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0-10-10 16:56:20 声明 我要投稿

2015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兹有坐落于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228号绿源小区1号楼7号储藏室房屋一间,钢混结构一层,地段号s-11-1004-46,房屋所有权证号:山城字第36399。房屋所有权人:沈安福,共有权人简惠清,因该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如对该产权有异议者,请在90日内提出有效证据,向南靖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声明,逾期即予补办房屋所有权证手续。

  南靖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兹有坐落于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228号绿源小区1号楼203室房屋1套,钢混结构一层,地号s-11-1004-3,房屋所有权证号:山城字第36400。房屋所有权人:沈安福,共有权人简惠清,因该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如对该产权有异议者,请在90日内提出有效证据,向南靖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声明,逾期即予补办房屋所有权证手续。

  南靖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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