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时间:2024-03-19 14:45:17 诗琳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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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通用10篇)

  在各个领域,需要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通用10篇)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办厅字〔20xx〕43号)、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等2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治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专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形势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重点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规划建设局)

  (二)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规划建设局、综治科、各村居)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派出所)

  3、配合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规划建设局、各村居)

  4、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村居)

  5、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省五部门联合公告第13号),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综治科、建设科、各村居、各派出所)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多次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规划建设局、安监科、各村居)

  三、时序安排

  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底)。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整治彻底、措施到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10日)。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部门和各村居于20xx年11月6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栾卫军副主任负总责,王国民委员、史庆涛副主任协助;规划建设局牵头,李继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叶宏亮副局长具体负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安监科、综治科、综合执法局、口岸派出所、扬子江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部门、单位、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部门、单位、村居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城燃企业、餐饮场所、无证点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非法储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或上报区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城镇燃气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2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好目前燃气市场突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非法违规行为,推动燃气市场安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经营、送气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新建、在建燃气工程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查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参混二甲醚、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

  2.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使用报废钢瓶、擅自排放残液等危险行为;

  3.纠正和规范送气服务行为,杜绝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无证、证件失效、证件未变更)的现象;

  4.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资质挂靠(出卖)、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违规行为;

  5.加强对灰口铸铁管、燃气老旧管网、管道占压等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6.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企业不按规定开展入户检查、管线巡查、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等安全隐患问题;

  7.新建、在建燃气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8.燃气运输、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前完成)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按照网格化管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传达到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供应、储配、运输和使用等),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二)排查治理阶段:( 4月21日- 7月31日前完成)

  1.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对辖区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加气站进行拉网式、无缝隙的检查,突出重点时间段(每日中午、晚上燃气使用高峰期和节假日)、重点人员(设施运行人员、维修人员等技术人员)和重点区域(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着力解决城镇燃气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打击非法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燃气行为。

  2.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有效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 8月1日-8月31日前完成)

  1.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对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落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问题。

  2.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经营和不足,深刻剖析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检查和督查。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采取多渠道,向辖区广大居(村)民群众大力宣传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促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氛围。

  (三)做好资料收集归档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将本次开展工作的各类文件、检(复)记录、图片收集汇总形成台账。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社区、官桥村工作务必于6月7日、7月5日、8月29日上报《兴宁区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3

  根据《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庆安全〔20xx〕34号),现将我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10月12日,我区召开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会议,会议宣布了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对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10月1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就根据下发的《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娱乐场所及居民住宅区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点”,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安全专项台帐,督促经营业主的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单元楼道口的醒目位置粘贴《告知书》及液化气使用常识。提高辖区居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家家告知,人人知晓”。

  三是加大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组织质检、住建、商务、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燃气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片督查指导。10月22号,区政府第一督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安庆蓝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xx市六方气体有限公司等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安全督查,督查人员对企业的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和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和查看。10月19日、20日,区燃气督查第二、三、四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并指导燃气用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具,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动整改落实。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企业4家。其中各充装单位充装气瓶总数707只(液化气气瓶407只、永久气体气瓶300只),报废气瓶60只,检验气瓶1236只。

  检查宾馆539处,火锅店29处,烧烤店56处,燃气代送点23处。

  涉及安全隐患突出的相关问题已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早餐、大排档、饭店多数无证经营,未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普遍存在燃气钢瓶使用、质检年限不清,供气胶管使用不规范现象。

  (二)早餐、大排档、饭店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摆放在门店前,使用极不规范,也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非经营时间,无人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各类辅导中心及小饭桌问题较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未配备消防器材与消防通道,学生休息区与厨房毗连。

  (四)燃气代送点无证经营问题突出,临时存放地条件简陋,未配备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此次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的检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安全风险高又拒不进行整改的,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关停。

  二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不达标的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指导经营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应急通道。

  三是继续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短信、网络等形式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印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

  四是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4

  按照区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惠阳消安【20xx】00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惠阳区内5家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大检查活动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我局在7月份制定了《惠阳区燃气行业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范围和整治重点,确定了时间安排和活动要求,使燃气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二、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各燃气企业严格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表》内容,开展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加强燃气储配站建设工程是否完善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消防控制人员是否培训上岗以及是否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等工作。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燃气企业都能针对本企业消防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改进,从而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行大检查阶段性检查,确保活动有效组织落实。

  按照活动要求,我局对各燃气企业储配站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各燃气企业严格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表》具体内容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表》的网上填报工作,同时我局也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进行网上填报,使检查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加强燃气企业自查和行业部门检查的执行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巩固消防安全整治效果。

  国庆节前夕,我局结合国庆节前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对前一阶段进行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防火检查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等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整治的效果。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5

  自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来,严格按照《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局对“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现状,深入自查自纠,排查事故隐患,认真开展了“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达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工作如下:

  一、认真部署大检查活动,深入贯彻文件精神。

  接到文件后,我处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科室召开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上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充了解了我处锅炉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充分认识了我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树立好全处冬季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性。

  二、落实锅炉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严格按照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工作指示,认真对我处的锅炉设备进行了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查。锅炉主体设施按规定设置了保护装置,给水设施能够正常供水,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良好;水质处理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定期对锅炉房进行了清扫,卫生情况基本达标,警示标志醒目、牢固。

  以上是我处认真贯彻《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开锅炉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确保冬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所做的工作。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6

  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燃气管理股工作人员,对我县燃气供应站及全县各个乡镇的燃气供应网点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问题、督促整改,并反复注重“回头看”,通过持续不间断的整治,我县燃气企业及供应网点安全生产局面有了较大改观。截此目前,我县燃气行业保持了安全稳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1.经过多年以来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大大小小的检查中,我县燃气行业整体还算比较规范有序,对各燃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不过总体分析我县整个燃气行业,呈现为“低、小、散”现象,即多数经营点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系数较低,规模小,经营点布局散乱。多数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在我局长期的检查和督促中,已经相对以往,有很大改观,多数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的.经营燃气。

  2.加大宣传力度。今冬入春以来我局已在县人民广场、天河镇、龙岸镇等人流较大的地段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在县电视台及县城的三个大屏幕进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我县合法燃气销售网点,通过移动、电信网络向全县移动用户发出安全用气知识短信50000条,并通过各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3.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利用送气、入户检查等机会,持续向广大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要求做到每送一瓶气、每入户检查一家就配送一张宣传单,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用户(如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告知并记录在案,及时督促整改。一月份实现用户入户检查81573户,检查率96%,发现存在中毒隐患10户,并已全部责令当场整改。

  4.已编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做好灌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要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目前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是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过程中,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难做到不留死角。

  二是用户安全意识还要加强,部分用户不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重点加强各乡镇、各村屯的无证经营情况检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

  2、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严把审批关。加强各供应点门面、仓库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严格坚持高危行业高标准审批制度,对于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经营供应点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5、加强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各燃气经营者不断提升安检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向客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7

  自省、市、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瓜州县高度重视,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举措,积极组织开展县域内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及时召开餐饮企业会议,迅速传达关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将城区域划分为三个片区网格,统筹安排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导干部分为三个组,充分运用网格员力量,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微信群等方式向城区群众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积极转发燃气安全相关教育视频,普及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至目前,开展培训讲座3场次,召开会议6场次,共悬挂横幅13条,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600余份,累计参与群众达800人次。

  二是靠实工作责任,积极展开入户摸底排查。

  包抓小组紧盯瓜州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餐饮业,逐一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燃气表是否安全、胶管是否老化、室内燃气管线是否私拉乱接、报警气是否安装等用户端燃气安全情况。详细询问燃气罐的.安检时间、合格标识、出产厂家,重点摸排未安装报警器、断气阀、熄火灶装置的餐饮企业户数。检查过程中与企业负责人签订承诺书389份,下发企业燃气安全使用应急预案389份。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整治安全隐患。

  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确保用气安全。对使用超期、违规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用户,要求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降低安全隐患,防止意外发生。重点对未安装报警器、断气阀、熄火灶装置、未配备灭火器的餐饮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对不符合标准的灭火设备立即更换,对各餐饮企业的安全负责人进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强调燃气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须全面落实燃气安全措施,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达到“边检查边宣传”效果。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8

  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指示,伏岭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伏岭镇高度重视,召开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由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牵头的检查小组,联合绩溪县龙川消防救援站对辖区重点场所、餐饮企业开展入户排查。

  (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我镇共有瓶装燃气销售点3家,餐饮、住宿、单位食堂等用气经营主体60余家,检查组对餐饮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现场作业情况、人员安全培训等为主要内容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并发放《燃气安全九提示》宣传单,通过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不断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的落实。

  (三)督促落实,全力确保成效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做到能及时整改的予以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下发整改清单,限期整改。此次检查,对3家燃气销售网点主要发现问题:

  1、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销售统计台账不健全;

  3、标识标牌不清、通风口不畅通。

  对60家餐饮经营主体主要发现问题:

  1、大部分餐饮企业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部分餐饮企业未配备灭火器或者灭火器过期未更换;

  3、大部分餐饮企业气瓶与灶具未按要求采用不锈钢软管链接,存在风险隐患;

  4、存在厨房堆放柴火杂物情况

  5、部分餐饮企业灶具不符合国标;

  6、部分餐饮企业厨房逃生通道、通风条件不符合要求;

  7、部分餐饮从业人员缺乏燃气安全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以未整改隐患为督查重点,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燃气销售点、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不定期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行业运营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整治。加大与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达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的目的。

  (三)强化应急演练。督促并指导各餐饮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工作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9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液化气瓶使用安全管理,根据《关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22〕56号)文件精神,结合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近期摸排整改情况汇报于如下:

  一、全面排查,严格执法。

  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瓶、不错一项”的要求,进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摸排清查,全面整治瓶装液化气供(用)安全,重点检查店学校、饭店燃气使用是否规范化,燃气钢瓶是否合格,从业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安全应急知识以及是否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并每月进行常态化管理等。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二、入户检查,具体指导。

  镇政府组织各村对辖区内居民住所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入户检查,重点核查液化气钢瓶是否合规、气瓶是否和灶具保持安全距离、减压阀是否坏损、软管是否老化等情况,建立台账,立查立改,全面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液化气的.意识和能力。

  三、突出重点,广泛宣传。

  在辖区人口集中区域,根据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与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实际相结合,对居民群众、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部位,宣传瓶装液化气的安全使用知识以及安全隐患防范相关事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避免瓶装液化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双河镇共计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册2000余份,张贴横幅15条,排查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等200余处,排查出安全隐患8处,已整改8处。燃气报警器已安装155户住户,12家食堂,24家餐饮场所。

  下一步,双河镇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改和安全宣传力度,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10

  根据《20xx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安委办〔20xx〕4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谢岗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督查,全面摸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谢岗分局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治理专项检查行动。

  一、成立小组,加强领导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镇安委会关于《20xx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安委办〔20xx〕41号)的文件精神,该分局成立了以罗卫国局长任组长,谢达成副主任为副组长,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分局,负责专项工作日常事务,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督查工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谢岗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严格执行专项督查标准,依法治理,抓好落实,要按标准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自谢岗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督查工作小组共组织检查466人次,检查该镇餐饮场所(含单位食堂)213家,石油气销售企业的5个送气站和1个储备站,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20处,整改完成116处,还未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内的4处,部分餐饮场所使用过期或者未经检验的不合格钢瓶;部分出现燃气管道老化腐蚀,瓶组间内堆放杂物等问题,经过燃气督查小组现场督查和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餐饮场所负责人都较好的配合燃气安全小组工作,承若在限期内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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