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时间:2023-03-30 09:52:30 盛林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精选11篇)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0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

  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

  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2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同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小麦、豆类等作物种植的夏田秋季撂荒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进行复种小日月作物,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计划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按照省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下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以村为单位下达工作方案和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7月)。各乡镇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知情大会,向群众传达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同时,要深入田间地头,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进行登记造册。一是摸清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二是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四是全力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全力组织部署好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制定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对问题建立台账,一一挂牌整改销号,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秋冬季整治阶段(8月—10月)。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上研究审核后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联户干部包抓地块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乡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包村联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限时整治。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和经营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广大耕地承包经营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让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既要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又要与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优资格挂钩,对在整治过程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给予鼓励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3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四、任务分工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4

  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部署,结合中央及省上关于撂荒地整治工作总体安排,为彻底把全市撂荒地底数摸清、原因查明、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一定要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去年以来,国家、省上先后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耕地保护有关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春耕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等都部署了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整治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上先后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继续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尹弘书记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各地要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省纪委监委也将撂荒地等耕地“非粮化”作为监督事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如此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耕地保护及撂荒地整治工作,可谓措施细之又细、责任实之又实。

  20xx年,我市共摸排撂荒地面积48.37万亩,10月份省上反馈我市“三调”耕地未耕种面积167.15万亩,从各县区摸排情况来看,还存在摸排面积与“三调”数据差距较大、个别县区进度缓慢等问题。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深刻认识农村耕地保护和撂荒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中央及省市委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作风、更实的措施,扎实有效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有力落实好各项政策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好撂荒地整治硬任务。

  二、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完成重点任务

  围绕“六个一批”(复耕复种一批、引导流转一批、代耕代种一批、土地托管一批、改善提升一批、还林还草一批)的思路,坚持“边摸底、边整治”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探索整治有效途径,坚决防止耕地撂荒。

  (一)摸清摸准撂荒面积。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去年撂荒地专项整治摸排面积的基础上,对照“三调”耕地未耕数据,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结合“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确权承包地图斑,对撂荒地位置、数量、面积、撂荒原因、土地权属等情况一户一户核查,一块一块核实,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落一户、不漏一块。核查中要准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要建立“三调”未耕种耕地图斑核实和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台账,并对核实排查面积数据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及时协调解决核实排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分类指导撂荒利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耕地撂荒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通过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季节性的撂荒地,首先要通过政策支持等途径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要加大机耕道、渠道等维修建设的.资金投入,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对于集中在山区和半山区、涉及农户较多、地块面积较小、分布较散的撂荒地,达到纳入高标准农田实施范畴的要优先纳入;对于地力相对较差的耕地,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恢复耕作。(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集中统一整治。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要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及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五)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产业改革,构建农机、代种、管理、销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有效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农作物产量,释放农村劳动力,最大限度激发农民复耕复垦积极性。(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六)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当地撂荒实际,科学谋划一批撂荒地治理项目,主动汇报衔接,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要统筹利用农田治理项目资金,出台利用撂荒地种粮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对于面积小、较分散的地块,设立开通小型项目申报入口,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提供资金扶持。要持续加强协调对接,积极申报国家、省上统筹利用撂荒地种粮的扶持政策。(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坚持闭环工作原则,不断强化保障措施,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要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的撂荒地谁负责、谁认领、谁整治”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坚决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全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在巩固去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撂荒地复耕复种的“黄金期”,充分发挥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作用,对摸排出的撂荒地,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要宣传引导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通过发布信息、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张贴到村到社、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撂荒地流转奖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增强农民爱惜土地、主动摒弃撂荒、拒绝撂荒的法治意识和思想认识。同时,大力宣传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鼓励不愿意种地的农民积极流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全面营造全民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要调度督导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级督导组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县区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抽查。今年5月底,各县区要将《2022年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附件1)、《2022年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附件2)审核盖章后于每周一上报市撂荒办。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督导组督查情况和调度情况对各县区整治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数据造假、虚假整治的县区及乡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要长效监督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动态情况,对于耕地撂荒现象,一经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治,短期不能整治的要制定长期治理方案,定好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按期完成。要建立监管考核制度,将撂荒地整治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到全年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市上考核县区,县区考核乡镇,建立由上而下、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撂荒地整治长效机制。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5

  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目标的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杜绝常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确保耕地不抛荒。

  二、整治时间

  整治耕地抛荒工作启动时间从20XX年3月起。

  三、工作内容

  1.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抓好相关土地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到自身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在3月30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将《关于抓好春耕生产的倡议书》(附件2)和相关标语张贴到集市、各村组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同时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大户”承包经营。镇政府、各村及时收集发布流转信息,组织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相关人员签订土地承包协议,进行承包经营。

  3.扎实开展耕地复耕工作。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农户、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等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有序开展耕地复耕工作,所有抛荒土地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复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治理耕地抛荒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胡建勇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小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史鹏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史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对全镇各村治理耕地抛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按照谁驻村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治理耕地抛荒工作。

  2.强化奖惩措施。一是实行责任追究。8月上旬将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未达标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在全镇通报。二是大力表彰先进。8月中旬召开土地抛荒整治工作总结大会,对消灭常年性抛荒耕地中作出贡献的村和大户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改进补贴办法。对常年抛荒的耕地停发各项补贴资金,并向种粮大户等倾斜,支持发展粮食生产。

  3.促进耕地合理有序流转。完善土地托管机制,鼓励合理流转,对长年外出,又不愿流转或委托代耕代种,两年及以上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土地承包权,进行流转耕种或重新承包。对长期抛荒后,村集体连片承包经营荒地连片一百亩以上的一次性奖50元一亩。

  4.统筹整合项目。通过整合水利、高标农田、农田建设、财政一事一议、乡镇振兴产业发展等涉农项目,将抛荒耕地优先纳入项目建设范围,推进改善抛荒地耕种条件,大幅度降低耕地抛荒治理成本。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XX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XX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7

  为了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现象,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工作,根据县统一部署安排,于6月至12月将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整治清零行动,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完成全镇粮食生产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排查全镇耕地抛荒情况,全面落实复垦种植措施,建立健全耕地抛荒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宜水稻则水稻、宜旱粮则旱粮、宜经作则经作”,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20XX年全镇粮食播面稳定在1.6万亩左右、粮食产量保持6789吨以上。

  二、工作措施

  1.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抛荒地利用。根据立地条件,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抛荒地,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抛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2.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抛荒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农民复耕抛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连续抛荒2年以上(含2年)停止发放补贴的,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抛荒地种粮的给予补助。完善保险政策,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加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抛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政策支持.

  3.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抛荒地耕种条件。改善耕作条件,积极将具备条件的抛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増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抛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釆取奖补措施,引导农民对抛荒地开展地力培肥。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引进、备利用,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4.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抛荒地规模经营。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抛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抛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

  5.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相关和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对抛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釆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

  6.全面开展排查,坚决清理整治复耕。在全镇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集整理耕地抛荒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耕地抛荒现象,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治提供依据。对发现的耕地抛荒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确保12月底前整治到位。

  三、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摸底。从6月上旬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耕地农业生产全面排查。主要调查了解耕地种植情况和耕地抛荒情况。各村要尽快组织力量,以村为单位抓紧时间对耕地抛荒情况入村入组现场核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抛荒耕地台账,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

  2.同步整治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各乡镇,组织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

  3.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耕地抛荒督查力度,完善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对各村的耕地抛荒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

  4.构建长效机制。构建耕地抛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耕地抛荒问题回潮反弹。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对落实种植计划的要及时销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层层明确责任方法,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压实机制。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抓,确保工作落实,确保精准精细。

  3.强化宣传引导。要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恵农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要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要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整治典型地区和案例,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郴州市、资兴市关于粮食生产“两稳”工作要求,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确保粮食安全,促进我镇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和粮田“非粮化”行为,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按照“宜粮则粮、宜菜则菜”的原则,通过开展耕地抛荒治理,减少季节性抛荒、杜绝多年性抛荒,确保抛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巡回宣传、村级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劝耕会等形式,大力宣传“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大力宣传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闲置、荒芜耕地依法采取恢复耕种、缴纳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在全镇营造治理耕地抛荒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以20XX年没有整治好的面积为任务分解到人,整治抛荒。各村根据整治任务分解到人,完成抛荒整治任务,保存抛荒地整治前、整治中和整治后的相片。整治好以后在村、组二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相片保存备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好统计表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农技站,镇纪委、镇农技站对各村报送的结果进行抽查。农技站审核后,填好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各地报送的结果进行抽查核实。镇村两级要对摸底统计上报情况进行造册备案备查。

  (三)耕地常态化管理,杜绝抛荒。各村要随时掌握耕地种植情况,杜绝耕地抛荒。

  (四)开展复耕劝导。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主体责任,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组干部入户,对弃耕农户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劝耕工作,引导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复耕;对于在外的弃耕户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告知并劝其限期复耕。对于本人不能复耕的农户要引导其流转耕地给他人代耕代种。

  (五)开展分类治理。对因水冲沙压或地质灾害造成耕地抛荒的,由市直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协助乡镇进行恢复和改造,能种植水稻的一律要种水稻,不能种植水稻的要改种其他旱粮和蔬菜等农作物;对水利条件较好的,一律恢复种上水稻;严禁出现在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等再次破坏耕地质量行为;对“冷浸田”等泥层较深、排水不畅的抛荒耕地不利于机械化作业、不适合种植水稻的,可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驻村领导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制定相关措施,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耕地抛荒治理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按照“统一宣传发动、统一摸底造册、统一治理标准、统一治理时间、统一补贴政策”的'要求对各村组的具体责任人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镇委、镇政府安排部署,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忌因为工作马虎、人情世故等原因出现漏报、瞒报、虚报现象造成群体性的事件。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大耕地抛荒治理核查力度,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抽样调查与全面普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和大面积地,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问责。

  (四)兑现激励政策。严格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对耕地抛荒的一律不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一切粮食补贴资金。一是对抛荒耕地治理有需要大豆、玉米等旱粮种子的,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市农业局申请,免费发放用于抛荒耕地治理。二是对抛荒耕地的恢复种植,对复垦予以一次性扶持,扶持标准为:复垦后种植水稻的按150元/亩、复垦后种植旱粮或蔬菜等不破坏耕地质量的农作物的按100元/亩进行扶持,扶持对象为复垦种植者。

  (五)严格惩处措施。对承包耕地本人不愿复耕也不愿土地流转的严格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补贴政策核减其抛荒耕地的一切政策性补贴。对于属于基本农田且连续弃耕抛荒两年的,要督促发包方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复耕。核减的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等惠粮补贴全部用于抛荒耕地复耕。行政村(社区)连片抛荒3亩以上的,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村)委会主任以及镇驻村领导和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六)严格规范扶持。耕地抛荒整治复垦扶持资金发放,先由恢复种植者向镇、村(社区)申报,复垦完成达标后由各镇里进行100%初验,验收结果表在村级公示栏公示7天后,附复垦前、复垦中和种植后图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届时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将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上报的情况(复垦前是否为抛荒耕地、复垦面积是否真实及复垦质量是否达标等),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核实。虚报面积比例10%(含)以下的,按两倍虚报面积比例扣减该乡村(社区)耕地抛荒整治复垦扶持资金和对村(社区)奖励资金,虚报面积比例10%以上的,直接取消该村(社区)扶持资金和乡村(社区)奖励资金发放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决不允许骗取复耕复垦扶持资金,决不允许将未抛荒地统计为抛荒地,并纳入复垦扶持范围;严格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责任人员在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到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9

  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弃耕撂荒问题,着力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群众自愿,村两委主抓、乡镇主责、市场运行”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创新弃耕撂荒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逐步构建农村土地适应新时代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发展优质粮油绿色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脱贫奔康基础。

  二、目标任务

  重点消除集中连片弃耕撂荒土地,在20XX年10月底前镇域内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复耕复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三、重点工作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台账和复耕复种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部用于优质粮油生产。

  四、具体措施

  (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土地承包人将弃耕撂荒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进行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流转协议,约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国家惠农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项。

  (二)村集体经营流转。本着“资源互补、产业联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村集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土地后,以弃耕抛荒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经营,规模发展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方共赢。

  (三)订单合作流转。村集体流转弃耕抛荒土地或组织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签订种植合同。村集体本着市场法则,以订单生产为互利共赢基础,协商约定村集体、订单农户、订单企业的责、权、利,村集体通过提供生产组织和产品回收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鼓励农户自愿将弃耕抛荒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代耕代种,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好托管或代耕代种协议,约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种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产油大县项目”、“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大豆试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撂荒地耕种(50亩以上)和农机(大中型)购机补助”资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该项工作后,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申请拨付资金,报县农业农村局抽样复核达标后拨付资金。

  (三)确保农用物资的'投入。确保全镇撂荒地的复耕复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的免费提供,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分工。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督查建设进度、严格考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粮食生产的规划布局,抓好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控,示范基地建设,监督弃耕撂荒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合法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配套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所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各村实施弃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复垦。各村负责辖区内弃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转、发展粮油绿色生产整体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亲自抓,各村要建立台账,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强有力的举措,紧扣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地。镇纪委12月底前将对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日县委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的会议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此项工作,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一、土地整理后存在的主要原因

  项目土地整理后抛荒主要涉及4个村,造成抛荒的原因有:

  1、土地整理工程质量差,覆土浅薄难以耕种,排灌系统工程质量差,无法进行排灌。

  2、溪防洪堤坝由于时间久长,在遭受风洪水的袭击,冲毁防洪堤坝1000多米,40多亩耕作层表土被冲走,使种植无法进行。

  3、溪在建了一个发电站,由于拦水坝抬升了水位,30多亩土地多次种下农作物,都因积水造成霉根枯死。

  4、在土地整理前,二轮土地未落实到户,整理后农户要求落实二轮土地到户。

  5、有些村级干部班子存在涣散软弱现象,工作积极性不高,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二、对抛荒耕地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针对4个村耕地抛荒的实际情况,街道立即成立了耕地抛荒整改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工作片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分4个工作小组,由街道4位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从7月4日开始,各组分别包干到村,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摸清情况,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并要求他们不分昼夜和休息时间,集中力量抓突破。

  (二)强化舆论宣传。围绕“制止抛荒”这个主题,通过各个层面干部会议和进村入户的方式,大力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群众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三)明确整改措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6月30日,街道召开所涉4个村的.两委干部和整改小组成员会议,明确责任、时间和要求。7月3日县委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的会议后,街道于7月4日在鼻下郑、鼻下市2个村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二轮土地分配方案。7月11日,街道组织30多名机关干部到鼻下郑、鼻下市村现场指导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并帮助划分到户。截止目前,2个村已有50%以上土地划分到户,并要求2个村必须在7月25日前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同时,清除杂草进行翻耕,并种上秋玉米、秋大豆等其他秋粮作物,街道同时对按时完成抛荒、整改、翻耕、种植的村,给予200元每亩的奖励。要彻底解决区块土地整理后无法耕种造成抛荒的现象,街道经充分调查研究决定采取下列配套措施:

  1、溪防洪坝2处已毁坏,长度共计1000米左右,必须在今冬明春进行整治修复。

  2、溪建有一个发电站,在筑有拦水坝,抬高水位,30多亩土地因长期积水造成种下作物霉根枯死,无法耕种,措施一:增加覆土30-50公分,使排水畅通;措施二:电站拆除拦水坝,降低水位。

  3、整理后造成土层浅薄,排灌系统不畅,对300-400亩进行全面复土30-40公分,15000多米排灌系统全面进行整修。这项工作要求从10月底开始到3月底结束,然后转给农户进行耕种。

  (四)加强督查,确保按时完成。街道组织由纪工委牵头,农办、城建办等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对4个村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对逾期未完成的整改村,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下大力气抓好早稻栽种面积的落实,确保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产量一保二稳的目标,制定如下防止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一、宣传发动

  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法设法将政策送达到其本人或电话告知其本人。

  二、调查摸底

  各村要深入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将撂荒摸清的情况汇报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

  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复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由村集体将收回的耕地进行发包;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农田原貌,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通过镇、村二级做工作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

  四、检查验收

  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因工作不力继续耕地撂荒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村委会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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