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申请的请示

时间:2022-06-27 06:50:09 请示 我要投稿

经费申请的请示范文

  资金经费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日期

  关于申请落实打非经费的请示

  区人民政府:

  环保“打非”工作既是一项时效性紧、标准高、要求严的工作,又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打击非法窝点遏制污染转移专项行动的通知》(温生态办函〔20xx〕81号)文件精神,龙湾区环保局开展环保专项打击取缔非法企业行动已达20余次,共出动民工197人次,保安120人次,打击取缔“十五小”等非法企业124余家。通过依法暂扣物品、捣毁生产设备等执法方式,真正打击了“十五小”生产窝点的要害,使非法涉污企业总数得到下降,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为全面落实我区环保“打非”各项工作,维护环境安全,我局将增加非法窝点取缔频次,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健全打非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窝点,预计年底我局继续开展5余次环保专项打击取缔非法企业行动。但由于我区环保“打非”没有专项经费,日常办案均挤占其他经费,严重制约了“打非”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特向区政府申请20xx年全年打非专项资金22.88万元,望区政府给予资金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

  请示的格式内容

  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

  一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二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四、掌握撰写请示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 要正确选用文种;

  第二, 要做到一文一事。

  第三, 要避免多头请示。

  第四, 要避免越级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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