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2-12-15 18:38:49 方案 我要投稿

县绩效考核方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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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绩效考核方案(通用6篇)

  县绩效考核方案1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达到企业员工的双赢工作。

  2、加深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长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创优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应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绩效考核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

  (1)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每4个月考核的方法。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绩效部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分制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4、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的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各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因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

  B、员工: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工作业绩。

  定性考核:

  劳动纪律,团结协作,服务质量,盘点工作,知识考核。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

  工作职责:

  1、负责主持每月,每季考核总结会,对上季度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及业绩定量。

  2、负责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

  3、负责各部门“定量考核”的评价

  4、负责安排各部门下季度工作重点

  5、负责考核结果,工资等级的调整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每周、月、季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标准也不同,各部门定量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考核标准见附录。

  五、考核时间及相关制度

  1、考核采取4个月考核一次,每年3、7、11月为考核时间。

  2、考核达到85分将调整职务及升一级工资,考核达到60—84分保持原工资不变,没达到60分将降一级工资。

  3、本考核实行的同时取消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根据效益另行处理。

  4、本考核一年总分前20名为本年度优秀员工,业绩突出可跳级上升

  5、职业生涯:职员—付柜台长—柜台长—科长[组长]—主管—付理—部门经理—总监—副经理—总经理

  工资等级为650、750、850、950、1150、1250、1350、1450、1750、2000、2500

  县绩效考核方案2

  一、总则:

  为体现xx超市公司一贯追求的“敬业、守信、合作和实干精神”的行为准则,激励员工积极自主独立地工作,创造xx公司发展的高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二、考核目的

  1、为公司薪酬调整、评优、岗位调整、合同续签、终止、解除、辞退等提供信息依据;

  2、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活力和竞争力。

  三、考核的原则:

  公平、公正、结果为导向

  四、考核分类及适用范围:

  1、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任务,把考核部门分为一线部门和二线部门:

  一线部门:公司营运部、采购部、各门店

  二线部门:除营运部、采购部之外的公司各职能部门

  2、本绩效考核方案主要针对总部全体人员及门店主管及以上人员。

  五、考核周期说明:

  1、考核周期分为以年为周期和以月为周期两种。

  2、月周期考核以销售和毛利为指标,根据所属一线和二线部门,权重比例有所不同。

  3、年度考核以销售、毛利、利润为指标,综合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年终核算,发放相应比例的考核奖金。

  六、考核指标权重比例:

  1、二线部门:发展部、信息部、财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见附表1)

  2、二线部门:配送中心(见附表2)

  3、一线部门:营运部(见附表3)

  4、一线部门:采购部(见附表4)

  七、考核程序:

  1、新一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指标确定后,公司总经理与各部门总监签订目标责任书,总监与处长签订目标责任书,营运总监与各门店签订目标责任书。

  2、营运总监根据公司全年经营指标,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门店,作为各门店考核的依据。

  3、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配送中心以全公司当月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营运部及配送中心具体考核方案见下文。

  4、考核工资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在每月工资中予以体现。

  5、财务部每月1日前将当月相关考核数据发至人力资源处。

  6、人力资源部根据各指标完成情况及权重比例,核算出考核分数,计发相应工资。

  7、员工当月休假达7天(含7天)以上及新入职试用期员工不参与考核。

  8、考核原始资料由人事部门存档管理、待查,存档期为1年;

  八、奖励办法

  1、公司实行13薪的奖励办法,年终以每人每个月的工资额为奖金基数:

  ①如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100%以下,95%以上,奖励每人一个月工资。

  ②如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高于85%、低于95%,按每人一个月工资为基数,奖励实际完成百分比。

  ③若低于85%,不予奖励。

  2、如公司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为100%以上,实行加速度奖励,即除奖励每人一个月工资外,按超过部分的百分比,进行双倍奖励。

  县绩效考核方案3

  一、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考评体系,更好的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二、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员工。

  四、考核细则

  (一)商店店长考核评分细则

  1、未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卖场,扣5-10分/次;

  2、未按要求做好商店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扣2分/次;

  3、未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店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店内租赁柜台及联营厂商的日常管理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店内整体环境的管理和控制,扣3分/次;

  6、为做好店内固定资产管理,造成损失的,扣5分/次;

  7、未做好店内每月奖金分配,引起纠纷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5分/次;

  (二)商店值班经理考核评分细则

  1、未按考勤管理办法做好超市人员的出勤情况记录工作,扣2分/次;

  2、未能根据商店经营需要做好人员配置工作,扣5分/次;

  3、店内员工未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仪容仪表不符合相关规定,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品陈列、补货、促销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超市的卫生工作,未能保持卖场的干净整洁,扣2分/次;

  6、未按规定解决因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而发生的顾客投诉和纠纷,视情况扣2-5分;

  (三)理货员考核评分细则

  1、未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扣1分/次;

  2、开业中未能保持商店环境的整洁,扣2分/次;

  3、未做好商品的上货、陈列、整理、补货、打价签等工作,扣2-5分/次;

  4、未做好一货一签、价签对位,扣3分/次;

  5、未能定期检查商品的有效期,导致商店内出现过期商品,引起消费者投诉的,扣5-10分/次;

  6、未使用文明用语迎接顾客,未协助顾客购物,扣3分/次;

  7、营业时间内聊天开小差,未能注意商店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导致货品丢失,扣2-5分/次;

  8、收付货款时未能做到唱收唱付,不当面点清货款,造成损失的,扣2-5分/次;

  (四)收银员考核评分细则

  1、不遵守商店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消费者利益,扣2-5分/次;

  2、未正确使用收银设备,未做好收银设备的基本保养,造成设备损坏的,扣3分/次;

  3、收银时未使用文明用语,扣2分/次;

  4、未遵守相关规定,与顾客发生纠纷的,扣2-5分/次;

  5、未做好商品信息反馈工作,扣2分/次;

  6、货款未当面点清,造成损失或纠纷,扣3分/次;

  7、收付货款未做到唱收唱付,扣2-5分/次;

  县绩效考核方案4

  为切实加强“法治、责任、效能、创新、服务、廉洁”民政局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根据《湘阴县20xx年行政效能建设方案》(湘阴政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主公开、分级管理、注重实绩、奖优促劣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核心,以推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为目的,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全局干职工。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股室及局属二级单位。重点考核各股室及二级单位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中心工作完成情况、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位党组下达的重点工作、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二)干部职工个人。主要以股室(二级单位)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全面考核干部个人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现实表现。

  四、考核方式

  (一)股室(二级单位)。考核实行100分制。按日常考核30分、年度考核与评议70分以及加扣分(最高不超过10分)三部分组成。

  年度考核分值=日常考核分值x30%+年度考核分值x35%+民主评议分值x35%+加扣分。日常考核主要以行政效能为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主要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按照现场考评和民主评议各占50%的方式进行。

  1、民主评议。由班子评价、股室互评、群众评价三项内容组成。

  计分方式:民主评议分=班子评价分(汇总平均分)×50%+股室互评分(汇总平均分)×30%+群众评价分(汇总平均分)×20%。

  2、加扣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对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重要贡献,获上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肯定(评先评优、获奖、立功等为依据),获县、市、省、国家级荣誉的加2、3、4、5分。

  (2)报送信息被省、市、县级采用的,要讯类每条加分别加1.5、1、0.5分,交流类每篇加3、2、1分;报送信息被国办采用的,加3分。

  (3)因工作落实不力或达不到工作要求,按照《20xx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细则》(附件1)实行扣分处理;被上级部门“一票否决”的,该股室(二级单位)在年度考核中直接核定为三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4)加扣分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度,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同一事项按就高原则赋分,不累计加扣分。

  (二)个人。由平时考核、年度评议以及加扣分组成。个人年度考绩分值=平时考核x0.4+年度评议分x0.6+加扣分。

  个人考核分股室(二级单位)正职和其他股室干部职工两个层次。县委组织部门委托单位考核的县管干部等列入股室(二级单位)正职层次考核。

  1.平时考核。参照附件1及《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开展,股室(二级单位)正职由相关职能股室提供考核分值,其他干部由股室(二级单位)正职提供考核分值。

  2.年度评议。股室(二级单位)正职。满分为100分,分为股室(二级单位)考核、班子评价、股室(二级单位)正职互评、群众评价等四项内容。

  计分方式:股室(二级单位)正职年度评议分=股室考核分×50%+班子评价分(汇总平均分)×30%+股室(二级单位)正职互评分(汇总平均分)×10%+群众评价分×10%。

  (1)股室其他干部。满分为100分,分为股室考核(30分)、班子评价(30分)、股室负责人评价(30分)、全员互评(10分)等四项内容。

  计分方式:一般干部职工年度评议分=股室考核分×30%+班子成员评价分×30%+股室负责人评价分(汇总平均分)×30%+全员互评×10%。

  3.加扣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民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的分别加2、3、4分。

  (2)报送信息被省、市、县采用的,要讯类每条加分别加1.5、1、0.5分,交流类每篇加3、2、1分;报送信息被国办采用的,加3分。

  (3)因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问题被举报投诉并被查实的,或县纪委监委发现并通报批评的,直接核定为三类。

  (4)违法《机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按照相应的扣分。

  (5)加扣分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度,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同一事项按就高原则赋分,不累计加扣分。

  (6)全年“学习强国”学习分数超过15000分的加3分,排名前十名的另加1分。

  全年绩效考核记零分情况: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不鲜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参加邪教组织,思想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严重违反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法规,受纪检监察部门严重警告处分以上或政法部门依据法律处理的。

  (3)发生泄密事故、舆情事故、重大信访事故的。

  (4)操办未经批准婚、丧以外的其它宴请活动和操办经批准但超标准的婚、丧宴请活动的。

  五、考核程序

  先进行单位股室、二级单位的考核,再进行个人绩效考核。

  (一)月评分。各股室(二级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并将“月评分表”上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评分。各股室(二级单位)参照“月评分表”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打分,并将“年评分表”上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业务工作评分。各股室(二级单位)对照考评细则提供年度工作总结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对各股室(二级单位)年度业务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确定工作得分和加扣分。

  (四)民主评议。由党组班子成员、股室(二级单位)正职和干职工代表分别进行民主评议。各项评议在同一会议上进行。

  六、考核等次

  根据工作绩效考绩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20%、70%、10%比例,分别评出一类股室(二级单位)、二类股室(二级单位)、三类股室(二级单位)3个等次。

  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分层次按照参加绩效考核人员总数的20%、70%、10%的比例确定一类、二类、三类人员。

  七、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一类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推荐参加县级先进评选;三类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整改汇报,取消股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评优资格。股室(二级单位)工作绩效考绩连续2年评为三类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岗位,是县管干部的向县委组织部提交调整建议。

  (二)绩效考核确定为一类的股室(二级单位)正职,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县管后备干部人选;原为县管后备干部,但绩效考核没有达到一类的,向县委组织部建议调整出县管后备干部队伍。

  (三)奖金发放打破平均主义,在不突破本单位年度绩效奖金总额的前提下,将年度绩效奖金的60%作为基础奖普发,40%作为阶梯奖发放。

  1、一类: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基础奖+阶梯奖x120%;

  2、二类: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基础奖+阶梯奖平均额;

  3、三类: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基础奖+阶梯奖x70%;

  阶梯奖平均额=(阶梯奖总金额-一类阶梯奖总金额-三类阶梯奖总金额)÷二类人员数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四)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原则,对单位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是一般干部的视情况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连续2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规定予以辞退、解聘;是单位负责干部的,按程序予以免职。按照上级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文件,对年度内受到相关问责处分、符合容错纠错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的,可以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八、组织实施

  (一)成立县民政局全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秦少兵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左重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人事股股长、财计股股长以及局纪检监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股,具体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人事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全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单位全员绩效考核细则,报局全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实事求是报送各类数据材料,不得瞒报、虚报。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扣除该项指标所有得分,取消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绩效考核方案5

  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效率和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效地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成立统计局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扶海,副组长赵中瑞、廖玲月,成员张国钧。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普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分为公共项目(30分)、业务工作(50分)和综合评议(20分)三部分构成。

  公共项目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纪律、理论学习、团结协作、廉洁自律。业务工作指各专业或岗位的日常工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综合评议分全员评议和领导评议。

  (一)公共项目考核(30分)

  1、政治思想(10分)

  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讲政治、讲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策和部署。

  2、工作纪律(10分)

  严格遵守单位考勤制度,迟到和早退每次扣0.2分;有事先请假,未请假每次扣0.5分;无故旷工每次扣1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每次扣1分;被县有关部门通报的每次扣5分;工作态度不好,被投诉经查实,每次扣5分。

  3、理论学习(2分)

  遵守单位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开会,迟到一次扣0.2分;无故缺席学习的,每次扣0.5分。

  4、团结协作(2分)

  工作人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协作,相互信任,工作中如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一经查实,每次扣0.5分;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每次扣1分。

  5、廉洁自律(6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编报虚假统计资料和数据及赌博行为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

  (二)业务工作(50分)

  业务工作考核以百分制考核,按60%计算绩效考核业务工作得分(计算方法:业务考核得分×60%=绩效考核业务得分)。

  1、报表50分。(核算、工业、农业、固投、贸易、劳资、建筑业统计工作权数为10,基本单位、房地产、交通工作权数为7,其它专业工作权数为4;单专业加其它各小专业的平均分,以地区考核分为准,取分按名次倒扣3分)

  2、统计资料、综合开发利用40分。

  (1)撰写专题分析材料4篇,调查报告2篇,24分(1500字以上,每篇4分,超一篇加2.5分,少一篇扣相应得分,下同)。

  (2)月(季)度专业进度分析8篇,8分。(每篇1分,超一篇加0.5分)

  (3)经济综合运行情况分析1篇,2分。(800字以上,超一篇加1.5分)

  (4)统计局信息5篇,5分。(超一篇加0.5分)

  (5)要情参考2份,1分。

  另所撰写的统计分析,调查报告获地区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4分;被国家、自治区、地区报刊、杂志、内办刊物采用、转发加10分、8分、4分(多家采用取其最高分)。

  3、统计法制建设。8分

  (1)全年查处一件统计违法案件,且符合法律程序,案卷完整7分(提供案源并积极协助执法人员取证处理整理案卷得5分,执法人员得2分,多查处一件加4分,提供案源并积极协助执法人员取证处理整理案卷得2.5分,执法人员得1.5分);

  (2)统计法制建设1分(积极做好统计“五五”普法工作);

  4、统计教育2分(做好本专业岗位再培训及换证工作)。

  5、其他兼职工作

  (1)积极开展统计教育工作,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加2分,年终地区评比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3分;

  (2)财务工作年内认真完成,保证经费到位加3分;

  (3)党建工作年内认真完成达到合格以上加5分,获上级表彰加8分。

  (4)档案工作按专业要求,年内认真完成加2分,获县以上专业达标要求加3分;

  (5)承担专业统计工作二项以上,二项第一名加4分,三项加6分,第二名分别加2分、4分。

  6、专项调查工作10分(含参与各项普查)。

  (三)综合评议(20分)

  综合评议分全员评议和领导评议。全员评议基础分12分,领导评议基础8分。年终,局领导和干部职工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最后计算出个人平均分。

  (四)有关事项

  工作人员考核全年最后得分,为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综合评议三部分汇总。

  四、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核表现突出人员中产生。

  2、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组织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办法由局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县绩效考核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城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照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每季度发放一次。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考核内容

  (一)日常考核

  1、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以内需中队长签字批准后报督察科备案;2天需中队长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督察科备案;3天及以上需中队长签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报督察科备案。未及时报送督察科备案的每人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每人每次扣5分;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20天的扣5分;当月天数全部请假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

  2、严格考勤制度。各单位正常工作日凡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1分。

  3、重大活动(由局统一组织的迎检、保卫、拆迁等以及其他应急性、突发性时间)无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10分,迟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

  4、工作日中午饮酒或者公车私用等违反四风和八项规定行为,每次扣10分,被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造成影响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

  5、加强车辆常规管理,防止偶发事件。定时、定点停放车辆,确保人员、车辆安全,发现违规情况,每人每次扣3分。

  6、不着制服、制便服混穿、执法标志不全的每人每次扣1分。

  7、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履行职责,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扎堆闲谈、玩电脑、打扑克、嗑瓜子、玩手机、抽烟、嬉闹等),举止不文明、不端正,影响队伍形象的,每次扣5分。

  8、私收罚款或收受贿赂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并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9、因未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局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

  10、未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致使出现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

  (二)绩效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1、合格2、合格3、合格4、基本合格、不合格七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除发放个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另平均发放全局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85-89分为合格1等次,发放个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80-84分为合格2等次,扣除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5%;75-79分为合格3等次,扣除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70-74分为合格4等次,扣除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50%;60-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扣除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80%;59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扣除个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2.考核结果各等次之间,每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差额不低于10元。

  3.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通过量化考核评分办法来确定绩效考核等次,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平均发放。

  (三)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规定工作任务的职工,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干部职工有权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局考核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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