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时间:2022-12-09 11:04:40 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范文(通用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范文(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范文(通用7篇)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1

  根据我校实际生源情况,为配合“教学质量诊断跟踪”实施,经校方讨论,现将质量奖励方案公布如下:

  一、凡参加区级监控,由区教育学院组织阅卷的考试: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区平均分≦班级平均分<1分,奖励500元

  再超每1分奖励100元,小数点保留一位

  例:区平均分78.5,班级平均分79.6,奖励500+110=610元

  奖励按班级为单位。

  二、凡参加区级监控,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参照区教育学院组织阅卷奖励方法的50%

  三、凡参加区监控的班级,由于区不公布班级平均分,以区监控前校监控的分数为参照分,参照区平均分及其他班级的平均分按比例折算估出其成绩,参照区级监控,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的奖励方法同样给予奖励。

  四、凡参加区监控的班级,未达到区平均分,但没有轮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矫治,涉及到的教师适当给予200元奖励。

  五、凡参加区级抽样、采样,由校教导处组织阅卷

  给予语、数、英执教老师奖励

  区平均分≦班级平均分<1分,奖励100元

  再超每1分奖励20元,小数点保留一位

  六、凡参加区级抽样、采样未达到区平均分,又没有轮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矫治,涉及到的教师适当给予100元的奖励。

  七、凡参加区级监控、抽样、采样后,上级主管部门到学校调研学科成绩大幅度提高的成功经验,学校奖励涉及到的学科老师1000元。上级主管部门到学校调研学科成绩大幅度下降进行矫治的,学校不予奖励。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2

  xx县实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考评与发放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长教体[20xx]47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考评、发放与激励机制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促进全体教职工树立质量为重的意识,更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1.师德为先。注重促进教职员工的履职意识、师表意识、爱生意识、爱校意识。

  2.绩效主导。注重教职员工提升教育质量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民主参与。成立专门的考评与发放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考评方案,坚持奖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4.差距合理。坚持按岗定酬、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5.激励发展。通过考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师生、学校共同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校财政供给且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在岗教职工。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基础奖励、工作量奖励、取得成果奖励。

  (一)基础奖励

  基础奖励按照上学期个人绩效的65℅计算。

  (二)工作量奖励(按实际得分的25℅计算)

  1.课时:每节课2分,超出12节以上课时每节5分,缺1节扣5分(公假不扣),另代课1节赋5分。

  2.校本写字课:每节赋5分(要求:当堂有指导、有练习;课后批改全部、及时),缺1节扣5分,另代课每节赋5分。

  3.班主任:班主任满工作量,每月赋80分。

  4.超班额:班级人数超过46人,超出人数每生每月赋语、数教师各4分,其它学科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平均数超46人,按每生2分赋分。

  5.教学检查:每学期三次教学检查,检查结果分A、B、C三个等次,分别赋30、25、20分;特别差或没有的,提出批评,不赋分。

  6.听课:听1节课赋5分(每学期不超过15节)。

  7.路队护送:语、数教师放学护队,每人每月赋30分,缺一次扣1分;非语、数教师课间操、放学值班,每月赋30分,缺一次扣1分。

  8.课间操: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赋语、数教师15分、12分、10分。

  9.卫生: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每班级分别赋15分、12分、10分。

  10.公物管理:所使用公物一学期无损坏、丢失,每位教师赋50分,丢失、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11.安全:每学期在工作期间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每位教师赋50分。

  12.教师办公室:每天对教师办公室卫生、粉笔字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评比一次,一、二、三等奖办公室每位教师分别赋15分、12分、10分。

  13.考勤:教师出满勤每人赋50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1分。

  14.学习:教师每次出勤赋5分。

  15.师德:教师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每月赋20分。

  xx.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体、计算机等团体(3人以上)比赛活动,对支持学校工作的所抽学生班级按每生5分分别赋予语、数教师,对于获得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的活动,在奖励辅导教师的同时,再给予支持工作的班级,按每生5分分别赋予语、数教师(辅导教师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17.公开课:主动承担公开课每节赋100分(课后须提供教案、1500字以上反思稿);同组参与研讨活动教师每人20分,教研组长40分;首席评课、说课教师每次赋20分(须提供1000字以上评、说课稿)。

  18.论坛等全校性教研活动:参加一次活动,每人赋5分;按要求提供1000字以上有质量的文字材料,每篇赋40分。

  19.校本研修作业:每月对教师读书笔记、钢笔字、毛笔字评比一次,一、二等奖每项分别赋15分、10分。

  20.黑板报、书法园地、图书角等班级布置类评比:每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赋语、数教师15分、12分、10分奖励。

  21.期末素质测试监考缺一场次扣10分,阅卷缺一次扣50分

  (三)取得成果奖励(按实际得分的15℅计算)

  1.教师在国家、省、市、县正规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赋25分、25分、20分、5分;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论文评比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20分、15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5分、10分、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0分、5分、2分;县级一等奖每篇赋5分。“少教多学”系列师生获奖论文,一等奖按市级一等奖赋分,其他奖项不赋分,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教师指导学生在各级正规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赋30分;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活动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赋20分、15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赋15分、10分、5分;市级一、二等奖,每人次分别赋10分、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分别赋5分。(指导学生须署名指导教师)

  3.学校期末素质测试等各项评比评价总分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先进班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按各项得分高低评选6个,先进班集体每班赋380分,由校办按一个星期班级38节课,每节课10分,分给所有任课教师。

  四、学校考评领导组

  组长:路付胜

  副组长:汤毅、陈冬梅

  成员:赵莹、杜和春、郑昭兵、蒋斌、张有顺、伍敬菊、戴中平、贾良华、戴贤松

  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3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和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小学、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内涵、持续发展,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镇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内容

  1、小学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评价。为及时调研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现状,加强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抽测。全镇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2、学前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为提升学前阶段幼儿综合素质,每学期对大、中、小班进行素质测试。

  3、小学、幼儿师生综合素质随机抽测评价。为提高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学科,师生共同参与检测。通过听课等活动,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检测,现场诊断,及时反馈,及时评价。

  4、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教学评估。为全面评价小学和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对所辖完全小学、幼小一体园、幼儿园,从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研管理、校本研修、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评估。

  二、评价系列

  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等22个教学单位

  三、评价程序及办法

  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开放性测试或综合素质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

  1、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测、测试。全镇各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教育局对小学一至六年级中任意一个年级的综合素质抽测;每学年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测试.抽测、测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实验课程实施计划》,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2、全镇组织进行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中心学校将根据教育局期末试卷进行检测。检测由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3、全镇组织学前幼儿进行综合素质检测。全镇各园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对幼儿大班、中班和小班进行测试,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4、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综合素质随机抽测。每学期通过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从学校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班级、任意学科,由学科题库中随机抽取样题,对所在班级的师生进行该学科的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平时听课评课,当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及时诊断,当堂反馈、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5、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估。

  (1)评估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2)组织形式:中心学校对其所辖小学(除教育局抽测评估学校)进行教学评估。

  (3)评估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中心学校及时汇总各学校、教师的评估结果,并记录评估档案。

  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全市测试、抽测权重为50分,全镇测试权重为30分,教学评估权重为20分。

  四、奖励办法

  1、奖励。中心学校按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系列分别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先进奖。

  (1)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500元、300元。

  (2)不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负责人)300元、200元。

  (3)学科单项奖: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镇单评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4)幼儿园(学前班)综合测试成绩参照以上执行。

  (5)对于在市局及其以上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排名在参考单位总数前三分之一),另奖校长和任课教师2000元。

  2、惩罚。综合成绩排在本系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定为待合格档次。第一年待合格,通报批评并由校长作出检查;连续两年待合格,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待合格,免去校长职务.从20xx年第一学期起,三年一轮,循环统计。

  五、评价要求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校长(负责人)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包点中心学校校长实行一岗双责。

  2、切实抓好综合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方案,将每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评、绩效工资发放、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成绩按倒数第一计算,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不执行三级课程计划,不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2)在组织检测、抽测和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瞒报学籍;考风、考纪出现严重问题的。

  (3)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单纯以检测分数作为评价唯一依据,而不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归贺进中心学校,奖惩金从绩效工资中落实,方案中所涉内容与教育局及其以上主管单位和部门相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4

  为表彰在全镇教学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教师,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当年评选方案要求,蒙阴县教体局关于教学质量奖的通知要求与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质量核心

  教学质量奖为教学专项奖,要以教学质量作为评定的主要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要改进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结果评价,注重过程评价,兼顾专项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成绩。

  (三)面向一线

  教学质量奖评定对象为一线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中一线专任教师(实际带课量必须达到规定课时数)不低于 85%,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按兼职单独申报推荐。

  (四)注意均衡

  教学质量奖的名额分配要兼顾学段、年级、学科,兼顾城乡。原则上按照各学科专任教师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农村教师名名额不得低于平均比例。

  (五)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奖学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 15 天。

  (三)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

  1、本学年教学质量在本校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在本县区处于前列。

  2、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系统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得团体前六名、个人前三名的成绩。

  3、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获市级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在县区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省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

  5、教学研究人员在教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分管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全县处于领先位置。

  6、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学校要成立 7 人以上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教师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2、教学质量奖名额的'分配

  本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原则,既要考虑到各年级,又要考虑到各学科,不得集中到某年级、某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每学科推荐比例(按县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每年名额累积按比例占用名额。分配比例均按四舍五入进行(因名额较少如管理人员在教学成绩中已经取得不再单独占用)。学校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得突破和自行调剂分配的名额。学校将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查。

  3、评选办法

  按教师2021-2022年纯教学成绩量化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分配,如遇成绩相同,看综合量化成绩,仍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民主评议产生。其他方面教学质量奖按相应学科与部门在上级文件成绩基础上按成绩顺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教学质量奖。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5、所管辖区域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与恶劣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的。

  6、近三年取得市及以上同级教学质量奖的不再参与评选,工作不满三年的不参加评选。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5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温政办〔2016〕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设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基础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原则

  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绿色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全面导向、改革导向、增量导向”的奖励原则,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机制。

  (一)“全面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守学校安全、德育、体育、减负等工作底线。

  (二)“改革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向改革要质量,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扎扎实实推动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并取得成效的中小学校得到奖励。

  (三)“增量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关注学业成绩的增量,在不同学业成绩基础上追求增量,增强学校主动发展意识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预期目标

  通过奖励,引导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校与教师积极性,扎实推进课程改革与课堂变革,不断改进学校德育、智育、体育、艺术教育等工作,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一)义务教育学业合格率达到省均水平。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前四水平。

  (三)高中学业水平的合格率达到97%,高考录取率达90%。

  (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五)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达到95%、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奖项设置

  主任教育教学奖励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设以下三类奖项:

  (一)学业质量奖(76万)。奖励学业质量高或提升幅度大的公办与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学业质量奖约26万元、初中学业质量奖约30万元、高中学业质量奖约20万元。

  (二)精品项目奖(16万)。奖励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示范校建设成效显著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项目组成员。精品项目分精品课程、精品教改项目(包括教育评价改革项目)、教学常规管理精品校、校本研训精品校,每学年评出8个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

  (三)优秀成果奖(8万)。奖励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论文、课题)、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者;市一等奖及以上艺术节与科技节作品的指导教师、市“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文学家”的指导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业质量奖、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必须要具备以下前置条件:

  1.平安校园考核不低于850分,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学生体质健康合格达95%及以上或比上年度提高2%。(高中数据采用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高校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3.认真践行“四品八德”教育,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具体行动。

  (二)申报学业质量奖的学校,学业评价指标达标有以下要求:

  1.小学:当年度小学学业合格率达到区均值及以上,或学业合格率在全区排位名次比上年度有进位。

  2.初中:(采取团体捆绑式评价)当年度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前20%、T总分、后20%)至少有两项指标达到市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度有提升。

  3.高中:当年度高中学考累计合格率要达到93%及以上或增长率达到4%及以上且高考录取率达到88%以上。

  (三)申报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具备以下条件:

  1.精品课程。依据学校课程规划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评价、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精致,在两个年级及以上实施。

  2.精品教改项目。根据学为中心教学改革方向,开展课堂变革、作业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取得很好成效;或推广与深化“基于作业单的互助课堂”项目成果, 成效显著。

  3.教学常规精品校。根据市教学新常规,结合我区“基于作业单互助课堂”项目成果与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教学新常规建设,成效显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校本研训精品校。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校本研训要求;基于校情,创新开展校本研训工作,亮点鲜明、成效显著。

  (四)申报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2.申报成果奖项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

  3.获奖艺术节作品、科技节作品、“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指导,有完整指导活动记录。

  五、奖励办法

  一学年奖励一次,奖励考核期为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一)学业质量奖的奖励办法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根据学业评价指标计算积分,再根据积分计算出各校学业质量奖的金额。(具体见附件:学业质量奖的计算方法)

  2.学业质量奖发给学校,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奖金分配方案发放给教师。

  (1)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注重毕业年级,兼顾基础年级

  (2)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向一线教师特别是教学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

  (3)学校奖金分配方案兼顾那些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课堂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的非考试学科教师的贡献。

  (二)精品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精品项目认定程序。

  (1)学年初由学校申报创建精品项目并提交方案与工作行事历。

  (2)学年中由文教体工作局组织督导组进校督促与指导精品项目的培育。

  (3)学年末由精品项目考核组对申报学校条件与项目成果进行认定,择优确定精品项目。

  2.精品项目奖发放给学校,由学校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益予以分配。

  (三)优秀成果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市一等奖:论文500元/篇,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1000元/人,艺术节指导奖、科技节指导奖1000元/项目,课题成果奖2000元/项目;市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奖 3000元/生。

  2.省二等奖、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国家一等奖分别按市一等奖的1.5、2.0、2.5、3.0倍数计算奖金。同一项目取最高奖,不重复累加计算。

  3.优秀成果奖直接发放给有关教师本人。

  六、保障措施

  (一)区财政要保障每年100万的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若当年度质量奖励发放总额不足100万,财政按实际金额安排预算。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资金不列入绩效工资范围。

  (二)文教体工作局要成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确保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实施奖励方案。

  (三)文教体工作局全程监督主任教育教学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奖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挪用、挤占。督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提高奖金的使用效益。

  (四)文教体工作局根据我区教育发展,可视情况对本奖励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方案自20xx年8月7日起开始实施。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6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7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

  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

  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

  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

  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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