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质量奖金分配方案

时间:2022-12-07 12:03:47 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教学质量奖金分配方案范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教学质量奖金分配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教学质量奖金分配方案范文

  小学教学质量奖金分配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三、奖励办法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四、备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质量奖方案2

  为了加强对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全力做好温课备考工作,引导全校教职工树立质量意识、竞争意识、精品意识,努力钻研业务,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金兰小学教师奖励制度》特指定此办法。

  一、六年全体学生均要参加7月4日县教育局基教办组织的20xx年小学六年制毕业生水平测试,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自然、思品、社会五科。

  二、各学科四项等级指标为:语文、数学学科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分以上为及格,59分以下为差生;自然、思品学科40——36分为优秀,35——32分为良好,40——24分为及格,23分以下为差生;社会学科20——18分为优秀,17——16分为良好,20——12分为及格,11分以下为差生。

  三、各科统考成绩按上述指标,计算出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和差生率。分别与全县参考学校(班级)对应学科进行对比排出我校各学科在全县的名次。

  四、各学科任课教师得分标准与奖惩办法。所教学科四项指标其中任何一项在全县统考对应学科获得第一名记25分,第二名记20分,第三名记15分,第四名记10分,第五名记5分。满分为100分。总分达到60分以上为优秀,学校一次性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人民币400元,总分达到50以上分奖励人民币300元,总分达到4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200元,总分达到3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元。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按特殊贡献予以加400分、300分、200分、100分。

  五、参考学生单科成绩在全县第一(含并列),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人民币100元。

  六、参考学科四项指标低于全县平均成绩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在年终绩效考核扣10分。

  学校质量奖方案3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姚本前、陈明海

  成员:肖昌茂、肖昌明(小)、蒋世锦、田昌万、全胜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

  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三)抽考奖

  获局奖励的奖金全部用于上下半年参与评价的相关学科、年级教师。

  学校质量奖方案4

  为表彰在全镇教学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教师,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当年评选方案要求,蒙阴县教体局关于教学质量奖的通知要求与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质量核心

  教学质量奖为教学专项奖,要以教学质量作为评定的主要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要改进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结果评价,注重过程评价,兼顾专项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成绩。

  (三)面向一线

  教学质量奖评定对象为一线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中一线专任教师(实际带课量必须达到规定课时数)不低于 85%,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按兼职单独申报推荐。

  (四)注意均衡

  教学质量奖的名额分配要兼顾学段、年级、学科,兼顾城乡。原则上按照各学科专任教师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农村教师名名额不得低于平均比例。

  (五)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奖学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 15 天。

  (三)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

  1、本学年教学质量在本校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在本县区处于前列。

  2、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系统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得团体前六名、个人前三名的成绩。

  3、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获市级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在县区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省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

  5、教学研究人员在教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分管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全县处于领先位置。

  6、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学校要成立 7 人以上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教师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2、教学质量奖名额的分配

  本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原则,既要考虑到各年级,又要考虑到各学科,不得集中到某年级、某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每学科推荐比例(按县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每年名额累积按比例占用名额。分配比例均按四舍五入进行(因名额较少如管理人员在教学成绩中已经取得不再单独占用)。学校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得突破和自行调剂分配的名额。学校将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查。

  3、评选办法

  按教师2021-2022年纯教学成绩量化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分配,如遇成绩相同,看综合量化成绩,仍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民主评议产生。其他方面教学质量奖按相应学科与部门在上级文件成绩基础上按成绩顺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教学质量奖。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5、所管辖区域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与恶劣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的。

  6、近三年取得市及以上同级教学质量奖的不再参与评选,工作不满三年的不参加评选。

  学校质量奖方案5

  为确保推荐出教学质量优、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的本学院专任教师参加学校2020年“课堂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树好教学先进典型,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峰

  副组长:钟大勇 黄河

  成员:楼华、何叶、梁胜男、邹勋、余友情

  二、推荐基数及范围

  院级评审参评人员不得低于本学院在岗专任教师数的15%,范围为2018年9月以来全职在学院工作的一线专任教师。推荐到学校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在岗专任教师数的10%(四舍五入)。

  三、推荐原则

  (一)教学质量的常态化、稳定化原则。评选关注真实课堂教学质量,由专家深入课堂常态化听课并打分,避免评审沦为“讲课比赛”。

  (二)长期扎根教学、钻研教学原则。参评专任教师须完成近两学年学院平均教学工作量的80%及以上,超平均教学工作量的80%越多得分越高。

  (三)重复评选原则。杜绝“搞平衡”,上届获奖者需纳入评审推荐范围,在平等竞争下,同一教师多次获奖更是有说服力的教学先进典型。

  (四)评审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和学院推荐的.形式,由学院和学校客观、公正、公开评选、审定。

  四、推荐名额及确认办法

  (一)纳入学院评审的名额及确认办法

  根据学校相关名额要求,体育学院参评人员不得低于9名。按“自愿报名与学院推荐范围内的专任教师综合评分(100分制)排序排序从高到低”的办法进行确认,具体评分办法及权重如下:

  1、“学评教”得分(10分):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的专任教师以2018-2019、2019-2020两个学年共2次排序进行评分,前41%-50%计2分;前31%-40%计4分;前21%-30%计6分;前11%-20%计8分;前10%计10分,2次得分之和除以2为该教师“学评教”总得分。

  2、“教学工作量”得分(10分)。专任教师在2018-2019、2019-2020两学年承担的课堂教学工作量与学院规定工作量之比为60-69%的得2分、70-79%的得4分、80-89%的得6分、90-99%的得8分、100%及以上的得10分。

  3、教学资料包得分(30分):每位教师上交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资料包(教材、教参(讲义)、教案、计划、大纲、理论课PPT),学院将请专门的人员进行评审,并给予打分。

  4、专家听课得分(40分):学院将派专门人员深入课堂进行听课,根据课堂情况进行打分。注:教师常态化听课课堂由学院随机抽取。

  5、“教学研究与改革”得分(10分)。教师在2019年1月-2020年12月的教研教改成果进行计分。论文类须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项目类需为主持人,获奖类(含省级)须为排序前三名方可计分。计分就高选择1项,不累计计分。

  ①项目类(须结题):校级重点项目10分、一般8分、自筹6分。

  ②论文类:核心期刊10分、一般6分,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③校级获奖类: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6、加分类:立项省级及以上项目、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加10分;获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带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带队参加学科竞赛获全国及以上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计分就高选择1项,不累计计分。(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小学教学质量奖金分配方案2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绩效考核工作,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二、发放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含借调交流)教师、备案聘用教师。

  三、奖励总额

  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考核核定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四、奖励原则:

  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此三项的奖励总量不低于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的50%,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搞平均分配。

  五、奖励办法:

  专项绩效分配体现“专项绩效”属性,突出三类教师的考核奖励。

  (一)班主任考核奖。

  1.班主任评优奖:根据《寨桥小学班主任考核奖评办法》,以年级组为单位,按50%的比率评选出优秀,其余为合格等次。优秀者每月得150元,合格者每月得140元,按10个月计发;(原绩效奖发放办法中班主任考核得奖不再设置)

  2.代班一天得10元;(原绩效奖发放办法中不再设置此项)

  3.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竞赛奖:参加校级基本功竞赛一次得50元,按30%的比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50元、30元;参加区级基本功竞赛一次得80元,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参加市级基本功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4.获区名班主任称号一次性奖励500元;获市名班主任称号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协同管理奖。

  根据学校情况,发放协同管理奖,发放标准500元/学年。发放对象:除班主任之外的其他任课教师。

  (三)超工作量教师考核奖。

  1.每学年经校长室、教导处根据工作需要商定的课务,均视为满工作量。代课视超工作量,奖励10元/课;(注:原绩效奖发放办法中不再设立此项。)

  2.教师个人申请、学校行政审批后的加班(不含学生训练及比赛),加班每天40元。承担学校临时加派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的,按工作量或工作强度折算成加班计算。(注:原绩效奖发放办法中不再设立此奖项。)

  3.语、数、外教师早上、中午进班辅导奖:以班级为单位来核算,一学年900元,由班主任登记任课教师的进班次数来发放。

  4.专职术科教师带队训练辅导(以一个项目为主),每学年每个项目200元;如果是校外人员来训练,本校教师参与管理者,每学年每个项目150元(不包括暑期田径训练);数学老师带数棋队训练、参加比赛者,享受同样的奖励。

  (四)教学业绩优秀教师考核奖。

  分四块来考核奖励:一是校级调研学科教学成绩奖;二是学科竞赛团体参与奖;三是区级调研学科教学质量创优奖;四是教师个人教学成果奖。

  1.校级调研学科教学成绩奖:

  按学期计算,班平均≥校平均,得一等奖100元;班平均低于校平均2分以内(不含2分)得二等奖80元;班平均低于校平均2分以上,5分以内得三等奖60元;班平均超出校平均10分以上酌情扣除相应奖金。

  凡接上一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班平均与校平均差距超过3分(不含3分)的老师,享受“担当奖”每学期100元,一学年计200元。(担当奖有效期一学年)

  说明:1.“担当奖”和“成果奖”不重复得。

  2.担任两班和三班的,取其中最好的一个班进行测算成果奖。

  3.跨年级教学的,可累计测算成果奖。

  按学期计算,期末抽考所任教的一个班。音乐、美术、科学、体育、信息,按相应比例考核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附各学科的基本能力:音乐:唱歌;美术:作画;科学:实验操作;体育:体能和技能;信息:文字录入或其他),合格率达97%,优秀率达35%的,奖励50元。

  2.学科团体竞赛参与奖:每位教师组织学生每参加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团体竞赛得50元。

  3.区级调研学科教学质量创优奖:

  (1)六年级毕业班创优奖:六年级毕业考试以区三率为测试标准,如班级优秀率或合格率等于或超于区平均,则每率奖励100元;如该学科的校平均优秀率等于或高于35%、合格率等于或高于97%,则该学科的全体任课教师再奖励50元。

  (2)其他年级区学科抽测调研考试创优奖,若校优秀率、合格率等于或超区平均或低分率低于区平均,则所有被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各率各奖励80元;若三率均优于区平均,则被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再奖励50元。

  4.教师教学成果奖: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评优课)奖:参加校级基本功竞赛一次得50元,按30%的比率设奖,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0元、50元、30元;参加区级基本功竞赛一次得80元,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参加市级基本功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获区名师工作室一次性奖励500元;获市名师工作室一次性奖励800元。(评优课非现场比赛,送评视频按同级获奖的30%计算。)

  (五)师德考核奖。师德按学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得200元。出现师德问题,由学校考评小组视具体情形确定扣除金额。

  (六)安全考核奖。安全按学期考核,无安全责任事故得基数200元;有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考评小组视具体情形确定扣除金额。

  (七)出勤考核奖。出勤按月考核,出全勤每月得30元,旷工病事假等按规定扣除金额。(全勤指没有病事假,培训、会议、外出听课等公差除外;产假、丧假等出勤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今后随着专项绩效总量的增加,各奖项的基数或比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适当调整,确保三项奖励的总量不低于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的50%。

  六、实施过程:

  1.学校成立专项绩效领导小组。

  组长:黄勇

  副组长:李建新、王兰

  成员:全体中层及部分教师代表

  2.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方案。由校长室制定初步方案,各处室讨论汇总意见,校长室共同商定成稿。

  3.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4.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

  七、有关问题说明:

  1.校级领导专项绩效奖励由区教育局考核发放。

  2.借调人员的专项绩效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3. 退二线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现职中层干部按教师身份参与考核,不再按原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享受职务系数增量部分。

  4. 下列人员不发专项绩效奖励:一是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二是长病休人员;三是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四是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

  5. 下列人员减发专项绩效奖励:一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二是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三是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

  6.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本工作方案经教育局批准,学校教代会通过,自通过学年度起执行,解释权属常州市武进区寨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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