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

时间:2023-05-12 19:10:27 方案 我要投稿

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精选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精选6篇)

  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1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xx〕33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xx〕73号),为加大全市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和推动我市大健康产业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20xx—20xx年,全市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年均增长10%,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到位资金累计52.5亿元以上,引进健康产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加快我市健康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发展。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题招商

  立足我市特色优势,着眼健康产业发展趋势,聚焦六大健康产业和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深入开展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活动。

  (一)开展健康旅游产业招商。大力开展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等领域专题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健康旅游文化产业龙头企业,着力打造都安瑶药产业园、广西红水河都安三岛湾国际度假区医疗及民族医药保健基地等。依托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红水河健康养生之旅、盘阳河长寿养生度假区等主题板块,打造精品旅游路线,促进大健康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健康旅游服务品质化提升,加快形成河池健康文化旅游示范带和集聚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二)开展健康养老产业招商。围绕健康养老产业、健康养老目的地、健康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等领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长寿养生食品、老年产业用品、康复辅具产业、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专业化养老机构、养生养老特色小镇等项目,全市建成1个自治区级健康养老服务聚集区(巴马养生养老服务集聚区)、7个养生养老小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大数据发展局)

  (三)开展健康医疗医药产业招商。

  1.围绕中医壮瑶医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服务、前沿医疗服务、智慧医疗服务等领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医疗专科服务中心、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医疗云端服务平台、远程医疗影像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民办中医壮瑶医特色诊所等项目,引进一批健康医疗产业龙头企业和区域一流的精准医疗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2.围绕特色中药民族药化学药和医疗器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打造中药饮片产业链、中成药民族药产业链、化学药产业链、生物技术药产业链、医疗器械产业链等五大产业链,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采取技术改造、新药研制、并购重组、产能提升和市场开拓等方式,促进品种、药号、技术、渠道等资源向优势企业汇集,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健康医药产业骨干企业。延长山豆根、青蒿、火麻、肉桂、八角、山药、十大功劳、金银花、丹参、杜仲等道地中药材产业链条,着力培植健康医药“产业树”“产业林”,实现全市健康医药产业跨越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

  (四)开展健康管理产业招商。围绕信息技术平台、精准健康管理、移动智慧医疗、慢性病管理、基因监测等领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面向广东、北京、山东、上海和浙江等区域,推进一批健康管理服务机构率先落户河池市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牵头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河池深巴试验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

  (五)开展健康食品产业招商。围绕健康绿色食材、特色农产品和区域品牌等品类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健康食品行业龙头企业,引进培育特色健康食品加工企业,推动“十大百万”扶贫产业精深加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河池市长寿健康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和特色健康食品冷链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

  (六)开展健康运动产业招商。围绕健身运动、户外运动、特色运动、运动+产业、互联网+运动健康等业态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体育产业龙头企业从事传统体育用品、运动智能设备、功能性食品饮料、现代体育装备和体育工程材料等研发生产,大力推动特色体育综合体、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培育一批体育规模企业、品牌企业,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康运动产业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七)深入推进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招商。加快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升级发展,以巴马瑶族自治县为核心区,东兰县、凤山县为拓展区,辐射带动其他县(区)。围绕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产业扶贫、创新旅游市场营销等领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大力发展一批交通设施、旅游基础设施、生态环保设施、旅游联合体等项目,重点引进健康旅游养生产业龙头企业,打造旅游精品路线,扩大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巴马旅游区管委;配合单位:东兰县人民政府、凤山县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投资促进局)

  三、大健康产业招商工作模式

  (一)加强大健康产业招商研究。加强大健康产业领域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各县(区)大健康产业分布特点、发展短板和需求。各县(区)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条件,选择1—2个重点领域开展产业链招商研究,制作“产业树”,绘制“产业链全景图”“产业招商地图”,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要求,精准开展专项招商行动。[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重点区域投资合作。瞄准大健康产业主要投资来源地,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紧盯行业龙头企业,精准开展大健康产业重点项目对接洽谈,吸引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外资企业入河投资。充分利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跨国公司暨世界500强八桂行、河池行等系列重大招商平台,吸引大健康产业目标企业到河池考察投资。设立驻外投资促进联络处或代表处,加快构建全球化招商引资网络,深入开展驻点招商、委托招商,进一步提升全市大健康产业开放合作水平。[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引进产业集群。坚持把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河池市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作为培育大健康产业集群的主阵地,突出抓好六大重点产业领域的招商引资专项行动计划。要坚持引高引新引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大健康产业链垂直整合,争当“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表率,着力打造一批百亿元级的.健康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四)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强化大健康产业行业主管部门招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以行业管理部门为主精准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每年至少单独或联合开展一次专题招商活动,切实推动各行业、各系统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强化中介招商。加强与商(协)会、中介机构以及专业招商机构合作,利用其在境内外广泛的资源渠道优势,开展大健康产业专题招商。强化以商招商。加大与知名民企、行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力度, 广泛开展企业为河池营商环境代言活动,大力开展大健康产业以商引商、以企引企。强化产业链金融招商。密切政银企产业协作,抓住我国金融领域扩大开放,放宽或取消金融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机遇,加强与国内外投行、基金公司等机构合作,通过引进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政策吸引一批高质量大健康产业招商项目。强化引智招商。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实施大健康产业创新人才引进工程。引导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衔接,鼓励发展创客空间、产业孵化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平台,完善大健康产业人才引进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推动和服务大健康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力行招商、率先垂范。落实“自治区引导、设区市推动、县(区)落实”的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行动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市投资促进委员会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大健康产业专项招商引资行动,每年举办1—2次大健康产业专题招商推介活动或项目发布会,组织2—3次招商小分队精准对接,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大健康产业专项招商引资活动,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招商。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要立足实际,找准重点产业领域招商引资的突破口,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是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级大健康产业相关部门要加强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推动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考核奖惩。加强对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投资促进部门要制定完善全市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新业态有重大创新、重要项目有重大进展、产业集聚有突出成效的地方和项目给予奖励;对项目进度慢、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惩戒措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我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优势和招商成效,为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每年以全市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推介(洽谈)会或者项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结合健康生活理念、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宣传推介河池大健康产业,促成与国内外健康产业实力企业的项目洽谈,并加快项目落地。

  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2

  为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xx〕33号)精神,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招商引资指导方针,通过产业大招商对接落实一批健康产业知名企业及优质项目,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方案》解读说明如下:

  一、目标任务

  高质量持续推进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对接落实一批健康产业知名企业及优质项目,使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规模有所扩大,发展水平有所提升。力争在11月上旬在广西举办的20xx广西国际大健康产业峰会上签约一批优质项目,加快我区健康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重点

  一是要加强产业研究。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行业管理优势,科学编制完成我区大健康产业的产业树全景图,为各地开展大健康产业精准招商提供指导。各市年内也要完成市本级大健康产业的产业树全景图,明确招商重点,理清招商路径,积极培育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二是要强化要素保障。各级要强化大健康产业招商项目用地、用海、用林保障,完善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鼓励银企合作,多渠道破解融资难题。三是要构建招商网络。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区内各类节会等重大展会平台,做好大健康产业招商信息收集和产业推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自治区层面大健康产业招商工作日常协调。各招商引资工作组牵头单位于每月1日、16日前每半月定期向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报送在谈项目及意向签约项目情况。要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招商引资平台,精心策划专题招商活动,突出重点园区在产业大招商中的排头兵作用,创新开展园区招商、县域招商、联动招商、以商招商。各招商引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组招商工作细案并报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

  (二)突出招大引强。结合各地健康产业发展需要,细化健康产业招商工作定位,围绕重点产业的'关键环节、重点发展的龙头产品,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和产业联盟。瞄准目标区域,盯住目标企业,锁定重大项目,依托重点园区,在招大引强的同时,注重招新引高并加强产业链招商,围绕产业引进和“建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克难攻坚,实现大健康产业招商大突破、大发展。

  (三)强化考核奖惩。把开展健康产业招商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生动体现,要在大健康产业招商中锤炼队伍。把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组成员单位绩效加分项,要按自治区相关规定,对各市在大健康招商中推进新业态有重大创新、重要项目有重大进展、产业集聚有突出成效的给予奖励。

  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3

  为高水平建设好中韩(烟台)产业园,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国函〔20xx〕142号)要求和山东省关于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等一系列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按照国家对中韩产业园的定位和全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烟台对韩全方位合作优势,面向全省、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将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成为中韩对接发展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行区,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新高地。力争到20xx年,新引进韩资项目100个以上,投资额超过20亿美元,对韩进出口突破100亿美元,在推进区域合作、产业发展、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等方面,探索出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为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全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探索路子、贡献力量。

  二、规划布局

  根据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总体布局,中韩(烟台)产业园按照既考虑当前需要、又兼顾长远发展的原则,依托烟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港区的政策优势和烟台空港、烟台港西港区等重大设施布局,规划两个核心区和两个拓展区,总规划面积80.4平方公里。

  两个核心区: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37.5平方公里,东至黄海,西至三亚路,南至桂林路,北至烟台港西港区南边界。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7.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发挥制造业等传统优势,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配套生产性服务业。东区位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0.4平方公里,北至航天路,西至海兴路,南至辛安河,东至滨河西路。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3.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结合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科技研发、金融保险等产业。核心区要依托现有产业、交通、设施等基础条件成熟和政策叠加优势,创新推进与韩国全方位合作,积极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承接新项目,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带动产业园快速起步、快见成效。

  两个拓展区: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临近烟台蓬莱国际机场,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东至黄海,西至蓬栖高速,南至平畅河,北至规划路。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潮水镇总体规划确定的1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保税加工、跨境电商、精细化工等产业,逐步建成海陆空交通设施齐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枢纽,打造韩国产品进入中国、连接中东欧市场的物流中转中心和集散中心。东区为远期规划建设区域,位于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东至东海路,西至吕林路,南至工商大街,北至城际铁路。依托“山海岛泉河”自然资源和道教全真派文化底蕴,重点发展生命科学、新能源、文化创意、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产业。拓展区要结合核心区建设,搞好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做到硬件高起点建设、项目高水平引进、服务高质量供给,为产业园长远发展拓展优质空间。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国函〔20xx〕142号)文件要求,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建设。与此同时,烟台保税港区、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其它国家级园区,也要积极复制落实中韩(烟台)产业园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韩经贸合作力度,提高开放发展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中韩(烟台)产业园要紧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战略定位,突出“双招双引”主载体作用,彰显山东优势和烟台特色,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激发开放活力,充分发挥好在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中先行先试、示范带动效应,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

  (一)培育大产业,积聚中韩高端产业合作新动能。加快“中国制造”“海洋强国”与韩国“第四次工业革命”战略对接,瞄准医养健康、新能源、电子信息、海洋经济等韩国优势产业,强化中韩政府机构、商协组织和重点企业合作,推动建立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市场合作等形式的创新型产业联盟,形成具有跨国优势的大产业集群。加强与韩中(新万金)产业园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科技攻关、战略性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构建等方面的互动合作,促进新兴产业共生共兴。

  (二)构筑大平台,打造中韩地方经贸合作新亮点。以产业园为支点,吸引韩国企业、科研机构的生产加工、营销中心和研发设计等关键环节转移,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整合现有展会资源,争取承办更多中韩(或东亚)高级别会议活动,打造一批国际化、高层次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中韩两国企业联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快建设智慧园区,着力形成东北亚区域创新创业新高地。

  (三)打通大通道,构建中韩陆海空互联互通新网络。放大“一带一路”建设支点城市优势,加快推进中韩铁路轮渡、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环渤海高铁、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等重大互联互通项目,更好发挥在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中的枢纽和桥梁作用,积极构建融入面向日韩、辐射东南亚、西接欧亚大陆的东西互联、互通、互济国际大通道。推进烟台港与韩国重点港口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发展集装箱联运与国际中转、物流配送、邮轮客运等业务,在未来中日韩及东北亚合作中发挥支撑和示范作用。

  (四)实现大融合,营造中韩全面深化交流新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不断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效增强对韩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高端要素的吸引力。建设多元开放交流环境,鼓励支持烟台与韩国地方政府和民间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竞技、娱乐演艺、旅游推介等活动,优化国际化的教育、医疗、居住、生活环境,打造产业合作紧密、投资贸易便利、人才技术密集、体制机制灵活的中韩合作“特区”。

  四、重点发展产业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吸引韩国优势资源和先进技术,开展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助推现有产业结构升级,构建高端化国际化产业体系。重点建设“四基地二中心”:

  (一)建设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以烟台现有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及周边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为依托,紧密对接韩国新能源整车及零部件产业,瞄准从零部件到整车、从生产到服务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努力建成技术先进、规模优势明显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其中,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主攻电动汽车、氢动力汽车,争取1家韩国新能源汽车落户,传统整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取得突破;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主攻电机、电池、智能控制、电子系统等核心零部件产业及车联网、充电设备等关联产业,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及行业内大型零部件企业。

  (二)建设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产基地。立足现有电子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对接芯片、智能家电、高端面板等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制造,发展大数据、云服务等关联产业,打造山东省重要的电子信息技术产业聚集地。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主攻芯片、智能家电、集成电路、高端面板等核心产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主攻工业设计、海洋信息与检测、智慧家居、大数据、云计算平台、VR等技术和服务集成。

  (三)建设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发挥现有新材料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吸引韩国行业内知名企业聚集,提升产品层次,拉长产业链条,集中培育一批新材料品种,使其成为全国最大的研发生产基地。其中,高分子材料,主攻聚氨酯、特种化纤、电池隔膜、光学功能薄膜、环境友好型涂料、功能性化学品等产品;高端金属材料,主攻储能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新一代非晶材料、精细合金、高温合金及耐蚀合金、特种钛合金等产品。

  (四)建设高端装备产业基地。以现有高端装备重点企业和研发设计机构为依托,以中国国际工业设计产业博览会等为平台,加大技术研发与人才引进,建设国际化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高端装备制造,重点发展3D打印、机器人、智能海洋装备测控、感知装备、智能仪表等产品;高端装备设计研发与服务,发展工业设计、模具研发及相关联的人员教育、会展等产业。

  (五)建设生命科学产业中心。发挥现有医药健康产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省市两级支持共建烟台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创新中心、烟台业达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与韩国医药器械龙头企业及协会、医疗机构等联动合作,建设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生命科学产业中心。其中,生物医药,主要发展新型抗体药物、新型免疫治疗、生物类似药、生物医学材料等产品生产及药品物流仓储等产业;医疗器械,主要发展临床诊断设备、试剂、人工呼吸机、牙科设备、康复及养老器材等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产品;健康养老产业,主要开展术后康复、美容整形、癌症筛查、齿科、中医保健、老年病治疗等医疗服务业,以及相关的展会会展、保险、教育培训等衍生产业。

  (六)建设中韩现代服务业融合中心。立足烟台与韩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等优势条件,促进中韩金融、物流、医疗、教育、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的融合,提升现代服务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撑能力。其中,金融行业,发挥当地韩国金融机构的带动作用,引进韩国银行、保险、基金、金融租赁、股权交易、典当等服务业企业入驻,强化中韩金融行业融合;现代物流,以烟台—仁川、烟台—平泽航线和烟台与仁川、釜山机场空中航线为基础,鼓励开拓新的航线,支持引入跨境电商、辅助建设综合物流基地、快递物流基地、冷链物流基地等,发展危化品物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等特种物流;文旅产业,发展滨海旅游、设计、动漫创意、职业教育等产业,吸引全球知名文旅企业参与烟台文旅项目建设,推动两地旅游企业开展更紧密合作,打造韩国人来华旅游第一站。

  五、政策措施

  全面贯彻国家推动高水平开放和山东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一系列政策精神,积极落实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争取、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产业园发展提供强力政策支撑。

  (一)加大资源要素倾斜力度。

  1.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土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布局中韩(烟台)产业园用地,对产业园列入省重点的建设项目,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重点支持,市、县级统筹保障。对确需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里做好协调和调剂。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对采取长期租赁方式供地的依法可以调整为出让供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在出让期内可以依法调整至最高年期。支持将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列为省重点项目,在用地用海等方面给予支持,涉及围填海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围填海的政策。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积极参与中韩产业投资基金建设,支持设立由省级和市级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发起的产业园发展基金,引导其他基金参与产业园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并组建中韩(烟台)产业园基金运营管理公司。对重大项目支持使用省级各专项资金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3.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烟台市制定出台加快产业园发展的鼓励政策,在新设立企业、增资扩股企业、项目用地和厂房保障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奖励或扶持。

  (二)支持开展各类先行先试。

  1.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支持在产业园内复制推广允许复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改革经验,支持烟台市创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动开展中韩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合作。支持产业园在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双招双引”等国家和省重要战略中先行先试。

  2.促进中韩自贸政策利用。跟踪研究中韩自贸协定后续谈判,争取围绕中韩关联优势产业开展双向投资准入试点。加强原产地统一管理,优化原产地证签发流程。加强中韩自贸协定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完善自贸协定项下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支持产业园争取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3.逐步放宽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按照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核准新能源汽车整车、氢燃料汽车整车生产项目,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氢燃料汽车整车生产项目。支持建设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在设备投资、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在产业园设立药品生产及研发企业,鼓励企业注册申请创新药物项目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积极向国家争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授权,探索在烟台等地率先试点。支持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医疗养老机构与韩国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建设中韩美容健康产业园、中韩医疗健康中心,延长国外医护工作人员在华执业许可期限至两年有效,推动中韩合作设立执业医师、美容医师和护士及介护师培训机构,打造韩国健康美容中国基地。鼓励韩国机构、个人在烟台设立医疗机构和培训机构,探索开展中韩跨境自驾游。支持产业园引进韩国直销龙头企业,降低产业园内企业直销牌照申请门槛和产品范围限制。支持打造中韩文化影视基地。

  (三)构建创新灵活体制机制。

  1.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明确中韩(烟台)产业园管理机构,支持产业园自主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和市场化导向。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模式,支持引入资金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大企业,组建国有控股开发建设公司,作为产业园开发建设运营主体,建设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园中园”“园中区”。探索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开放创新综合试点,建立赋权清单。

  2.改革用人分配制度。创新编制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鼓励产业园实行全员聘任制、绩效薪酬制等制度。产业园可探索打破各类人员单位限制,对原为公务员、事业编制、国有企业人员,档案封存管理,由产业园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产业园新聘工作人员,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产业园人员薪酬总量由各产业园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安全生产、社会稳定、上年度人员工资收入等因素自主核定,其中超出原财政保障的部分由产业园自行解决。产业园人员薪酬分配办法和标准由产业园自主研究确定。鼓励和支持各类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到产业园任职,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烟台市要制定完善与实行全员聘任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各级干部到产业园任职、挂职、交流。产业园全员聘任制等用人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经上级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产业园及其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劳动监察实行属地管理,保障产业园工作人员聘任合同、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严格依法依规执行。

  3.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产业园管理机构相应管理权限,将烟台市与产业园发展相关的管理权限,依法授权或委托产业园管理机构实施,形成“一门受理、一次办好”行政运行机制。支持产业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试行事前自我声明、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信用监管模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做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内企业申办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加大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

  1.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保险、基金机构在园区设立分支或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证券期货公司在产业园内设立分支机构,在法律法规明确的条件下,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支持开展韩资银行跨境贷、韩资企业集团内部双向借款等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探索中韩跨境人民币直接贷款业务试点。鼓励韩资企业在产业园内设立独资或控股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不足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经营区域限于产业园内;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的,经批准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加大政府债券对中韩产业园的支持力度。支持产业园内跨国公司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重点向产业园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倾斜。稳妥推进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

  2.优化税收服务措施。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先行先试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按规定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专利技术转让、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海关事务担保形式,实行多元化的税收担保方式。

  (五)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

  1.支持烟台保税港区置换西迁。支持烟台保税港区东区置换西迁,高点定位、科学谋划烟台保税港区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合理规划保税物流园区布局,推动与产业园联动发展。发挥海港、空港、铁路中转站聚集优势,打造大进大出、辐射内外、多式联运的现代国际物流中心。在规划调整、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对烟台保税港区东区置换西迁给予支持。

  2.建设多元贸易服务平台。支持烟台市在韩国建设交流展示中心,将山东优势产品销往韩国。支持设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平台,推动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割等新兴业态发展。支持烟台保税港区设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和国际邮件互换分局,支持烟台国际机场二期增加保税功能。支持烟台建设药品、水生动物、保鲜水果、平行汽车等进口指定口岸。扩大离境退税试点业务量。支持烟台加密国际航线和开通中东欧班列,配套建设多式联运服务中心。

  3.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设立、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延伸服务功能。加强中韩检验检疫互信互认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试点与韩国平泽、群山等特定区域之间开展海关的外检内放、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青岛海关与韩方相关海关合作项目优先在产业园开展先行先试,支持产业园进口货物实施海关预裁定。支持烟台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一站式作业”,强化多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职能衔接、灵活管理。支持产业园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

  (六)深化全方位国际交流合作。

  1.吸引高层次人才集聚。支持产业园制定顶尖人才(团队)引进奖励政策,允许高端人才以技术入股等特殊政策入园创业。给予高层次人才发放“烟台优才卡”,在社会保险、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就业、出入境、永久居留、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支持产业园为外籍高端人才、居住期限长或重点贡献外资企业负责人等给予永久居住权。允许在国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优秀毕业生直接在产业园工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培养、国际化人才培养等双向交流合作。

  2.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合作。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等加强合作,引进韩国科技创新、科技园区管理理念和模式,合作共建中韩科技孵化(烟台)基地。支持设立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试点。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资准入门槛,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产业园引进国内知名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在具体引进事项明确后,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支持创建国家[1]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3.促进中韩人员往来。简化产业园内人员出入境、外籍人员签证和居留、工作许可、驾照申领等事项办理程序,对执行中韩(烟台)产业园有关任务并专程赴韩国的团组,不计入单位和个人出访批次,对市属大企业业务人员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有效”的审批政策。支持产业园试点按企业纳税金额和居住期限给予外籍人士绿卡、延长就业和从业资格证照时限、放宽多次往返签证等政策。支持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强化烟台机场、海港口岸签证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提高韩国来烟商务、贸易等人员口岸落地签证服务范围和便利化程度。支持烟台建设国际邮轮始发港。

  (七)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中韩双方协调互动。发挥中韩产业园副部级会议、山东省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共同推动产业园的规划建设、政策研究、宣传、招商工作。推动产业园建设纳入中韩两国政府层面会商议题,争取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2.建立多级联动推进体系。发挥中韩(烟台)产业园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园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烟台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职能,统筹产业园发展。各片区所在地要具体落实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管理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推动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3.加强工作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对产业园开发建设的支持。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烟台市作为产业园开发建设主体,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推进重点任务和工作的组织实施。

  根据产业园的发展态势和形势需求,积极争取国家新赋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施行的有针对性、突破性的政策在中韩(烟台)产业园先行先试。

  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4

  为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xx〕33号)精神,通过产业大招商对接落实一批健康产业知名企业及优质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围绕“医、养、管、食、游、动”全产业链要素,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着力推进健康产业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幅增加健康产品供给,优化健康服务,把大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兴产业,成为拉动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二、目标任务

  高质量持续推进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对接落实一批健康产业知名企业及优质项目,使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规模有所扩大,发展水平有所提升。力争在11月上旬在广西举办的20xx广西国际大健康产业峰会上签约一批优质项目,加快我区健康产业转型升级。

  三、时间安排

  20xx年8月下旬—11月上旬。

  四、成立自治区20xx年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健康产业招商行动原则实行“一个产业、一个部门、专题招商、强力推进”的工作模式,各工作组日常工作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立足我区特色优势,着眼健康产业发展趋势,聚焦全区“3+3”健康产业体系和重点示范城市,深入开展健康产业招商引资活动。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按照“3+3”健康产业体系成立6个大健康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制定重点领域精准招商方案,收集策划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积极对接拜访行业知名企业,力争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各招商引资工作组由相应的主管业务部门牵头(排名第一的单位负责统筹),其他部门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各招商引资工作组的招商引资情况。

  (一)健康医疗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围绕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壮瑶医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智慧医疗服务等领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社会资本来桂开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妇产医院、护理院、疗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和独立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透析、健康体检等医疗机构,投资智慧医疗项目及中医壮瑶医特色诊所等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民政厅、大数据发展局、中医药局)

  (二)健康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围绕特色中药民族药、化学药和医疗器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打造中药饮片产业链、中成药民族药产业链、化学药产业链、生物技术药产业链、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链、医疗器械产业链等六大产业链,鼓励和支持区内外龙头企业采取技术改造、新药研制、并购重组、产能提升和市场开拓等方式,促进品种、药号、技术、渠道等资源向优势企业汇集。(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三)健康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围绕健康养老产业、健康养老目的地、健康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等领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长寿养生食品、老年产业用品、康复辅具产业、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专业化养老机构、大型养生养老服务综合体、养生养老特色小镇等健康养老产业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中医药局)

  (四)健康食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围绕特色健康食品原料基地、特色健康食品原料生产标准化、特色健康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等领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健康食品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广西长寿食品原料、富硒食品原料、营养食品原料、食用菌原料、中药材原料和杂粮原料六大生产基地和交易中心。(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商务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五)健康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领域专题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健康旅游文化产业龙头企业,重点打造广西健康文化旅游度假区、健康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

  (六)健康运动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围绕健身运动、户外运动、特色运动、运动+产业、互联网+运动健康等业态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从事传统体育用品、运动智能设备、功能性食品饮料、现代体育装备和体育工程材料的研发生产龙头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招商方式及工作内容

  根据目标区域健康产业发展和目标企业情况,围绕重点产业园区、目标企业和投资机构,各牵头单位可联合相关市组成联合招商分队,采取考察调研、登门拜访、座谈交流、专场推介、对接洽谈等形式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各牵头单位在11月上旬以前,组织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举办1场以上项目推介洽谈会或对接座谈会,并组织小分队开展2次以上精准招商活动。每个工作组力争促成5个优质项目在11月上旬在广西举办的' 20xx广西国际大健康产业峰会上签约。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自治区层面大健康产业招商工作日常协调。各招商引资工作组牵头单位于每月1日、16日前每半月定期向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报送在谈项目及意向签约项目情况。要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招商引资平台,精心策划专题招商活动,突出重点园区在产业大招商中的排头兵作用,创新开展园区招商、县域招商、联动招商、以商招商。各招商引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组招商工作细案并报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

  (二)突出招大引强。结合各地健康产业发展需要,细化健康产业招商工作定位,围绕重点产业的关键环节、重点发展的龙头产品,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和产业联盟。瞄准目标区域,盯住目标企业,锁定重大项目,依托重点园区,在招大引强的同时,注重招新引高并加强产业链招商,围绕产业引进和“建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克难攻坚,实现大健康产业招商大突破、大发展。

  (三)强化考核奖惩。把开展健康产业招商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生动体现,要在大健康产业招商中锤炼队伍。把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组成员单位绩效加分项,要按自治区相关规定,对各市在大健康招商中推进新业态有重大创新、重要项目有重大进展、产业集聚有突出成效的给予奖励。

  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5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xx〕33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加强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我县大健康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健康食品、健康服务、健康科技、生态产业等四大重点领域,扎实抓好“五个一”工作,深入开展大健康产业专项招商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招商资源,广泛集聚央企、湾企、民企、外企的先进生产要素,扎实推进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广西大健康产业龙头基地、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的建设,确保大健康产业招商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谱写新时代巴马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行动目标

  20xx—20xx年,全县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累计15亿元以上,引进健康产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

  (一)策划包装一批产业项目。加强产业发展研究分析,编制更新完善产业布局规划,注重滚动完善,精心策划包装一批有特色、有优势、有吸引力、可行性高的产业项目,持续开展精准招商。20xx年策划包装产业项目20个以上(见附件1)。

  (二)精准对接一批企业。通过网络对接、实地走访等方式,20xx-20xx年力争对接企业30家以上,重点对接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瞪羚羊、独角兽等国内外企业,实现招大招强招新招外资。持续跟进、跟踪一批对我县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如碧桂园精准扶贫乡村振兴项目、深鹏旅游山茶油扶贫新产业项目和高端康养综合体项目、浩创集团的中国东盟传统医学医药康养基地等项目。

  (三)签约一批重大项目。20xx-20xx年计划,以自治区“三企入桂”、“浙商广西行”以及河池市“四企入河”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健康产业招商行动,争取在医疗康养、农业观光、物流园、产业园、冷链加工等方面签约大健康产业项目10个以上,投资额达60亿以上项目。

  (四)抓好一批项目开工落地。加大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尤其是对历年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重大活动签约的碧桂园人赐福湖康养小镇、深鹏高端康养综合体项目、成都威十二文化传播的趣动小镇和浩创集团的中国东盟传统医学医药康养基地、新发展的`赐福湖养生小镇等,为企业项目落地前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项目专员责任意识,推动已签约的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五)研究出台一批政策。重点针对四大重点招商领域,收集、梳理、吸收国内外投资企业、招商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对我县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和产业发展意见;积极探索“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加快研究完善出台要素保障、项目投融资、奖励扶持、公共配套等方面优惠政策,对投资额高、带动力强的企业实施力度更大的招商政策。

  三、组织保障

  按照“一个重点产业、一支专项工作组、一批专题招商”,完善健康食品、健康服务、健康科技、生态产业四大重点领域招商专项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县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一)招商工作组

  工作重点:负责招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收集编印招商引资项目,组织自治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与相关企业开展项目预对接,收集、联审集中签约项目并组织现场签约仪式,统计招商成果,跟踪协调服务签约项目落地。

  组 长:蓝海洲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田寒露 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叶柳艳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岱雷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名主要领导。(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健康食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围绕天然饮用水、长寿食品开展招商专项行动。发展“三特”水果、香猪、山茶油、火麻、珍珠黄玉米、富硒米等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附加值。

  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岱雷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凤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名主要领导。

  (三)健康服务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围绕健康医养、精品体育、会议会展开展招商专项行动。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健康养老服务,打造巴马国际长寿养生健康基地。

  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叶柳艳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伟贵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投资促进局、巴马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名主要领导。

  (四)健康科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围绕生物科技、特色医药开展招商专项行动。发展壮医、瑶医等民族医药,引进基因工程、细胞医疗、临床科研等高端健康科技技术。

  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叶柳艳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伟贵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数据发展局、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局、巴马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巴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名主要领导。

  (五)生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

  工作重点:以东山乡、西山乡为重点,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脱贫攻坚战,围绕健康食品、健康服务、健康科技三个核心业态,将深圳特区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人才优势与巴马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相结合,着重发展天然饮用水、长寿食品、健康医养、精品体育、会议会展、生物科技、特色医药等七大产业领域的大健康产业。

  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田寒露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秀键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自治县财政局、司法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局、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投资促进局、广西长寿巴马品牌运营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名主要领导。

  四、工作内容

  (一)创新开展疫情防控形势下的“不见面”招商。

  一是针对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来招商,完善招商信息发布、入驻企业筛选;二是尽快落实“湾企入桂”广西总部(深圳)办公室,派选有代表性的人员驻点招商、负责对接“湾企入桂”的各项工作的宣传和服务,使“湾企入桂”在项目洽谈、投资考察、合同签约、审批服务、政策宣传等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能。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创新开展“不见面”招商,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招商工作的影响。充分依托现有的门户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和合作媒体资源,广泛运用APP、PPT、宣传片、新闻报道、发布会、视频洽谈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网络招商。

  (二)紧盯国际先进医疗平台,做大做强医养项目。

  通过引进世界领先的先进医疗理念和技术,不断优化巴马的医养体系,引进世界领先的基因检测、基因治疗项目。重点与香港中基1号国际医疗集团等对接,尽快达成合作关系,解决巴马目前高端医疗资源短缺的问题,不断优化我县医养体系。通过引进国际先进医疗平台,吸引更多高端康养旅游企业和高端康养消费者聚集巴马,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三)整合资源加快招商方式转变,实现渠道多样。

  多元化招商拓网络。加强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一流企业合作,对接优质项目和科技、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项目企业路演和推介对接会等,提高构建招商网络体系的实效性。

  以商招商补链条。稳住现有的知名民企、行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力度,发挥企业的资源和信息优势。特别要抓好入驻企业的服务,动员企业为巴马营商环境做宣传,用满意度说话,实现以商引商、以企引企。

  平台招商展形象。充分利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巴马论坛等系列重大招商平台,依托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广西大健康产业龙头基地、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的建设,做好招商信息收集和招商环境推介,吸引更多外来企业前来投资创业。

  大数据招商强精准。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智慧招商,加快推进大数据平台招商,对接“河池招商云平台”,运营“招商项目菜单”、“重点项目跟踪”、“企业投诉平台”“招商奖补申请”等对外栏目,为推进全县涉企部门与目标企业实现精准对接和精准服务,提供高效、便捷、智能的大数据对接合作平台。

  (四)积极参与专场招商活动,实现统筹推进。

  结合巴马资源优势和发展定位,推介四大重点产业招商领域,适时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深入目标企业,促成项目签约。

  1.参与重点区域、节会招商活动。按照自治区、河池市工作部署,组织招商小分队积参与在浙江、广东、广西等地举办的各类专题招商活动,积极利用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

  2.开展重点企业招商活动。四大重点招商专项工作组要梳理一批招商项目和行业领域的强优企业,分别对重点目标企业和有意向到巴马投资的企业,通过登门造访、邀请实地考察等形式,积极对接洽谈,达成合作。

  (五)严格把关抓好签约项目评审,实现项目落地。

  严格执行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联评联审制度,严格把关项目的可实施性,充分论证、审议,谨慎签约。自治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水利局等部门要严格把好项目规划选址、产能、环评、林评、水保、安全等相关准入条件,提升项目成熟度和可靠性,确保签约项目能落地见效。

  (六)不遗余力抓好重点项目落地,实现投资到位。

  全程跟踪服务项目实施,持续开展项目代办服务,无偿为项目单位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切实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七)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稳定发展。

  积极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托代办服务、政企沟通、投资投诉“三大平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深化项目全程代办,定期召开招商引资项目协调会,对企业问题实施动态管理,为企业解决好投资前、建设中、投产后的各类问题,及时受理、办结投资投诉举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项目协调服务水平,深化“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把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力行招商、率先垂范。自治县投资促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全县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自治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自治县投资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推动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对纳入全县重点统筹推进已签约项目,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细化具体工作措施、进度要求,特别要在审批、土地、拆迁上下功夫,强化项目洽谈推进和落地服务工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

  充分发挥自治县投资促进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作用,以县直相关部门为主体,以招商专项工作组为单位,开展对招商引资的全程参与和核心作用,提升招商引资专业水准和实际成效。鼓励各部门结合自身的特点,参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营造全民招商的良好氛围,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和中介机构,按照《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投促委办发〔20xx〕4号)文件标准进行奖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

  自治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树立巴马良好招商引资形象,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新型社交媒介、电视广播等媒体资源,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大力宣传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取得的新成效,以及我县发展潜力、比较优势、营商环境、重大举措和叠加政策,广泛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大健康产业营销方案6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xx〕33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四个一百”大健康产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发改社会〔20xx〕651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大健康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社会〔20xx〕652号)等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快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医、养、管、食、游、动”全产业链要素,推进健康产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健康产品供给,优化健康服务,把大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兴产业,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市场环境明显优化,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内涵丰富、体系完整、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产业体系。

  全市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0.7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30%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发展到10万亩,积极打造中药材原料基地特别是药食同源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成10万亩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富硒农产品产值达4.2亿元;培育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1.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补上养老设施欠账,对新建小区按人均不低于0.12平方米标准建设养老设施。通过公建民营、规范服务管理和信用管理,全力完善和构建3个养老服务示范机构、10个老年宜居社区和8个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

  2.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整合全市康养资源,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和智慧养老院示范建设。打造1-2个市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3.大力发展整合老年体育、保健疗养、旅居养老、“候鸟”养老旅游等新业态的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力争每个县(市、区)有1所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动各地整合资源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形成1-2个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盘活公办养老机构闲置床位,全面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发展健康医疗产业。

  5.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继续抓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推动家庭医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签约服务,提高社区老年人开设家庭病床的比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远程医疗服务,推动线上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在线疾病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医疗服务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利用中医药壮瑶医药元素,开发中医药壮瑶医医疗服务、中医药药壮瑶医药保健服务,制定服务标准规范,面向全社会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推广中医药壮瑶医药民族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快发展健康旅游产业。

  8.推动丰富的旅游资源与独特的养生长寿资源紧密结合,积极开发休闲度假、康复疗养、会展节庆、健康文化等健康旅游产品。积极开展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力争新评定1家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9.启动金秀莲花山等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推动生态环境好、旅游设施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和旅游区申报和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10.推动建设一批中医药瑶医药健康型、温泉康体型、山地养生型旅游项目,重点建设古象温泉度假村、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瑶医瑶药特色小镇等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11.打造健康旅游精品线路。以生态山水、民族文化、温泉、乡村民宿等资源为依托,打造来宾—象州—金秀—昭平等健康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发展健康医药产业。

  12.贯彻落实《广西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市级层面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协调工作的广西生物医药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统筹研究推进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人社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13.加快推进我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利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相关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我市仿制药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医药行业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药监局来宾检查分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14.促进以中医药壮瑶医药为特色的种植、研发、生产以及临床应用全产业链发展,推进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建立壮瑶药基础理论库、药材库、产品资源库,完善医理理论、交验医方、规范诊疗技术;鼓励研发中医药壮瑶药医疗机构制剂,提高制剂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药监局来宾检查分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15.围绕名优产品技术改造和规模提升、重点领域新药创制及产业化、高端医疗器械开发及产业化,重点推进广西铭磊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医药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发展健康运动产业。

  16.积极办好国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培育壮大自行车系列、登山系列、山地户外系列、龙舟系列等特色赛事。(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加快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推进3个体育公园、2个综合体育场(馆)、2个民族传统体育基地、6个县级全民健身中心、5个社区健身中心、5个足球场、1个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5条健身步道、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0个村级篮球场等一批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丰富体育特色产品。打造2个体育特色鲜明、产业集聚融合、功能业态多元、示范效应显著、惠及人民健康的自治区级体育综合体;打造2-3个自治区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3-5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快发展健康食品产业。

  19.推进健康绿色食材种植、养殖及生产研发,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打造特色食品品牌。加强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及良种繁育,建设一批生产加工基地,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现代化信息和物流体系及质量追溯监控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大力推进实施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争创2个自治区核心示范区、6个县级示范区、10个乡级示范园、30个村级示范点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深入实施“10+3”特色农业产业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水果、蔬菜、蚕桑、食用菌、茶叶、生猪、三黄鸡、肉牛、肉羊等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休闲农业提升工程,建设一批农牧产品加工示范县、示范企业、示范园以及重点加工产业示范点。实施创建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大力发展富硒农业,培育打造一批广西名优富硒农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培育创建特色健康小镇。

  22.创建广西养生养老小镇。按照《广西养生养老小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我市养生养老小镇培育创建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动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建设体育运动小镇。着力培育1-2个水上运动、大众康体休闲、专业高端运动、智慧体育等为特色主题的'体育产业特色小镇。加快推进象州县体育特色小镇等体育运动小镇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打造休闲旅游小镇。推进健康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把气候、生态、康复、休闲等多种元素融入旅游产业,培育发展2-3个温泉度假、森林康养、田园休闲、中医药养生、民族文化、物产传承等多种类型的特色旅游小镇。(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培育以健康产业发展为重点的特色小镇。按照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创建要求,突出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休闲运动、智慧健康、医疗康复器械、健康食品、生物医药等健康产业,指导地方在现有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基础上,因地制宜培育1-2个健康产业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工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健康产业招商推介。

  26.组织开展健康产业专项招商行动,举办1-2次市级层面大健康产业专题招商推介(洽谈)会或项目发布会,牵头组织2-3次分产业的专业小分队精准招商,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组织系列专业小分队赴区外开展项目精准招商。(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工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大力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组织好企业参加第16届、17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等区内外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展销促销活动等,推动我市优势农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加强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建设。

  28.加快推进一批健康产业重点项目。按照自治区《推进“四个一百”大健康产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梳理一批精品重大项目,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分类分级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动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遴选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健康产业重大项目纳入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范畴,做好项目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际困难问题。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监测管理。项目所在地政府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培育扶持一批健康产业重点企业。

  29.编制全市健康产业重点企业清单,对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进行针对性扶持,协助解决企业发展矛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加快培育壮大生物医药领域龙头企业,制定龙头企业培育方案。利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及新兴产业扶持基金,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各细分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新品创制及产业化、并购重组、产能提升、市场开拓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竞争力,争取实现1-2家年产值过亿元医药企业,引领带动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统筹,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推进机构。市健康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督促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牵头抓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牵头抓健康医疗产业发展,市工信局负责牵头抓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牵头抓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抓健康运动产业发展。各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对标对表狠抓任务落实,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

  (二)强化统计分析。建立大健康产业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统计监测,及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建议。鼓励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健康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和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

  (三)强化检查指导。各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对任务落实要有布置、有指导、有督促,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通报,通过定期调度、跟踪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取得进展,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重要事项、亮点经验、突出问题等情况向牵头单位报告,各牵头单位分别于6月30日、12月30日将半年及年度工作情况、产业发展报告报送市健康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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