级、时间原则上由听课者本人自定。学校和教务处也可以根据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需要,组织针对性听课或进行观摩教学。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任何教师可随时到任意班级听课。

  2、集体听课。学校(业务组)组织的校级(业务组)性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汇报课等。

  3、新教师、青年教师与指导老师跟班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可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人听课。

  2、听课人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遵守教学秩序,尊重任课教师,任何人听课均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

  3、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重点听青年教师的课。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试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4、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并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出课堂评价,填写在听课记录上。

  5、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7、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每学期教导处要组织检查听课笔记,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评。

  学校听课制度 篇8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搞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准确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比较客观的评估,同时也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教师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5节。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导处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0节。

  3、校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5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研究课、观摩课听课和随堂听课或跟踪听课等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笔记。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完课后要写出评议意见,并在评议时将评议意见提出,供大家研究讨论,供讲课老师改进讲课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校内公开课,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主评、有记录。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7、教导处每学期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记录。

  8、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9、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10、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学校听课制度 篇9

  听课评课是学校教学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也是教学研究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能直接了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如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了解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博采众长,总结和推广教学成果。也可以发现教学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改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和质量。

  为了促进学校课程实验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听课评课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各类人员每学期听课节数

  (1)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听课不少于30节。

  (2)科组长、年级组长不少于25节。

  (3)教师不少于15节。

  2、听课评课人员必须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长处,互相切磋,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3、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把握好教学目标、教材重难点,以及课堂教学常规,了解教学进度,了解上课教师和学生的情况。听课时要做好有关的记录,随时记下课堂教学中出现的亮点和不足,以便课后评课。

  二、听课形式

  听课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主要有:

  1、单独听课

  随堂听课或教师之间私自协商听课。

  2、集体听课

  学校或各科组每学期举行新教师达标汇报课、3年以上教龄教师的示范课、研讨课、移植课等,组织全校或本科组、跨科组教师听课。

  3、跟班听课

  对见习教师和青年教师(教龄在2年以内),各科组应安排或他们物色指导教师,进行跟班听课,以便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教学思想、方法和手段。

  三、评课原则

  1、及时性原则

  一般情况下,要做到当天听课当天评课。如果听课活动要持续几天,那么活动结束后,要在最短的工作时间内安排评课。

  2、参与性原则

  参与评课的主题要多元化,谁听课谁就要评课,打破评课一言堂的局面。同时,要重视授课者的自我评价,提倡上课的学生参与评课。把评价过程看成是评价与评价对象协调、交往和发展的互动过程。

  3、科学性原则

  课堂教学既是一个诸多要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又是一个动态的生成过程。评课时要遵循其内在规律,对构成课堂教学的各种要素或课堂教学过程进行分析,务求评课全面、客观,又突出教学活动的主要特征。

  4、评课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改进课堂教学为出发点,要尊重教师的个性差异和学生的学习实际,既要关注课堂教学的结果,也要关注教师的成长历程。特别是对有特色或有所创新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应予以充分的肯定。评价内容应成为被评价者不断转变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行为的参照物。

  学校听课制度 篇10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2、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3、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4、科任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0节。

  5、学校组织教师到校外听优秀教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

  二、听课要求

  1、学校组织比武课、示范课、观摩课,本教研组教师必须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2、教研组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研究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3、学校领导听推门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4、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5、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7、教导处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三、评课要求

  1、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不许光唱赞歌,浮在表面。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4、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如果评课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

  学校听课制度 篇11

  为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领导要坚持深入课堂进行听课。听课也是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是提高教师教学技能的一种岗位培训。

  一、 听课数量

  1、教研组长每周听课1节。

  2、任课教师每月听课2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蹲班听课与重点个别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或书面反馈。

  4、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教研组开课,说课、教案、反思、重建、评课记录等材料及时交教导处。

  5、不得抄袭他人的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教导处定期检查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积极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8、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创新模式课和青年教师的课。

  9、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岗位调整。

  学校听课制度 篇12

  为使学校常规教学工作落在实处,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干部及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应城一中听课制度:

  一、每学期听课节数规定

  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学科备课组长每周听课2节,其他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二、听课的要求

  1、听课人要提前进入教室,不中途离场,不接打手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2、认真听课,作好听课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学科、讲课人、课题、实施过程,同时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行政管理人员请在教科处下发的深入班组活动记录本上记录。

  3、及时评课。听课者听课后应及时与教者交换意见,指出课的成功与不足及改进建议,授课人应虚心听取意见,加强反思。

  4、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本班教学情况。

  5、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三、听课的种类

  1、推门听课:指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学科备课组长等不提前通知授课人,随机听教师的课。

  2、公开课听课:指由学科研究室主任或年级学科备课组长组织的每周一次公开课活动。

  (1)备课组长要提前通知蹲点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加活动,并作好活动记载。

  (2)上课结束后,进行评课、议课活动,活动由学科研究室主任或年级学科备课组长主持。

  (3)公开课听课、评课是必须参加的活动,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须向教科处请假。

  (4)备课组长负责考勤及公开课活动的记载和存档。

  (5)学科研究室主任须将考勤表、公开课教案、听课评价表汇总装订,学期结束前交教科处存档。

  3、师徒结对听课: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之间互相听课。

  (1)指导教师有责任每周至少听被带教教师1节课。

  (2)被指导教师每周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2节课。

  (3)指导教师应对被指导教师的课进行讲评、指导。

  (4)被指导教师应主动、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并结合自己教学实际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

  四、听课的检查

  1、行政管理人员听课检查

  每周星期五行政会议上由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科处主任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将与年度干部目标考核与任用挂钩。

  2、教师听课检查

  (1)每学期分期中、期末各检查1次。分期检查由教科处协同年级处负责组织实施。

  (2)教科处负责将汇总结果向全校通报。

  (3)期中、期末两次检查结果将与先进备课组、先进学科研究室、教师年度考核、教师职称评定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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