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故障维修方案

时间:2022-10-31 20:26:45 方案 我要投稿

消防故障维修方案(精选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故障维修方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故障维修方案(精选6篇)

  消防故障维修方案1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xxx

  二、消防维保报价:

  一年xxx人民币

  三、维修保养范围和内容

  各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干粉)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及消防广播系统等相关消防设备设施。

  四、维修保养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1、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楼层显示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化功能进行检查,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态。

  2、每月按安装总量的10%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实验和故障报警实验。

  3、每两月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每半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烟感探测器进行吹烟模拟实验(抽检率不得低于50%)。

  4、每月对联动控制设备进行手动和自动试验,保证控制器应有控制和显示功能,打印、显示部位编号应一致。

  (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每月对喷淋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每月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实验阀进行放水,试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开关电信号是否正确。

  3、每月利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实验,检查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每月手动启动喷淋泵,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喷淋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实验。

  5、每季度实验测试消防控制联动功能,检查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三)消火栓灭火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喷淋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等是否完好;每月对屋顶消火栓或不利点消火栓进行出水试验和压力检测。

  3、每月按安装总量的10%对消火栓远程启动按钮进行启泵抽查试验,检查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每月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和主、备泵切换试验。

  4、每季度对室外消火栓系统进行放水试验,保持消防水源的清洁。对不能使用或损坏的阀门进行维修、更换。

  (四)气体(干粉)灭火系统

  1、每月检查储气瓶间及防护区工作环境、储气瓶、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放气灯、声光报警装置等是否正常。

  2、每半年对灭火剂储存容器进行承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少于设计量的5%。

  3、每年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五)防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风机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排烟风机的电源控制箱、送风口、排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20%和30%,分别试验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启动排烟阀,检查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3、每季度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包括远程启停送、排风一次,)。

  4、每半年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每半年按安装总量的20%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每半年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六)防火分隔系统

  1、每月试验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能否正常升降。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进行抽检防火门的启闭功能,检查闭门器及顺序器是否完好。

  3、每季度通过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防火卷帘门联动功能和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1、每月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维护保养及更换)。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和达到要求。

  (八)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

  1、每季度检查电话插孔、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正常。

  2、每季度实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按安装总量的30%实验广播,检查广播是否正常。

  3、每季度进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广播状态的功能试验和进行线路维修检查。

  (九)灭火器

  1、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每季度对按照总数的30%检查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等是否合格,必要时进行喷射试验。

  (十)其它消防设备设施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每季度检查并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并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并试验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是否正常。

  3、每半年检查并试验自备发电设施能否正常切换和发电。

  五、其它要求

  (一)甲方提供给维修保养公司的各种资料,维修保养公司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印和转借,合同期满后完好交回。

  (二)维修保养公司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修保养报告给甲方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维修保养公司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维修保养月、季、年报表,检测、试验记录和统计资料等。每次维修保养需甲方管理部门签字确认。

  (三)各次检测、检查、试验必须甲方和维修保养公司双方代表签字方能认可。

  (四)合同签订的维修保养公司应首先对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由业主方负责将系统全部正常移交予维保单位,日后由维保单位全权负责维护、保养及损坏设施的更换。

  (五)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公司负责购买更换

  (六)如果是我公司接手维保,会对整个项目的各个系统进行检查,如果系统存在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设备费用由高于人民币300由甲方承担,低于人民币300元由我方负责更换

  (七)故障处理程序

  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消防设施检查的人员有责任进行故障报告,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其他人员有义务向消防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进行报告。

  消防故障维修方案2

  为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14〕1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职责,尽快扭转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维护保养不到位的局面,完善我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城市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使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保障全市消防形势安全稳定。

  二、建设标准

  (一)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设置范围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冬季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宜设置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且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二)市政消火栓设置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2.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3.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且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应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m;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m;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5.市政给水管网的阀门设置应便于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和维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的有关规定。

  6.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14MPa,消防时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三)消防水鹤设置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 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消防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三、责任分工

  (一)制定本年度新建消火栓、消防水鹤施工计划,明确建设及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金,并提请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供水设施完好有效。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检修人员,定期维护市政消火栓、水鹤,并在冬季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对不符合规定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每年2月底前上报维修计划,每年9月15日完成维护保养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档案,提供水源建设图纸及地理位置坐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清源水务公司

  (四)公共消防设施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及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消防供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每年9月15日前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市住建局提出验收申请,市住建局应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一同验收。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五)供水部门应当会同市消防救援大队,每半年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1次普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维修工作,维修完成后反馈至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市清源水务公司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体系建设,在职责落实、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街道、各部门要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导向,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让广大群众熟练消防基本技能,增强抵御火灾能力,使消防安全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保养措施和机制,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消防故障维修方案3

  一、室外消防栓、消防水炮、室外泡沫栓系统

  维保措施:

  1、每月对消火栓、固定消防水炮、泡沫消火栓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关闭状态。

  2、每月检查消火栓栓口是否有渗水,消防水炮直流、水雾转换是否灵活,转角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定期转动炮身,零部件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4、定期为钢珠槽盒涡轮蜗杆加入润滑油脂,保持操作转动处于灵活状态。

  5、发现消防炮射程过低及压力过高时,应及时清除喷口中堵塞的杂物。

  6、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7、每半年对室外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器材是否在位,水带是否有霉变或僵硬问题,发现及时更换和补充到位。

  8、每年对消火栓、消防水炮、泡沫消火栓专用扳手转动接口闷盖,必要时加注润滑油。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等情况。

  9、每年对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炮进行一次放水试验。

  10、每年抽查消火栓和消防水炮的出水及压力情况。

  二、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维保措施:

  1、消防应急灯具根据(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规范的要求,在电池充电、放电回路间及主电输入回路加熔断器或其它保护装置,熔断器的电流值标志是否清晰。

  2、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主电灯显示表示正常、故障灯显示表示故障、充电灯显示表示充电。

  3、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和标志灯在断电的情况是否能启动应急灯具。

  4、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急灯灯泡,当需要更换灯泡时,必须用本厂提供的同一规格与参数的灯泡替换。

  5、每季度放/充电一次,在正常使用中应每隔六个月进行一次放电操作,当放电时间少于额定时间的50%时,须更换电池,更换电池时请注意电池的型号极性,电压容量。

  三、固定灭火器

  维保措施:

  1、灭火器灭火器是否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干粉灭火器环境温度-5—+45度为好,二氧化碳灭火器环境适应温度-10℃--+55℃。

  2、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一次。

  3、灭火器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

  4、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压力表外表是否变形、损伤等缺陷,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筒体外观是否有损伤、变形、锈蚀,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老化、喷射软管应畅通。

  5、灭火器每个月检查一次,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表、保险销、铅封、喷嘴等检查情况。

  6、每次再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对灭火器筒体和储气瓶应分别进行。其水压试验压力应与该灭火器上标签或钢印所示的压力相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再次充装使用。

  7、每日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是否在位或者被别圈占。

  四、固定水冷却系统

  维保措施:

  1、自动喷淋装置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GB50261-2005)每日进行水力控制阀、开闭状态检查。

  2、每天应对水利控制阀进行外观检查,是否有渗水现象,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3、每月应对喷头外观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4、每月检查消防水罐及消防给水设备,并应检查其消防罐储备水位。同时,应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

  5、每月应检查电动蝶阀并做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维修。

  6、检查电动蝶阀控制是否灵敏,泄水阀是否启闭灵活,电动蝶阀远程启动和现场就地启动双重功能是否正常,动作信号和故障信号是否能及时反馈回调控中心。

  7、现场模拟火灾进行喷水试验,查看消防系统能否正常动作及各种信号是否反馈回消防调控中心。

  8、冷却喷淋装置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9、每个季度应对冷却喷淋装置进行一次出水试验,检查冷却喷淋装置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10、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11、每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五、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维保措施:

  1、泡沫灭火系统根据(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每季度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对泡沫产生器、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进行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2、每季度对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附件不应有损伤,电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应正常。供水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应正常。

  3、每年应对泡沫系统进行检查,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及泡沫发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应全部冲洗,清除锈渣。

  4、对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及液下喷射、固定式泡沫炮和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

  5、每月检查PC8泡沫产生器的吸气孔是否畅通,不被杂物堵塞。密封玻璃隔板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产生器部件完好,发现损坏件应及时调换。

  6、检查电动蝶阀控制是否灵敏,泄水阀是否启闭灵活,电动蝶阀远程启动和现场就地启动双重功能是否正常,动作信号和故障信号是否能及时反馈到调控中心。

  7、现场模拟火灾进行喷水试验,查看消防系统能否正常动作及各种信号是否反馈回消防调控中心。

  8、每周定期转动炮身,零部件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9、保护炮体清洁,每次喷射泡沫后应用清水将流道冲洗干净。

  10、每半年定期为钢珠槽盒涡轮杆加入润滑油脂,保持操作转动处

  于灵活状态。

  六、消防泵系统

  维保措施:

  1、每周检查消防泵电源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泵体是否有渗水,消防水泵启动运转是否正常。

  2、每周消防泵启动运行一次,在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及连锁投用系统联动启动,是否保证消防泵正常启动及故障信号反馈回调控中心。

  3、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泵电源检查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泵体是否有渗水,试验和检查压力表,消防水泵启动运转是否正常,轴封处密封无泄漏现象,流量是否符合额定流量要求。

  4、检查消防泵远程启动、就地动作及有关联动信号显示,实测一次消防水泵的实际流量、压力,消防泵壳是否有渗漏、冒汗等缺陷。

  5、检查现场手动启动及远程启动是否正常,测试消防泵连锁投用,主备泵的切换功能,主泵故障,备用泵是否能自动投入,消防泵故障信号是否能反馈至调控中心。

  消防故障维修方案4

  一、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维护保养检查内容

  1、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检查方法: 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每周试验和检查

  检查方法:巡检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现(或区域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如发现不正常,应在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3、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

  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易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注:

  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实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检测数量为30%。 实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抽检数量为30%。

  3、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一)、对系统回路电压、回路电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检查、测试。

  (二)、对所有水流指示器,通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末端放水试验,测试其报警功能。

  (三)、对湿式报警阀,通过其试验阀测试其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

  (四)、对消防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0%进行通话试验。

  (五)、测试消防主控屏的报警、故障显示、消音、复位、火灾记忆功能,并进行消防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模拟试验,对非消防电源切换、电梯、空调、喷淋泵、消防泵等改备的联动进行模拟试验。

  年度检查方案:

  a. 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 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 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 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e. 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f.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二、气体灭火系统

  1 每月检查储气瓶及防护区的工作环境以及储气瓶、选择阀、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电启动器与机械启动器、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 每月检查本系统的值班记录,与此大楼的物业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维护保养的记录。

  3 每年检查气体控制盘

  a目视检查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是否正常,各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b检查各接线是否有松动现象。

  c检查主电源之电源是否为独立和不间断。

  d检查后备电池之供应是否正常。

  e检查紧急启动和暂停装置之功能是否正常。

  f检盘主/辅电源之自动切换助能是否正常。

  g在隔离瓶头阀电磁启动器的情况,人工加温或喷烟以测试气体保护区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功能与气体控制盘的联动控制功能。

  h检查手动启动器操作后的手动控制功能。

  i检查自动和手动状态的转换功能。

  j检查紧急停止开关的控制功能。

  k检查蜂呜器和闪灯、警铃的报警功能。

  l检查药剂释放指示灯的报警功能。

  m检查系统信号的反馈功能。

  n检查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反馈给火灾报警系统的故障警报警、预警信号与确认火警信号)。

  4 每年(在隔离瓶头阀电启动器的情况下)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两次模拟

  三、防火分隔系统

  1 每周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2 每季度检查:

  (1) 试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 用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抽检数不少于总数的30%。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每周检查消防水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信号蝶阀、闸阀、止回阀、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 每月检查下列功能

  A: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实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及互投功能。

  B: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试验阀放水,试验系统的供水情况。 c:利用水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

  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五、消火栓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蝶阀、闸阀、止回阀、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实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检查功能:

  A 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测试管网阀门的严密性能,系统的供水能力和联动启泵功能。有主备泵时,应同时实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

  B 实验远距离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0%

  C 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一)、喷头。每月检查一次喷头外观,喷头外表应清洁,尤其是感温元件部分,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含有污垢的喷头应将其分批拆换,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碱溶液或热水洗擦。

  (二)、报警阀。每月检查一次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保证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对报警阀进行开阀检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的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通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验。

  (三)、管路。检查系统管路有无腐蚀渗漏,湿式系统管路内的水应定期排空、冲洗。对水雾系统管路中的过滤装置应定期清扫。如发现管路中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四)、水源。每月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对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检查消防泵的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实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五)、每月检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有闷盖。

  (六)、每月对水流指示器试验一次,利用末端装置实验阀排水,检查其能否及时报警。

  (七)、检查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及时调换或检修。

  六、防排烟系统

  1 每周检查送、排烟机房工怍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是否处正常完好状态。

  2 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A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查楼层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0%。

  B 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C 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七、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抽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 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4、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5、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1.每周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A: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B:试验选层广播、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c: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

  九、移动灭火器材

  1.每月检查灭火器种类、数景、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半年度检查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

  十、其它设施

  1.每月检查消防电梯迫降按钮、集水坑排水设备、缓降器、氧气或空气呼吸器、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每季度检盘下列功能:

  A:试验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

  B:试验消防电源的未端切换功能。

  c: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十一、 施工配合方法与质量合格证体系

  1 维护人员应熟悉消防工程中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2 维保人员应了解消防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位置及水源情况。

  3 对消防系统各供水控制阀作状态标识。

  4 维保人员应与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密切配合、指导、协助甲方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5 甲方值班人员在日常巡查时,保证消防系统的各供水网充满压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不利点压力大于0.05MPa,发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

  6 月、季、年度检查时发现管网有渗漏、阻滞或接到甲方管理人员通知

  系统异常时,应及时检查处理。设备器件有问题,需要更换维修时,必须尽快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十二、施工的安全措施

  1 月、季、年检进行之前,有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通知各楼层工作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误会。

  2 维护人员检查设备时,必须通知甲方值班人员。

  3 系统维修时,如需断电、断水应向甲方领导报告,取得同意并派人现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4 在作消防联动设备测试时,应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十三、施工组织

  1 月检12次,在每月下旬进行,时间与甲方商定。

  2 季检4次。

  3 年检1次。以年检结束本年度的消防工程维护工作,通过一年的检查维保,注意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以主人翁的姿态向甲方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4 公司维保中心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紧急情况随传随到。

  5 上述各项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各系统正常运行,各设备完整好用。

  6 每次检查完毕,出示检查报告,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一式三份,报送辖区消防主管部门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建立年度维保档案。

  十四、维护标准

  1 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 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 防规范的要求。

  3 设备发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贵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 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试验报告,以方便贵单位备案。

  十五、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服务方式

  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公司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贵单位承担。

  消防故障维修方案5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在签订《维保协议》之前,受保单位向维保企业提供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图纸和消防验收合格证及本年度电气、消防检测报告。有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需要提供报警设备安装点位图和设备地址编码表及使用说明书。

  2、在签订《维保协议》前,受保单位将对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二、维保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室内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防火门、卷帘门控制系统

  5、防排烟系统

  6、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灯

  7.气体灭火系统

  三、维保方法

  1、受保单位在与维保企业签约之前,要安排2-4名专职值班人员与维保企业配合工作。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部门专业培训,且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各种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确保在火灾情况下会使用、会操作。

  2、消防控制室人员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时填写《值班日志表》。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的要及时与专业维保企业取得联系,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专业维保企业接到情况后,一般故障8-1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紧急情况立即派人到场。故障排除后,双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故障处理登记表》。

  3、专业维保企业与建筑消防设施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实行每月按时巡检,有问题随叫随到服务制度,每月定期对签保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半年向受保单位出具一份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4、专业维保企业在履行月检查和应急随机服务中,受保单位必须派专人协助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查记录表》,双方人员必须签字。此表一式三份,受保单位1份,维保企业1份,上传消防支队1份。

  5、维保企业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中,发现故障能排除的要立即排除,故障较大、问题严重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填写《维修报告表》递呈受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纳入计划,尽快解决。

  四、服务措施

  (一)对各级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维保企业与受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首先,对受保单位专职值班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目标必须达到会操作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启动灭火设施,会排除简单故障;第二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对受保单位全体员工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常识。

  (二)以活动为载体,采用多种形式,推动维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维保服务质量。

  ①有条件的单位可制作消防宣传橱窗。维保企业负责定期更换内容,主要宣传受保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受保单位各级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体现不同时期消防工作重点、普及宣传消防常识。

  ②维保企业在适当时间组织受保单位有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百题竞赛活动。

  ③维保企业根据受保单位的生产性质在适当时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

  ④维保企业根据经营规模,拟创办《消防维保信息期刊》,广泛宣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对消防维保工作提出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宏扬在消防维保工作中维保企业和受保单位双方在落实维保工作中所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将每期刊物及时报送市、区等上级管理部门及受保单位有关领导,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五、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运行要求: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1.2、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实验

  每日应按下列要求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2.1.1、控制器报警自检功能:按下报警控制器自检键,控制器应完成系统自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1.2、消音、复位功能:当报警控制器接到报警信号后,按下消音键,观察能否消除声信号;光报警信号能否保持;按下复位键后,看能否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在控制器复位前不能手动消除;同时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

  2.1.3、故障报警功能:卸下系统回路中的任一探测器或将连接线路断线,观察报警控制器能否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报警信号。用秒表记录故障报警时间。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报警信号。

  2.1.4、火灾优先功能:在故障状态下,给感烟探测器加烟或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观察火灾报警信号能否优先输入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信号应优先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2.1.5、报警记忆功能:查看报警控制器报警计时装置情况,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查看能否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打印机能否正常工作。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置。

  2.1.6、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接通电源,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关闭主电源开关,查看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工作;恢复主电源,查看主电工作情况;观察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显示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2.1.7、屏蔽、隔离设备情况:查看报警控制器屏蔽或隔离部件的状况,询问屏蔽、隔离的时间和原因。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输出、输入控制模块等部件被屏蔽、隔离后,应尽快恢复。3、系统的季度检查及试验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3.1、探测器报警功能:用探测器试验器或其它方法对火灾探测器进行加烟、加温等试验,观察探测器确认灯是否显示,控制器能否接到报警信号。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5只,100只以上者抽验8只。当探测器其烟(温、光)参数达到规定值时,火灾探测器应动作,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亮),报警控制器接收到报警信号。

  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手动试验2只以上火灾报警按钮,观察手动报警按钮确认灯指示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现场触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时,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报警按钮的确认灯应有可见指示,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其报警部位。

  3.3、火灾显示盘、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查看火灾显示盘在火警、故障状态下能否正常工作。火灾显示盘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主电源断电、短路及其它故障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3.4、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塞孔电话与消防控制室进行2次以上通话试验;查看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了外线电话。消防电话通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

  3.5、消防电梯:现场手动试验,观察消防电梯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6、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消防电梯控制装置,观察消防电梯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情况;模拟火灾信号(按下电梯前的手动报警按钮或给探测器加烟),观察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当电梯升至顶层(或其它层)时在首层操作下降按钮,消防电梯应直接降至首层,并向控制室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自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消防控制设备处于自动状态时,接收到报警信号后应能输出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降至首层的信号,显示其动作状态。

  3.7、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3.8、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等系统的控制设备;抽验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4、系统年度检查及试验

  每年应检查和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4.1、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次。

  4.2、自动和手动打开防火门,关闭电动防火阀系统。

  4.3、对全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1次。

  4.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4.5、对其它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5、探测器维护: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清洗一遍。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定期对采样管道进行清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探测器的清洗应由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报警阀组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1.2、喷头设置应符合设计选型;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1.3、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应能显示系统的喷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水池液位、管网压力报警等信息。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1.1、水泵接合器:查看标志牌、止回阀;转动手轮查看控制阀及泄水阀;查看防冻措施;用消防车等加压设施供水时,查看系统压力变化。

  2.1.2、报警阀组:查看外观、标志牌、压力表;查看控制阀,查看锁具或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查看通往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开启;打开试验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恢复正常状态。

  3、系统功能检查试验

  3.1、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3.3、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动作试验。

  3.4、报警阀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对报警阀功能进行一次试验。操作步骤、方法:一是查看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是否一致,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常开,试水阀处有无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查看延时器是否排水,观察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是否及时动作,喷淋泵能否及时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各部位动作状态。测试各部位动作时间。用秒表测试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报警时间。测试标准要求:一是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应一致且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工作压力要求,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试水阀处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延时器应自动排水,在系统排水90s内水力警铃应发出连续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连锁启动喷淋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3.5、控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操作喷淋启、停按钮,观察喷淋泵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用秒表测试喷淋泵启动运行时间。检查标准要求:喷淋泵启、停功能正常,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水泵的动作信号。

  4、系统维护:

  4.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固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2、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只。

  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并临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5、系统维护:

  5.1、管路系统的维护保养:

  5.2.外观检查: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3清除堵塞:系统管道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

  5.4每月需对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进行放水,确保管道内的水质良好,并对水流指示器的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6、报警阀的维护保养:

  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查。检查报警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水泵接合器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区域的标志牌;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单向阀安装方向应正确,止回阀应严密关闭;防冻措施应完好。

  1.2、室内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志;消火栓箱组件应齐全,箱门应开关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 消火栓的阀门应启闭灵活,栓口位置应便于连接水带。

  1.3、消火栓启泵按钮外观完好,有透明罩保护,并配有击碎工具;被触发时,应直接启动消防泵,同时确认灯显示; 按钮手动复位,确认灯随之复位。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

  2.2、水泵接合器:查看标志牌、止回阀;转动手轮查看控制阀及泄水阀;查看防冻措施;用消防车等加压设施供水时,查看系统压力变化。

  2.3、查看室内消火栓标志、箱体、组件及箱门;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查看栓口位置。

  2.4、查看消火栓启泵按钮外观和配件;触发按钮后,查看消防泵启动情况、按钮确认灯和反馈信号显示情况。

  3、系统功能检查试验

  3.1、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连接在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消火栓栓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1.00MPa。

  3.2、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及消防水带、消防水枪连接在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放水,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0.5MPa,如大于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

  3.3、消火栓最不利点静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连接在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应不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应不低于0.15MPa。

  3.4、消火栓最不利点出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消防水枪、水带连接在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消防水枪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一般建筑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7m;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和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库房等,消防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

  3.5、控制室远程启动消防泵检查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操作消防泵启、停按钮,观察消防泵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用秒表测试消防泵启动运行时间。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水泵的动作信号。

  3.6、消火栓按钮启泵功能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启动一只消火栓按钮,观察消防水泵是否动作,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其部位。标准要求:消火栓按钮启动后,其指示灯应显亮,灯光为红色,在室内光线条件下,距3米远处应清晰可见。

  4、系统维护:

  4.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固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2、每月对消火栓检查一次,检查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清点消火栓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查看灭火器是否遗失或过期、压力表是否保持在有效压力。检查消火栓手轮开关是否缺油,消火栓接口是否完好。

  (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防火卷帘外观标识:防火卷帘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卷帘外观应无缺陷,在卷帘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

  1.2、帘板、导轨、座板:帘板、座板、导轨的材料厚度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导轨的平行度、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导轨与墙面间不得留有缝隙。

  1.3、箱体:防火卷帘的箱体应采用钢板制作,箱体应具有良好的隔热保护性能,箱体上部应能有效地阻止烟气、火焰蔓延,箱体下部或侧面应留有可开启的检修口。

  1.4、运行平稳性能:防火卷帘的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允许有脱轨和明显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

  1.5、启、闭运行速度及运行噪音:垂直卷卷帘的电动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 /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9.5m/ min。侧向卷卷帘的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不应小于7.5m/ min ,水平卷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 /min ;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75DB。

  1.6、手动操作装置:防火卷帘应设有手动操作装置,装置应灵活、可靠。使用手动操作装置控制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得出现滑行撞击现象;手动操作装置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并有明显标志。

  1.7、防火卷帘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卷帘外观应无缺陷,在卷帘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内容清晰,设置牢固;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另一侧应安装手动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1.8、火灾探测器组: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和横向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其两侧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用于竖向分隔的防火卷帘(中庭)应在一侧(内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

  2、系统检查和试验:

  (1)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使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逐个检查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1、应逐检查看防火卷帘的外观及警示区域内是否存放商品或杂物;防火卷帘控制器是否通电,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能否正常运行。

  2、查看每扇防火门的外观;开启常闭防火门,查看关闭效果;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反馈信号。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程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解除情况及反馈信号。

  3、检查结束后,全部复位,恢复正常状态。

  半年检查和测试

  每半年应检查和试验防火卷帘系统和防火门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报警功能。操作步骤、方法:用测试工具或采用加烟、加温的方法使防火卷帘控制器负载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烟、温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动作及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或消防控制设备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功能。操作步骤、方法: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动控制按钮,观察防火卷帘的下降、停止、上升等动作情况。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手动操作卷帘下降、停止、上升等功能应正常,消防控制设备上防火卷帘信号显示应正常。

  3、现场启动。操作步骤、方法:随机在现场手动启动2樘防火卷帘内、外侧手动控制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启动内、外侧手动控制按钮,防火卷帘上升、停止、下降等动作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4、远程启动。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控制设备上的防火卷帘控制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防火卷帘停止、下降等动作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5、自动启动。操作步骤、方法:用专用测试工具或采用加烟、加温的方法使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烟、温模拟火灾信号,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当其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一次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降至1.8m处定位,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感温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或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延时5s—300s后,继续下降至全闭,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各部位动作信号。

  6、外观检查。操作步骤、方法:手动启动防火卷帘,观察防火卷帘运行平稳性能、启、闭运行速度、噪音以及与地面接触情况等。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的导轨运行应平稳,不允许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垂直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min;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75DB;与地面接触时,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不得倾斜。

  7、手动速放装置。操作步骤、方法: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是否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卷门机应具有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功能,其不需要太大的操作臂力(其臂力规定不得大于70N)。

  三、系统维护:

  1、周期:月

  (1)外观检查门轨、门扇有无变形、卡阻现象;操作按钮箱是否良好上锁。

  (2)检查防火卷帘门电控箱指示灯是否正常,箱体有否受损。

  (3)开启按钮,按下上(或下)按钮,卷帘门应上升(或下降)如果卷帘门升降与按钮操作上下不一样,必须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可重新操作。

  (4)在按钮操作上升(或下降)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操作的同时,要密切注意帘门上升(或下降)到一定位置之后地否能自动停车。如果帘门上升到位后(或下降已到地面)仍不停,必须待限位装置修复(或调整)正常后方可重新操作。

  (5)二次下滑关闭后,待探测器信号消除后方可重新开启帘门。

  (6)做好保洁工作,清扫电机、控制箱等外表灰尘。

  (7)在以上保养中出现异常问题时,应在当天予以纠正,保证系统正常。

  2、周期:季

  (1)双探测器(门两侧分装)或单探测器(门一侧安装)任一烟感或温感动作时,将自动启动装置,装置发出报警声,同时自动启动帘门电控系统,如防火卷帘门做防火分区用,则一次下滑到底;如防火卷帘门兼做逃生口用,则两次下滑关闭防火卷帘门(防火卷帘门第一次下滑至离地面1.8米左右停止,延时三十秒左右,第二次再自动下行关闭)。

  (2)操作按钮下滑关闭帘门,关闭到位将有信号反馈到消防中心显示。紧固各部分镙钉及联轴。

  (3)绝缘电阻应符合规定。

  3、周期:年

  (1 )逐一检查控制箱内各按钮及元件是否正常。

  (2)调整电机传动皮带的松紧度。

  (4)向转动部位填加润滑油,以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5)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逐一修复。

  (五)、防火门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 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当一个门口停止使用时,可以用墙的同类建筑材料把它填住。

  1.2、可操作性门应始终可操作。应当将其关闭并上锁,或设为自动关闭。

  1.3、更换 当需要更换防火门五金及关闭系统时,应该按照防火标准进行更换,并按照本标准对新安装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1.4、修理及时进行修理,对可能影响到运行的故障要立即进行修正。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五金应经常检测,发现失灵的部件应当立即更换。

  2.2、定期检查镀锡及外包金属防火门,以防干腐。

  2.3、应经常检查用于悬浮门的铁链及缆绳,以防磨损及拉损。

  2.4、润滑及调节

  (1)导引杆及轴承应润滑良好以便操作。

  (2)用于双扇对开均衡门上的铁链或缆绳应经常检查并加以调节,以确保上锁无误,门、口位置相合。

  5、预防堵门

  (1)门口及周围区域应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物品阻挡或干扰门的自由活动。

  (2)如果需要,可建立屏障以防堆积物挡住滑动门。

  (3)禁止将开着的门堵住或固定住。

  3、系统维护:

  3.1关闭机构的维护

  3.1.1、应确保自动关门装置始终处于适当的工作环境。

  3.1.2、对于在一般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并且安装了自动关门装置的摆动门,应当时常间断操作,以确保操作良好。

  3.1.3、对所有的水平或垂直滑动及卷帘防火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测试,以确认其运行良好,关闭完全。在重新设置脱开系统时,应按厂商的说明书进行操作。应保留一份书面记录以供主管部门检查。

  3.1.4、可熔链或其它热启动装置及脱开装置不得涂漆。

  3.1.5、应认真预防,在如止动卷 、齿轮及关闭机构等移动部件上堆积的漆垢。

  4、防火门的修理

  4.1、破碎或受损的玻璃材料应以贴标材料更换。嵌丝玻璃应当用油灰固定,框架与玻璃间的完全暴露的'接合部应敲打钉牢。

  4.2、对所有的水平或垂直滑动及卷帘防火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测试,以确认其运行良好,关闭完全。在重新设置脱开系统时,应按厂商的说明书进行操作。应保留一份书面记录以供主管部门检查。

  4.3、可熔链或其它热启动装置及脱开装置不得涂漆。

  4.4、应认真预防,在如止动卷 、齿轮及关闭机构等移动部件上堆积的漆垢。

  (六)、防排烟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排烟、送风口(阀)、防火阀、挡烟垂壁、排烟口(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电动防火阀、风机控制柜等设备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

  1.2、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应安装牢固;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1.3、电动排烟窗系统应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

  1.4、电动防火阀应完好无损,开启与复位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应在相关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2、系统检查和试验:

  (1)系统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使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排烟系统的相关设备进行逐个检查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2)查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的外观;手动、电动开启,手动复位,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3系统功能检查和试验

  1、现场启动送风机组。操作步骤、方法:手动操作送风机组控制柜的启、停按钮,观察送风机组动作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送风机组现场控制柜上手动操作送风机组的启、停按钮,送风机组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2、远程启动送风机。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启动任一个防烟分区的送风机组,观察送风机组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一个防烟分区的送风机组,送风机组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3、自动启动送风机。操作步骤、方法: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防烟分区内的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送风阀、送风机的动作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采用微压计,在保护区域的顶层、中间层及最下层,测量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压;全部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检查标准要求:当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该防烟分区的前室本层及上下相邻层送风口(阀)应能自动开启(常开风口、阀除外),同时启动与其联动的送风机,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所测试的余压值应符合要求。

  4、手动复位送风口(阀)。操作步骤、方法:手动试验,观察送风口(阀)复位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操作常闭式送风口(阀)的手动复位装置,送风口(阀)应复位,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5、现场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手动操作排烟风机控制柜上的启、停按钮,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排烟风机现场控制柜上手动操作排烟风机的启、停按钮,排烟风机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6、远程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启动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排烟风机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7、自动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由被试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探测器加烟),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开启被试防烟分区的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观察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和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可用报纸或纸张测试排烟机启动时,排烟口或排烟阀是否将其纸张吸附。检查标准要求:当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该防烟分区的排烟口(阀)应能自动开启,且启动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当排烟口(阀)无自动开启功能时,排烟风机接到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指令后,应直接自动启动,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防烟分区任一排烟口(阀)开启时,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均能自动启动,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8、手动复位排烟口(阀)。操作步骤、方法:手动试验,观察排烟口(阀)复位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操作排烟口(阀)的手动复位装置,排烟口(阀)应复位,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9、活动式挡烟垂壁。操作步骤、方法:由被试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探测器加烟),观察该防烟分区的活动式挡烟垂壁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当一个防烟分区发生火灾时,该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接到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指令后,应能自动降落,并向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10、系统联动控制功能。操作步骤、方法: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两个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排烟阀、排烟风机、送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同时查看风机运行状态的转换情况;全部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检查标准要求:当消防控制设备接到防烟分区发出的火灾(烟或温)报警信号后,立即向该防烟分区的防烟、排烟系统发出如下指令,并接收其动作反馈信号:停止空调机组运行;开启送风口(阀);启动送风机组;开启排烟口(阀);启动排烟风机。

  3、系统保养:

  1)对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的维护保养:

  (1)排烟口、送风口有无变形、损伤,周围有无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2)风管与排烟口连接部位的法兰有无损伤,螺栓是否松动;

  (3)阀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脱落,动作是否正常;

  (4)旋转机构是否灵活,每年对机械传送机构加适量润滑剂;

  (5)制动机构、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

  (6)进行手动、远程启闭操作,检查是否可完全打开.

  2)对送风、排烟风机的维护保养:

  (1)风机房周围有无可燃物;安装螺栓是否松动、损伤;

  (2)传动机构是否变形、损伤;叶轮是否与外壳接触;

  (3)电动机的接线是否松动;电动机的外壳有无腐蚀现象;

  (4)电源供电是否正常(检查电压表或电源指示灯)。

  (5)检查轴承部分润滑油状态是否异常(脏污、混入泥沙、尘等);

  (6)检查电动机的轴承部位润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7)检查传动皮带是否松动,联轴器是否牢固;

  (8)启动电动机,旋转时有无异常振动、杂音。

  (9)操作手动或自动启动装置,进行每个防烟分区(或正压送风)的动作试验,检查下列事项:

  a、手动或自动能否正常启动;

  b、运转电流是否正常;

  c、运转中是否有不规则杂音及异常振动;

  d、动作设备的区域是否与原设计对应。

  3)对风机电柜的维护保养:

  (1)控制柜是否设置在易于操作、检查、维修方便的位置。

  (2)控制柜有无变形、损伤、腐蚀。

  (3)线路图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4)电压、电流表的指针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5)开关是否有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

  (6)操作开关,检查开关性能,检查指示灯显示状态是否正常。

  (7)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能否正常切换。

  4)每年应对防排烟风机的风量进行测定。

  5)正压送风阀:检查其送风阀是否完好,能否完成送风功能。

  (七)疏散出口指示灯保养规程

  为保证疏散出口指示灯运行良好,发生交流电断电后正常发光,起到引导人员疏散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一、疏散指示灯保养工作由工程部技工负责完成。

  二、疏散指示灯保养日期为每月检查一次。

  三、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1、检查各疏散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2、检查疏散指示灯是否常亮,如果不亮或“故障灯”亮时,则应及时维修。

  3、疏散指示灯好与坏的判别,断开交流电,用电池供电检测,这时显示屏发光,说明指示灯是好的;如果断开交流电指示灯不发光,说明该灯故障。

  4、检查疏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5、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进行修复,再安装回原位。

  6、灯箱外壳及面板卫生擦抹干净。

  7、每月每灯以备用电池亮灯半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指示灯电池寿命。

  四、保养时注意的事项

  1、清洁卫生时,湿毛巾不应有水漏进灯箱内,以免引起短路。

  2、在打扫卫生时,不要随意转换开关或乱动按钮,以免引发人为故障。

  (八)气体灭火系统

  (1) 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2) 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

  (3) 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 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 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 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 每季度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 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消防故障维修方案6

  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执业。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根据《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全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新昌消〔2022〕78号)要求,全力推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奇台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检查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

  (一)全县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公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二)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系统”自主录入但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检查时间为2022年5月8日至7月25日。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1.是否按照注册登记范围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中级技能等级建(构)筑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3.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期连续缴纳社保;人员是否有变动、流转或参与多家执业;

  4.工作场所面积、执业人员数量、基础设备配备、消防评估设备配备是否符合从业条件要求;

  5.质量管理体系、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制度是否健全。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开展情况。

  1.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流程开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2.是否依法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项目负责人是否签名、盖章;

  3.经维修、保养和检测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4.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是否指派无相关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5.是否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存相关服务记录;

  6.是否全面使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管理系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并每月向服务对象出具维保报告书;

  7.是否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三)“系统”的使用情况。

  1.是否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如实自主录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以及所有技术服务项目及书面结论文件。

  2.是否全面使用“新疆消防维保业务管理系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并每月向服务对象出具维保报告书。

  (四)跨省执业机构和未在“系统”自主录入情况核查。

  1.是否存在未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自主录入企业信息,擅自开展执业的机构;

  2.对于外地进疆企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设备配备、从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情况是否符合从业条件及总队相关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大队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及时通过奇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奇台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外发布专项检查公告,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社会单位告知专项检查的有关内容,广泛争取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

  (二)摸底自查阶段(5月12日至5月15日)。大队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XF1157)、《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DB65/T4069、《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测评定规程》DB65/T3253及有关标准,对从业条件和项目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自查、主动整改。

  (三)重点检查阶段(5月16日至7月25日)。一是从业条件检查(5月16日至6月13日)。大队按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录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达标检查。依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实地评查细则》,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实地评查情况记录表》、《器材现场核查登记表》,如实记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达标情况。大队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新消〔2022〕91号和《建筑消防设施集中整治暨“三化”建设达标创建方案》(新消〔2022〕39号),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同时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情况实施检查,填写《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支队将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三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对此次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采取网上核查、实地复核等方式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大队将持续强化信用监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新消〔2021〕69号),协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检查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颁布实施以来,首次部署开展的消防技术服务专项检查。大队提高认识,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三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周密组织,充分运用《管理规定》强化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有效增强社会面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为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严格监管,狠抓问题整改。大队切实抓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对突出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敢管善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如实记录,并结合实际依法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督促整改。大队在对辖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中,凡是发现涉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中所列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对相关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予以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大队加强媒体宣传,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社会单位共同参与,积极举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适时曝光,形成全社会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底线思维,做到廉洁自律。大队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廉政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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