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19 16:43:0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签订租赁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签订租赁合同15篇

签订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概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厂房交割清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厂房交割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

  乙方提供: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厂房租赁期1年。自 年1月1日起至 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含2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1月1日至 年2月28日)。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开办厂房进行家具加工生产,并达到当地环保要求;供部分员工进行居住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否则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租金

  租金为5万元一年。

  第六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评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厂房交付、使用

  (一)厂房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厂房交付乙方。

  (二)厂房使用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厂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的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厂房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结构性改建。

  3、在不影响厂房主体结构和主体形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和形象设计,其设计、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及物业公司共同确认,同时乙方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施工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对施工的安全监管,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除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的规定设置公司标识外,若乙方需设置任何广告、标识、招贴或其它资料,需事先征得甲方及相关政府管理机关的同意和/或批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乙方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

  第八条:厂房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厂房及附件四《附件四:厂房交割清单》所列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自行改造建设或因乙方非正常使用导

  致损坏的状况除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维修厂房不及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按实际影响的'天数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由乙方自行装修改造建设的结构与设施及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维护维修。

  3.甲方应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厂房进行修缮,且不得影响乙方对厂房的正常使用。但若遇紧急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或起厂房内管线损坏对相邻厂房产生严重影响的,甲方可以协调消防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进入厂房进行修复工作,而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4.租赁区域内部的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按租赁范围由甲方负责;厂房外部乙方标识部分的清洁工作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厂房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厂房或变相转租、转借或对外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乙方转租厂房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厂房。

  第十条:厂房的返还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7日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返还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出租厂房物品搬迁,视为乙方放弃对厂房内物品所有权,甲方可以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收回出租厂房。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交还甲方厂房应当保持厂房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厂房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厂房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厂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经营项目未通过当地工商局、税务机关、环保机构审批的。

  (三)厂房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厂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厂房;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厂房结构;

  (3)损坏承租厂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厂房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厂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达日;

  (7)拖欠租赁费用万元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厂房达30日的。

  2.甲方交付的厂房不符合合同约定。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厂房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三十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如甲方出售厂房,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厂房并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厂房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厂房结构或损坏厂房,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厂房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日以上的。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签订租赁合同2

  一、 租赁合同概念和特征

  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结束后归还原物的协议。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为租赁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获得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租赁物的所有权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赁物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体物。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此,租赁物必须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经过使用后仍保持原状。

  (三)租赁合同是双务、诺成、有偿合同。租赁合同自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条件;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同时承担交付租金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对价性。

  (四)租赁合同具有暂时性。租赁合同只是将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暂时转移给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转移。租期过长,有可能使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丧失,不利于租赁物的返还。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五)租赁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另外,对于特殊情形的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

  二、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 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约定用途。因为租赁合同订立的目的就在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方式和时间交付租赁物,实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

  2. 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当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满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赁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对租赁物有修缮义务。在租赁期间内,当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有义务对该租赁物进行维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 按照约定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2. 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赁物,一方面,承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 不得擅自转租。《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约交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形式、数额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间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所订立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适用于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权主张原房屋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签订租赁合同3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解约退租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商铺出租方违反约定,使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如何解除合同。

  第三,由于自己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如业务经营不善,承租方需要终止协议的处理事宜。

  明确条款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

  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诉讼时效

  关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例如,原告应在约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届满后一年内向被告主张权利。如第一次交纳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前10日内,原告则应在20xx年10月20日前向被告索要20xx年8月11日-10月10日两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但原告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并没有向被告催要过20xx年8月10日-20xx年7月10日前的租金,应视为放弃索要该期间租金权利。

  另据《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原告在起诉前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从未行使过上述权利,即使被告因种种原因未及时交纳房租。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5、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6、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7、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签定合同之后的疑虑

  8、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9、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牵涉问题较多,涉及合同金额较大,建议对此类合同应谨慎签订,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引起诉讼,更是得不偿失。

  10、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11、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签订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租凭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社区厂房作为__________________场所。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社区现有厂房及_________车间租凭给乙方,乙方租赁物_______________有免费使用权。

  二、厂房用途:

  乙方所租厂房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租金:

  每年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年内租金不变。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____年支付______次,第______次租金及押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每年提前______天支付下年租金)

  2、基本费用:乙方承担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税费。

  六、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予以修缮,超过______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厂房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结构设施。

  九、违约责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违约合同终止,违约方若是乙方,甲方不返回租凭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方若是甲方,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其它: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______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租赁合同5

  商铺租赁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解读一下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 明确要租赁的商铺或者物业的地址面积、范围以及租赁用途 :

  1、比如本店铺位于天津市某个区某条街多少号一定要明确,具体的面积大小也要明确,还要强调范围,并要落在图上。一定要在房屋结构图上画出您的范围并列在合同上,因为如果没有明确的范围,可能今后某个通道或者某个墙都会起争议。

  2、 写出做什么用途,比如做餐饮、家居。先要确定您要做什么然后再签合同。比如您要开餐饮或者美容院就一定要先限定,在合同上写明。要做什么一定要表达出来,以防一旦有冲突的时候业主或者出租方拿这个和您找麻烦,这也是双方一起定的,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可能的冲突。一定要限定明确的表达用途,如果将来您要做别的业态,完全可以跟出租方去商量。

  二、 明确租金的相关事项:

  1、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先,要表明租赁日期和房租交付方式。要写明哪年,打印清楚并且不要在打印的过程中留下空格,在后面要附上大写。其次,要表明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按月、按季度、还是按年,一定要有明确的标明。最好不要说每三个月支付,要更明确一些,最好写明是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还要说明法定假日往后顺延,比如每月3日要支付这笔钱,但是10月3日大家都休息,这个是要顺延的。这么做是防止有些人说房客写的是3日就要3日把钱给房东,另外要注明拖延交租金应该付的滞纳金数额。再有,还要表明支付的方式,就是用现金还是支票来支付。最好标明现金或支票方式,否则也有可能说用什么给您抵押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租金的调整:

  在合同中要注明对租金的调整时间和方式,一般的常规情况是三到五年后房东就可能会递增租金,所以承租方不要觉得三到五年递增2%等等就不愿意。如果房东不能判断会涨多少的话,他就会一年一年的去签。但是如果您是在做高投入实体的时候就要多签些时间,否则一年以后房东完全可以把您哄出去不跟您签,那么您的装修就全浪费了,所以这些一定要考虑。

  3、免租期的问题:

  通常的免租期是在30天到45天,是用于租客装修或者申办证照的一个期限。有些人还不知道会有这么一个免租期。租赁免租期一般也有条款,但是有时候争取不到免租期,比如所租的店铺位置非常好的情况下就不容易得到免租期。若争取到了免租期,也可能需要给出租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4、租赁保证金和定金:

  一般在签定协议之前有意向的时候都要向房东支付一定的租赁保证金,这样做一方面从房东来讲说明房子一定要优先考虑您,如果房东违约就要双倍赔付保证金给承租方,如果承租方违约了这个保证金就不退还了。

  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是一到两个月的租金。这个保证金是不计利息的,这样可以保证承租方的一定利益。保证金和房东谈好的话,在签订正式协议支付房租时就可以折合为租金。其次还有定金,它与保证金有一定的区别。正式签协议时都会有定金,这个是由承租方交付给出租方的,这个在租赁期内一直会存在房东的身上,用在承租方违约的时候,实际上起到押金的作用,但是合同上不会这么提。一般定金是在整个租赁期结束以后,一些该还的费用全部向房东还清以后,会退还给承租方。 但一旦出了一些磨损或问题就会从定金里扣,直到扣完为止。另外前期的租赁保证金在协议正式签订以后也是可以转为定金的。

  三、 改造与装修的问题:

  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或要做一些重大的、关键性结构的改造,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比如城管,还有市政部门,一般去这里审批,如果涉及到一些其他问题,比如环保、消防,还要去这些部门审批。有些情况则可能要去所有部门进行审批。比如装修的时候,消防通道变了,就必须得到消防部门的许可,另外交通部门也要去。承租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装修的时候怎么申请许可,这些一定要写进合同里去。比如一个品牌,不会像其他的一些独立的业态那样灵活的去变换外立面的装修、LOGO。品牌需要统一,如麦当劳一定要有大M,如果空间限制做不了,那么它就无法选择这个店铺。所以这些一定要明确,要按照品牌要求来达到承租方设计的目的,不光是外面,也包括里面的结构。

  其次,关于招牌也要写进去。可能很多人会觉得我在这里做餐饮凭什么不让我弄招牌啊?实际上不是这样,一定要写进合同中去,而且要保证无偿的提供招牌,否则可能有些要收费,这个是很常见的,所以一定要提前把这些考虑进去,让出租方能够提供满足您要求的招牌的位置并且写进合同里去。招牌是需要允许政府部门批准的,并不是出租方允许就可以了,这也是要提前得到一个许可。实际上这种许可听着麻烦,正式审批的时候需要一定的手续,但是前期去咨询一下就可以。比如这个地方可不可以挂招牌,他会告诉您的,然后再继续下一步工作就可以了。

  四、 明确有关交付场地的条款:

  第一点,一定要明确在什么时间,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交付房屋,这个也要写在合同中。如果不明确这个,有可能造成协议已经签可,但出租方会时时的拖延您的时间,或者说并不是房东人为的因素而是其他一些因素造成拖延房屋,如果您有这一条的话,可以用来约束出租方。

  第二点,在交付场地时一定要要求房东提供详细的、所承租的房屋的所有结构图、各种相关的证件以及上下水、供电等方面的资料,另外要明确交付场地的条款。

  还有一条,就是在交付场地这方面,如果涉及到在这个地方注册您的营业执照,那一定要确认有没有相关的手续可以申办营业执照。

  五、排他性条款:

  不管是经营品牌服装,还是餐饮或娱乐,想排除您的'竞争对手,最好加进这一条:可以在合同当中约定,比如一个大厦,您租下了其中的店铺,让甲方保证在您的合同期内,任何与您所经营的内容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业态和经营形式不得进入这个大厦内,而且最好也要详细的列举出来,哪些品牌不能进来,这是某些有经验的商家或大型品牌的一个做法。可能很多人不了解有这样的条款,而这是作为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的一个排他的条款。

  六、确定唯一使用权:

  要能够保证您所承租的物业中您拥有唯一的使用权。很多人可能觉得他租给我肯定是我用的,但有时却不是这样的,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以防止同时租给别人的事情的发生类似住宅租赁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另外,还要保证所租物业,比如隶属一个集团之类的,后来它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但这不能因这个隶属关系的变化而影响到您的租赁权益。

  补充:

  我准备租赁一商铺经营服装生意。请问租赁商铺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建议承租方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之前做好以下法律准备工作:

  (一)核实出租方是否具有法定出租资格:

  承租方可以通过查验房产证及相应身份证件来确定出租方是否享有出租商铺的资格。如果出租方不是房屋的权利人,则承租方应向对方索取该房屋权利人同意转租的相关书面证明。

  (二)核实租赁房屋的法律性质:

  1、承租方应根据租赁目的调查租赁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承租的房屋类型为商业性用房、土地用途为非住宅性质。否则,营业执照无法办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为保障承租方的利益,建议承租方到当地房管局调查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情况;

  3、查清该房屋是否已经存在租赁登记信息。如果存在,将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营业执照的办理,合同的目的也无法实现。

签订租赁合同6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3、明确房屋的使用用途。

  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房屋以后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改为商用,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受到损失,而在合同中对此又没有约定,出租人往往难以追回损失。

  4、租赁期间的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的'承担方式。

  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往往是笔不小的数目,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容易引起纠纷。

  5、租赁房屋现有状况的说明。

  如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房屋内已有家具的状况和价值等,最好对房屋内有关设备的价格作出明确约定,以免日后发生损坏时无法确定赔偿数额。

  6、租赁房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房屋在正常使用下不会发生大问题,但如果发生质量问题,都是比较大的问题,因此,为避免万一,双方对此也应予以明确约定。

  7、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8、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增加改动。

  如加装空调、吊灯等,以及在租赁期满后如何处理该些新增设备。

  9、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

  根据法律规定,转租需征得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签订租赁合同7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租赁只能视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即出租方有权随时要求承租方归还房屋。

  承租方也有权随时将房屋归还出租方。所以房屋出租要尽量签订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以减少租赁纠纷隐患。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1)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准备哪些文件?

  (1)出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房地产产权证(或者类似的文件)。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话,还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权。

  如果是二房东的话,需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转租同意书或者原租赁合同中有转租条

  款以及原租赁合同复印件。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 承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法人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7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 中介公司应当准备的文件: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的《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或者《联营合同》。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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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用的合同类型,房屋租赁合同看上去比较简单,合同条款也比较少,但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却时常发生。根本的原因是甲乙双方当事人合同条款订得不全面,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原来没有考虑到的情况。为了避免纠纷,在签订及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1、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开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市场摊派、店铺招商招租和开业,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3、租赁期限的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在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从

  合同签订之日到正式开始起算租赁期限的这段时间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装潢施工所耗水、电费则应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租金支付时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约定按年度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时间,否则,可能引起误解。

  5、租赁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6、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8、合同中应约定,房产及其设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哪些由承租方维修

  这里应当注意,出租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当事先通知承租方,并尽可能在承租方认为合适的时间进行以保证承租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9、水、电供应

  出租方应确保房产具有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承租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水、电、通讯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比如,作为商场或工厂用途的,供电量应不小于250KW或电容量不小于300KVA。还要约定,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断,则出租方应当在多少时间之内修复。

  10、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楼层或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出租方须确保承租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承租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设施。

  11、承租方在租赁的房产立面墙上做招牌、广告,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涉及到墙体、顶楼部分是出租方与其它各产权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广告位置之前,应由出租方与其它产权人共同约定各自的广告牌位置。

  12、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也应约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层楼的大楼,每层有五间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楼中的二间,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准备整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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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租房合同的主体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三、租房合同的期限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在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正式开始起算租赁期限的这段时间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装潢施工所耗水、电费则应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租金支付时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约定按年度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时间,否则,可能引起误解。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签订租房合同应该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但是,上面的只是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还存在各种各样的其他问题,我们在遇到租房问题的时候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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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有些人租房时只是口头协商,不签订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后因没有合同只能吃哑巴亏。因此,你在租房时,一定要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房东在交房时应告诉你该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如何使用,煤气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时要注意的问题等。作为房客,你也应主动向房东了解这些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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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在承租承租商铺之前,首先,应当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保房屋的性质为商业用房、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其次,确定房屋权利人,确保与房屋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再次,了解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将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使得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营业执照的办理。最后,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承租人在交房后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后才能实际营业,此时,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因“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等,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

  租赁费

  租赁费即房租,要在合同中明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同时可以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另外还可约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拖付相关费用押金不足以抵扣时,补足“押金”的方案,如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不补足的视为出租人单方解约,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税费承担

  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的缴纳比较多样,在合同中应具体约定出租方、承租方的税费承担金额。

  铺面装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

  2、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要考虑违约金部分,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4、对于水、电、电话线的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租赁备案登记

  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转租

  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情形,就是俗称的“转租”。按照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再次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理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优先购买权

  许多承租人担心承租商铺之后,出租人再将商铺出售,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会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买卖不破租赁

  2、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出租人将商铺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将承担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签订租赁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出租方)与乙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神工业园内厂房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在北区。

  2、租赁厂房详见其平面图。

  3、租赁时间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租:甲方同意以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的月租金(不含税价),将厂房第__________层楼,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变压器:乙方按每年元1kva的费用,租用甲方kva的变压器。

  3、物业管理费:乙方应向甲方每月按每平方米1.5元缴纳物业管理费。

  4、水电费:水电费按供电局、水厂正常抄表数按月计收。

  5、电梯:

  甲方向乙方提供2吨运货电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电梯维保费每层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元):甲方为乙方配备专业电梯工管理电梯,乙方每年每月支付电梯工工资__________元,每年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因此乙方每年每月电梯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交付方式与房租同步,按季度先交后用。若乙方未按时缴清此项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停止电梯的使用。

  上述肆项费用每季度交一次,必须先交后用,且在签定合同之日,乙方必须预交信誉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合同期满若乙方与甲方办理完所有退租手续,甲方应退还此信誉金,否则甲方有权不退此信誉金。

  三、双方责任:

  1、乙方租赁厂房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租金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计算。

  2、甲方负责向乙方租用的厂房提供供水管网,如乙方需要额外的管网,则乙方承担其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3、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其申报的变压器的租用费(详见本合同第二条款第2条),甲方负责向乙方租赁的厂房和办公室提供照明用电线路和设施,车间内部额外的安装费用由乙方自理。

  4、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确保乙方所租的厂房内外排水管路工作正常(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但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与甲方联系,一切由乙方自负。

  5、厂房承载负荷500kg/㎡,乙方必须按建筑设计规范使用租赁的厂房。在建筑设计规范内,甲方负责厂房的建筑保险。

  6、乙方必须在武汉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交纳各项税费。并享受开发区的相关优惠政策。

  7、房屋交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厂房的平面图及厂房内的有关设施,双方填写移交表,并签字方可有效。

  8、乙方租厂房用于。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必须改变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改变。

  9、乙方使用的建筑物,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外观及结构。停车、卫生、消防、保字等管理必须按工业园内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保证该厂房内24小时有人值班,以便双方互相联系,否则一切由乙方自负。

  10、园区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1、甲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专门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加强抽查。因安全不重视、不落实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由该单位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我方及第三造成的相关损失。

  12、甲方负责厂房外部卫生和保安工作,并保证连接厂房和主干道的畅通。

  13、在租用期间内乙方必须确保房租及配套费先交后用,若拖欠2个月房租,则甲方随时有权终止本合同,无论乙方是否有货物等在该厂房内,甲方都有权打开该厂房并将该厂房对第三方出租,乙方除应交清该厂房租赁合同内的全部费用以及配套的水、电等费用外,还应缴纳原合同终止后顺延时间的租金,直到双方办理厂房终止协议(或相关手续)为准,除此之外乙方还需支付甲方年租金金额10%的赔偿金。

  14、(1)乙方使用期满退租厂房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同时将该厂房维修到原交付使用的水平(不以新旧为标准),退租厂房的具体时间以双方签项的厂房终止协议为准,任何情况下乙方若需将该厂房内的设备(尤其是大设备)搬出厂房,必须与甲方办理完所有的退租或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设备的出入。

  (2)乙方如需要续租,应于租期届满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价格将另行商订,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若乙方在合同租期届满之日仍然未与甲方办理该厂房的续签手续,甲方视乙方自动退出该厂房,无论乙方是否有货物等在该厂房内,甲方都有权利打开该厂房并将该厂房对第三方出租,乙方除应交清该厂房租赁合同内的全部费用以及配套的水、电等费用外,还应缴纳顺延时间的租金和年租金10%的赔偿费,直到双方办理厂房终止协议为止。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年租金的10%赔偿,用于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四、综合事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经一方提出,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订。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不得转让。

  6、附件:图纸、设计规范、移交手续合同一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签定合同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租赁合同13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

  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签订租赁合同14

  一、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

  二、 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三、 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四、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签订租赁合同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的事项:

  1、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基于防止租赁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号)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参考资料:苏州房屋租赁合同中介通用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3、进行出租登记或合同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出租登记或合同备案。

  4、注意核对合同文本内容

  在直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约时,请注意核对合同文本的内容,避免对方当事人下载后对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不合理的删改。

  跟二房东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而“二房东”的行为历来为法律所禁止。

  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2. 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3. 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个人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相关信息:租房期间家具家电出现故障谁来维修]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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