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

时间:2022-04-13 12:50: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范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范文

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范文1

  收到同学从日本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活着就是为了幸福,这是生活与死亡的唯一区别。”

  不是这样的,福贵你要去反驳他,你要从这个世界里找寻生存之地,没有幸福我们仍然要活着。

  忘了是多久之前看的碟,有些画面至今记忆犹新。巩俐饰演的家珍用粗布麻衣的真挚去换取身着旗袍的典雅,来获得福贵的不离不弃。葛优饰演的福贵在战争后的九死一生,回到家中拥到妻子儿女的踏实感。想必他是幸福的吧,对未来充满期待,想着逝去的切还来得及救赎,却没想到死亡就这样按部就班地到来,一钱钱地凌迟那颗逐渐老去的心。先是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而后女儿凤霞难产大出血,最后家珍、二喜、外孙苦根……无人幸免。

  哦,不对,还有你福贵和那一头“福贵”。

  一开始在体育课上看完这本书,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放眼望去,绿草为裳,阳光为佩,交错相应,延伸到视线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天气很好,天空一碧如洗,云好像绣上去的一般,精致轻盈。这个故事的尽头,似乎痛苦而又平淡。

  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斥着怀疑和不信、死亡和背叛的世界里,活着原本的面貌就是活着。小人物没有撼动世界的力量,所以活着的每一天都应该活成一场盛大。喜欢豆瓣上一个人的影评:“如果哪一天不堪忍受了,可以学黛玉那样,把过往都烧了,烧出另一个世界。”

  爷爷刚离开的那几天,我天天以泪洗面。我不想任何人告诉我生活会变得好,因为处在幸福中的人的安慰显得苍白无力。我一遍谝地读《活着》,一遍遍和福贵比惨。

  最终他赢了,我也活过来了。

  前两天我和奶奶在那边叠衣服,我忽然对奶奶说:“我梦到爷爷了。”奶奶笑笑:“那他过得好吗?”我说:“好啊,他在梦里没有痛苦,和朋友大口吃酒、赌牌,快活得不得了。”奶奶把衣服蒙在眼睛上,喃喃:“那就好,那就好……”

  姜夔有诗:“人间别久不成悲,两处沉吟各自知。”说的是:虽往事已矣,但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转换,加上人事变幻的沧桑,并没有改变伴侣之间的深深眷恋。于余华的“生存和生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读出了它的另一层意思,这一层意思无关风花雪月。

  在那一条“再也看不到儿子有庆赤着脚跑来”的田垄上,老人和牛渐行渐远,空旷而又温暖。

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范文2

  这是一本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书,讲述的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故事,但简单的故事在没有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下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深邃的哲理。朴实的语言中流露着真挚的感情。往往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抑或是陷入深深的思考。

  作者余华为大陆先锋派小说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1960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因父母都为医生,所以他从事过五年牙医。后弃医从文,正因为他有过医生的经历,所以他的作品也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俄残酷本质从虚假人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而《活着》正是他众多代表作品中的经典之一。

  本书以独特的写作特点,以第一人称的`独特视角向读者展现了本书主人公福贵平凡而又坎坷的一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子女,女儿不幸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一次次被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每一个读过此书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也许大家的回答都是不一的,但作者却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其意义,那么唯一可以作为意义的只有活着本身。正如书中所写:人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作者将一个个希望展现给读者却又一次次无情的将其打破。这就是本书的一个特点,其实人生也正是如此。上帝就像一个精明的生意人,给你一份快乐就搭配几倍于快乐的苦难。所谓的幸福与生命存在的价值也在快乐与苦难不断交替中有所体现。

  一个生命的消逝如同一颗流星的陨落,那么自然,自然的让我们害怕,但生老病死如同四季的变更,没有人能够改变,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好好的活着,即使有多大的苦难,我们依然有存活下去的信念和勇气。

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范文3

  那纸醉金迷的城市诱惑了多少清澈如水的眼眸,那人潮暗涌的街头污浊了多少明亮如星的心灵,那炙手可热的名利扰乱了多少坚定不移的方向。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纵然世俗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但能否走下去却是自己的事。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陈述的,活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在那个世事更替的时代里,福贵由地主到败光家产,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都不能忘记迎接明日的太阳。

  世上的人就像各种植物,有的是荒漠仙人掌——艰难求生;有的是沙漠绿洲——今日虽好却不知明天是否就存在;有的是藤蔓——攀附于参天大树;有的是胡杨——孤立于大漠却将种子撒向四方;有的是高山古松——淡然望着脚下的灼灼凡世。人们以各种姿态活着,时而平行,时而相交,然后绽放出不一般的光彩。

  福贵的一生起伏跌宕,从富足到穷困潦倒,从玩世不恭到懂得珍惜,他失去后拥有了,又在拥有后失去了。父母亲、家珍、有庆、凤霞、苦根、二喜一一离去,就连患难共渡的春生也受尽苦难。最终,曲尽人已散。他只有和他的记忆、那头与他同名的老牛为伴。黄昏日下,他和他的牛相依,他卖力的吆喝,为了给牛它不是一人的错觉。其实是在给自己一个错觉,家珍、有庆他们还在。

  我折服于作者朴实平淡的语言给我内心的震撼力,折服于福贵艰苦的一生,折服于旧中国所经历的那段历史,我折服于那一片黄土上的每一条生命,折服于活着本身的魅力。

  尼克·武伊契奇,一个生而无四肢的残疾人,以顽强的意志,特立独行不为世俗的心,创造出一个残疾演说家的奇迹。他是为了活着本身而生活,这么一颗纯粹的心,走出了云雾,拨开了生活的本质——活着不为什么,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

  平静下内心,左右看看,你是否有这么一颗单纯的心,是否在生活的枪林弹雨中每一步都为自己而迈,是否看清了活着的真谛?

  为了活着本身,俗世不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不会扰乱理性的思绪。生活依旧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范文4

  《活着》讲述了福贵的一生。

  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三十他嗜赌如命,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高一以活着为题材的读后感范文5

  《活着》余华著,双十一的时候半价买的,我足足等了五天。

  此书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第一次如此入神的去看一本小说,是从作者的自序开始的。“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的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的突出。内心让他真实的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一些不成功的作家也在描写现实,可是他们笔下的现实说穿了只是一个环境,是固定的、死去的现实。他们看不到人是怎样走过来的,也看不到怎么走去。当他们在描写斤斤计较的人物时,我们会感到作家本人也在斤斤计较。这样的作家是在写实在的作品,而不是现实的作品。”看到这段话的时候,突然间就让我顿悟了,好像在说一直书写的自己。

  作者的妙语横生,总让人要不断的思考写作手法的绝处所在,读书的人很多,一些人注重故事情节,而近几年我常常注重的是别人如何在写,同样的一件事儿,如何写的生动而不乏味,如何写的有趣而有灵魂。托尔斯泰的艺术论:任何伟大的作品都是蘸着血泪写成的!

  一口气,读了这本是的三分之一,如此的全神贯注,我总因为作者是在写自己的经历,原来是在听别人的讲述。富贵从一个富家少爷,从不务正业赌光家产,再到落败到一家人住进茅屋,父亲病逝,老丈人接走怀孕的妻子,从不会做农活点滴做起。七个月之后妻子携子归来一家团聚的欢喜中,母亲病倒,进城请郎中的时候被抓去做了壮丁,又经历了烈火硝烟的战争,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

  他又次的回到自己的村庄,儿子有庆已经三岁了,女儿凤霞因一次高烧从此失声。人生的苦难莫过于如此了吧!

  文中一直环绕的主题,人只要活的开心,穷点不怕。富贵在讲述的过程中总是嘿嘿笑着,一个对自己的过去能够记忆如此深刻的人,能看到自己年轻时的样子,也许过错、苦难、遗憾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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