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04 11:57:38 方案 我要投稿

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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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范文(通用5篇)

  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

  为推动我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夯实基层医疗网底为目标,强化体系、技术、模式和管理创新,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公立医院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医疗水平、服务能力及运营效率明显提升,打造“区域特色医学高地”,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中国南岸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

  1.支持在区市级医院发展。支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设传染病、心血管、呼吸等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建设职业病防治专业国家医学中心。支持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建成“部队、驻地双一流医院”。支持重庆市东南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

  2.做强区级公立医院。到2025年,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五院”)基本建成以老年医学研究为特色、老年医学相关学科统筹发展为主线的研究型、智慧型、友善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南岸区人民医院建成“总体布局合理、医疗技术优良、医疗服务满意”的具有一定竞争力和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南岸区中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病种疗效显著的现代化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和南岸区中医医联体龙头医院。南岸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打造成南岸区中西医结合示范医院。南岸区妇幼保健院建成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妇女儿童提供防治一体连续性医疗服务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3.筑牢基层医疗网底。到2025年,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医联品牌、医防示范”的美丽社区医院。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以口腔、康复等为特色的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医院。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以老年服务为特色的社区医院。长生桥镇卫生院建成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水平的“区县域医疗次中心”。迎龙镇卫生院建成以中医康复、医养等为特色的乙级镇卫生院。峡口镇卫生院建成以医养结合、精品家医为特色的乙级镇卫生院。鸡冠石镇卫生院建成运营效率良好的群众满意镇卫生院。广阳镇卫生院建成以精神、康养等为特色的甲级镇卫生院。优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

  4.组建医联体整合优势资源。依托在区市级医院、高等院校资源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体系。支持市五院与知名大学建立非直属附属医院关系,建设区域老年医学中心。以市五院为核心医院牵头组建“1+3+N”网格化区域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五院的龙头作用,以“医通、人通、财通”为主线,推广“市五院—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试点经验,全面推开区域医共体“三通”建设。支持区中医院牵头组建中医类区域医共体。区精神卫生中心牵头建立精神卫生区域专科联盟,提升基层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加强区内二、三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严格落实帮扶效果考核。力争辖区居民区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逐年提升,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逐年下降。

  5.全面完善医疗服务体系。2022年区中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完成迁建,2023年市五院新院区建成投用,2024年区妇幼保健院完成改扩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迁建,推动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启动南坪镇卫生院新建、涂山镇卫生院新建、鸡冠石镇卫生院迁建前期工作。探索以共建、租赁、收购等方式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推动“一街一中心、一镇一卫生院”落地。依托市五院建设区域内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咯血中心、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中心。支持区人民医院建设基层胸痛中心、宫颈病变诊疗中心。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床位达到4.69张,其中: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0.5张、每千人口康复床位数0.26张、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0.5张。

  (二)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能力

  6.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满足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区级公立医院专科能力建设,力争新建成重庆市区域专病临床诊疗中心3个、重庆市医学重点学科8个、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10个、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8个,南岸区临床重点专科7个。到2025年,争取市五院冠心病、放射、检验建成重庆市区域专病临床诊疗中心;市五院神经内科、心内科、普外科建成重庆市医学重点学科;市东南医院儿科、急诊、产科、骨科、神经内科建成重庆市医学重点学科;市五院老年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骨科、泌尿外科、肝胆外科建成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或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市东南医院普外科、区人民医院骨科(运动医学)建成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市五院普外科(肛肠疾病)、心脏介入治疗专科建成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市东南医院消化科、康复科、耳鼻喉科建成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心内科、骨科及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科建成南岸区临床重点专科。加强胃肠外科、生殖医学、肿瘤等薄弱学科建设,鼓励开展医学美容、口腔正畸、心理咨询等特色专科。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达到100%。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三级公立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逐年提升,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达到32%,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达到22%。

  7.着力打造中医优势专科。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建设,建成1个重庆市中医重点专科、3个重庆市中医特色专科、2个南岸区中医重点专科。依托区中医院打造区域高质量中医诊疗中心,中医骨伤科、康复科、国医馆打造成“龙头”科室,骨伤科建成重庆市重点专科,内科(脾胃病科)建成南岸区重点专科。加强区中医院康复(针灸)、治未病、中医皮肤等学科建设,康复(针灸)科建设成重庆市特色专科。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峡口镇卫生院针灸科建成重庆市特色专科。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成南岸区重点专科。到2025年,区中医院门诊中药处方比例达到6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达到30%;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中药处方比例达到4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达到20%。

  8.逐步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强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研究,加大对基础和临床研究的投入力度,医院科研经费投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全区研发投入强度。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人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5000元。大力支持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加强中医实用经验及方剂整理。实施10个重点科研项目,争取5项进入市级科卫联合立项。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9.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健全医务人员培养引进和评价

  制度。积极开展人才“线上+线下”培训、上级医院进修、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等行动,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交流培训、专家学者定期授课等活动,着力建设一支高端强、中端足、基层稳的卫生健康队伍。加大顶尖人才及团队引进力度,力争至少引进知名专家、博士等高层级人才30名。力争培育国家级及市级中青年高端人才5名、区县医学头雁人才20名、优秀基层卫生人才20名。做好中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开展第三届“南岸区名中医”评选。持续开展“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树立学习榜样。到2025年,区中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达到60%;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达到30%。加强全科、儿科、麻醉、重症医学、精神卫生、急诊、康复、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10.配置必要医疗设备。加强公立医院基础设备配置,在市级大型设备配置规划内,支持市五院新配手术机器人、PET/CT、SPETCT/CT,适当增配MRI、DSA、CT、DR等大型医疗设备。支持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配16排螺旋CT等医疗设备,为创建三级精神卫生中心打下基础。支持区人民医院增配1.5T磁共振提升影像医学检查能力。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支持市五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配置发热门诊专用CT。按照二级及以上医院至少配置2辆入网且配置达标的120救护车等要求,支持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院、长生桥镇卫生院增加配置救护车。

  11.加强传染病救治和重大疫情防控。加强市五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发生重大疫情时发挥定点救治功能。到2025年,区人民医院建成感染性疾病科。推广中医药预防推荐方案,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优势。依托区中医院“夏中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推动区中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规范设置感染科和发热门诊。建立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到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每100张床位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三级综合医院应至少配备5名公共卫生医师。

  12.强化信息化推动作用。持续推进5G医疗专网示范建设,实现市区两级多云协同的“混合云”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2025年完成3所公立医院“智慧医院”示范创建。依托市五院医学影像质控中心,完善区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平台功能与应用。到2025年,完成市五院、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推广应用,2022年完成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改革,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13.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和康复科,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实施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峡口镇卫生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南岸区中医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三)不断提高现代医院管理水平

  14.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治理机制,以患者安全为目标,以医疗服务品质为核心,以《医院章程》为基本加强医疗机构全面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医疗差错、医疗风险环节管理。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不高于0.2%。提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到2025年市五院达到6级、二级医院达到4级。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范围,不断改善合理用药指标,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控制在38以下。推进公立医院参与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到2025年通过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数达到250个,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达到98.5%。完善31个区级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范。通过检验质控中心持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通过影像质控中心完善线上检查质量控制互认标准体系。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依法执业自查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推行医疗责任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完善投诉管理逐年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严格落实医院警务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15.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二级医院逐步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对医院CMI(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到2025年,市五院CMI值达到1.09。公立医院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执行、有预算不超支,2022年区属公立医院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在市五院、区人民医院等医院逐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消耗关键环节流程管理,市五院建设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探索推广区属公立医院后勤服务集中招标采购。到2025年,区属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降到100元,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到85元,管理费用占费用总额的比例降到9.5%。

  16.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二、三级公立医院分别在全市、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的分值及名次逐年提升。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领导干部任免、医保总额测算、绩效总量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加强区域医共体绩效考核,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17.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巩固优化预约诊疗等12项医改便民措施,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保持50%以上,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降到20分钟以下。实现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设患者服务中心等集成式服务单元,开展诊间(床旁)结算。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挖掘医院文化底蕴,支持市五院建设院史馆。到2025年,力争市五院、区中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建成市级“美丽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生桥镇卫生院、迎龙镇卫生院、广阳镇卫生院建成区级“美丽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达到90%,住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2.5%。

  (四)深化公立医院全面系统改革。

  18.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在市五院试点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备案管理,稳步扩大试点范围至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等公立医院。优化岗位聘用考核机制,深入实施竞聘上岗。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用好用活“周转编制”、“备案编制”,稳妥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实现人员逐年到岗到位。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薪酬水平,人员支出占费用总额的比例合理。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绩效工资项目。探索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的比例合理。

  19.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全面实施多学科诊疗模式,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推行日间手术,到2025年,市五院日间手术占比提升到20%以上,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下降到8天。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动二、三级医院药学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比例达到5%,在二级及以上有条件的医院实施药学门诊、处方前置审核、临床药师驻科,开展药物重整、治疗药物管理等药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阻肺、慢支炎、脑卒中、哮喘、肺气肿、心肌梗塞、高血脂等10 种慢性病用药为基础推进医共体内上下级用药衔接。完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加强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应用。到2023年,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20.改革创新医防融合机制。到2025年,全面完成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专业科室标准化建设,促进区域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健全完善医共体二、三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县聘乡用”方式,在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两员一机构两联盟”模式建立医共体医防融合体系,由区疾控中心向医共体牵头医院派驻公共卫生专员和联络员。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公共卫生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由区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区域妇幼健康联盟,由区中医院牵头组建区域中医药服务联盟。建立医防管理、队伍、服务、信息、绩效“五融合”工作机制。

  21.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监测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有序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提高到40%,患者次均费用年均增幅控制在5%以下。

  2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到2025年DRGs付费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细化结算规则,探索按床日、按人头付费。落实区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推动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国家、重庆市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中医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实现“同病同效同价”。

  (五)加强党对公立医院全面领导。

  23.加强党建对医院治理的引领。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医院治理。医院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比例达到100%。修订完善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备案率达到100%。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干部回访等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4.加强党组织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以“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广党支部、党小组“五建”模式。设党委的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由业务骨干担当的比例达到85%以上,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及党员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党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制度,1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专家。将人才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将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推动发展、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团结协作等方面纳入干部回访。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区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统筹协调。区财政局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妇幼保健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和资金保障。区医保局负责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政策配套。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分别加强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事薪酬等政策保障。区委组织部加强对公立医院党组织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指导。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深化“放管服”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要强化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区内各公立医院要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负责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测评价和经验总结。建立区级层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主要评价指标体系,由区医改办建立重点任务台账,督促指导工作推进,定期组织效果评价。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1〕27号)要求,巩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成果,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十四五”期间,高举公益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设置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自治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通过打造一批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自治区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到2025年,初步构建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蒙)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建设行动

  (一)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在“十四五”时期围绕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含区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设置和管理工作。实施“千县工程”旗县医院能力建设和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补齐旗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旗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实旗县医院在旗县域医共体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实施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医(蒙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中(蒙)西医协同引领作用。到2025年,在自治区东部、中部和西部布局建设3-5个专科类和综合类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在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建设以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和创伤、中医(蒙医)等专科为重点的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动盟市级医院高质量发展,“千县工程”试点和中医药(蒙医药)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的旗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盟市级和旗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百千万工程”,围绕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肿瘤、心脑血管、老年健康、精神心理、儿科、妇产、传染病和口腔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蒙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蒙医)内涵和疗效,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支撑。到2025年,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临床专科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临床重点专科群,全区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深化医教协同,强化医院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对接医疗技术、临床科研、医院运营等不同领域人才需求,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稳步推进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撑相应高水平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撑公立医院实现医防融合。建立符合中医药(蒙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蒙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蒙医)疫病防治队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形成专科发展互相支撑、专业结构配比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四)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动二级以上医院5G网络建设;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平台,开展智慧医院分级评估工作,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医疗等服务,到2023年,呼包鄂乌四市完成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信息系统和质控平台建设,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互认;2022年三级医院、2023年二级以上医院落实“平安医院”创建数字化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到2022年,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三、能力提升行动

  (一)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各级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巩固。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指引,推进目标管理。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相关专项行动。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快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的范围,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不断改善。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不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2022年底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及满意度。持续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多学科诊疗、日间医疗服务、合理用药管理、优质护理服务、满意度管理等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2022年底前全区三级公立医院预约诊疗平台要全部接入盟市健康信息平台;中医(蒙医)医院推进“治未病”健康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蒙医),放心用中药(蒙药)”行动,医疗服务指标持续改善。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管理的科学流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以医联体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医院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持续改进。做好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三)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科卫协同”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联合推进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选工作、加大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力度、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针对我区重点疾病,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开展科技攻关研究,提升重点疾病中(蒙)西医协同诊疗能力。以领先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公立医院的科研能力建设,打造一批代表内蒙古的领先重点学科。围绕鼠疫和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地方病及重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开展防控研究。积极推广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项目,从多学科、多角度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广泛开展与全国各省市以及周边国家技术交流与合作。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2年9月-10月)。自治区、盟市结合实际,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院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各项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三)跟踪评估。落实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并进行年度评估和总结评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开展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同步推进改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抓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解决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的协同作用,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合力。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发展指数年度评估结果,对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3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2年1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5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实际,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永川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构建新体系、引领新趋势、提升新效能、激活新动力、建设新文化、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等七个方面,对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围绕全区“2235”总体发展思路,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蓝图,加快区域性医疗中心、重庆医学副中心建设,全力打造高质量卫生健康示范区。到2025年,基本实现公立医院“三转变、三提高”,与双百城市相适应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新趋势”“新效能”“新动力”和“新文化”。

  三、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6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构建新体系。依托区中医院、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重点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基层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提高区域诊疗能力,减少跨区就医。发挥公立医院在医联体中的作用,持续推进紧密型帮扶,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推动分级诊疗和医防融合。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泸州内江等毗邻城市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智慧医疗、医教研等方面联动合作,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医疗联合体、卫生应急和传染病防控联动机制,推进川渝两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促进两地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

  二是引领新趋势。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打造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区级重点专科15个。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争创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优质护理、院前急救网络建设等服务模式,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患者体验。推动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提档升级,建设永川智慧医疗平台。利用5G技术,打造区域性远程会诊中心,实现与新加坡以及北京、上海等地知名医院,以及与内江、泸州等毗邻城市远程诊疗合作。

  三是提升新效能。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为运营管理体系重点,对医院人、财、物、技术等核心资源进行科学配置、精细管理和有效利用,提升医疗、教学、科研等核心业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绩效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运行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激活新动力。落实好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两个允许”,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力争到2023年,全区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占比达到100%。针对性培养和引进紧缺医学人才,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评价体系。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区中医院、区人民医院两家医院DRG试点工作。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国家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中医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实现“同病同效同价”

  五是建设新文化。巩固医改便民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到2025年,全区所有三级公立医院、50%的二级公立医院达到“美丽医院”建设标准。支持建设院史馆、医院文化墙(长廊)等,强化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全区各级公立医院修订完善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备案率达100%。建立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1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专家。深化“一支部一特色”建设,打造党建样板示范点。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组织实施

  落实工作责任,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财政投入,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倾斜政策,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建立评价体系,对照任务分工,定期组织效果评价,督促工作推进落实。总结推广经验,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永川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4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25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推动全省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补短强基”和“创新引领”双轮驱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我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制度短板基本补齐,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公共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全省百姓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海南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机制,落实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2.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完善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实现形式,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各级公立医院政事权限清单,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理顺管理职能。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行业管理,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全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全面落实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医院文化、便民惠民服务等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院长职业化和聘任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全员聘用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探索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5.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完善设备购置、学科人才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标准,保障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创新投入方式,积极推进“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机制。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妇产、妇幼保健和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锁定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债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二)强基扩能,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布局调整。优化省市三级公立医院空间布局,实现部分三级公立医院外迁到主城区外交通干道、自由贸易港重点功能新区。此轮调整后,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从严开展医院等级评定,对超出规模标准和实际需求的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压缩床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2.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行动。针对县域疾病谱和患者外转情况健全诊疗科目,通过引进人才、改善设施、配置设备、对口支援等方式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水平。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优势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持续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千县工程”项目试点医院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3.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建立“省属县用”工作机制,推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三)网格布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推进医学、医疗双中心建设。以外转率和病死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建设3—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5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引进国内高水平医院对口帮扶,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患者出岛就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在海口、三亚和儋州等地级市,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由地级市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儋州市政府)

  3.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体化管理。推进三级公立医院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关系,推进分级诊疗。(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4.推进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将公共卫生部门设置和履职情况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重要内容,推进省和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重点区域医疗中心和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以及传染病区建设,构建“2+3+N”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5.推动重大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四级重大慢性疾病防治体系,实施“2+3”健康服务包防治项目,推动重大慢性疾病防治力量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四)创新驱动,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推动医学技术创新。加强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全省临床科研水平。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优势,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临床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同步开展特许经营;支持按规定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支持参与真实世界数据研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

  2.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实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全覆盖,鼓励建立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积极推行日间手术。以器官系统疾病为中心,推行多学科诊疗模式,建立心脏、神经、肿瘤、呼吸、肾脏、消化系统等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充分依托“三医联动一张网”项目和基于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互通、检查结果互认。支持公立医院参与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管理局,各市县政府)

  (五)精细管理,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成立运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例组合标准体系,加强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监测评价。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组织制度和体系,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覆盖人、财、物等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等各个环节,强化预算分析报告和绩效考核,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预算信息公开,提高医院预算透明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多层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医院经济事项全过程管控。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严禁举债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教科防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改善内部管理有机结合。适时整合基于病种分值付费(DIP)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的绩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各市县政府)

  (六)赋能增效,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改革编制管理方式。试点推进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在人员总量内新招聘的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政府)

  2.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支持公立医院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内自主制订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用、自主管理。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制度。支持公立医院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支持以人员总量为基数自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核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科研项目绩效工资。支持实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团队核心成员。不断扩大公立医院院领导年薪制实施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卫生人才评价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注重临床实践能力业绩导向,充分应用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等信息。三级公立医院突出疑难杂症临床诊治能力、基层服务实绩和科研水平等业绩成果,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探索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人才发展局)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医疗费用总体增长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的前提下,每年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和调整工作,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部分中医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降低检查、检验等服务价格,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付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开展门诊打包收付费改革,完善精神、康复类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按人头付费制度。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实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七)两“心”引领,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患者为中心设计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改善行动,推行便民惠民服务,打造舒适的就医环境,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坚持以医护为核心。针对医护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努力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平台,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畅通培训、学习和晋升通道。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标准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3.打造特色医院文化。总结提炼具有医院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和崇高的职业精神,践行人文医疗,打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有温度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行动计划,补齐短板弱项,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市县要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网格化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政策研究,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坚持示范引领。省卫生健康委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遴选3—5家条件较好的公立医院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遴选若干个改革意愿较强的市县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县。同时,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形成先进引领、示范带动、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四)做好督导评价。省卫生健康委要发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的职责,督促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同时要结合国家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

  (五)强化宣传推广。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和培训,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营造有利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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