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

时间:2022-12-14 09:41:35 方案 我要投稿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通用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通用10篇)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1

  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动员中心城区商超及有关配送公司开通线上购物渠道,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市民生活必需品的购买需求。现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配送对象

  受配送力量和交通条件限制,生活必需品配送优先满足中心城区实行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社区、村)。对封闭(禁止人员进出的小区)管理的居民小区(社区、村)生活必需品实行统一代购配送,提供上门(非接触)服务。未封闭的小区(社区、村)可参照执行。

  二、配送方式

  (一)就近配送。每个小区(社区、村)原则上按划定的区域就近选择1-2家商场超市、配送公司作为生活必需品配送主体,配送主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配送。也可以根据需求量自行联系合作社和生产企业实施采购或配送。

  (二)套餐配送。商场超市、配送公司对小区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蔬菜、肉类、鱼类等必要生活必需品实行三定原则(定时间、定品种、定价格);其他品种根据居民需求提供清单,统计后集中配送,对急需药品的可实行代购配送服务,多渠道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品。

  三、操作程序

  (一)统一订购。村(社)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每日统计辖内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订单,统一下单订购。村(社)划分设立若干取菜点,并明确取菜点管理员(小区疫情防控人员、社区党员代表、网格员或报到的公职人员,物业公司人员),负责取菜点覆盖居民的每日订单收集和呈报本村(社)联络员,并按约定时间在取菜点收货分发。村(社)每天14:00前一次性向对应的商场超市、配送公司或其他合作社、企业提交订货清单。

  (二)统一配送。中心城区商场超市、配送公司开通电商平台,与快递公司合作,按订单于次日上午12:00前,统一配送至取菜点。各管理员负责按时在取菜点分批次、分楼栋、分时段有序发放。每户居民原则上每2-3天完成一次订购配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实施生活必需品小区配送,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镇办、城南高新园应督促村(社)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供给周密、有序;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小区物资需求的收集、统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供应物资的商品质量检测,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要组织引导中心城区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专业合作社、粮食加工企业和相关配送公司为辖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必需品配送服务,调剂好各类物资,保障市场供应。

  (二)畅通保障通道。为保证商场超市、配送公司与小区对接畅通,保障小区居民所需物资有效高效供应。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对运送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车辆(小货车、三轮车)按照绿色通道管理要求,在运返途中进行相关检查后放行。

  (三)严格配送管理。各配送单位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全面防护;配送车辆和配送工具企业要严格消毒杀菌;各小区(社区)与商场超市、配送公司约定指定配送物资寄存点,通知居民分批次领取,不出现排队领取和人员聚集现象,付款方式一律采用微信、支付宝支付,减少现金支付。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2

  根据《关于做好静态管理状态下学校封闭管理的通知》(宿校防组﹝20xx﹞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宿疫指办发﹝20xx﹞34号)、《关于明确应急运输通行证效力的通知》(疫指办发﹝20xx﹞52号)和《宿迁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宿院应对疫情领导小组〔20xx〕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静态管理状态下学院封闭管理期间校外物资输入交接工作,切实维护校内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防输入内保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疫情防控学校封闭管理期间,校园生活、防疫及其它急需物资输入交接车辆及司乘人员的管理。旨在进一步优化校外物资输入及接驳转运管理流程,做到信息畅通、流程规范、动作迅速,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源头关。

  二、工作原则

  (一)持有属地“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供车辆通行证”及“阳光采购平台”配送企业等大宗物资运输车辆进校,实行“点对点、全过程、封闭式、零接触”监督管控。

  (二)其它零星自采物资运输车辆不进校,在东大门指定区域实行专人专车接驳交接处理。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后勤管理处驻校干部职工为主的疫情防控学校封闭管理期间物资输入交接工作小组,下设审核组、消杀组、接驳组和督查组等。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学校封闭管理期间校外物资输入总协调,推动落实工作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入校前车源确认审批、校门口对接及消杀、校内卸货及接收等工作,做好全程监管。

  四、进校车辆管理流程

  (一)入校前车源确认

  后勤管理处生活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入校车辆的资格审查。持有属地“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供车辆通行证”及“阳光采购平台”配送企业等大宗物资等运输车辆进校,必须提前一天提供入校审批材料。大宗物资主要指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生鲜等生活物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以及折叠床、帐篷等急需物资。

  (二)入校前车辆及人员审批

  人员及车辆资料必须提供且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苏康码(绿码);

  2.行程查询结果:近14天未离开宿迁市;

  3.人员身份信息(照片)核对;

  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询调是否有涉及疫区接触史,签订承诺书并拍照上传;

  6.要求进校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关闭车窗不得离开驾驶室。

  (三)东门外车辆对接及消杀

  1.送货车辆到达学校东门口货物接驳区,驾驶人员不下车关闭车窗。

  2.消杀组值班专员穿戴好防护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衣)后,用“84”消毒液(配比1:100)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杀,重点消杀部位货柜门把手、后备箱门锁、轮胎、带有外包装物资等,部分特殊物资采用酒精擦拭消毒。

  (四)车辆进校卸货及接收

  1.送货车辆在校外消杀完毕后进入校园,按规定路线快速到达指定下货区:①号卸货点为一、二餐连廊西侧;②号卸货点为七餐北门处;③号卸货点为京东超市西侧入口处;④号卸货点为天猫校园东侧入口处。

  2.接货人员放置警示标识并拉好警戒线,配送人员带好口罩关闭门窗不下车。

  3.消杀组值班专员穿戴好防护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衣)后,用“84”消毒液(配比1:100)对车辆及物资外包装进行二次消杀后,静置30分钟。

  4.接货人员穿戴好防护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后有序卸货。卸货完毕,配送车辆按规定路线立即驶离校园。

  五非进校车辆接驳流程

  非进校车辆司乘人员提前做好校内接货人员对接。送货车辆到达学校东门口货物接驳区自行卸货,并摆放在指定地架上。司乘人员回到车上立即驶离接驳点。消杀组值班专员穿戴好防护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衣)后,用“84”消毒液(配比1:100)对车辆及物资外包装进行消杀后,静置30分钟。接驳组人员用校内后勤管理处保障物资接驳车对货物进行接驳转运分发。

  六、全程监督管理

  生活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对进校车辆和人员全程监管,主要监管:进校送货车辆的消杀及行驶路线是否规范,司乘人员是否全程戴口罩关车窗封闭在驾驶室内,配送人员与食堂超市员工是否采取“零接触”措施,食堂超市员工是否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卸货等。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3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xx〕1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县政府决定成立盂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鸡蛋、猪肉、火腿肠、方便面及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情况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终端销售、储备投放、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负责、市级支援、统筹联动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配合支援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状况,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商务局。

  (三)坚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各部门之间通力配合,确保市场供应,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

  三、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占山任组长,由县发改局局长李华青、县商务局局长田晋中、县政府办副主任高伟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田晋中同志兼任。

  (二)领导组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执行领导组的决定;组织编制、修订工作方案;及时准确的收集发布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报警;协调应急工作的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的有关问题。

  (四)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调研;指导企业加大产销对接,提高商品采购量和库存量;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支持。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关注全县粮油市场、重要物资的供应动态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好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种养、屠宰、加工等生产活动,提高农产品自给率;做好产能、产量监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卫健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相关企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做好高速卡口运输物资车辆消杀等工作;指导培训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协调组织对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医疗救治、事件现场卫生处理及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通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为应急生活物资运输提供交通运力保障;协调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运输车辆出入绿色通道,必要时发放应急通行证。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活动和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全县慈善捐赠工作;负责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措施。

  县城镇社区办事处: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本区域内居住人员情况及所需物资情况,反馈至应急供应领导组,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划区域进行分包,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居民物资发放配送工作。

  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级机关的涉疫情防控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车辆和大型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委托采购、配置、调配等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外地来盂支援队伍人员的食、宿、行等综合保障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紧急救援救助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并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帮扶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员及物资需求摸排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物资保障供应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是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防范、管控、封控管理,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县粮、油、肉、菜、蛋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政府采取针对性必要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供求情况日报制度,异常波动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调运、价格等变动情况,发现脱销、断档、抢购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组织协调开展应急调度保供,督导生活必需品生产商、供应商、流通终端商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提高生产企业储备和商贸企业库存,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供给。应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保供企业、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防疫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安全到岗;采取团购配送、电商配送、帮扶配送、移动配送等应急供应方式,保障居民特定情况下的生活需求。(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强化市场监测、分析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适时开展储备物资投放

  在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根据县政府统一调度,按照县政府指令适时投放区级储备物资,保障民生需求,市场稳定。县级政府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向市级和省级申请储备物资投放。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销售实行定量销售干预。(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五)畅通物资运输通道

  对涉及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保供骨干企业以及配送骨干企业自有车辆以及外埠生活物资车辆提供应急通行证,确保生活必需品高效、低成本运输,保证辖区运输畅通。做好司机闭环管理,并注意物质和精神关怀。必要时,在疫情地区外围合适地点设置运输中转站,中转站应具备消杀、物资中转、临时储备、综合配套等功能,实行“无接触”物资交接,确保保障极端情况下进出城市物流通道畅通。极端情况下,协调征集非专业运输类车辆投入短途生活物资配送,提升商超与社区间生活必需品运送能力。(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和体育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信息发布、舆论引导

  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稳定消费预期,维护社会安定秩序。(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五、不同风险等级区域保供制度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保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组织企业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支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

  (三)高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全部启用线上销售模式,实行“点对点”分包负责、定向供应,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进行定时集中配送,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必要时,可采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工作量。

  六、防范、管控、封控区域不同场景保供响应措施

  基于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抢购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情况。

  1.启动响应

  在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后,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1)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销售供求情况日监测,掌握重点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日产量、销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价格等基本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县商务局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提高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居民心理恐慌。督促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引导居民有序购物,确保生活必需品安全供应充足。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生产企业提高产能、产量,有效扩大生活必需品的自给率。

  (3)县商务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要引导协调生活必需品经营主体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市内外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重点保供企业库存量不足时,县商务局要协调指挥企业从周边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迅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6)如果出现全县生活必需品紧缺断供,县商务局将立即上报市商务局,请求给予支援。同时,积极向其他兄弟县区请求协助,给予跨区域货源调运支持。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治安疏导、舆情管控、防护消杀8个工作小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由各街道社区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管控区居住人员情况,反馈至物资供应组,结合每家保供企业供应能力,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

  (3)物资供应组组织保供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移动售货车,分时错峰,负责分包供应该区域居民,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购买生活必需品物资。支持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的“无接触”销售服务,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由社区、村或物业按照需求代为采购配送。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同时负责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外卖平台等配送人员和管控区域内配送人员,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提供安全放心的“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管控区域需求充实一线工作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稳定辖区市场价格工作,保证市场生活物资质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治安疏导组全力做好物资运输、配送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配合做好管控区内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8)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9)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管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A.针对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现场指挥部,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立即对接封闭村(小区)附近的重点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确定一定数量的保供企业作为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根据村(小区)区域分布和居民主要分布情况分散设立应急投放点,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小区)的居民生活需求。根据反馈的需求情况,每日定点配送、投放,根据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同要求采取多种供应方式。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当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指导监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防疫防护工作;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B.县区全域封控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以各街道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数据收集整理组梳理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梳理可正常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定向供应,或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供应方式。必要时,上报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给予协调调运,组织周边县(区)进行支援和帮助。需动用政府储备,按程序分级启动物资投放工作。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必需品运输及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组织辖区力量,联合街道对村(小区)进行配送,村(小区)相关配送人员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根据各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保供企业配送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做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街道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及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县商务部门做好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置工作。各街道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网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主流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4

  根据《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xx〕2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和春节期间,有效控制疫情期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重要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保持市场稳定,满足村户生活必需品并配送到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村民生活必需品由各村(居)以网络点为单位,实行村民线上采购和电话采购,送货上门(非接触服务),实现村民足不出户,最大限度减少人口流动,防止人员外出交叉感染,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二、应急保供物资范围

  主要包括食用油、食盐、药品、大米、方便面、瓶装水、燃气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三、配送方式

  1.网上订购。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超市开通电商平台或微信支付平台,采取线上或电话下单,线下配送方式,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用品需要,如有老人、小孩不会网上订购,由村屯负责人帮其下单或者登记,联系配送。

  2.就近配送。各封闭村屯按照就近原则,由镇级重要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商超作为配送主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配送。

  四、区级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商超

  五、镇级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商超

  主要采购商超:百优超市

  六、物资配送中转站

  1.镇级物资配送中转站设立在三都镇政府大院,必要时可搭建简易帐篷用于存放有预包装的生活物资。

  2.村级物资配送中转站

  板江村物资中转站:板江村委办公楼

  白见村物资中转站:白见村委办公楼

  三都村物资中转站:三都村委办公楼

  觉山村物资中转站:觉山村委办公楼

  里贡村物资中转站:里贡村委办公楼

  龙兴村物资中转站:龙兴村委办公楼

  工农村物资中转站:工农村委办公楼

  博艾村物资中转站:博艾村委办公楼

  三加村物资中转站:三加村委办公楼

  三都社区物资中转站:三都社区办公楼

  3.屯级物资配送中转站设立在各村各屯处,选择在各屯文化室。

  七、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柳江区三都镇成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韦甜英同志兼任。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联系与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工作。(24小时保供电话:7588217)。

  2.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工作。

  3.收集、整理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4.负责接收、传达和执行区人民政府、区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报告执行情况。

  5.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党政办:负责辖区内肉类、果蔬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监控和统计,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产地供应。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保供运输车辆队伍,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各村(社区)之间的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通畅,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投放工作。

  财政所:负责全镇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响应工作相关经费保障。

  市场监管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负责价格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必要时通过媒体公布市场、超市网上下单方式,以及线下订货服务电话,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商品订购方便,配送及时顺畅。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生活必需品日需求量提前测算、做好应急状态下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运输、投放、配送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四)各岗位工作职责

  巩固生活物资物流重点线路,确保“三不断”(即: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生活物资运送到镇后,由镇级志愿队伍将按村(社区)封闭区分拣物资,分拣后的物资从镇中转站配送至村(社区)封闭区指定地点。

  (五)生活物资配送到户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xxx

  组员:各村(居)委村干部及小组长

  1.生活物资配送到户小组按村(居)委划片分工。小组办公室设在各村(居)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村(居)党支书兼任,组员有各村(居)干部。办公室主要负责登记生活物资发放记录,在封控区与管控区时期,设立24小时保供电话,要统计村户家中重要生活必需品日需求量,报告到党政办。

  2.生活物资配送到户小组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屯党员、志愿者以及民兵团组成配送队伍将生活必需品送至各村屯、村户家中,在封控区与管控区时期,要统计村户家中重要生活必需品日需求量,并提供数据给办公室人员。同时设立各村(居)生活物资24小时保供热线,确保如有生活不便人员,由村屯负责人帮其下单或者登记,联系配送。

  八、保障措施

  由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群众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一)做好备货补货。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制定2家超市(百优超市、美美超市)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商超。做好备货补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组与种植、养殖和生产基地(企业)对接,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特别要备足各类蔬菜,满足村民长时间居家生活的基础需求。

  (二)需求上报。辖区群众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网格信息反应,由各网格信息员汇总群众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做好安全运输。镇级生活必需品物资转运站、采购商超、药店、村屯转运站要明确一名专人和固定车辆开展配送,车辆类型要根据物资情况、道路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调配,确保配送便捷,同时将配送车辆和人员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报镇指挥部审核,经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开展配送。

  (四)做好防控措施。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超市、药店要做细门店及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在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员要做好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按照防控要求对车辆消杀,做到物资配送安全有序。要坚决避免人员集中领取分发物资带来的风险,并及时对生活必需品外包装和物资存放地、分发区域进行消杀。物资配送到户期间要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各村(居)委办公室要提前配备生活物资应急投放所需的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确保应急投放期间防护安全。

  (五)物资配送及发放,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群众逐家进行配送。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的重要性,以最坚定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保障市场供应部脱销、不断档。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应急保供工作。启动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响应后,同步启动封闭区域内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工作计划,镇指挥部将封闭期内的生活必需品总需求量于0.5小时内上报到区生活物资保障组。

  (二)密切沟通,加强合作。各单位、各村、社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同,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联络通畅。

  (三)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要切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市场应急保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全面掌握舆情,合理引导消费。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舆情动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引导广大消费者持理性消费,按需求采购生活必需品,杜绝跟风抢购,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

  (五)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此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5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内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物资保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配送方式及范围

  生活物资以“外调”为主,配送单位为略阳县新圣嘉购物中心,配送范围为全镇范围,优先保障管控区内群众和隔离点群众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物资种类

  蔬菜、鸡蛋、水果、猪肉、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

  四、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新圣嘉购物中心为我镇物资供应点。每周二、周六由马蹄湾镇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统一进购所需物资。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镇所有村组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一、周五将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村(居)民微信群中,要求村(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市场监管所王军同志处,王军同志对接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前往县城进购。

  (三)明确配送流程。各村(社区)负责联络人按照村、镇(街)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配送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兴旺食杂店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负责同志要对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保供商店的商品保供监测和疫情防控巡查,确保责任到位、保供到位、防控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配送物品的质量、价格、检测,安排专人全批次监管和联络(负责人王军:xxx);镇党政办负责抓好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人罗奔:xxxx);保供单位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负责人张兵:xxx)。

  (三)加强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人员要保护自身安全,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6

  为科学有序高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市供组〔20xx〕1号)、市商务委关于《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预案》、中共垫江县桂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桂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围绕“确保城区常住人口粮油肉菜等主要生活物资供应有保障”基本目标,按照“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应”总体思路,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市场供应保障组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市场供应保障组

  组长:张文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高宁办事处副主任

  王晓林政法统战委员

  易林组织委员

  卢先忠宣传委员

  孙东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经发办、桂溪派出所、桂溪市场监管所、财政办、农服中心、平安办、党群办(工会团委)、应急办、社事办、规建办、社服中心、各社区(村)。

  市场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党工委组织委员易林为主任,经发办主任郝霞为副主任,经发办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保障日常事务。

  市场供应保障组工作职责:

  当街道出现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情况,市场供应保障组在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各司其职,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突发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二)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经发办: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建立辖区粮食(大米和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进销存、货品来源、物资缺口等内容的台账,配合县商务委落实辖区生活物资保供企业;收集社区(村)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及时向县市场保障组报送物质调拨申请;对接保供企业,及时获取生活物资配送信息,组织应急保供队伍接收和分发物资;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桂溪派出所:负责协助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场所的治安维护,对城市生活物资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运输线路畅通。

  桂溪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市场秩序。负责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财政办: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储备、市场供应应急调度及应急保供队伍核酸检测等所需的应急保供相关经费。

  农服中心:负责保障本地“菜篮子”产品供给,守住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加强本地重要农产品调控,联系本地重要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健全本地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平安办:负责物资接收和分发点的秩序维护,确保物资分发平稳进行。

  应急办:负责组建街道应急保供队伍,牵头参与应急保供物资分拨、应急配送等工作。

  党群办(工会团委):负责指导志愿者队伍招募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志愿者参与应急保供生活物资分拨、应急配送等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社事办: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困难群众生活物资发放相关工作。

  规建办:负责协调组织保障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配送车辆等应急运力。

  社服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物业管理队伍参与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各社区(村):按照属地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村居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抓好应急保供队伍(党员、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建设,建立辖区粮食(大米和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等生活必需品需求台账,及时接收和分发上级调拨的应急保供物质,做好台账。制定村居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应急预案,统筹组织指挥辖区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应急保供相关工作。

  二、街道全域封闭管控生活物资保障

  街道发生聚集性疫情,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城区封闭管控指令后,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激活指挥体系

  1.市场供应保障组立即进入状态。市场供应保障组责任领导、办公室全体人员立即到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工作专门集中办公,按照县、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县市场供应保障组的要求,全面统筹组织指挥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各社区(村)启动本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指挥体系。

  2.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分别集中办公,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街道、村居、小区物管、志愿者组成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队伍进入指定位置。

  (二)保障供给渠道畅通

  3.按照垫江县市场供应保障组的统筹安排,确保辖区内重要生活物资销售场所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商超、生鲜店、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门营业,合理加大库存,前移备货场地,加密补货频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

  (三)确保生活物资保障体系高效运转

  4.及时收集封闭区域居民重要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分类汇总。第一时间将需求信息向县市场保供组报送,便于县市场保供组对接各保供企业组织货源,确保需求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各保供企业。

  5.投入应急保供队伍。及时对接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企业,收集生活物资配送信息,及时组织街道、各社区(村)应急保供队伍,确保生活物资保供“最后一百米”人员充足,生活物资及时分发到居民手中。

  6.做好政府储备物资投放准备。根据县市场保供组的统一安排,及时联系辖区应急保供网点,确保政府储备物质能够及时投放,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市民信心。

  7.开展市场应急监测。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日监测日报告,对重点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库存双监测,发现库销比下降、价格异常波动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市场保供组报告。

  (四)加强保供人员管理

  8.建立充足配送队伍,解决末端配送入户到位。建立街道、社区、小区物管、志愿者等多方面力量组成的应急保供队伍,分批轮流保障生活物资居民需求统计、封控区物资接驳点、临时供应点转运分发、配送上门等工作,确保物资保供“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人员充足,供应及时顺畅。保障特殊群体生活物资供应,点对点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确保生活物资保供无盲区、无死角。

  9.保障应急保供人员正常上岗。应急保供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出入小区上岗。应急保供人员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入保供场所健康码异常的可持工作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三、生活物资应急保供物资申请操作流程

  10.各社区(村)及时收集辖区居民需求信息并分类汇总,第一时间书面或电话向街道提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需求(市场保障组值班电话:),市场保障组汇总各社区(村)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需求,第一时间向县商务委提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调拨需求。

  11.县商务委下达调拨指令后,及时联系配送企业,确定物资品类、数量、规格、单价、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物资到达指定区域后,及时组织应急保供队伍进行接收,同时第一时间按照需求进行分发,各社区(村)做好接收和分发台账。

  12.应急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先申请、再调拨、后结算”和“谁使用、谁结算”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结束后,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组对接县商务委汇同保供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物资结算价格按照调拨当日市场价格确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要加强统筹领导,强化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统筹和领导,着力推进完善应急保供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生活物资供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日常联络人,履行好市场供应保障职责。各社区(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细化本辖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方案,确保生活物资保障网点全覆盖。

  (三)保障信息畅通。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联络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定期沟通情况,共享信息,掌握市场供给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保障居民消费需求。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指导各社区(村)落实生活物资应急保供人员,储备志愿者队伍,掌握各相关人员家庭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疫情突发时及时启动预案,确保物资、车辆、人员等及时到位。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7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封控地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镇疫情防控封控期间必要生活物资保供分发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明确保供企业。县级保供企业为略阳县腾兴欲购超市,镇级为庞文海果蔬店和吴桂梅蔬菜店,联系方式见附件3。

  2.畅通保供渠道。确定2辆物资运输专用车,每车配备专职司机。专车司机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通行证、驾驶员行程码和健康码等,全程穿防护服,运输车辆信息见附件4。

  3.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联系方式见附件2)每天12:00前上报镇党政办,由张辉上报汇总至定点保供企业略阳腾兴欲购超市。

  4.明确配送流程。蔬菜、米面粮油等常规物资由蔬菜店配送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进行收货和分发;药品、奶粉等其他物资由镇党政办协调人员配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金家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保供分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村、社区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详情见附件2)做好物资需求统计,对接保供企业接收发放物资;党政办负责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确保必要生活物资不断档、不脱销(总负责人胡传林:xxx);保供企业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总负责人张辉:)。

  2.加强人员保障,确保保供顺畅。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配送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了解他们的需求,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企业确保配送人员安全,配送人员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3.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良好氛围。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必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8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各类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镇对已排查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确保人员“管得住”、隔离“服好务”。在此过程中,特对居家隔离工作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方法

  (一)告知书、承诺书、监督提示卡送达到户。

  实施居家隔离时,按规定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温馨提示告知书》及《监督提示卡》(见附件),由镇包保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发放。明确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以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两次测体温密切关注。

  所在村(社区)村医对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每天测量2次,上午下午各1次),并建立相应台账,村(居)委会也需留。

  二、工作要求

  (一)实施居家隔离工作要求。

  实行单间隔离,日常生活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人员之间交流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戴口罩,且实行分餐制,使用的碗筷餐后高温煮30分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村(社区)对其所需必要生活用品给予帮助代购,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必要生活物资获取;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要立即向管控人员报告,若出现症状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场所须开展终末消毒。

  (二)期满解除居家隔离流程

  居家隔离人员起止时间。对重点关注对象居家隔离起止时间应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乡当日起到14天为止。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回乡的时间。

  三、注意事项

  (一)隔离房间注意通风,并保持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门随时关闭。

  (二)做好居家隔离场所特别是厕所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以任何渠道、任何方式。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9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东至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花园乡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对象

  以下人员14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2、从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或经过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来(返)花园的;

  3、不服从“居家隔离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离开硬管控住所的`;

  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

  二、组织指挥

  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花园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

  1、集中隔离点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各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卫健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毒;

  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分局、党政办牵头)负责经费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分局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党政办负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4、转运交通组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乡政府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乡车辆、人员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

  5、宣传教育组(由乡宣传办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市、县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体流程设计,和本乡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及具体业务的培训;

  7、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观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

  三、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

  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

  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系统。

  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明显。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不要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

  四、隔离环境的消毒措施

  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含氯250-500mg/L),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2000mg/L)。

  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1000mg/L),和其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医学观察

  1、抵达东至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满14天。

  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

  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县卫健委,协调专用车辆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

  六、加强对被医学观察者的管理

  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隔离点物资配送方案10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防控人员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防控人员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温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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