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6 15:52:01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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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海南省办公厅日前印发了由省发改委制订的《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下面是方案详细内容。

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精神,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升物流服务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为动力,以交通物流设施和综合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加快推动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无缝衔接,创新建立无缝服务体系和管理模式,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促进物流行业提质、降本、增效,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为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综合交通枢纽、物流园区以及节点设施无缝衔接的交通物流网络,高效便捷的无缝服务链,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新体系。

  多式联运效率得到提高。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35%以上。

  交通物流规模不断提升。全省现代物流业增加值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6%。

  社会物流成本明显下降。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率由2015年的17.1%下降到2020年的15%左右。

  二、加快推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无缝衔接

  (一)进一步优化全省交通物流枢纽布局。

  统筹规划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布局。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以及《海南省“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方案》制定的物流业发展规划布局,结合全省港口、机场规划布局和公路、铁路网,统筹规划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突出海口全国综合交通枢纽节点的地位,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园区、公路港、物流节点的高效连通,构建便捷的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系统。(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专栏1:全省性和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布局

  类别功能枢纽名称

  全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全省交通物流网络的核心节点,应有三种以上运输方式衔接,跨境、跨省运输物流集散功能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强,对全省交通运输和物流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海口、三亚、洋浦

  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全省交通物流网络的重要节点,应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衔接,跨省和区域运输物流集散功能突出,综合服务能力较强,对全省交通运输和物流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东方八所、琼中湾岭(无水港)

  加快推进交通物流枢纽工程建设。新建和扩建沿海港口、机场、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结合枢纽布局,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快海口、洋浦航运枢纽港大型深水泊位建设,配套建设口岸服务型货运枢纽(物流园),促进国际航运物流的发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海口市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加快西环铁路货线货运站场建设,重点建设海口交通物流综合枢纽(国家铁路二级园区)以及马村、东方八所、洋浦、三亚等铁路物流基地,完善集装箱办理功能,推动铁路运输与物流服务无缝衔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口市、三亚市、东方市、澄迈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南高速铁路建设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

  加快海口干线机场、三亚门户机场(新机场)建设及依托机场的临空交通物流枢纽(园区)规划建设,完善博鳌支线机场物流功能,推动以货运功能为主的儋州机场建设,提高交通物流供给能力,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要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政府)

  (二)加强物流骨干通道体系建设。

  依托综合运输体系,构建以环岛高速公路和西环铁路及航运网络为主体的物流骨干通道体系。加快琼中至乐东、文昌至博鳌、万宁至洋浦高速公路建设,完善省内“田字型”高速公路网络,形成以西环铁路、“田字型”高速公路畅通海口、洋浦枢纽港及东方八所港、三亚港,连接海口美兰、三亚凤凰干线机场及儋州机场,衔接洋浦经济开发区、澄迈老城的物流骨干通道,构建西部物流走廊。加快临高-澄迈-定安-文昌一级快道和定海大桥至海口市省道的建设,完善海澄文一体化经济圈物流骨干通道,构建琼北物流走廊。(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乐东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

  加强集装箱铁路运输规划编制,加快海口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实现海南高铁与全国高铁联网;推进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多式联运的发展,打造连接海南到内陆的海铁一体化运输通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南高速铁路建设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

  加快新海滚装运输码头及后方集疏运路网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广东省拓宽琼州海峡进出岛通道,进一步提高进出岛货物流通速度和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做大做强滚装船运输,构建陆岛运输大通道。推进琼粤港航一体化,共建琼州海峡经济带。(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海口市政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依托铁水联运优势,推进我省海运网络与内陆西南地区铁路网络相衔接,构建连通东南亚、大洋洲、欧洲等海上丝绸之路运输通道。(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口市政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依托海口美兰、三亚凤凰两大机场地处东南亚国际航空航路中心点的优势,利用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开辟覆盖东南亚的国际航线,实现国际货物的集散分拨,逐步扩大和延伸对外通道的可达半径,建立和完善我省空中物流骨干通道体系。(牵头单位:省民航办;配合单位: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专栏2:海南省交通物流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布局

  1.省内西部通道,由西线高速公路和铁路、货线构成,服务本省沿海港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热带农产品种植基地。

  2.陆岛通道,主要为进出岛铁路运输和汽车轮渡提供服务。

  3.国际通道,海南-东盟、海南-香港等海上、空中通道。

  (三)进一步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

  按照交通物流“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加强集疏运设施布局规划,构建布局合理、衔接畅通、高效便捷的枢纽集疏运体系。基于西环铁路货线,加快实施铁路引入港口、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园区)集疏运工程,实现通过西环铁路联通海口港、东方八所港、洋浦港和海口美兰、三亚凤凰、儋州等机场;通过粤海铁路连接国家铁路网,发挥铁路运量大的集优势和作用。高标准建设和完善海港、空港综合交通枢纽、疏港公路和城区集疏运公路环线,并与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相衔接,最大限度减少集疏运对城市的影响。加强重大物流园区道路与城市干道、高速公路网络衔接,与港口、机场、公路港和火车货运站场联通成网,提升全省交通物流枢纽集疏运水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政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高速铁路建设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

  专栏3:铁路、港口、机场、枢纽(园区)集疏运工程

  1.铁路集疏运工程

  ①西环铁路货线电气化改造工程;

  ②马村港铁路支线工程;

  ③洋浦港至儋州铁路支线工程;

  ④东方八所港铁路支线改造工程;

  ⑤三亚天涯铁路货运支线工程;

  ⑥三亚临空产业园区货运支线工程;

  ⑦西环铁路货线货站:东方八所、儋州等货站出口路改造升级。

  2.港口集疏运工程

  ①马村港:马村港疏港公路大丰互通立交改造工程、金马大道大丰立交-三期散货码头新扩建工程、马村港区南一环专用公路、南二环东西延长线、金马物流中心1#疏港路建设。

  ②新海港:海秀高速西延线接G15,粤海大道及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疏港货运快干道)建设,在原有的粤海大道、疏港公路的基础上建设主线高架桥。完善新海港区集疏运体系,高水平规划和建设疏港道路,并与新海港区陆岛交通码头同时建设使用,启动新海港高速公路(含南港)后方集疏运道路、新海中路、长椰路建设。

  ③洋浦港:洋浦疏港公路(洋浦至石牌立交)建设工程。

  ④东方八所港:八所工业三横路延长线、解放路延长线公路建设。

  ⑤三亚南山港:改造扩建三亚南山港疏港公路。

  3.机场集疏运工程

  ①美兰机场:建设海口绕城公路美兰机场至演丰段公路和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白莲至龙桥段及S82联络线改扩建工程,改扩建机场进出口路。

  ②博鳌机场:建设博鳌机场进出口路。

  4.枢纽(园区)集疏运工程

  强化综合运输枢纽、大型物流园区与引入铁路同步建设,加快推进美安金马物流园、美兰临空产业园、洋浦保税港区、东方工业园区、三亚综合物流园区等铁路、公路集疏运工程建设。

  三、创新发展综合运输无缝服务

  (一)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服务。创新发展散货改集装箱、集装箱冷链运输,促进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在海口、东方八所开展热带农产品集装箱运输和矿石联运创新试点,推动海铁联运,逐步推进鲜活农产品进出岛运输向公铁多式集装箱联运转型。(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厅,海口市、东方市政府,粤海铁路有限公司)

  鼓励铁路运输企业整合进出岛货物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开行进出岛货运专列。鼓励港口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合作,开辟海南-西南、华中、华南铁路运输线,积极探索开辟我国西南地区出海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支持大型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强化多式联运顶层设计,整合各种运输资源,统筹多式联运网络,提高物流服务水平。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公路运输企业密切合作,对接铁路运输两端业务,强化铁路“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和配送服务,构建铁路干线运输和公路末端配送无缝衔接的全程货物运输链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推行国际运输便利化。加快海口、洋浦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和海口美兰、三亚凤凰国际航空枢纽港建设,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协助做好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设,推进国际航运航空多式联运和中转服务的发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口岸办;配合单位: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民航办,海口市、三亚市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积极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在海口综合保税区、洋浦保税港区、三亚保(免)税区设立邮政快递仓储、中转、集拼、配送基地,发展跨境电商物流及寄递业务。(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海口海关、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鼓励本省企业跨境布局海外仓,建设海外物流基地,推进跨境电商国内、国际一体化运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发展甩挂运输。

  重点发展省内干线运输、多式联运和城市配送等甩挂运输,支持本省企业参加全国联盟甩挂、网络型甩挂及接驳甩挂等模式。做好马村甩挂运输试点建设,加快布局无水港和甩挂作业场地建设,推动站场、车辆、信息等甩挂资源的共享利用和优化配置,促进公路甩挂运输的发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三)创新发展农村货物运输。

  鼓励各市县在农产品集散中心、经济规模较大的乡镇建设甩挂运输或者集装箱作业场地,推动多式联运服务农村经济的发展。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加快建设市县综合物流中心和乡镇物流快递公共配送点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农村客(货)运站建设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协调管理。鼓励建设集客运、物流、电子商务、邮政快递、供销等多种服务功能的乡镇综合服务站,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农村物流设施体系。(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

  (四)推进交通物流一体化服务。

  鼓励捆绑式服务。鼓励交通物流主体企业,依托“互联网+”技术和运输网络,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功能,创新在线服务工具,整合仓储、运输、货代、信息、通关代理、保险代理、一线客户服务等内容,实行一篮子捆绑式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提升供应链物流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配合单位: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推进一站式托运。鼓励实行线上受理,线下一站式托运,上门收货,配送到门的“门到门”“点到点”式运输服务模式。对货物包装、装卸、运输、保管、配送实行一体化服务,从经营机制和服务管理上消除“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障碍,实行交钥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粤海铁路有限公司)

  推广“一单制”运输。重点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运输企业或者多式联运承运人使用多式联运提单,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鼓励企业或者协会采用国际商会认可的多式联运规则,制定区域性多式联运单证规则,推进单据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单据数据交换、企业互认,加快推广电子提单,逐步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的物流服务模式。(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船务公司)

  实行单一费率。采用单一费率是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关键条件。鼓励运输或者多式联运承运人在“门到门”运输条件下,公开启运点到集装箱货物集散点之间的全程运费费率,推进运输过程透明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船务公司)

  四、建设全省交通物流信息互联共享平台

  (一)构建全省交通物流数据平台。

  建设统一物流信息标准体系。制定交通物流企业间数据交换共同标准,推进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实现,建立和完善综合运输信息互联交换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统一包装、托盘、集装箱、货品编码等标准编码的应用。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需要,统一单证、报文等标准格式,实现航运、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无车承运人、货代、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单证数据传输,提高交通物流运输能力。依托中国-东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水运、公路、铁路、民航、邮政数据交换点,逐步实现与东盟国家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建设交通物流电子数据交换(EDI)中心。依托中国-东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交通物流电子数据交换(EDI)中心,实现交通、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公路、水运、铁路、航空等信息互联,构建订单、发货、报关、商检、运输和银行结算一体化服务,实现精准化管理。(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省民航办,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推广自动识别技术。大力推广国际通用商品条码、物流条码和二维条码(GB)等自动识别技术在流通和物流活动中的应用,提高物流效率和管理水平。基于视频的车牌识别技术,推进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感知技术在港口装卸、多式联运和仓储中货物识别的应用,加快推进物流与运输透明化、可视化、自动化,实现货物实时跟踪和在线管理。(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推动平台互联互通。强化交通物流平台与铁路、航运、航空等大型运输企业和物流企业平台互联互通,衔接社会化平台,实现国家提出的“一单一码、电子认证、绿色畅行”的便捷运输要求。(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民航办,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构建交通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鼓励大型骨干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依托中国-东盟公共信息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仓储管理、信用评价等服务。推进“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仓储服务、“互联网+”集货运输、“互联网+”供应链管理等物流智能化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在线金融工具,开展运输质押、结算、金融保险等服务。加快建设交通物流与国际贸易跨境平台,推进国际物流的发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

  (三)加强信息化监督管理。

  建立平台协调机制。整合各类交通物流数据平台,建立数据合作、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快中国-东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并建立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港口、铁路、航空、邮政快递企业以及物流企业联网合作机制。制定上游与工业企业、农产品种植企业和下游与仓储配送终端企业供应链管理信息对接方案。建立与物流园区、公路港、物流中心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机制。(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民航办)

  五、提升交通物流组织化水平

  (一)建设公路港网络。

  统筹规划公路港布局。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和市县城高速公路出入口,合理布局建设公路港。鼓励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与公路港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海南海汽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推进公路港运营组织化。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公路港,促进连锁式经营。支持公路港运营企业加入全国公路港联盟,形成全国性网络。大力推进公路港与物流园区互动发展,整合货物、车辆、货代等信息,采用线上线下协调联动的运输模式。加强公路港的'货物配载服务功能,降低公路运输空驶率。(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海南海汽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专栏4:全省公路港网络工程

  1.海口综合型公路港

  全国性综合型公路港网络承接点。与海口铁路货运站、马村港、新海港、机场等有效衔接,为超过0.3万家企业提供服务,货运专线超过500条,静态停车超过0.3万辆,仓库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

  2.区域性公路港

  在三亚、洋浦、万宁、东方、琼中布局基地型公路港区域性公路港网络节点。与全省干线运输通道快速连通,具备公路货物运输和综合物流的基本功能,静态停车超过500辆。

  3.驿站型公路港

  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市县进出口,布局儋州、文昌、琼海、昌江、定安、屯昌、临高、陵水、乐东、保亭、白沙等驿站型公路港,与综合型和基地型公路港衔接。静态停车超过100辆。

  (二)加快推进运输服务标准化。

  推进物流设施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加强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多式联运作业场地、公路港等物流设施的建设管理。港口、机场、枢纽(园区)集疏运公路、桥梁建设应充分考虑集疏运车辆高荷载、曲线半径大的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设计车辆流量较大的物流园区和公路港,提高内部和出口路建设标准,增加区内道路转弯半径,提高大型车辆机动空间。(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推进物流装备标准化。推广标准集装箱、标准托盘以及料箱、料架等标准化集装单元、工位器具的应用。鼓励运输企业购置新型集装箱车、箱式半挂车和特需车,提高公路集装箱货车和厢式车的比例,推进我省货运车辆向集装箱、厢式化、轻量化等先进车型发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推进物流服务标准化。推进物流服务承诺制。建立以企业形象、服务水平、费用收取、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运输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物流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培育第三方经营企业。发展和培育集装箱、托盘等服务提供商,推进设施设备共享和循环使用。发展平台型物流企业,加快发展无船承运人、无车承运人经营主体,培育1-2个具有创新意识强、运作效率高、运输服务标准的无车承运人企业主体。(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三)构建高效便捷的城乡配送服务。

  鼓励发展全省城乡共同配送,构建城乡配送服务体系。将城乡配送体系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将城市共同配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利用邮政、供销社等网点,开展农村共同配送。创新开展省内城际货运班线车,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海南海汽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互联网+城乡配送”。继续做好海口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建设城市配送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网点加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框架的城市配送服务体系;以海口试点为抓手,推动城市配送与城际配送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海口市政府)

  鼓励物流、邮政快递企业与机关、学校、居委会、物业公司、大型商场、批发市场、商业连锁店等合作,共同设立末端服务点。大力推广公共智能快件箱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商务区专项行动,推进城市“柜取柜寄”智能化末端服务设施建设,创建更加便捷的物流、邮政快递服务。(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加强“互联网+农村配送”。整合乡镇客运站、供销社网点、邮政快递网点、村邮站网点资源和渠道,构建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通道。鼓励利用乡镇班线客车资源代运邮件和快件,发展乡镇货运班车,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推进从田头至城市末端的农产品物流配送和工业品下乡至末端的农村物流配送一体化服务,解决农村物流服务“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难题,完善农村末端物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海南海汽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依托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管理系统和交通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危险品仓储危险品生产企业、仓储企业、运输工具、装卸作业等实时联网,实现危险品全链条可控、可视、可回溯。研究推进全省大型货车、拖车、冷藏车、城市配送车辆安装北斗或者全球定位系统(GPS)定位终端。建立冷链物流全过程监控管理体系和救援系统,完善冷链运输服务规范,实现冷链运输不断链,保障冷链运输质量。(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四)推进供应链物流管理。

  推进一体化供应链物流管理。推进“互联网+”技术在供应链物流管理中的应用,促进供应链各环节运作无缝对接。推动热带农产品、药品以及化肥农资等领域供应链物流管理,整合采购、生产支持、市场分销管理过程,促进订单处理、库存、运输、仓储包装、设施网络等链条一体化管理。(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社)

  发展平台式物流供应链管理。构建供应链管理平台,协助在线集成储运资源、需求信息、供应信息,在线完成合同签约、单证、报表、网上支付等服务,推动运输工具共享,减少迂回运输,避免返程空载。(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推进物流服务向供应链转型。鼓励大型航运、港口、航空企业加快构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智能化、柔性化、运输方式多样化国际化服务系统,开展高效、便利的物流服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积极推进南繁种子、免税品等精细物流配送,适应高额度、小批量精细化物流发展的需要,满足未来多样化、高要求的物流服务需求。(牵头单位:省农业厅,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

  六、营造良好的交通物流市场环境

  (一)优化市场环境。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整治货运市场秩序,推进车进站、货进场,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会同公安部门从源头治理超限超载,依法惩罚公路超限超载、报废集装箱运输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提升物流市场监管效能。加快建设全省物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要将交通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分别纳入“信用海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海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公安、商务、工商、海关、质检、税务、银行、保险、安监等部门要逐步与以上系统形成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有关信息纳入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市场监管机制。(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海关、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安全监管局、银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二)加快交通物流设施建设。

  统筹安排海口全国综合型交通物流枢纽和省内重要枢纽以及公路港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口市政府)

  各市县政府要根据全省交通物流枢纽和公路港布局,落实用地指标,保障土地供给,扎实推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

  统筹协调省内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在符合《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纲要》的基础上,推进航空港有序开发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民航办,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立促进交通物流发展体制机制。

  支持铁路、港口、航运企业与社会物流企业合作成立混合型交通物流经营主体,参与交通物流基础设施、运输网络、信息网络建设。(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建设交通电子口岸,建立全省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部门一站式全省大通关机制,完善电子口岸大通关系统。(牵头单位:省海防口岸办;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积极协调广东省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统一管理,保障陆岛通道畅通。(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四)加强财政和投融资支持。

  利用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专项资金、基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省交通物流枢纽等基础设施、标准设备以及信息化建设等。(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通过股权交易、发行债券、股票上市或挂牌等方式筹措资金,积极推进物流保险业的开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

  鼓励市县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股和职工持股交通物流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

  (五)加强组织协调。

  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交通物流等事项的组织协调,推动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分步骤加快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向牵头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现代物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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