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时间:2023-08-15 10:10:33 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方案3篇(集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方案3篇(集合)

安全方案 篇1

各县(市)邮政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局安全隐患工作的有效治理,彻底消除隐患问题,规范经营,加强防范,保障生产安全,按照省公司《黑龙江省邮政公司安全隐患整改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邮政系统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活动,通过自检自查活动,有效排除治理隐患,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职责,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自检自查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程敏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局郭春华副局长、岳宪明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各县(市)、区邮政局,市局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代理业务局、网路运行部(邮区中心局)、计算机中心、机要通信分局、市场经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期间的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保卫部,联系电话:2462834。

  二、自检自查活动具体安排:

  此次自检自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自检自查阶段、隐患治理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日。

  在此阶段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和工作范围,开展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活动,通过检查,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隐患问题。

  (二)隐患治理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在此阶段,各单位、部门应根据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工作,加强防范措施,堵塞漏洞,彻底根治隐患,保障生产经营安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21日至30日。

  在此阶段,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考评、打分。打分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三、自检自查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局主要依据《黑龙江省邮政公司安全隐患整改考核办法》中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条款规定,逐一逐项的进行自查、整改。

  市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各单位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支撑和配合各基层单位,全面推进全市邮政系统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牵头,按照活动要求,切实抓好组织落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组成强有力的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一环节、逐一单位的进行检查。对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要加强督查,逐一检查,逐项验收,做到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要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整改中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要注重对基层单位的检查,注重对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注重对主要环节和重要部位的检查,注重对安全意识和履行职责的检查。要通过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提高邮政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隐患的整改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归类,逐个问题、逐个隐患进行整改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方案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对于由于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而发生事故和案件的,将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部门在活动的第一、二阶段结束后,要将具体活动开展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以纸质形式,报市局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中要明确排查隐患数量、整改数量,对未能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和措施。

安全方案 篇2

  为贯彻国家、省、市、县文件要求精神,现制定我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而实现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整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村(社区)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业,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自查情况表》(附表1)的检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乡全面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乡按照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对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全面开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检查结果按《乡“百日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明细表》(附表2)。对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停产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应按照“打非治违”的要求坚决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乡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督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发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成立领导组,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对大检查全过程的监督、指导,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检查必须留有书面记录。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处理所有隐患和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予以严厉打击。

  第二篇

  一、检查范围

  检查重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

  二、检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轮窑企业的取土坑宕的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治情况;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停产复产企业验收工作情况;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乡组织有关企业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查、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

  2、综合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乡有关部门负责开展所属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乡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3、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单位和场所以及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4、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各行政村要采取突击现场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重要部位和场所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

  5、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推动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责任、措施和方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乡政府安委办将对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和县乡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齐抓共管。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行政村和乡直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检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位,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乡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所在行政村,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行政村和乡直有关部门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和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安全检查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要予以严肃处理。

  5、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行政村和乡直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点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检查报告,于4月26日前报送乡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推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出口工业产品全过程监管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水平。通过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立,本着“引导规范、行业提升、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总体思路,以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政府领导和企业培训为保证,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搭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社会力量参与的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形成政府、企业联动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新机制,促进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的建立,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通过检验检疫、商务、技术监督、开发区等部门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实现出口汽车产品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与出口汽车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质量档案,实现出口企业备案,完善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等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形成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出口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三)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等各职能部门作用,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链条。利用检验检疫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帮助指导出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措施,着力发展高端、优质出口产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汽车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市汽车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四)对示范区管理内的出口汽车企业,将在企业管理分类、绿色通道、3C认证、产品检验检疫等环节实施优惠政策,提供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五)发挥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其它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好的经验,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质量水平。

  三、示范区管理对象

  市出口汽车生产企业及主要汽车配套产品生产企业。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运行、补充完善和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和良性工作循环,提高区域内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和监督,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

  (一)成立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开发区、质监局、工商局、经信局、科技局等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1)。领导小组具有下列职责:

  1、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形成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抽调各部门人员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协调工作;

  3、负责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负责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准发布;

  5、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2),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1、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报政策法规修订计划、草案、方案、标准,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

  2、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及龙头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开展工作。

  3、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协调包括检验检疫局、技术监督局、开发区,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企业进行指导,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外协企业组织合格供应商评定,形成推荐使用合格供应商名单,负责审查外协零部件的质量,并组织备案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发放准入证书。

  5、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检测、抽检计划,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得出监控结论,为追溯、预警、纠偏做好技术支持。

  6、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的宣传指导。

  7、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按指示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干预、纠偏、应急处理等工作。

  8、建立健全示范区管理监督网络、质量安全追溯网络,并实施运行。

  9、完成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检验检疫局:作为上级业务部门,负责依据进口国(或地区)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出口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出口产品的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抽检计划,汇总分析检测数据,为出口生产企业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为企业实施追溯、预警、信息做好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实施有效便捷的检验监管新模式;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通报检验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2、市商务局:主要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示范区办公室的职能。鼓励出口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草案,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向出口生产企业通报政策信息和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负责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集区内企业参加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举办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等培训;及时将示范区的建设要求和有关情况通报企业;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协助对出口企业的主要原辅材料国内供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帮助企业选定产品执行标准或制定企业标准,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活动,确保企业在用计量设施完好有效;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全市商标工作,引导和指导企业做好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涉外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做好境外商标注册,加强自主品牌防御性保护,做好省市著名商标及中国驰名商标申报认定,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依法保护品牌企业合法权益。

  6、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综合性、专业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产学研”结合。

  7、市科技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排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利实施专项资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8、各相关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诚实守信。主动向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上报有关被国外通报和召回产品及有关贸易壁垒方面信息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关键原材料的源头监管。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对为整机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和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企业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100%实行备案管理,加强源头管理。

  (二)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对汽车生产企业定期进行监督管理,要求100%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关键工序100%进行监控,关键工序操作者100%持证上岗。

  (三)强化技术支持。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分别由检验检疫、质监牵头,骨干企业参加,为出口汽车产品的检验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起以国际标准为依托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和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使产品质量符合国际主流标准要求,提高出口汽车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搭建检测平台。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检验检疫、质监和企业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的合作,实现检测结果的互认,提高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引导鼓励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建立实验室,提升自检自控能力。

  (五)建立应对机制。各部门要积极跟踪搜集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密切关注国外贸易风险动态。针对国外贸易壁垒和产品质量问题,制订应对措施,及时向政府和社会通报,提高企业应对国外贸易风险能力。

  六、工作措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管理,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防范贸易风险知识宣传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系。

  (一)加强法规的收集研究和企业培训。建立政策法规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加强国外有关法规的收集、研究,由检验检疫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分期分批对出口汽车产品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国内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质量管理、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CE认证、UL认证等法规方面的内容、外贸知识、抽查情况和案例通报等。

  (二)加强对关键原材料的控制。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采购供给渠道,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对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通过对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产品的检测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备案管理。

  (三)部门联动,加大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政府、部门协调控制体系。检验检疫负责出口汽车企业的质量体系监管,结合企业的不同监管类别和输入国的要求,建立对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制度、汽车产品安全项目检测评估制度,对关键原辅材料、成品实施不同频率的抽查检验,以确保出口汽车产品符合输入国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质监部门负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工作以及有关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确保每批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关键工序的控制记录、产品检测情况、输往国家或地区等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建立覆盖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可追溯体系,保证对每个环节发生的问题能进行准确追溯,对发生的质量问题都能立即采取纠偏措施,通过有效运转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对出口汽车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实现双向追溯。

  (五)建立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

  对收集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对于发生问题的工序或企业,根据预警信息,立即进入纠偏程序,启动追溯程序,查找供应商、检验报告、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分析原因,研究制定纠偏对策,采取纠偏措施并进行纠偏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出预警通告,对产品进行追溯。

  (六)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是指在发生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进口国退货、索赔、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应采取的应对控制机制。

  (七)加强电子执法监管系统的应用。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对整机厂根据其产品特点,逐步实行远程视频检验监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降低企业检验成本,提高验放速度。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调查示范区内各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

  由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市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广泛调查,明确辖区内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项目包括:企业名称、近年来出口产品、年出口批次、年出口金额、出口国家或地区、检验依据、自检自控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状况。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建立示范区出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

  完成时限:

  2、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对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分析

  主要包括自检自控体系建立情况、国外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输往国家地区、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等。同时进行风险分析,以利于下一步制定相应的控制体系。

  完成时限:

  (二)建设实施阶段

  1、检验检疫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启动大会。

  工作完成时间:

  2、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根据前期企业摸底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政策法规控制体系》、《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出口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重大突发事件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各部门协调控制体系》等。

  工作完成时间:

  3、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把制订的各项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应用,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协调控制的有效运行,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有效监管和备案,追溯控制体系的有效应用,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的实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全面开展示范区管理动员、宣传和培训工作等。

  工作起止时间:

  4、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市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了解掌握各单位示范区建设推进进程,分析示范区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协调各部门、单位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等。

  工作起止时间:

  (三)监督考核阶段

  1、考核验收。省检验检疫局依据《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工作完成时间:

  2、建立示范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全面推广出口汽车产品示范区管理建设的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区内企业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予以奖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合格供应商及采购情况、产品检验情况、关键工序人员培训情况、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等。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发生有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企业予以处罚。

  工作完成时间:长期

  八、优惠政策

  对区域内的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对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提升管理类别,在原类别基础上提升一个档次。

  (二)对管理优秀、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降低抽检频次,减少抽样数量,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三)对区域内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检验流程,优先报检、检验、检测、放行,降低口岸抽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限实施无纸化报检;

  (四)对暂无报检员及未安装报检软件的企业,拟引进代理报检企业,实施集中代理报检。

  (五)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优先纳入出口免验培育,协助企业申请出口免验。

  (六)对区域内涉及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生产企业持续符合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要求。

  (七)区域内所有出口企业均列入检验检疫局三个一百工程”帮扶计划,享受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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