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时间:2023-09-10 14:31:15 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经典(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评选方案经典(6篇)

评选方案 篇1

  xx县政协爱心互助协会·爱心志愿者小组自xx年成立以来,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扩大,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服务理念广泛传播,社会影响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志愿者,并带动其他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完善团队建设,小组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志愿者”。

  一、表彰项目

  评选表彰xx年度xx县“优秀志愿者”。

  二、表彰名额:

  xx年度xx县“优秀志愿者”6名,按小组正式成员人数百分之一题名参选。

  三、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范围为:全体xx县政协委员爱心互助协会·爱心志愿者活动小组正式登记成员。

  四、评选条件

  1、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xx县政协爱心互助协会章程》和爱心志愿者活动小组的有关规定。

  2、参加公益活动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服从安排,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正式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及以上。(以志愿者证注册时间为准)

  4、任职期间,能发挥主动精神,积极主持开展本职工作,带头参与小组工作决策、落实等有突出作用。

  5、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发挥自身优势,为小组活动提供较大服务帮助。

  6、在组织活动作中,无安全事故及影响小组荣誉事件发生。

  五、评选机构

  评选机构由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xx县委、xx县政协委员爱心互助协会、xx爱心志愿者活动小组等组成。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排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爱心志愿者小组全体正式成员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申报提名、候选对象评定、表彰三个阶段。

  1、申报提名阶段

  小组正式成员均可以参加评选活动。正式成员可向评选小组推荐优秀志愿者候选对象,推荐名单提交小组相关负责人;正式成员也可以自荐为优秀志愿者候选对象,自荐志愿者需填写申报表交小组相关负责人。

  2、表彰对象评定

  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对推荐申报表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候选对象进行公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数量和综合评价确定优秀志愿者正式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3、表彰阶段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大会,邀请相关单位领导为xx年度xx县“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将获奖者材料信息进行网上公布。

  七、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是展示小组志愿服务事业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小组成立以来最高规格的一次表彰评选。各成员要以对志愿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作风,开展评选活动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

  2、认真推荐,严格把关。优秀志愿者评选事关小组健康长远发展,各成员要真正把积极性高、贡献多、作用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同时做好典型的培育、筛选,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整体促进的作用。

  3、若发现被推荐人资格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相关法规,将取消被推荐人资格,评选过程将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外界监督。

  八、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xx县政协委员爱心互助协会·爱心志愿者活动小组。

  xx县政协爱心互助协会

  爱心志愿者小组

  xx年12月

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评选xx区xx年“教书育人模范”、第六批“十佳师德标兵”的通知嘉教委【xx】18号精神,经学校党、政、工、团研究、讨论,决定开展xx年xx小学“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特制定评选校“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的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额度

  师德标兵:在编在职教师,评选额度5名。

  教书育人模范:评选额度1名。

  二、评选条件

  1.“教书育人模范”候选人须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具有较高声誉,群众一致认可。“教书育人模范”评选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教研组、年级组等);可以是党政干部,也可以是一线教师。

  2.“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必须“各方面都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先进的教育思想、鲜明的时代特点、创新的育人方法。“师德标兵”评选对象是个人,一般为一线教师。

  三、评选办法

  1、学校成立“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评审组。

  组 长: 唐xx 成 员:秦xx。

  2、每位教职工推荐校“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各1名,于5月22日之前完成。

  3、根据公示、测评情况,评审组将评定校“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模范”人选。

  4、在校“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人选的基础上,推荐xx区xx年“教书育人模范”、第六批“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

  5、上报事迹的材料必须特色鲜明、突出事例,并要求200字左右的概要和xx字左右的详细介绍。

  四、表彰办法

  1、学校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认识意义。评先活动要倡导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职工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活动中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评先活动作为发掘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的过程,作为发扬光荣传统,展示教职工时代风貌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的过程,激励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

  3、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择优推荐。

  xx小学党支部、校长室、工会、团支部

  xx、5、17

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和谐教育,响应市区“树标杆、育亮点”精神,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锻造出一支为人师表、以德育人的教师队伍。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和谐园丁”的评选活动,评选出学生心目中良师益友,表彰一批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深受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推进教学质量提高,营造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河天中学“和谐园丁”评选方案》。

  二、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二)每学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三)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河天中学“和谐园丁”称号,包括校级、街道、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对象

  校级先进面向全体教职工;街道以上先进面向在编在岗教师。

  四、基本条件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配合学校抓好教学常规和学生学习规范。

  3、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认真参与公开课等活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得到同事、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所带班级学生在教育教学各方面有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学生学习积极性高。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教学有特色,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进步明显。

  五、评选程序

  (一)“和谐园丁”之校级先进由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组成。

  1、优秀教师由各年级组长组织年级教师推选候选人名单(推选时参考教学成绩、量化考核分数等),候选人人数比例占全年段的25%。学校办公室汇总年级组推选名单,由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位老师投票时各年段至少要投一名,否则为无效票。办公室和工会共同记票汇总,根据全校教师人数的.20%最终确定校级“和谐园丁”人选。

  2、优秀班主任根据河天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实施,详见附件1。

  (二)河天中学“和谐园丁”之街道先进根据近一学年的期末量化总分(具体见附件2)和先进名额数直接确定。

  (三)河天中学“和谐园丁”之区级先进由教师自主申请,根据河天中学市、区级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详见附件3。

  六、其它说明

  1、结合“教师节活动”,学校组织表彰,并在学校网站、学校校报上进行宣传(附照片、简短的优秀事迹材料)。

  2、“和谐园丁”评选活动在每年的6月份开展。其中“和谐园丁”之区级先进两年内不重复,当年已获区级全面先进的教师不再参加校级先进评选。

  3、河天中学原优秀教师评选方案(河天中学“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方案)废止。

  4、上述方案解释权归河天中学,具体由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实施,工会协助。

评选方案 篇4

  各年级、各班: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培养有各种特长或潜力的学生,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团委决定每学年,在全校青年团员中组织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工作。请各年级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注意先进事迹和实际表现,切实把最优秀、成绩最突出的班级、团员、团干评选出来。

  一、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有力。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团结、坚强有力,能够带领团员青年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能在发展新团员方面工作得力;团籍注册率达100%,能100%缴纳团费。

  (2)团支部学习优秀。参评团支部班风学风良好,综合成绩在本年级排名优秀,成绩以教务处公布的排名为准。

  (3)团支部活动丰富。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适合广大同学特点的.;能够按质按量开展团的主题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能够落实校团委组织开展的团员校园卫生监督活动、黑板报评比活动等.

  (4)团支部获奖积分。根据该团支部及支部成员获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奖励积分加入总分评比。

  获校级以上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积分10分、8分、6分;获校级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积分8分、6分、4分;个人获校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积分6分、4分、2分;个人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积分4分、2分、1分。

  2、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共产主义青年团,有远大的理想,在团支部建设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平时能以《团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成绩必须在所在班级学生数的前50%。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能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敢于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4)组织纪律性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坚持佩戴校卡,认真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两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达标。

  (6)学校操行量化考核为优秀。

  3、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热心团的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团和青年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3)现任团支部以上干部,任职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个学期。

  (4)学习成绩优秀,成绩必须在所在班级学生数的前40%。

  (5)学校操行量化考核优秀

  二、评选原则、办法及名额

  1、评选原则:

  评选总的原则是“坚持标准,逐级推荐,民主集中”。

  2、评选办法及名额

  (1)“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选,各年级各班根据评选条件自行评分。校团委再根据平时对各团支部各项目的考核按全校团支部总数20% 的比例评眩

  (2)优秀团员评选,优秀团员每班评选1名,由班级根据条件民主评选上报年级,年级汇总报校团委。

  (3)优秀团干评选,优秀团干每班评选1名,各年级再根据条件按本年级团支部总数40% 的比例推荐校团委,落选团干自动成为优秀团员。

评选方案 篇5

  一·活动目的

  为营造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锻炼同学们对不同生活的尝试,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通过本次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活动,给同学们一个展示才艺的舞台,让同学们在学习中健康成长,体现和谐校园新气象,展现当代学生新风貌。

  二·活动主题

  “创新风采·星耀自我”

  三·主办单位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学生会

  四·比赛形式

  才艺比赛(形式不限,如:演唱、舞蹈、乐队、语言类等)

  五·活动时间

  六·活动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

  七·工作安排

  1.宣传工作(负责部门:宣传部)

  (1)比赛前期制定宣传方案,结合比赛主题进行形式多样的前期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进行全方位的比赛宣传,(例如:海报、展板、微博投票等)保证在10月29日前完成主要宣传工作。

  (2)负责采集比赛的图片和影像资料并制作成DV并保存。

  (3)在比赛结束后,利用采集到的图片以及其他资料进行后期的总结宣传。

  2.组织工作(负责部门:组织部、办公室)

  (1)负责比赛前期的策划工作。

  (2)组织分配各部门比赛前的工作。

  (3)维持比赛现场秩序

  (4)协调比赛当天的各部门工作。

  (5)处理比赛进行中出现的各项紧急情况。

  (6) 负责比赛节目之间的催台。

  3.舞台及后勤工作(负责部门:学习部 生活部 公关部)

  (1)负责比赛舞台的设计、布置、道具的准备以及舞台布置所需物品的采购。

  (2)比赛前了解设备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灯光、音响等关键设备的调试和配合以及比赛需要的其他舞台用具。

  (3)负责清理舞台上的道具及会后的现场卫生清理。

  (4)负责比赛需要的各种调动气氛物品,如:荧光棒、鲜花、烟花等。

  (5)公关部负责本次比赛募集资金,赞助费用必须于10月25日之前落实,以便于其他部门工作的顺利展开。

  4.节目工作(负责部门:文体部 女工部 礼仪队)

  (1)负责节目的排练、指导及相关方案制定。

  (2)负责演员的化妆、比赛节目需要的服装租凭及保管、节目道具的准备、及整个比赛顺序的确定。

  5.比赛后期工作安排

  (1)舞台组负责所有舞台设备的'整理和归还以及活动现场的清理工作。

  (2)宣传部负责所有展板的收回。

  (3)节目组负责所有演员服装的收回和归还以及其他表演用具的整理。

  (4)公关、后勤组负责归还其他后勤工具。

  八·比赛流程

  1、初赛

  地点:多媒体教室

  具体流程:

  (1)根据前期(10月22日——10月26日)报名参加的同学进行顺序排名。依次进行初赛。

  (2)评委:院学生会及各系学生分会主席团。

  (3)初赛分为自我介绍、才艺展示两个部分。

  (4)自我介绍:时间为20秒。要求突出个人气质,语言表达流畅。

  (5)才艺展示:时间不定。任意才艺皆可。

  (6)从中选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暨颁奖典礼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具体流程:

  (1)根据初赛晋级选手随机排序。

  (2)评委:老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决赛暨颁奖典礼分为选手才艺展示、评委点评、奖项揭晓及颁奖典礼四个部分。

  (4)开场舞:由院学生会文体部提供节目。

  (5)自我介绍:要求选手自备录像影音结合现场进行自我介绍。

  (6)才艺展示:选手依次进行才艺展示,展示自我风采。评委现场打分。

  (7)评委点评:评委在节目衔接中进行现场点评。

  (8)由主持人公布比赛成绩以决定名次。

  (9)比赛奖项分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最佳风采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优秀奖两名。

  (10)比赛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及优秀奖依次颁发证书并发放礼品。

  九·比赛后期总结与宣传工作

  1·比赛结束后期学生会各部进行比赛工作总结,并召开全体院学生会大会对此次比赛进行工作总结。

  2·宣传部利用采集到得图片以及其他资料进行后期的总结宣传,以扩大学生会在全校的影响力。

评选方案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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