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5 13:58:51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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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建立礼貌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礼貌建立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透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透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x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工作任务

  按照礼貌建立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x个社区(小区)是:x小区。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透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带给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必须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办公室主任:x。

  办公室副主任:x。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办证和资质审批带给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x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x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x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x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x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x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2、x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x月份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到达x%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的重要好处。

  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是巩固礼貌建立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宜居创业环境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社区城市管理水平、建立礼貌城区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好社区物业化服务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一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各街道要把搞好社区物业化服务,完成任务指标,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要明确职责和标准,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三是要制定方案,落实职责。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要把职责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身上,要有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全力支持,为顺利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带给保障。

  一是人员要落实。各街道和部门要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确定专责。二是经费要保证。每个实施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明确经费x万元,区和街道各安排x万元。区和街道先期各拿x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保证社区物业化服务前期工作的正常、快速运行,验收合格后,全部经费到位。要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用心参与社区物业管理,自觉缴纳相应费用,并使之逐步成为社区物业管理主要经费来源。三是合力要构成。要努力构成齐抓共促的机制,牵涉到的各种专业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给予足够的支持。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景,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机制,构筑适应城市发展的物业管理模式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保块管、综合协调”的原则,在我区率先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住宅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协调、考核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房管部门是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1、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

  2、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调处物业管理重大纠纷案件。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所辖区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维修资金、检查考评物业服务质量、交接监管物业管理项目,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新建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2、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负责将住宅区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之一,融入社区综合管理;

  4、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尚未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城建部门委托经核准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场地需要维修养护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自筹。

  (三)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协调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协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街道办明确分管领导,根据辖区规模和工作量配备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并指定村委会代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待街道和社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全面落实此项工作。

  (四)公安、经发、财政、规划、城建、社管、执法、工商、环保、技术监督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以下工作:

  1、公安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支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2、经发局负责我区物业服务费收费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

  3、财政局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必要的财政资金的配套落实;

  4、规划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外立面、搭建、开挖地坪的审批、监管;

  5、城建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市政、绿化等建设期的监管;

  6、社管局负责参与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7、执法局负责行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综合执法职能;

  8、工商局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对利用住宅或车库作经营(办公)场所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9、环保局负责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除交通、社会噪声源等其他已经环保审批的三产等企业噪声、油烟、废气等超标行为;

  10、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二、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管委会领导分管、会议决策、部门协调抓落实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街道办事处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一)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下列事项

  1、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景;

  2、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

  5、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的调整;

  6、因欠缴物业费、调整物业费价格、共用部位及物业管理用房租赁收益等引发的纠纷、矛盾;

  7、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发生的争议;

  8、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二)联席会议议事议程

  1、街道办事处无法独立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可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一般问题应自接到问题反映之日起3日内组织召开,应急问题须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资料,书面通知各职能部门,明确事件发生情景、联席会议协调问题、会议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等;应急问题需多部门协调的,可电话联系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与会人员及时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所涉及的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会,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4、会议团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5、街道办事处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并将最终落实情景以简报形式发至各参会单位。

  三、加强管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一)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现建管分离

  在实施物业企业备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推进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经过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实现双向选择、优胜劣汰,提高物业行业整体素质。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及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房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制定贴合我区实际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

  由经发局牵头,国土、城建、街道办等单位参与,按照市场规律,经过市场调研,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制定出贴合我区实际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对物业服务各单项平均成本价格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劳动力成本增长指数等进行客观、科学的调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

  (三)全面贯彻执行交接验收制度

  为减少建设单位的开发遗留问题,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风险,维护业主的共同财产权益,要严格落实《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20xx〕70号)及我区有关规定,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互信的物业管理关系。

  四、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城建的副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加强对《实施方案》贯彻情景的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3

  我校全校搬迁进入大学城,使得我校的学生公寓无论是宿舍外观还是住宿条件都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同时对我们的学生宿舍管理有了新的要求,我们在经过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景,决定引入物业服务体系,使学生公寓管理由过去的单纯说教向行为管理方向转化,公寓内的服务管理向机制化、标准化服务方向转化,公寓管理手段向企业管理的方向转化,故特制定《广州大学城生活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方案》,以下称本方案。

  一、公寓物业管理的实施范围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景,为了做好物业管理的示范、试点工作,故先从B1~B10公寓开始试行,待成熟后再在全校推行。

  二、公寓物业管理方式

  成立学生公寓管理部,负责学生公寓内日常工作和物业服务监督工作。每个公寓为一个班组,由公寓宿管组长负责公寓内日常工作。员工统一着装上岗、礼貌作业、规范操作。所有员工要进取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做到“诚心待人、热心服务、耐心解释、细心工作”。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学生公寓服务资料和标准(附件1)、公寓管理部主要岗位职责(附件2)和公寓管理部工作规程(附件3)及公寓管理部员工考核制度和实施细则(附件4),按照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具体工作进行管理。

  三、学生公寓管理部岗位及人数

  学生公寓管理部部长:1名(由中心副主任兼任)

  学生公寓管理部物业监理:2名(由正式职工出任)

  学生公寓宿管员:8人

  学生公寓楼内保洁员:8人

  学生公寓场地保洁员:1人(由工作量教少的.楼内保洁员出任)

  共需外聘人员16人

  四、运行费用

  1、人员工资

  2、员工劳保、工具等费用

  3、标牌、标示、垃圾桶等费用等

  综上所述,运行费用约为300,000.00元。

  附件1:学生公寓服务资料和服务标准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景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2、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坚持在98%以上。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3、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

  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

  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

  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4、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

  (3)、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4)、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5)、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严禁留宿。

  (6)、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5、维修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景下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紧急情景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景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景,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

  (2)、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6、接待服务标准

  (1)、礼貌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或住宿人员,及公寓居住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忙解决。

  (2)、认真、全面、详细、准确地登记来访、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基本情景,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供给服务和查询。

  (3)、按照公寓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住和迁出手续,保证公寓物品的及时回收,损坏处置,相关费用的收取结算.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并整理。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农贸市场攻坚办《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促进我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现结合我区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商务、工商、农水、城管、卫生、物价、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为做好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一)区商务局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制定市级资金补助预算方案,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二)区工商局是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区城管局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区农水局负责严格依法实行农产品质量准出制度,对农贸市场内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区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六)区质监分局负责依照计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贸市场的计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七)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所辖农贸市场进行自纠自查,自行整改。同时,建立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于20xx年3月29日前将所建立的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报送区商务局市场科。

  (二)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备案管理,要紧紧依靠市场管理方,借助、整合工商、农水、卫生、物价、城管、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监管。同时,针对辖区内的每一个农贸市场,各相关部门要分别指派专人负责。

  (三)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农贸市场攻坚办《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小组每个季度对责任单位进行一次总体考核,日常考核采取随机暗访的方式,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检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暗访,每季度后一个月开始对我区农贸市场进行季度考核。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迎市、区检查的各项准备。

  (四)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小组的考核中,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考核不合格的,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在市级检查过程中,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考核不合格的,将由区政府对责任人追究问责。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5

  为了节省制作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的时间,依照原有的样板做出相应的方面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一、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之高层负责人职责。

  1、在业主接房中要积极宣传文明和谐小区建设要求和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告知业主禁止高空抛物及防火常识。

  2、直接负责高层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防盗门、防火门、管道井、梯间玻璃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同常巡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公共防火及钥匙管理,保证特殊情况的快速使用,领导装修管理员做好业主前期的装修管理工作。

  5、领导电梯管理员对电梯使用管理,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对屋面进行管理,除正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需要,严禁上人。

  负责高层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以及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的管理。

  6、做好高层外环境(卫生)及各类装饰装修材料出售的管理,广告张贴、悬挂要有序,出售商品摆放整齐、统一。

  7、负责接待业主的各类投诉,并与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积极协调联系解决。

  8、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预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之具体工作程序和标准:

  1、每天定时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装修期间每小时记录一次(正常使用后,每2小时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管理员。

  2、公共钥匙要有借有还,借出要签字,做好业主和外部人员钥匙的借用记录。

  3、发现违章使用电梯、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通过对讲系统及时记录并制止,并进行劝说。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告知领导,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如电梯进水故障、业主家中跑水等)

  5、如遇业主搬运物品,告知业主注意事项,监督业主对楼道单元门、电梯的使用情况,直到搬运结束,如有损坏及时告知管理员。

  6、每天对楼道消防防盗门、楼道消防箱、安全出口灯,消防报警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时间为上班后、下班前各一次。

  7、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处理问题要注重语气和态度,无法处理时及时告知管理员。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6

  为有效开展驻点现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现管理工作程序化和服务工作标准化,实施品牌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相关文件,特制定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暂行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施规范管理,保障服务质量。

  二、明确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架构和相关岗位职责

  1、明确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架构

  公司对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实施专人负责制,统一标准对下设的各前期驻点项目客服部进行垂直管理,同时完善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即设立前期驻点项目品质保障部,由督察员按照《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暂行方案》和《员工手册》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2、建立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相关岗位职责。

  三、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一)明确客服部工作计划

  标准:由前期驻点项目物业顾问实行每周工作书面报告制度。

  1、每周五下午17:00时前提交本周项目工作报告

  报告资料包括:签约户数、未签约户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客户意见和需求分析、工作改善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工作动态、工程现场状况介绍等。

  2、每月提交现场施工进展状况书面报告和项目工程进度记录表,报告资料包括:工程进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工作改善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工作动态。

  3、下周工作计划

  4、合理化推荐、意见

  5、其他

  (二)明确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每周例会制度工作计划

  1、每周例会通报各部门前期驻点工作状况,同时提出下周工作计划和重点

  2、研究分析各部门工作报告

  3、研究分析物业管理新动态

  4、实施培训和沟通

  5、研究分析服务质量报告

  6、其他

  (三)建立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物业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

  1、建立前期驻点项目品质保障部,确定质量监督员

  2、明确工作程序

  a、督察员每一天不少于对各部门驻点现场实施2次监督检查,并据实记录,不规范服务现场纠正。

  检查资料主要包括:待人接物、仪容仪表、就餐、劳动纪律、现场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礼仪规范等。标准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执行督察员每周下午17:00前提交书面报告和分析改善意见。

  b、每月督察员书面调查销售部现场主管及现场直接联络人,同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具体调查资料,附xx物业公司前期驻点项目服务质量调查表,督察员每月底前提交书面报告和分析改善意见。

  c、每季度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书面调查开发建设单位法人或直接负责人,同时对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具体调查资料,附xx物业公司前期驻点项目服务质量调查表,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在每月首次例会上提交书面报告或直接负责人,同时向公司办公会报告。

  (四)协调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建立客户报告制度

  1、制定规范的联系函制度。

  2、建立和规范例会制度。

  3、协助建立客户联系报告制度。

  四、建立长效的改善机制

  1、成立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研究机构。

  2、研究机构目前主要工作任务。

  a、研究和总结。

  b、制订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物业顾问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现场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

  c、编写物业管理服务方面培训通用的教材。

  d、有计划编写各项目物业管理方案。

  e、有效实施形象策划系统。

  f、有计划实施各楼盘的物业管理员工内部培训。

  g、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的研究工作。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7

  一、前期之高层负责人职责。

  1、在业主接房中要进取宣传礼貌和谐小区建设要求和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告知业主禁止高空抛物及防火常识。

  2、直接负责高层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防盗门、防火门、管道井、梯间玻璃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同常巡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公共防火及钥匙管理,保证特殊情景的快速使用,领导装修管理员做好业主前期的'装修管理工作。

  5、领导电梯管理员对电梯使用管理,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对屋面进行管理,除正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需要,严禁上人。

  负责高层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以及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的管理。

  6、做好高层外环境(卫生)及各类装饰装修材料出售的管理,广告张贴、悬挂要有序,出售商品摆放整齐、统一。

  7、负责接待业主的各类投诉,并与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进取协调联系解决。

  8、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预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前期之具体工作程序和标准:

  1、每一天定时检查电梯的运行情景,并做好记录。装修期间每小时记录一次(正常使用后,每2小时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管理员。

  2、公共钥匙要有借有还,借出要签字,做好业主和外部人员钥匙的借用记录。

  3、发现违章使用电梯、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经过对讲系统及时记录并制止,并进行劝说。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告知领导,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如电梯进水故障、业主家中跑水等)

  5、如遇业主搬运物品,告知业主注意事项,监督业主对楼道单元门、电梯的使用情景,直到搬运结束,如有损坏及时告知管理员。

  6、每一天对楼道消防防盗门、楼道消防箱、安全出口灯,消防报警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时间为上班后、下班前各一次。

  7、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处理问题要注重语气和态度,无法处理时及时告知管理员。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8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霞(牌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叶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忙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x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并且对于我区创立国家卫生城市、礼貌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xx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xx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职责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职责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景,进取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景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进取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9

  为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到达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到达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到达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到达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到达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到达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资料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景,经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职责,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职责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异常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职责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贴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能够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景,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供给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到达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异常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进取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职责心强、有必须组织本事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职责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到达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构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职责,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到达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资料,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资料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职责。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职责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职责,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异常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职责,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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