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2-03-27 17:28:37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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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汇总五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汇总五篇

考试通知 篇1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xx年湖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xx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报名

  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cpta.com.cn。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6∶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报名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的人员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违纪条款处理。

考试通知 篇3

  一、经济师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经济师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5日至9月4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6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三)请考生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标准,初、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试卷预订单上报时间

  本考试中级为闭卷、笔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市、州考试院试卷预订单应在9月15日前上报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0xx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征订,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院)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考试通知 篇4

  一、报名工作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各地、州、市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项考试。

  (一)报考初级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 20xx年底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将于20xx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

  (二)报考中级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 20xx年底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三)考试级别及科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7月20日10:00— 8月1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1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初考考生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初考考生考前需要资格审查。审查有两种办法,办法一:本人携带材料到现场审查;办法二:由考生邮寄材料至指定地址。考生结合实际情况任选一种办法进行审查。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等材料到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进行资格审查。邮寄材料的.考生于7月20日至8月5日,使用特快专递寄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1221室(小西沟五十四中旁),邮编:830011,办公室电话:0991-3637511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网上操作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xx年10月15日(均为北京时间)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9日至15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七、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考试通知 篇5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5月2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 3月17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3月1日- 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2日-18日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