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3-08-17 15:28:2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买卖合同集合[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车买卖合同集合[15篇]

汽车买卖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元,其他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发动机号合格证号车架号海关单号商检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在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3

  (按揭版)

  甲方(卖方):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

  2、乙方向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再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____银行____分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年,按揭____%,金额(大写)_______元。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送达地址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九、附则

  1、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2、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3、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4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交易汽车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

  第三条 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人民币),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应当将车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收款人 :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不得将车价款付给甲方销售人员。

  第五条 交付与验收

  1.交车方式:□甲方送车上门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提供:(1)销售发票;(2)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3)质量服务卡或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交付车辆后 日内,提供(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6.车辆交付时应当场验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对确属质量问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更换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和“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购车辆。

  4.乙方应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车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交车款并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3.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或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 所: 住 所(址): 邮 编: 邮 编: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 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5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汽车买卖合同6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

  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

  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

  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

汽车买卖合同7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_______自排/手排: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生产者名称: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内饰颜色:__________

  出厂时间:_____________排量:________

  尾气排放标准:__________外廓尺寸:__________

  核定载客:___________核定载重: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_____元,大写_____.

  数量______台,总计_____元,大写_____.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_____元,大写_____.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即____元,大写____;余款_____元,大写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其他_______.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乙方自提;□其他。

  2、交车地点:_______.

  3、交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_____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____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辆验收交接书

  补充协议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

  住所:______邮编: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住所(址)____邮编: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汽车买卖合同8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墓础上,就二手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注: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姓名: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 ;车辆年检有效期限至: ;初次登记日期: ;行驶公里数:

  车辆使用性质:口客运、口货运、口出租、口租赁、口非营运、口其他。

  车辆状况: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口买方负责、口卖方负责、口 。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 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交付凭证、 。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宜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姐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很成分。

  3 、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 、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 、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 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澳成的`一切报失.

  2 、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 、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9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至 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 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附:

  汽车的标示:牌照号码:

  颜 色:

  型 号:

  引擎号码:

汽车买卖合同10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

  2、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机动车辆保险单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车辆来源合法,无经济纠纷,法院查封等记录,发动机号码、车架号及所有数据与车管所档案相符。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

  2、甲方将该车辆交给乙方前。该车所发生的车辆事故、交通违章、违规等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合同签订日期后,该车所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转让此车必须过户,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车,乙方并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承担过户费用。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仅供过户使用。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11

  甲方(转让方):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车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形式: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元)作为该车使用权转让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支付给甲方。

  二、转让车辆相关信息:

  1、车架号:_______________;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3.、车牌号:__________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车辆保险缴纳单位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车使用权转让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期满后顺延。

  五、自本协议签订即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给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保证其使用车辆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律规。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12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其他: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13

  (无按揭版)

  甲方(卖方):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入户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

  二、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为甲方的营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车款已包含入户费用。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元;第二期____元于___年___月__日前支付;余款____元于___年___月__日前付清。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开具发票。

  4、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5、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该帮助解决,或协助乙方向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分期付款抵押约定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抵押付款,车款已包含抵押登记费用。

  1、乙方提供房地产作抵押,产权编号为____,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办理登记,抵押权人为甲方。

  2、甲方为车辆办理入户,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甲方。

  3、第三方为乙方提供连带保证。保证人为___,签名___。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调查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送达地址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

  2、本合同及其从属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14

  出卖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___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_____。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15

  本合同当事人:

  卖车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现甲乙就下列汽车的买卖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甲将其拥有的旧汽车一辆(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及相关车辆手续整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附加费本.养路费.保险单)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为: 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保证该车手续真实有效,没有出租车史,非盗抢车辆,能够正常过户,并且不欠附加费,养路费,同时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不能正常过户或和有出租史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购车款及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述车辆自本协议生效后,以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交通肇事或违章行为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引致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付任何责任。以后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车和相关手续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住址

  乙方签字 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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