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5-20 09:49:03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8篇)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公司每月由专职经理带队组织各科室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检查。

  二、安全系统平时组织二级安全员巡回检查活动,按季节气候条件变化,节假日前后的事故多发性特点,及施工进度搭接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思想、查基础管理、查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组织领导进行对话,一起商讨解剖问题落实措施、实施日期,然后再进行复查,重点复查措施落实情况直到解决为止。

  三、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长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随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生产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查出问题要认真记录,做到“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2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 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 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 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 人。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吃住在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需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成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漏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施工现场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技术、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要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项目部严禁聚众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5、项目经理或工长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6、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

  17、对原材料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进行核对、统计,不允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做好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帐。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该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应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资金管理的要求。

  (一)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二)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其他经费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三)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四)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五)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二、资金管理的流程。

  (一)申请和报批。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汇报进展。

  (二)划拨和审批。卫健局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及时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规定程序投入项目运营。

  (三)使用和监督。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办公室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并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

  三、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建议书主要对建设项目抽出总体设想,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卫健局领导班子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请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三)有关会议纪要。

  (四)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批意见。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项目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前期工作的最重要内容。卫健局领导班子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并组织会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审查。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一)项目的必要性和意义,编制报告的依据和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必须是最新的有关规定、资料和文件。

  (二)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条件。

  (三)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四)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4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规范项目部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考核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考勤、请假考核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办法: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4、本细则具体实施结合职工安全与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以上细则即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6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范围

  适用于xx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全校教职工需严格遵守此制度进出学校,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3.2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权执行,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物业安全员的进出管理。

  3.3师生员工应守规进出学校,不得迟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课时间内私自出入学校。

  3.4家长及学生亲属、保姆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内,一律在校外区域送别或等侯。

  3.5家长访问学校请事先预约,依时访问学校,临时性来访先由当值安全管理员电话联络被访问者,经落实后方可进入校内。

  3.6上级视察或公务来访,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约定;临时性来访或视察,由当值安全员电话联络学校有关领导落实后方可进入。

  3.7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内一般不接待私人来访,特殊情况经当值安全员联络相关领导同意落实后在校方接待室内等候接待,不得进入办公、教学区域。

  3.8下班时间,总务主任及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教职员工可在本人公寓内接待来访,但来访者必须在晚上9:30前离校,如有违规者,视为严重违反校方管理规定,当值安全员需将此事及时上报校方,由校方处理。

  3.9来访者来访时,当值安全员需请来访者出示证件,进行书面登记。

  3.10周六、周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经安排或批准,学生不得进入校内,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学生,凭学生卡或校方出入证进出学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闭合项目管理链,确保工程项目自计划开始至目标完成全过程受控,促进项目经营成果最大化;加快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在全公司范围内优化整合与合理流动的速度,提高资源效益和时间效益;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避免效益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在进入收尾阶段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与控制。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形象进度要求为:工程已实质上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初验(或工程主体全部完工,施工累计进度达到工程总量的95%以上)。

  第三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书面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担所在项目收尾的具体工作,包括:尾工清收、竣工文件(含技术总结等)编制及移交、工程验交、竣工结算、财务清算、未完债权债务的签认确定等全部工作,并对所在项目的收尾成果负全责。

  第五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统一管理,包括:对项目收尾工作的进度、质量及其优化、风险规避等进行指导、检查与监督,对项目收尾工作的成本进行控制,履行项目实质上结束后未完的债权债务。

  第三章收尾工作要则

  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5工作日内,项目经理部应提出《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和《收尾工作计划安排》,报公司项目成本部评估备案。项目成本部应同时派员现场核查与协助。

  第七条《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程验工计价及尚未计验项目的预期计验情况;

  (三)工程款拨款及余款的预期拨付情况;

  (四)开累的项目制造成本;

  (五)开累的财务状况;

  (六)安全质量状况及赢得安全文明表彰和优质工程奖的预期;

  (七)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的债权债务情况;

  (八)竣工技术资料的准备情况;

  (九)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的安排意见;

  (十)风险预测及对策措施。

  第八条《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应至少包括如下关键进度和计划,并应有相关保证措施。

  (一)工程竣工交验时限;

  (二)竣工文件资料(含技术总结等)完成时限;

  (三)竣工结算完成时限;

  (四)债权债务全部确认及完全结清时限;

  (五)尾工清收及收尾工作费用计划。

  第九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到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及《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后,收尾管理组应及时登记建卡,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估意见》,并建立项目收尾工作目标管理图表。《评估意见》经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收到《评估意见》后10工作日内,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将资金帐户变更为公司项目成本部帐户事宜书面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并取得书面回执;

  (二)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将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帐户、储蓄帐户(如有)注销,并将原帐户资金余额、财务印鉴、空白支票、财务档案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三)办理完成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等的债权债务签认手续;

  (四)将剩余人力资源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将闲置物资、机械设备退还公司租赁中心或其指定的其它地点;

  (六)将竣工文件编制、竣工结算、财务清算工作所须资料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七)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主管、预算工程师到公司项目成本部开始上班。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后,项目经理部可根据竣工文件编制的进度和质量,在保证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文件档案移交的前提下,报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可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进行竣工文件档案的形成与移交。若实施后出现5日历天以上的延期,公司项目成本部将在最终的项目收尾绩效考核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收尾工作的难度与进展程度,经项目经理部申请,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可分别由收尾负责人、竣工文件编制负责人替代进公司项目成本部集中办公。

  第十三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作为在公司机关助勤人员,由公司项目成本部管理,继续所承担项目的收尾工作。项目收尾目标全部完成后,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上述人员才能从事其它工作。其间,一并接受公司目标责任成本绩效考核与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统一管理进入本部的项目收尾工作,会同项目经理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检查指导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收尾工作结束后,已明确并办理签认手续的未完债权债务,移交收尾管理组负责履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由收尾管理组负责向建设单位清退,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应协助。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项目成本部对移交本部管理的收尾项目,集中在德阳开设银行帐户,实行分帐户管理。其中:铁路以外项目分别按原项目名称开设帐户,铁路项目开设专户。

  第十七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各种津补贴及基金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核定,公司项目成本部财务造册代支后列入各项目收尾费用,奖金根据项目收尾工作成果,由公司项目成本部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所属项目收尾费用中列支。

  第十八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和经营费均由总经理审批,其中,经营费必须事先报计划,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九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探亲费、办公费,单台件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项目成本部部长审批后列入各项目。

  第二十条各项目尾工清收增加的成本支出,经公司项目成本部成本管理组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项目后续成本,以保证项目制造成本的完整与真实。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绩效实行单独考核。主要考核指标为:时间效益、费用效益及最终的工作质量(债权债务清结、社会效果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函告公司项目成本部,以便修订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成本部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8

  1.目的

  为为了确保实验小学报刊邮件及时准确地收发。

  2.范围

  适用于xx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当值人员接到邮递员送来的报纸、杂志时,必须仔细核对,各类报纸、杂志的名称、数量是否与《报刊明细表》上的数量相符,如有疑问需及时与投递员、校方管理员查询、核对。

  3.2当值人员接到邮递员送来的书刊、杂志时,认真核对各种书刊的数量后,方可签字确认,并随时在《xx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各栏目详细登记。

  3.3当值人员接到挂号件和特快专递时,应认真核对地址、姓名、并随时在《xx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各栏目详细登记。对于此类信件应在尽快通知收件人领取。

  3.4由政府机关单位(如:区教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其它学校)发来的文件,通知,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领取或在有人员顶岗的情况下发送,同时在《xx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3.5如遇可疑信件(如:港台信件)、无邮件地址或信封内容辩认不清,可通知上级部门或派出所处理。

  3.6报刊邮件的分发

  3.6.1报刊根据《校方报刊明细表》上的分发目录,将房号写在报刊第一版的左上角。

  3.6.2杂志根据报刊明细表的订阅目录,通知相关人员领取,需认真核对四

  3.6.3季xx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名称、房号、数量后,要求收件人在签收人、签收日期栏上签 字确认,其不得跨格、跨栏填写。对安全员不能确认的收件人可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安全员核对后在经手人栏签字确认。

  3.6.4挂号信件、特快专递补和政府机关单位发来的文件,通知等信件的领取确认方法同上。如是安全员送达由送达人在经手人栏签字确认,挂号信件和特快专递补不可代领代签,对不能确认的英文信件,可询问校的英语教师确认,用铅笔在信封上标注;对于英语教师都无法确认和地址不详的信件,在值班室门前公告栏上登报,三日未有人领取回邮递员。并需完善手续。

  3.7刊邮件的存放

  3.7.1当遇到节假日等报刊杂志不能送发时,当值人员应将每天的报刊分类存放于办公桌抽屉中,不得随意给其它人员借阅。

  3.7.2信件应避免无关翻阅,确保邮件安全送发到各收信人手中。

  3.8以上未尽事宜和在实际操作中有疑问的,可咨询校方总务处或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细则。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xx)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行为规范管理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公司财产,如有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需离职,须提前提出申请,技术资料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 。

  二、劳动纪律管理

  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四、考勤、请假管理

  1、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

  2、 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修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4、项目部考勤必须在次月两日内报到公司,考勤须以真实出勤为准,不得弄虚作假。

  五、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1、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2、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质量安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六、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七、材料、机械设备管理

  (一)材料管理

  1.材料入库实行质检员、统计员、材料员联合作业,对材料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过磅、打方的入库手续,详细核查发票与物资是否相符,对重要材料要留取材料标本,所有施工材料的入库必须通过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严格材料入库质量关。

  2.各种材料要分别保管,对怕风、怕雨、怕爆晒、易损易变的材料要提前安排好苫布、容器等防范措施,严格杜绝非损失的消耗。

  3.施工材料的采购数量要根据工地需求量进行分期分批的购进,对易损易变的材料尽量随用随进。杜绝因盲目进料造成的误工和浪费,施工材料消耗必须通过工长、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领料,严格领料手续,真实的反应出入库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及时向公司财务报告材料的结存情况,做好购消存情况的旬报、月报表。

  4.材料除合理损耗外的损失,项目部及主管部门必须详细报告事故原因随出库单上报财务部门,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销,应追究事故责任的,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经济处罚。

  (二)机械管理

  1.本公司所有施工机械租赁必须全部建立顾客台帐档案,租赁机械设备前要摸清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及技术状况,要做到因机而用,因机而管,以最少的投入,获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机械的使用服从项目部的生产需要,使其在施工生产中发挥机械的优势,在保证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多拉快跑,提高效率,不准任何借口消极怠工。

  4.机械负责人依据项目工程需要,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的租用纪录,挑选三家以上的机主办理比价分析后议价。

  5.机械员询价完成后将询价结果及拟定的“订租机主”进场日期等,由机械材料供应部负责人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审批。

  6.经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批准后,机械员应与选定的机主签定租用合同。合同一式二份,机主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供应部进行合同登记后及时通知项目部机械租赁情况。

  7.机械进场后,机械负责人应协调相关人员完成入场手续,由项目负责人、统计同时接收及时做好接收记录(记录机械进场时间、机械型号、租赁情况、机械油箱含油量等内容)。

  8.机械撤场时,由项目部负责人及时提出机械调离时间,机械负责人积极做好退场工作,避免浪费。

  八、安全管理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工人上岗前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1)、 先由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包括一般安全知识、劳动保护法规、典型事故教育等)全面性安全教育。

  2 )、项目部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及一般性的防火知识等进行交底。

  3 )、班组应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性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进行学习了解,然后由公司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班施工。

  2、 上班前安全教育: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对本班员工交待操作中各个环节应注意事项与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3、 上班前安全检查:每天上班前班组长或安全员检查每个员工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无患,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 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5、 做好记录,对上班交底内容,检查情况,安全活动情况进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做好原始依据。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本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为: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硬件是否完正有效,以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资料记录等软件设施,有否完善。

  3、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各项目检查。

  4、检查中发现隐患必须当浮整改,不能当浮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时间、 定措施”,由安全员落实并做好复查工作。

  5、及时做好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检查记录,同时对各级部门检查整改通知书,以及所整改的结果,也作如实记录。

  九、工地综合治安管理

  1、每个员工必须热爱自已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员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3 、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员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4、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安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5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5、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6、 每个员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7、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8、本工地员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9、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乱扔废物

  11、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12、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已的职责,在员工中特别是新收员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十、工地宿舍管理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修息。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正齐。

  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引起火灾的电器等。

  6、未经项目部经理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

  十一、食堂管理

  1、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效健康证。对员工态度和气,做到微笑服务。

  2、确保“三净”,一净为食堂人员卫生干净,勤洗手,勤剪指甲。二净为锅、瓢、勺洗净落锅。三净为各种蔬菜洗净落锅。

  3 、对食堂各类食品实现生熟分开放置,不准买变质异味的食品、蔬菜。为了调剂员工的口味,尽量做到蔬菜多样化。

  4、炊事员应随时保持食堂场地清洁,每天打扫地面,物品堆放正齐。

  5、早晨不按时起床或因工作之外的事延误吃饭时间者,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到外私自就餐

  6、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按时开饭,并予饭后准时锁门。除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7、 对食堂炊事员要及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范配备一定数量和灭火器,并对全体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十二、财务管理

  1、工地出纳管理

  1)、项目部大宗材料、机械、人工由公司统一支付。

  2)、工地出纳记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发生额,余额为现金余额,工地出纳无权存有任何票据及借条(应做到账实相符)。每月与公司核对现金结存情况。目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向公司借款,写书面申请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到公司办公室。

  3)、工地出纳支付小额材料时,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的入库单(二联),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入库单(三联,已给对方联)及发票或收款人收条。

  4)、工地出纳支付机械、人工费时,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的计量单,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机械计量单(已给对方联)、合同、发票或收款人收条。如为预付款项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

  5)、机械进出场运费由工地统一支付,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计量单,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机械计量单(已给对方联),以免出现重付现象。

  6)、工地出纳每月汇总已付人工费、机械费、材料款,与公司财务对账。

  7)、工程完工后,所有材料交财务核销后归档。

  8)、如出纳调离岗位时,由财务和办公室监督交接,如账实不符,由工资中扣除,超出部分工资部分,按法律规定处理。

  把手所有报销单均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才予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工地统计管理

  1)、工票(人工、机械)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盖项目部章,二联交提供劳物者,三联存根。出入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交公司财务,三联对方联。

  2)、统计在填写人工、机械计量单时,应按单位详细填写施工位置、部位、施工内容、工作起始时间。如有与单项承包项目重复的应注明原因,以备核查。工程所有机械、材料、人工合同及时报到公司财务,如没合同的单据予以退回(临时租用除外)。

  3)、工地统计应及时对所有材料出入库,并填写出入库单。已付款材料入库单(二联)交给工地出纳作为付款凭证;未付款的材料入库单每旬交到公司财务做应付账款处理。将材料出库每月下旬报到公司财务,未出库视同工地未使用,月底对账盘点库存并报库存盘点表,做到账实相符。

  4)、工地统计应准确无误填写人工、机械计量单,并由统计、工长、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到公司财务。已付款人工、机械(一联)交给工地出纳作为付款凭证;未付款的人工、机械计量单每旬交到公司财务做应付账款处理。统计每月汇总已付及未付人工、机械、材料汇总表,报到财务。

  5)、机械场内外运土计量单总车数后应付土条。

  6)、每月下旬将本月所有人工、机械、材料存根联与财务对账,核对相符后公司财务收回存档。

  7)、建立统计台账,详细记载所发生事项。

  8)、如统计调离岗位时由财务和办公室监督交接。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

  一、施工前

  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7、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8、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10、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二、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4、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5、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7、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8、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9、基槽开挖后,应及时钎探,工地代表要跟踪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初验,作质量评定。施工科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质检、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如发现地基与勘察设计不符时,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钎探、验槽和地基处理记录,各方人员签证。未经签证或基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10、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1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12、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13、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15、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16、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17、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5、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6、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9、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2、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

  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五)电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三章外包工作联系单

  第六条外包工程,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执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运设备和系统或改变运行方式,如设备及现场专项清扫、小型土建、搭建脚手架等),必须办理“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

  第七条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电厂安监部门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工作联系人应由电厂(甲方)有资格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电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设备卫生工作),电厂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电厂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月工作联系单”。

  第九条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的管理、考核办法由电厂自行制定。第四章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别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十一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二种。

  第十二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十三条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2.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所派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特殊作业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十四条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电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检查措施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电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三)确认所指定的专人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五)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六条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一)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四)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七条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环境、动态的市场、更激烈且高水平的竞争,使项目管理已成为企业维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之一。面对这样一个大环境,我公司为了更好的与国际市场接轨,且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开发出科技含量更高的产品,特制订本制度。

  一、 项目评审委员会

  1. 成员

  殷本礼、吕新建、王拥军、李其、谢志刚、李海

  2. 职责

  (1) 项目的选择

  (2) 立项

  (3) 组建项目部并确定人员(包含采购及测试人员)

  (4) 项目总进程的监控

  (5) 项目的最终审核

  3. 权利

  (1) 项目经理的任命

  (2) 项目监理的任命

  4. 义务

  (1) 为项目部协调各种关系

  (2) 为项目部提供各种支持和保障

  (3) 为项目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二、 项目来源

  1. 公司业务合同

  2. 公司客户需求

  3. 市场需求

  三、 项目经理

  1. 任期

  项目经理的任期从接管该项目任务起,到项目全部完成交付,并处理好各项遗留问 题和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完毕时止。任期期满后回原部门岗位。

  2. 职责

  (1) 在项目评审委员会的管理下,对所指定项目实行全面领导,全权负责。

  (2) 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需求性、可行性、发展性和经济性)

  (3) 提交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4) 完成公司相应项目的合同要求或内部产品研发立项要求

  (5) 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全面组织、管理,并负全责。

  (6)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利用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调动项目内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 保存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8) 组织编制项目文件、项目小结,并接受审核。

  3. 权利

  (1) 项目的经营决策和设计指挥权。

  (2) 项目管理有对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建议权,在部门内部有对人员工作的分配和调整权。

  (3) 有权建立项目部内部的各种岗位经济责任制,在规定范围内,有奖金分配的自主权及项目内员工的奖惩权。

  (4) 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任命,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5) 有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权。

  4. 义务

  (1) 根据项目需要,合理使用员工、资金、材料物资,并负责控制、指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处理内外关系,协调有关工作。

  (2) 加强经济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并提供项目会计资料。

  (3) 积极配合项目监理的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或提前完成。

  四、 项目监理

  1. 任期

  项目监理的任期从该项目正式立项起,到项目全部完成交付,并协同项目经理处理 好各项遗留问题和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完毕时止。任期期满后回原部门岗位。

  2. 职责

  (1) 根据项目合同的目标、业务需求和质量标准,对项目部提出的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活动以及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和实施部署等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审核、监督和控制,以保证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质完成,以保护公司的利益,降低项目的风险。

  (2) 对项目的实施过程不断监督,对项目集成调试阶段进行重点控制和监督

  (3) 对项目进行风险预测

  (4) 为优化项目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和项目经理交流沟通,并找出问题,同时找出解决项目问题的方法。

  (6) 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3. 权利

  (1) 检查项目进度与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当项目进度滞后于计划时,有权要求项目经理或提请项目评审委员会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2) 监控项目费用,核实项目进度报表和项目费用清单,对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有权提出异议。

  (3) 有权查阅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主持或参加本项目的有关业务会议。

  (4) 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评审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

  4. 义务

  (1) 全力配合项目部的一切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或提前完成。

  (2) 负责与合同中的各部门沟通。

  (3) 对该项目提供各种支持。

  (4) 协助项目部采购该项目所需的物资。

  五、 项目进程中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流程

  1. 项目部成员每周向项目经理做工作汇报。

  2. 项目经理要定期(一周)以书面形式通告项目监理,其中包括:

  (1) 项目进展情况

  (2) 需要解决的问题

  (3) 解决问题的方案

  3. 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每周向项目评审委员会做工作汇报。

  4. 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不定期的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评审委员会做项目实施进度汇报。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中心,项目经理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成本管理及其经济效果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项目成本管理实行全额承包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应根据《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共同测算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承包收入(或承包基数,下同),经双方认可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成本责任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等。

  第六条项目成本核算制一律采用制造成本法或责任成本法,即项目经理部只管理和核算承包范围内的成本盈亏情况,分公司汇总核算全部的工程成本。

  第七条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预算成本(责任成本)、实际成本核算,两项成本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及时测算、调整项目承包收入,明确项目责任成本目标;

  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

  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

  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各业务部门、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各业务系统或业务员的主要成本管理职责为:

  物资员:①建立健全各类材料收发、领用数量金额台帐;②按月编制各类材料的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③制订材料费控制目标,严格执行限额领料;④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及时将材料库存和耗用情况与成本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证相符;⑤按月对材料费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资料;⑥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及价款结算的审核工作,严格控制采购价格;⑦各类材料价格、实际消耗等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生产计划统计员:①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统计台帐;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③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进行施工;④按月编制验工月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算收入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⑤按月分析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成本升降的原因,减少施工环节的各种浪费;⑥负责项目生产计划、统计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机械员:①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台班、金额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控制目标;③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减少设备闲置;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预算员:①编制各项成本费用预算;②配合成本员编制成本控制目标;③及时办理各类中间结算和变更签证、索赔手续;④协助有关人员回收工程款;⑤负责对分包单位及民建队各类款项的结算与审核,及时向成本员提供有关结算资料;⑥配合成本员对成本的节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成本员:①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台帐;②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计划资料按月编制成本计划;③按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奖金申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④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并反馈有关成本信息;⑤组织成本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⑥负责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劳资员:①建立健全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人工费需用计划和控制目标报成本员;③监督和审核计划外用工、非生产用工和计时工的开支;④及时办理各项人工费结算,负责人工费结算的审核等工作;⑤按月提供人工费的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协助公司对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⑦负责人工费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技术员:①编制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优选施工方案;②监督和指导生产人员落实技术组织措施;③应用先进技术,努力降低成本;④负责项目技术应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第十二条除在公司附近且属小型的项目可由公司兼管其成本核算以外,其他项目应有专职成本员。成本员应由业务能力强、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担任,并经过公司审核后才可上岗。

  第二章项目成本计划与控制

  第十三条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计划成本、月度或节点计划成本。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内部承包基数,结合自身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预算和成本控制计划措施,确定项目成本控制总的计划目标。

  2、项目经理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3、项目必须按月编制计划成本,由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分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成本员进行归集、汇总并根据'本量利'原理测算当月保本点。

  第十四条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1、人工费的控制:原则上应采取招投标办法,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2、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即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另外,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与成本员核对。

  3、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律采用内部租赁。因生产急需,内部租赁无法满足生产,可以通过公司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但必须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

  项目应

  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同时,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4、间接费用的控制:项目应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各项费用实行包干,节约有奖,超支罚款。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局工资标准及国家工资含量政策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报表,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5、其他费用的控制: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贯彻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应成立成本控制跟踪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七条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第三章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八条项目成本核算应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逐月进行成本核算。

  第十九条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施工项目管理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

  第二十条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预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二十一条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形象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内部承包合同范围以内的成本与承包合同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施工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二十二条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1、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承包合同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及上交款,编制有关凭证。

  项目当月结算收入=当月统计验工报量x(1-上交比率)

  项目当月应上交款=当月统计验工报量x上交比率

  2、根据当月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3、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4、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

  5、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6、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三条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与入帐依据:

  1、必须以实际收到的现款或发包单位签字认可的验工月报,或监理等中介机构同意并保证监督执行的有关资料为收入实现和入帐的依据。

  2、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签证、设计变更等收入必须以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价款列入工程结算收入,并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整项目承包价格。

  3、确实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应由生产部门提供详细的验工月报,并经预算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以后,作为收入的入帐依据,严禁冒报、虚报或瞒报实际产值。若发现以前月份所报产值与实际存在差异,应及时予以调整,并详细说明原因。

  4、工期奖应以实际收到的现款作为收入依据,并按照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分成比例计算项目工程结算收入。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五条项目有关人员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成本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成本员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六条项目应按月编制成本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第四章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成本分析应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采用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八条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成本员应分别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细分析,编制成本分析资料。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文件资料予以保存,为今后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下步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以及成本考核等提供依据。

  第三十条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节点考核主要根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成本目标完成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当月奖金或岗薪的主要依据。

  2、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①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工程最终造价确定后,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划分并结算项目承包成本收入。

  ②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预算承包收入和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同时,填写项目承包兑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③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经济责任承包的考核与兑现。

  ④公司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承包收入、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承包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率,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分公司经理审定。

  ⑤审核完毕后,分公司根据承包合同视不同情况予以兑现。

  第三十一条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即公司考核项目,项目考核岗位及作业层,项目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也应进行考核。

  1、公司对项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1)成本管理基础资料的编制及上报情况;(2)各项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及其真实性;(3)综合指标的完成情况;(4)工程款的回收情况;(5)上交款的完成情况(必须全额完成上交)等。

  2、项目对岗位及作业层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项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

  3、项目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公司职能部门在成本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与义务是否落实。

  第五章'三边'工程成本管理

  第三十二条'三边'工程的成本管理除在项目承包基数测算上有所不同外,其他管理要求与一般工程项目一致,依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三边'工程承包基数的测算可采取

  以下两种方法:

  1、参照公司同类型工程,暂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

  2、参照社会平均水平,根据施工方案暂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

  第三十四条根据上述方法暂定的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公司与项目签定内部全额承包责任书。一旦工程图纸齐备或节点图纸齐备,公司应及时编制工程预算,并按承包基数测算的有关要求,重新确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并对前后测算结果之间的差异部分签定有关补充责任书。

  第三十五条对工程量较大的三边'工程,为便于项目成本管理、核算与考核,公司可实行分段(地下室、主体、装修,下同)承包、审计与兑现,项目也可实行分段施工、分段核算、分段分析、分段考核兑现。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内部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项目,自2002年11月12日起开始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考核行为,实现工程既定的网络计划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质量管理手册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职责

  3.1项目经理

  3.1.1作为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

  3.1.2在项目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审查、批准各专业上报汇总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对承建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检查。

  3.2工程部

  3.2.1为工程进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里程碑和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要求完成工程月、季、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

  3.2.2按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进展情况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工作。

  3.2.3审批各专业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和落实。

  3.2.4定期组织工程调度会,协调内部各部门、各专业的关系,检查、总结工作执行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贯彻公司及上级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决定和要求,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3.2.5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依据合同对由于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专业进行考核和处罚。对如期达到工程重要控制点的施工队伍予以奖励。

  3.3经营管理部

  3.3.1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信息,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3.3.2按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并做好概预算工作,以便工程的顺利进行。

  3.3.3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督促合同的履行,以推进工程的进展。

  3.3.4参与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

  3.3.5负责根据已审核的各专业工程进度报表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按工程进度报表支付进度款。

  3.4物资管理部

  3.4.1负责工程设备、物资的采购、运输和催交,确保工程设备、物资按期到货,以确保工程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

  3.4.2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检验、现场保管及仓储管理、发放,以避免因物资遗失或与工程要求不符而影响工程进度。

  3.4.3负责及时办理设备和重要物资随货同行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以避免因技术资料的交付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3.4.4参加工程调度会,根据调度会的安排协调处理物资、设备方面问题。

  3.5质量管理部

  3.5.1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质量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5.2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因质量问题返工而延误工期。

  3.5.3参与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根据现场工程质量对进度的影响提出进度考核意见。

  3.6各专业

  3.6.1现场管理人员为其所承建项目的施工进度控制负责。

  3.6.2根据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并控制其分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度。

  3.6.3负责编制、控制三、四级网络进度计划,并提出每周施工滚动计划。

  4程序

  4.1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4.4.1项目应根据工程合同进度、里程碑进度以及业主提供的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设备图纸、施工图纸,结合项目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制定工程二级网络控制进度,并以此分解为季度施工、月施工计划、周进度计划等三级或四级施工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作为采购、调配及施工生产的依据。

  4.4.2年度进度计划一般应在前一年的12月5日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统一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核完毕,提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4.4.3季度进度计划在前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统一编制,20日前经项目经理审核完毕,提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4.4.4月度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统计本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季度等二级网络计划,编制下月施工计划,报工程管理部。28日前工程部结合当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综合安排调整施工进度,经项目经理批准,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下发各专业和相关部门实施。年、季度施工计划在年、季度初的前一个月与月计划同时上报。

  4.4.5月计划为滚动计划,随施工生产及相关因素的变化进行修改。现场各专业根据工程部下发的施工生产计划制定本专业的施工生产月计划,周计划,并落实与实施。

  4.4.6每周五上午各专业向工程部报周计划,内容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下周计划安排,存在问题,人力资源状态等,此周计划由工程管理部审核、汇总完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于周一下午下发周计划。各专业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周计划的及时完成。

  4.4.7各项目对施工进度应采用p3等施工进度管理软件进行编制,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或资金、材料、设备不能按时到位时,应对计划进度及时调整,并说明原因报相关方。

  4.4.8工程进度计划一旦被批准发布,即作为现场施工协调的依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确需修改的要按照审批程序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4.9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施工作业计划,科学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生产,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按计划进度控制节点进行。各专业对未按时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中注明原因。由于上道工序未完成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项目,必须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部负责计划调整。

  4.4.10项目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施工生产调度会,内容主要总结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达下周施工计划,协调解决各单位施工进度等问题,动态更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补充和动态调整月施工进度计划。

  4.2进度考核

  4.2.1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施工范围,总体进度要求等,明确该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一般应包括工程里程碑进度、各专业主要施工项目的开工节点、土建-安装重要的中间移交项目等)作为进度考核点,提取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进度考核款。

  4.2.2关键进度控制点满足进度控制要求的各专业,由项目返回相应比例的进度考核款。

  4.2.3由于天气、图纸、设计、设备、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各专业应及时汇报,经工程部门及总工确认后方可作为延误工期的依据,若无任何外界因素,并确因各专业内部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程部门不给予确认。

  4.2.4每周生产协调会对上周的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周计划的各专业,除不可抗力原因及上条规定之外,视严重程度,项目给予500元~10000元罚款,罚款限三天内上交,逾期不上交由经营管理部按双倍处罚。未完成月进度计划的,同时扣发工程进度考核款。

  4.2.5处罚(项目考核:责任部门为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协助)

  4.2.5.1各专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0元~20000元。

  4.2.5.2周计划未完成,若涉及关键里程碑控制点,且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积极组织施工而产生,并严重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投产日期,按4.2.5.1条款处罚。

  4.2.5.3周计划未完成,若施工内容为非关键里程碑控制点,但进度脱期,对工程总体进度影响较大,并可能使后道工序施工成为关键线路控制点,进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投产日期,则对此专业处以3000元~4000元罚款。

  4.2.5.4周计划未完成,若施工内容为非关键工序,且有充足的浮时可供调整,则将依据此专业后续措施的效果,给予500元~2000元的经济处罚。

  4.2.5.5月计划的盘点,按该月最后一周的周计划进行考核,处罚数额加倍。

  4.2.5.6对于不及时上报周计划的各专业,项目对此单位给予200元罚款。

  4.2.5.7对于提前完成周计划及月计划的施工班组,经项目工程部、总工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搞好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项目部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按照公司《组织管理手册》、《责权体系管理手册》、《岗位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

  第四条项目部应严格复核施工场地,建筑物的坐标、高程、轴线和建筑红线、室外道路轴线、各种管线、征地界线等,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同时将测绘单位引入现场的坐标、高程点会同施工单位妥为保护,作为施工所需要的基准控制点位。

  第五条招标工作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天,中标单位可按项目部划定的本项目施工场地范围,编制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划分应统筹安排,保证道路通畅、合理,同时尽量不以影响室外施工为原则。

  第六条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会同监理、预决算人员共同对施工单位测绘的地形方格网图进行复核、签证。施工单位放线过程中,项目部要认真按建审图和总平面图复核其尺寸、坐标,并积极联系前期人员,予以验线认证,未经验线确认不能开工。

  第七条开工必须要有开工报告。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开工报告,并在前期准备完成后,确定开工日期,下达开工令。没有开工报告不允许开工,也不能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项目部应按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汇同设计、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定最优方案,作为指导施工、衡量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的依据。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抓好审定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落实工作,抓好月施工计划的按时编报和落实工作。要随时掌握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组成,材料进场,设备、构配件及外加工产品的到货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问题。

  第十条项目部每周要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计划。虚心听取质监站对工程分项分部质量的整改意见,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项目部对所管项目要做好每日详实的施工日志,整理和归纳会议文件,使施工全过程的重要状况有文可查、有据可考。工程竣工后,汇同其他资料归入施工资料档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当月工程完成量及下月工程计划表,核实签字后,于当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2天)前送成本部审核,以便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掌握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审批样板间(层),随时作好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抽查必备的质量保证资料,参加观感质量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甲供材需求计划,及时审核上报;随时检查各种材料、构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单,配合物资部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管理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提供书面的准确开、竣工日期、提前和拖延工期的时间,组织进行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工程竣工后半月内,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单位撤离现场。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明确各自驻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将相关人员的职

  务及联系方式上报汇总形成本工程通讯录,互相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到位。

  第十七条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总包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八条监理公司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必须保证5天在施工现场,有事要向建设单位请假。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必须于一周内制作施工人员胸牌,佩带上岗。

  第二十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经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技术部审批;该项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应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分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由相关方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二十一条每周定期由监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特别情况另行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按建设单位项目部的通知参加例会。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

  项目部和工程总监,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出现一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迟到一次罚款叁佰元人民币,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时,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或给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不低于伍仟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项目部要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对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异议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出,在对合同争议未达成一致时,必须按监理的指令执行,否则按不听从监理指令处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做好场地硬化、物料堆放、围墙、加工场地、工作面及通道的维护、环卫工作。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关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的指令拒不执行时,经指出未改正者,每发生一次,建设单位项目部将处罚施工单位壹仟元人民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线、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通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工程或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有关规定处理完后,方可继续施工。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7

  一、抓好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催收、工程承接为工作重点,奖优罚劣,完成上级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二、带头执行实施分公司的各项文件和管理制度,并及时传达和落实公司的会议精神,对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有领导权和指挥权,及时处理好甲方、监理关系。

  三、组建好项目领导班子,负责好工地之间的人员调动,保证充足人员合理安排调动督促人员及工序穿插,保证充足资金及各种材料供应确保各项生产按计划顺利进行,对项目班子成员有撤换的权力。

  四、抓好项目部的财务管理、资金催收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定期检查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帐目心中有数,杜绝非生产性开支及其它违法经营活动。

  五、抓好经营核算及成本分析工作,每月进行成本分析,对比找准原因奖罚分明,制定好劳动定额及人工费价格,搞好产值、人工费、材料费及报销单据的审核,抓好项目部的经营管理,按照成本控制流程定期每周三召开项目部会议,重点抓好过程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不出现任何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宣传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

  七、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明奖罚制度,招用好生产人员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工程按期交工。

  八、搞好产值、二包人工费、点工及零星用工工费、材料表及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抓好各种材料的质量、价格把关工作。抓好食堂的管理工作,堵塞一切漏洞。

  九、负责好各单项工程的生产,人员安排和调动,督促施工工长搞好各工种工序之间的穿插,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抓好劳动定额制定及人工费价格的制定,确保经济效益。

  十、制定项目部管理细则,做好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标考核。

  十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协调周边关系,减少工作失误。

  十二、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1.1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工程项目活动,引导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项目立项资金的效益;同时明确项目立项过程中相关职责、权限,保证项目立项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安装、技术改造、重大的维修项目。

  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先立项、后建设。

  1.3本制度所指的立项是指公司内部立项,不包含在政府部门的立项。

  第二章立项管理的相关职责

  2.1公司项目立项实行提议、审批制度,即:由投资发展部或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领导提出项目建议,经项目调研后,由总裁审批立项。避免盲目的立项、增加无谓的成本。

  2.2投资发展部作为项目的主要提出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提出项目建议,负责:

  (1)组织销售、市场、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2)对项目进行调研;

  (3)参与可行性报的编制,组织项目立项。

  2.3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立项的配合单位,配合投资发展部及项目评审组进行市场调研,编写可行性报告等。

  2.4项目评审组主要负责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评审,并参与编制可行性报告。

  2.5总裁、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投资发展部提出项目评审组成员由总裁确认,.总裁审批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10%以下的项目投资;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10%-50%间的项目由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50%以上的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程序

  3.1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整体发展的规划,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向总裁汇报,由总裁签批;

  另外,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提出项目建议,由投资发展部初步调查,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

  3.2投资发展部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组织销售、市场、供应、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程、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

  3.3投资发展部、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对组织人员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

  3.4项目评审组以评审会议的形式,对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性等进行分析,并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3.5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主导,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协助,共同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可行性报告。

  3.6可行性报告完成后,投资发展部填写《项目立项单》(附可行性报告),提交总裁审批。

  3.7根据项目立项审批权限(见“项目立项审批权限一览表”),项目立项经总审批后,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四章立项管理

  4.1项目建议

  4.1.1投资发展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出项目建议,总裁审批。

  4.1.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根据需要,也可提出项目,指定投资发展部调研,由投资发展部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总裁审批。

  4.1.3总裁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应在2日内作出回复。

  4.1.4项目建议书应包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背景(2)项目简介(3)项目的必要性(4)项目的目标(5)市场需求及预测等内容。

  4.2《项目建议书》经总裁签批后,投资发展部应立即拟定项目相关的部门及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并提交项目评审组人员名单交总裁确认。总裁应在2日内给予回复。

  项目评审组成员应包括项目、工程、销售、市场、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专家,确保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

  4.3项目建议经批准后,项目部、投资发展部及项目评审组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从项目的市场、政策、同类项目、竞争对手等方面入手。调研方式不限于从internet上搜查相关资料,从出版物中提取信息,与同类项目建设方访谈,向公司内部发调查问卷;与同行、专家交谈等;调研的时间应控制在一周内,并做好调研记录。

  4.4项目评审主要通过会议方式进行,但不局限于会议的形式,应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政策优势、项目选址、工艺设备、资源支持、安全环保、投资评估、投资估算、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形成《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并给项目一个综合评价,判断项目是否可行。

  4.5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主导,项目部及项目评审组三方共同编制《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的编写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指南》的规定执行,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市场预测、建设规模、场址选择、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辅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财务评价、风险分析等内容。

  《可行性报告》编制后,投资发展部、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应对报告进行综合评审、修改、完善,形成书面的《可行性报告》。

  另外,根据项目的情况,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可行性报告》。

  4.6项目立项

  投资发展部填制《项目立项单》(见附件),《项目立项单》应简单明了,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内容,项目起止日期,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背景概述,项目造价预估算,立项目的等内容。

  《项目评审意见表》和《可行性报告》应做为《项目立项单》的附件。

  《项目立项单》与《可行性报告》形成该项目的立项文件,提交总裁批准,总裁应在2日内做出批复。

  4.7列入政府经济发展计划中的项目,应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后由投资发展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4.8项目立项经批准后,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项目的下一步工作。

  4.9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项目立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收集管理。收集的资料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市场调研资料、项目立项单、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审意见”等;

  对收集到的立项资料,制定专人分类整理,按照项目列出资料清单;并对立项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交档案室归档,并做好归档记录。

  特殊情况:

  1.为简化流程《项目建议书》和《项目评审人员确认表》可同时交总裁审批。

  2.如遇到项目比较紧急且总裁外出等特殊情况,投资发展部可电话向总裁汇报项目建议,xx总裁后直接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待总裁回公司后补签《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流程为:“市场调研→项目评审→编制可行性报告→填写《项目立项单》→审批”。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有项目部拟定、修改,并报总裁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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