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

时间:2023-01-06 12:22:53 方案 我要投稿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1

  为切实做好全县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xx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2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借宿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结合旗教育局《关于开展“全旗中小学校外借宿生安全管理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扎教安字[20xx]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的“活动月”的实施方案呈报给你们。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构建政府、各部门、学校、住宿生业主、学生家长齐抓共管的立体管理体系和科学的管理机制为重点,多方配合,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求实效、严管理,确保校外住宿生安全。

  二、加强领导

  我校成立了校外借宿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做到责任明确、抓好落实、健全制度。并相应成立借宿点和接送学生车辆中设立信息员,不定期反馈安全管理信息,并负责整理后上报相关部门。

  三、活动内容

  1、5月9日悬挂横幅。

  2、利用广播、板报、主题班(队)会的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校外借宿生安全知识。

  3、开展远离网吧、告别三厅的安全教育活动。

  4、开展一次对校外借宿生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并做详细记录,并针对存在隐患以类别上报相关部门,彻底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5、活动月期间,聘请交警辅导员、卫生防疫员、法制辅导员为全体师生辅导交通安全教育常识、饮食卫生、疾病防疫常识和法制教育常识。

  6、组织学生开展一次逃生、消防和防煤气中毒演练活动。

  7、指导学生家长与住宿生业主、派出所与住宿生业主、交警部门与接送学生车主、学生家长与接送学生车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8、组织开好借宿生业主会议和校外接送学生车主会议。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3

  冬春季节气温较低、天干物燥,世界杯、圣诞、元旦、春节相继来临,群众室内聚集型活动增多,各类致灾因素增加;加之年关岁末,部分场所重利润冲业绩,忽视消防安全,火灾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冬春季节和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根本原则,围绕国家公祭仪式、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精准研判、科学施策。根据“防住重特大、盯住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各直属单位自管场所、各相关科室行业监管安全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范围

  局机关办公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淮剧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健身场所、校外文化和体育类培训机构等。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照附件4,重点排查治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二)加强“小微场所”检查整治。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队、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小单位和“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娱乐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配齐“九小场所”三类人员并登记造册,落实教育培训和标识管理,做到自查自改和自防自救。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明确各方责任,确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提升弱势群体消防本质安全。清楚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状况,着力解决员工消防责任心不强和少年儿童消防意识淡薄等根本问题。对于先天性消防硬件条件不足的场所,要通过加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逃生自救组件等方式,有效提升物防技防能力。教育引导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四)深化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局文博管理科、县博物馆要主动联合县民宗、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评估预警、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五)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对燃气使用场所加强隐患排查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是否督促燃气使用场所加强停复气期间安全检查等。

  (六)开展冬季消防演练。12月底前局各相关科室要指导管理行业,局各直属单位要自行开展以“三会”(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保“三不”(不起火、不烧大、不亡人)为主题的消防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加强火灾初期扑救和应急逃生知识宣传,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局各直属单位要自觉做好开放场馆入口人员查验工作,局各相关管理科室要利用线上提醒与线下巡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社会场所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检查,确保各场所严格做好测温、扫码、查码、查核酸、防疫物资储备、每日场所消毒等工作,做好工作人员旅居史监管、按规定频次完成核酸检测等,筑牢文体旅市场疫情防控网。

  (八)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大力宣传“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五会六必须”以及消防安全“七严禁”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

  (九)强化应急准备。局相关科室、局各直属单位要督促各管理场所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同时合理安排值班、巡查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值班值守、巡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1月底前)。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条线发动。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至2023年2月底)。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3年2月底)。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按照附件2任务清单报送工作资料,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综合治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对管理场所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安全大排查,跟踪督促整改隐患。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重点场所要实施重点抽查。紧盯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函告应急、消防等部门用足用好查处、挂牌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四)严肃督导问责。局指挥中心要对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冬春火灾防控、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并纳入科室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场所,要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落实跟踪整改措施。

  请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本方案工作重点,对照附件2任务清单,提前谋划、有序开展、按时上报工作资料,确保全县文体广旅各行业冬春季及双节期间安全稳定。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4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5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春节放假期间煤矿安全建设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公司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为20xx年矿井改扩建工作奠定安全基础,特制定春节放假期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做好今冬明春和两节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瓦斯治理、防治水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幸福、安康、和谐的节日,为全国、全省“两会”的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组织机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4、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1)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正常开展,检查活动的安排布置,安全工作情况收集汇总等工作。

  5、领导组职责:

  (1)组长负责春节假期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工作指导。

  (2)副组长负责检查督促各分管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现场组织人员实施安全工作计划。

  (4)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三、实施时间

  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四、工作内容

  1、在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未下达停工通知之前按井巷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继续组织回风立井扩刷工程施工,推进工程进度,力争年前完成扩刷任务。

  2、春节放假前工程项目部认真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对治安、消防、井巷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认真作好检查记录,限期整改和排除隐患,把安全防范做到万无一失。

  3、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监管,库房内不准存放汽油等易燃品,废机油、废包装箱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大量存放。

  4、加强安全防盗工作,库房等要害部门的管理,必须落实责任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节后积极组织开展复工准备工作。

  6、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两个井巷作业点(回风井、副斜井)要坚持“一停四不停”。

  7、认真做好冬季“三防”工作安排,发电机组每天要进行预热。

  8、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预防煤气中毒和出行安全。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及应急值守制度,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延误处置突发险情时机。

  2、严格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做到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工人在带班领导和跟班领导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3、加强节假日安全管理,配备足矿区、井巷施工各岗位值班人员,确保供电正常、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排水正常,工作地点和巷道顶帮及支架检查维护正常。地面各要害岗位人员全部到位,确保入井人员清点工作、配电室运行、局扇风机运行、火工品库房管理、监控室管理的正常。

  4、加强值班巡查、督查管理。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井下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当班值班工作,且每班保证至少有一名科队干部井下值班监督检查。值班矿领导将不定时的对井上下各场所值班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值班工作到位。

  5、值班人员要坚持每班汇报和异常情况汇报工作,以便于值班领导及时掌握井下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6、施工队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井巷施工区域内通风设施的完好、通风系统的良好程度和安全设施检查,加强通风管理,升井后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负责维护和保管所属范围内的一切机电设备,要经常做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电检查任何电器设备,在开始检查和修理以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试电笔检验证实,确认无电后方可检修。在线路工作时,必须将总开关锁住,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牌子,工作未完不得送电,检修完毕,必须亲自或派专人送电。对管辖区内一切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7、强化基层班组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抢时间、赶任务突击组织建设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强化建设过程的现场管理,严格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施工作业。

  8、矿值班人员负责维护矿区的治安秩序,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矿区内的库房、设备棚、机房等要害地方的巡逻、检查。要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工作期间严禁酗酒。

  9、护矿人员还应加强冬季“三防”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努力做好“防火、防冻、防煤气”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落实处理。

  10、机电值班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岗,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做到安全工作,确保供电安全,通讯畅通。

  11、放假期间火工品库房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持库内空气流通,防止炸药受潮变质。搞好“四防”工作和库内库区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先查库后看帐,无误后方可离开。

  12、锅炉工要做好锅炉及其附件的清洁工作,认真监视各种仪表、锅炉本体、供排水系统和电控系统的工作情况,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严防火灾。认真做好各种日志,记录。

  13、上至值班领导,下至井上下各岗位值班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于在值班期间迟到早退、无故脱岗、聚众娱乐等违反值班纪律的行为将予以重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开除出矿。

  14、节假日结束后,要迅速启动复工程序,力争元宵前完成复工手续工作,元宵节后正常恢复建设。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6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安稳定,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的节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检查范围

  所有行业、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者、消防、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涉爆物品、粉尘、职业病防治、地质灾害、食品安全等。

  三、检查内容

  全乡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消防、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燃气管线、水电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行业领域。

  四、检查方式

  依据《关于调整万安乡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职责的通知》(万委〔20xx〕22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分组、分行业进行。

  五、检查分组

  乡党委、政府成立万安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乡安委会主任吕荣贵担任、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分管部门和行业,分成若干个检查组,具体分组如下:

  (一)中学、小学、文化系统、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名胜古迹、连墩村等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陈永华宣传委员,责任单位:文化站、连墩村)。

  (二)卫生院、乡村诊所、职业病安全防治、放射性物品、后阳村等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党委委员、副乡长黄资荣,责任单位乡卫生和健康办公室、后阳村)。

  (三)开发项目、工贸企业、市场经营流通企业、供电企业及设备、特种设备、吴山村等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副乡长黄文英,责任单位:工业办、市场管理所、吴山村)。

  (四)交通、公路、道路安全、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占国良,责任单位:公路站、林业站、道安办)。

  (五)社会劳动保障行业、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村头村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组织委员林喻,责任单位:民政办、劳动保障所、村头村)。

  (六)地质灾害点、非法用地、非法采矿、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农村房屋、民用燃气及相关企业、万安村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党委副书记徐昌进,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所、乡建设站、万安村)。

  (七)浦潭村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纪检书记张建忠、责任单位:浦潭村)。

  (八)农机运输、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行业、农业开发项目、农业种植企业及合作社、宗教场所、富湖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统战委员、副乡长张哲术,责任单位:农机站、兽医站、农技站、富湖村)。

  (九)公共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和存储、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大游村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人武部部长王彪,责任单位:万安派出所、乡水利工作站、大游村)。

  (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乡机关安全、王元村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领导:副乡长邹利清,责任单位:乡安办、消防办、王元村)。

  (十一)竹源村安全生产(牵头领导:二级主任科员郭国城、责任单位:竹源村)。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六、时间安排

  要求各分组按照行业监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20xx年12月29日和20xx年2月10日前,自主实施检查,并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检查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备份交乡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并归档。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元旦、春节前后历来是旅游购物、生产经营销售旺季,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随之增多,也是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尤为突出。各村、各部门要站在推动万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握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着眼事故防范,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严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车流、人流、物流增加企业节前加班、赶工等情况,突出交通运输、消防火灾、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一要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农村山区、旅游景区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二要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水电工程、超高建筑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三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城乡接合部、高层建筑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四要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大力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五要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其他行业也要结合行业领域监管特点,全面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工作结合,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缺补漏,做到闭环管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二要加强民生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要全面落实电力、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转。三要严格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强化对赶超工期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赶超工期发生安全事故。

  (四)严格应急值守,提升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间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7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8

  为保障广场项目“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保安部结合广场实际情况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如下:

  一、 节前安全准备工作

  1.召开部门全体人员安全保卫工作动员会议,明确“春节”期间各岗职责及工作重点;

  2.配合各部门分组对大厦进行安全大检查,详细记录检查内容整理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对需节前整改的内容马上整改;

  3.核实客户公司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存客户公司封存钥匙,确认客户封存钥匙是否有效,以备应急时启用;

  4.客服部联系各公司节日期间到大厦值班、加班的人员名单,报保安部备案。

  二、节日期间人员、物品及车辆的进出管理规定

  1.节假日期间A座大厦东门24小时开启,西门关闭;B座大厦南门24小时开启,北门关闭;员工通道7:30—20:30开启,其它时间关闭;车场出入口22:00—6:00关闭,临时来往车辆另行开启,收费岗位人员不变动;

  2.按照各公司提供的节日加班值班人员名单核对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3.对未在名单内的人员,对其身份必须核实清楚,是本大厦的员工登记进入,不是本大厦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大厦,到厦找人的联系后由被访人到一层确认清楚登记后进入;

  4.对节日期间各公司人员带出大件物品的,一律收取各公司部门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有效物品出门单,无有效的物品出门单时保安员禁止物品带出大厦;

  5.检查客户公司的房门是否锁好,发现未锁房门时应及时通知该公司安全负责人,请公司来人锁门,或者由保安部将未锁房门锁好;

  6.节日期间进出大厦顶层平台的,必须上报总值,经总值同意后方可进入;

  7.节日期间进出大厦的车辆,一律凭有效的停车证及车卡进出,无车证车卡的车辆禁止进入,特殊情况下经部门领导同意的允许进入。

  三、 巡视检查工作

  1.严格按照部门的巡视路线及巡视时间进行巡视,不得漏巡及倒签;

  2.对重点区域重点巡视,特别是施工区域、外围、至高点及各楼层机房的巡视;

  3.检查各楼层门户是否锁好,关闭楼层窗户及公共区域照明;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当日值班经理及部门领导;

  5.做好日报工作,每日晚19:00时用短信形式向部门经理、主管报平安,部门领导不定时到厦进行巡视检查工作;

  6.政府部门人员及公司领导(股份公司、人寿中心、养老金、国寿投)到广场检查工作或者来访时,必须核对身份,身份核对明确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部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由值班领导或中控人员陪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照相存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四、人员管理

  1.驻场保安人员严格遵守保安公司及广场的各项规定;

  2.所有驻场人员外出必须请假,严格遵守请消制度,按时返回广场;

  3.年底人员更换比较频繁,所有新员工必须培训上岗,培训带领一段时间后方可一人值岗;

  4.禁止邀请朋友、亲人等人员到广场住宿、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员工与员工之间必须和睦相处,禁止发生互相挤兑、排斥、辱骂及打架等过激行为,人人监督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6.管好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去的地不去;

  7.中控换班及加岗人员,服从领班的岗位安排,做好各岗岗位职责的各项工作。

  五、防火安全管理

  1.春节期间(年三十至正月十六)广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现燃放者将其劝离广场区域,A座、B座及公寓大堂临时增配灭火器各8具备用。

  2..发生火灾报警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火情确认;

  3.巡视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4.每日对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做好巡视记录,排除安全隐患。

  六、 钥匙管理

  1.做好公共区域钥匙的借用管理,并检查现场房门是否锁好;

  2.客户封存钥匙启用时,必须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及客户公司负责人,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启用,启用后按照规定进行钥匙封存;

  3.顶层平台钥匙禁止外借,必须使用时经主管批准后值班人员到场开启,做好使用登记,人员离开后将门锁好。

  4.大通门禁卡使用时,必须经总务处领导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启用,做好登记工作,人员离开后锁闭门户。

  七、 二装现场管理

  1.节日期间禁止动火作业,经部门批准的二装单位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操作程序,持证上岗,开据动火证,准备防火设备,设立看火人,不得动火与油漆同时交叉作业;

  2.严格检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无证人员禁止进入,施工人员必须由指定通道进出大厦,只限在施工作业区域活动,不得到其它楼层;

  3.易燃易爆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禁止放在大厦过夜,必须当日清离大厦;

  4.严格监管施工人员使用电梯情况及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防止大厦设备被破坏,发现损坏设备时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做好赔偿的工作;

  八、 上访人员处理

  1.节日期间发现上访人员到大厦时,必须马上向总值领导汇报,并向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汇报;

  2.本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尽力劝导,耐心调解的处理原则;

  3.对待节日期间上访的人员,禁止其进入大厦,劝离大厦范围,请其在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再来;

  4.对待不听劝阻,行为过激,调解不了的必须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请求帮助,不得与上访人员发生过激行为;

  九、 突发事件及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总值和部门领导,并通知应急人员做好准备;

  2.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及重要物资,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3.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及围挡,疏导过往人员及车辆,保证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现场,检查有无可疑人及可疑物;

  4.照相存档,留存证据备查,书写事故报告;

  5.及时报保险公司,做好理赔的准备工作。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9

  随着寒假和春节的临近,冰雪灾害和强降温天气增多,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寒假前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祥和、健康、文明、和谐的节日和假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如下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通过开展安全大整治活动,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落实,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了校长罗起祥组长,安监科解建国为副组长,值班教师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春节期间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

  三、工作重点

  1、安全保卫。寒假前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力量,增加安保人员,完善制度,增加投入,改善条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师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教育学生假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2、消防安全。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学生相对集中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强对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保证校舍内疏散标志和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教育学生寒假期间不乱燃放烟花鞭炮,不玩火。

  3、交通安全。春节期间雨雪等恶劣天气较多,且大量车辆返乡,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禁止学生租用、乘坐“三无”车辆。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遇有大雪、大雾、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道路不畅通、交通困难,学校要上报当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调整上课或放假时间,确保师生安全。

  4、食品安全。严把饮食关,严防食物中毒。教育学生在春节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检查保管存放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6、周边环境安全。学校门口机动车道路要请求交警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禁止在学校500米范围内设立“三室两厅”;杜绝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饮食摊点和小卖部。

  7、安全教育。放寒假前在开展好常规的安全课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特点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结冰的河面滑冰玩耍,不在野外生火、玩火,不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乱燃烟花爆竹,教育学生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

  8、应对突发事故。教育学生要学会应对紧急情况;要让学生了解暴风雪、大雾、地震、发生火灾,常见传染病等自然灾害和疾病的知识;加强对学生禁毒工作教育;教育学生应对突然情况,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学校要重视春节前的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要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安排好教师值日,每天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带班。

  3、合理安排,坚守岗位。寒假期间,充分利用假日期间对校舍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落实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校舍和学校财产安全。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县部分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不明、超期不年检和维保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维保单位切实完善电梯管理制度,提高电梯维护保养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病房电梯和货梯。整治重点为居民小区、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特别是依靠当地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5月20日。

  四、整治内容

  1。电梯安全使用责任主体是否落实,是否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是否有持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2。电梯是否及时申报年度检验并检验合格;

  3。是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等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是否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是否对电梯制动器、超载保护装置、各安全保护装置等逐台进行检查;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

  6。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分局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电梯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是遏制电梯事故的有效措施,事关百姓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分局及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

  (二)协作联动,综合治理。

  局相关科室、各分局要加强协作联动,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查处;对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跟踪整改。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分局及局有关部门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增强电梯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普遍性、深层次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

  此次整治,局督查室将不定期的开展督查,确保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分局、局相关部门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不力,不按整治要求开展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各分局每10天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整治情况。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11

  为全面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按照《全市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沈安办发【20xx】93号)《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冬季百日会战”工作方案》(沈国资发【20xx】107号)要求和12月28日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强化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事故防范防控能力,确保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安全生产“四常”指导性要求,全方位拧紧应急安保的责任链条、工作链条,全面压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责任,做好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二、工作目标

  坚持“防得好、救得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完成市里提出:元旦、春节期间大事不出、风险可控,实现“六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火情;确保不发生有特别恶劣影响的突发事件;确保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水电气热停供事件;确保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情况;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负面舆情的目标。实现我委目标:

  1.零事故。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火灾事故、亡人事故为零。

  2.隐患排查清仓见底,隐患整治达到100%(暂时不具备整治条件的要落实应急预案)。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市国资委元旦、春节期间应急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国资委主要领导

  副组长:市国资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委领导

  成员: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委属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维护稳定工作处,负责督导和协调。

  2.委属各企业也要成立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措施预案,加强督导检查。

  四、检查整治工作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情况;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资格审查及安全管理、对企业协作、配套等相关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审查情况等。

  3.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问题排查、登记建档和整治情况,以及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情况。

  4.强化重点场所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风险辨识、安全评估、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危险物品的储存监管情况;节日前检查和巡查工作;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以及在工艺或作业方法和作业条件发生改变时,特别是进行检修、维修、抢修作业时,事先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分析和采取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情况。

  5.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针对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五、工作措施

  1.健全责任体系,夯实企业责任。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企业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它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2.开展隐患排查,实现清仓见底。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冬季百日会战”,自行组织隐患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特别是重点部位、场所要反复排查,防止遗漏,真正做到清仓见底。排查出的隐患逐一落实整改计划、资金、责任、时限,对重大隐患要“事不过夜”,立即组织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应急预案,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3.落实领导责任,抓好督查整改。各单位于元旦、春节前分别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一次安全风险研判。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落实。企业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所属企业专项检查,突出重点部位、关键场所,检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要由企业领导实名负责,限期解决。按照12月16日第77次委党委会议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也将对分管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工作落实。

  4.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生存能力。各单位要通过应急广播、户外广告屏、宣传栏、条幅、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众等多媒体不间断地开展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宣传应急常识和警示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知识能力,通过普及应急自救互救和逃生疏散知识,提高员工生存能力,同时做好舆情管控教育,防止网上恶意炒作。

  5.落实应急措施,提高处置能力。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细化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器材保障,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处置。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节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强化责任措施,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精准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立行立改、及时消除,重大隐患要盯紧盯牢、严格管控,无法保证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坚决停产停业整顿,确保万无一失。

  3.严肃纪律,保障信息畅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工作信息日报送制度,元旦、春节放假期间每日15时前将当日本单位安全状况和安全检查情况上报维护稳定工作处,按照应急安保要求,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突发事件,即发即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委将随机抽查值班值守情况,对脱岗、漏岗的全委通报,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上报委维护稳定工作处。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12

  为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形势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和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思安办发〔20xx〕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白彩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协调指导、信息反馈、督查通报等工作。肖文航、杨胜华、何芳负责具体办公。

  二、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各类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要做好低温雨雪凝冻天气防范工作,积极防范应对各种自然灾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分析和吸取近期事故多发教训,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三、精心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20xx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分析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春运形势和客流特征,研究安排疫情防控、运力组织、运输衔接、安全生产、出行服务、宣传引导等有关工作,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一是镇卫生院、镇市监站、镇派出所等部门要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压实“四方责任”,坚持“人、物”同防,严格实施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对冷链食品的排查。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加强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疫情防控,积极引导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镇交管站、镇水安办要加强协作,强化公路、水路、道路运输等的协同衔接防控,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二是镇派出所、镇交管站、镇市监站等部门要加强市场调研和旅客出行需求分析,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时段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学生等特殊重点人群,科学组织运力,保障节假日运力供给。三是镇派出所、镇交管站等部门要强化春运安保工作,抓好安全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交管站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加强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春运安全有序。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突出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集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工停产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防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

  五、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未雨绸缪,提前谋划,根据“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防范遏制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是执法小分队及两节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以农村道路七座(含七座)以上客运车辆非法营运、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为重点的整治工作;二是交管站要认真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一时不能整治的,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的公路,要采取封路施工、禁止通行等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三是水安办要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船只,严格落实重点渡口“签证放行”制度,强化救生衣配备,排查治理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重点检查

  全镇房屋和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等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防静电、防泄漏、防火灾、防爆炸和装置设备防冻防凝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以及引火线来源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监管。镇派出所要开展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对超市、学校、30户以上连片集中村寨、宾馆饭店、KTV、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镇林业环保站要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做好巡逻巡查工作,砍好防火安全隔离带,加大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监控。镇国土所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落实专职人员24小时监控。要加大对公路沿线(农村公路)、在建工程、坡度较大的村寨、病危水库、校园周边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不能整治的地质滑坡点要设置警示标志;要建立完善应急避险转移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工作制,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储备好应急救援相关物资。

  (六)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监管。学区办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做好如下安全工作,一是排查学生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用电是否超负荷,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二是排查危旧校舍及附属设施隐患。三是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严防发生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全面排查学生饮用水安全,严防各种传染病在学校流行。四是排查人身安全隐患。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切实加强校门安全值守。五是做好大风、雷电、暴雪、凝冻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七)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冬季用电用火用气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冬季安全事故的特点和事故案例,编制通俗易懂的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警示教育;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和消防网格员,要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教育,及时发现纠正公众不安全的用电用火用气行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将冬季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切实提高公众防范冬季取暖事故的意识和能力,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二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立即开展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检查。镇派出所、镇文馆站要对KTV、宾馆、超市、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镇安监站要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镇学区办要对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检查;镇社会事务办要对敬老院开展专项检查;镇村管所、镇交管站要分别对工程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和集镇燃气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镇交管站要对客运车辆、网约车辆开展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增加检查频次、突击检查、夜查等多种方式,提高检查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按期整改,对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三是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故;要建立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各类突发事故信息,严格事故信息报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应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其它行业领域。要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治,扎实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通讯行业和学校、卫生院、宾馆、文娱场所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确保安全投入、落实元旦、春节暨“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把各种风险排查准、防控住,严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纵深推进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工作,提前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产复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二)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冬春火灾防控,严格落实红白喜事聚集性活动的审批备案,加强疫情防控和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落实,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火情监测巡护,加强镇村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切实做好油、电、煤、气、水等民生保供工作。

  (四)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13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低温天气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宣传、火灾防范、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等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麦岭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麦岭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邓开活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黄运美镇党委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统筹指导“春节”期间麦岭镇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麦岭镇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运美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工作开展。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开展所需宣传资料、物资、后勤保障。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之策

  (一)全力抓好重点时期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重点盯紧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春节车辆多、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提前研究部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大力开展安全产大检查,从严做好值班值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是安全事故的易发领域,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地毯式大检查,重点排查道路安全隐患、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营运资格、车辆安全,严厉打击无证、疲劳、酒后驾驶和超载、超速、青少年"飞机仔"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时刻提醒驾驶员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防范工作。这项工作已布置几年,但还是不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各村委(社区)、镇直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切实加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各种方式,开展高密度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

  (四)全力抓好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全面加强经营、运输、储存、经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肃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对"私炮"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同时,要切实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治理,严防非法生产经营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五)全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镇综合执法队、麦岭派出所、麦岭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针对冬季和节日特点,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和各项防火措施,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组织力量对商场、饭店、车站、卫生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六)全力抓好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镇综合执法队、麦岭派出所、麦岭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以气瓶、危化品、民爆物品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排查整治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违章操作,积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液化气钢瓶灌装、使用、周转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同时,要继续加强对过境我县的各类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及城区供水管道运行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运管线巡查力度,增设标桩和警示牌,确保运行安全。

  (七)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以及其他企业的安全监管。麦岭派出所、镇综合执法队、镇综治中心要严格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要进一步强化危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严防翻车倾覆、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员工培训,深入开展大型脚手架、支护工程、起重设备、施工升降机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无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违法行为,要严防岁末年初赶工期、超能力、违法违规组织施工作业。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措施。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麦岭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抽调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麦岭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创新检查方式,严格执法。麦岭镇创新检查方式,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每一项问题和隐患,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五)强化措施,加强舆论宣传。镇文广体旅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强化责任追究。麦岭镇人民政府将对大检查大排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14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方案15

  20xx年11月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烟花爆竹较大及以上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20xx年1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紧急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通报近期烟花爆竹重大、较大事故情况,并对下一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为吸取事故教训,贯彻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并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户)、运输企业。

  一、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当前至春节还有不到15天时间,同时是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活动最密集的时间,也是一年当中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复杂时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打非治违”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方位、多角度、铁手腕,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

  一是要立即开展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库房的全面检查,严禁超量储存。市安监局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制定旺季销售计划,严把进货和送货关口,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向零售点超量配送,严禁向无证零售点配送烟花爆竹。市公安局要对已经达到或接近库存饱和的批发企业停开运输证,坚决杜绝超量储存。二是要认真做好“两关闭”回头看工作,深入推进和巩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两关闭”工作成果。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对“两关闭”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对已关闭的零售点逐一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和非法经营现象存在,确保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点坚决关闭。尚未完成关闭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进一步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关闭工作力度。三是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要求,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储存量。各安监站要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严禁超量储存。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规定的,一律依法暂停其经营活动。四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闭环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三、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追踪溯源,依法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构成犯罪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三是要向社会公布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典型案例及其惨痛教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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