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时间:2023-03-07 10:41:0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2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唯一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3

  梦想是每个生命主中最美好的渴望。人间的奇迹多出现在一个梦想过后,并经过努力使梦想成真。《梦想的力量》一文中的瑞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读完这篇文章后,瑞恩的善良、爱心、执著深深地感动了我。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给非洲的孩子挖一口井,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娱乐时间和玩耍时间。和他相比,我实在是感到有些惭愧,如果全家都看电影去了,我也一定要跟着去,为了微不足道的两块钱擦两个小时的窗户,实在是太不值得了。而瑞恩做的与我所想的正好相反,他认认真真地将窗户擦了一遍,取得了距离他的梦想又近了一步的两元钱。在擦窗户的过程中,瑞恩一定感到过累,也一定有过放弃的念头,但是一想到非洲孩子连干净的水都喝不到的情景,这种念头就被打消了。

  多么善良的孩子呀!多么富有同情心的孩子呀!他那金子般的心打动了全世界的人,使全世界的人都像瑞恩一样帮助有困难的.人。

  看来,美好的善良的梦想,会给人带来希望,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动力,并能创造出奇迹。

  这正是梦想的力量!它会给人们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能让每一个有梦想的人创造一个个奇迹!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4

  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人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是悲剧?是喜剧?还是正剧?都有一点点。这里面省略了华丽的描写,省略了惊天动地的情节,省略了惊险离奇的故事,讲述的无非是一些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故事的主人公孙少平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从上学时候吃黑面馒头到他长大成人后成了一名揽工汉,依然很艰苦。可是哥哥的工厂又倒闭了,全家好几口人的生活压力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开始他承受不了,可后来他坚持住了,还总结出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他留下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思索了起来,孙少平留给后人的'态度是什么?是一种对苦难的崇高感和自豪感,是对生活的热爱与美好。妹妹写信给他说:她后悔为什么自己是农村人,而孙少平却回信给她说“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我不仅把我受的苦和孙少平所受过的苦相比较。我的苦无非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多,晚睡会儿;或做完作业,家长不让玩电脑;或是家长多报了几个补习班,没时间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孙少平呢?他每天都在危险的煤窑中挣着微薄的工资,而就这点杯水车薪的钱,却是全家一个月的费用。两者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现在我们过得锦衣玉食的生活,简直是蜜罐里泡大的,但还不满足。我经常在超市里看到有的小朋友因得不到满足,而在商店里号啕大哭;有些小朋友很自然地把鱼头夹给妈妈吃,认为这是她的最爱;还有些小朋友更是过分,竟然打骂养育他的家长,还建立什么反家长联盟,对抗家长。而孙少平呢?他顿顿喝野菜稀饭吃黑面馍,却用少得可怜的粮食为奶奶做白馍。当少平用自己唯一的钱给患有多年的眼疾、半身瘫痪在床的奶奶买了一瓶止痛药和两瓶眼药水后,奶奶的眼角滑出了两颗泪珠,我的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我们和孙少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或许,在物质上,我们比孙少平富有,但在精神上,我们却比他贫穷。茫茫天地,芸芸众生,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世界。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使我倍受感动的是熊妈妈为了小熊出门觅食,却被猎人捉住了,当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时,熊妈妈冲破笼子顺着气味找到了观察站。可是小丽丽刚睁眼时看到的是作者而把他当成了妈妈一样寸步不离。母熊因小丽丽三番五次的回到观察站而很是恼火。

  过了几天,母熊带着小丽丽觅食的时候,一只雪豹扑向小丽丽。母熊与雪豹搏斗了起来。雪豹死了,而母熊的肠子也流了一地,无奈之下母熊把小丽丽托付给了作者便死去了。

  这只伟大的母熊尽到了以为母亲应该尽到的责任,并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们人类,动物世界里的爱不比我们人类的'少,母爱是伟大的,任何人都无法让母爱受到一点点的伤害。母熊虽然死了,但她对孩子的爱将永远闪亮在我们的心里。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7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知道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后来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通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美好而温润的回忆,现在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应该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间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现在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是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通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后来返回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对比,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择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终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后来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后来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这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而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终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面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择用另一种方式去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择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希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8

  有看过《追风筝的人》的吗,我哭的压抑不已看过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曾经,伊朗也有过宁静和幸福,有绅士,有淑女,有各种信仰的碰撞和习俗。

  原来,有信仰的人,会那么坚定,就算身为仆人,在现在看来有些愚昧的奴性信仰,坚定的那么让人佩服。

  原来,那个仆人的孩子哈桑是主人的私生子。原来,哈桑是主人公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但却在不到30年的短暂生命里,一直忠心的做自己哥哥的仆人,“为你,千千万万”(不知为何,一写到这句,我就想哭)。至死不知自己的真身份。

  原来,在重视信仰的国度,信义的重要性已刻到骨子里,他们会正常的背叛,却做不到灵魂安宁,所以,终身会背负灵魂的拷问。

  好多情节已经模糊,我还会再读一遍的,好书,读多少遍也不多。

  现在能记得的就是,阿米尔在营救哈桑儿子及后边的坎坷,哈桑那可怜的.儿子,身为受害者,而还在害怕上帝会嫌弃他的不纯洁。他让我哭了一遍又一遍。

  主人公的罪恶感来自于风筝,最后,阿米尔和哈桑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放飞了风筝,但愿,小男孩的心灵能慢慢打开,在美国那片自由的国土,能慢慢恢复儿童该有的天真,忘记伤痕。

  子时雪完全有感而发,可能有些胡言乱语的感觉。那本书,真的很值得一看。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9

  暑假里我读了《丑小鸭》这篇文章,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重重磨难之后变成了白天鹅,那是因为它心中有着梦想,梦想支撑着它。我认识到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美好境界、美好理想的追求。 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生活目标,在自信、自强、自立中成长,通过拼搏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己原来也可以变成白天鹅,也可以像丑小鸭一样实现心中的梦想。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天鹅生在鸭场又会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们不轻言放弃胜利不还是属于我们吗? 我们人类为什么不像丑小鸭一样呢?是因为我们人类贪图便宜,才铸成人类永远改不了的大错。而丑小鸭是***谦虚的向别人学习。在别人抛弃的情况下还相着梦想。我们人类只是在残忍地杀害自己。

  丑小鸭虽然外表丑,但心里很美。我们要像丑小鸭一样奋发图强的精神学习。所以我们人类应该互相学习。我深深地被丑小鸭的精神所折服。丑小鸭是一个心里善良的鸭子,也是一只美丽的天鹅。 丑小鸭经过了千辛万苦才成为一只美丽、高大、善良的'天鹅。我要向丑小鸭一样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希望。 最后我奉劝大家,困难并不是孤立的,他是在你心中的一道纸做的墙,看似困难,如果你去尝试了,你就会发现,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决心对待它,你就会成功~!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1

  《细节决定成败》虽然只有区区几万字,但却稳稳的抓住了你的心,甚至可以说,它是继《谁动了我的奶酷》之后,又一部激人奋进之力作。

  都是激励人心的作品,但两者也有所不同。《谁动了我的奶酷》主要是暗示着要有能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的勇气和恒心,而《细节决定成败》则是以众多案例剖析每一位成功人士运用细节的张力,如:加加林成为太空第一人的秘密仅仅是因为在进入座舱前脱下了一双鞋子;而一把椅子却使菲利走上了人上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一张不同座位的飞机票,促使一家公司将贸易额由400万马克提高到1200万马克等等来告诉我们:“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我们每个人都期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书中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

  生活中,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对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事务的重复,也许你觉得这过于平淡,也许你认为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也是成就每一项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看平日工作质量的好坏,往往只是取决于一些细节上下的功夫。而细节的命运却不那么乐观。

  其一,疏忽,没有注重细节。如一位工程技术人员错打了一个小数点,或者忽略了一个数字或变量,造成的后果都不堪设想。还记得前些年澳星发射是怎样失败的吗?它也仅仅只是在配电器上多了一块0.15毫米的铝物质而导致的澳星爆炸。再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浙江宁波电业局“3.3”安全事故、重庆万州梁平供电公司“6.30”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等,哪一个不是因为思想麻痹,违反《安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这些不都是因为事小而造成的大错吗?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认真负责,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唯有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件小事,追求每一步精确到位,追求每一件事情的完美,就会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

  其二,敷衍了事,无视细节。很多小事,两个人都能做,可做出来的效果却大不一样。一种人对工作充满热情,极其认真,将小事做细,注重每一个环节;

  而另一种人无法从重复的工作中获得乐趣,把工作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他们永远被动地做别人分配给他们的工作,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把事情做好,对于他们而言更谈不上细节。

  一个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认真对待细节的人,是无法领会工作的真正含义,当然他也失去了在细节中寻找成功的机会,从而也不会成功。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将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远。忽视细节,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太微小,不足挂齿;无视细节,是因为看不到细节铸就成功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浮躁地期待触手可及的成功,却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去做任何一件小事。

  何为小事?就是日常工作中简单得不屑一顾的事情。何为细节?就是为把小事做好而细心考虑的各个环节。其实对于智者而言,他们是不会简单的这么看。他们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他们认为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思想,那种锲而不舍的执著。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

  细节又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在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成功之源,为成功奠定一定的基础。成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

  不把处理琐碎的小事当作负累,而把它看作是获得经验的一种途径,是做一番宏图伟业的必备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做事就好比烧开水。水温达到了100℃才能将水烧开,使水沸腾。就算是从0℃烧到99℃差1℃,如不再继续加温,永远都不能成为滚烫的开水。做事也是如此,我们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时,就要心思细腻,从点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以负责的心态对待每个细节。

  那些一心渴望伟大、只看中大事,不拘小事的人,成功了无踪影;而那些甘于平淡,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人,成功却不期而至。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2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3

  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

  《爸妈太过分》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森,彼特·约翰森是一名儿童作家,在他写过的书里,他最喜欢的是《幽灵狗》和《爸妈太过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获得了20xx年北爱尔兰最佳年度小说。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爸妈太过分》讲述了一个男孩路易斯与他的父母展开的“战争”。路易斯的老爸、老妈为了让路易斯完成他们的梦想,而不择不手段,他们把家搬到了苦读镇,并且帮路易斯转学。于是,老爸老妈的阵营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长,朽虫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数学老师,这几员猛将。幸好路易斯斯的阵营里多了玛蒂,玛蒂不但教会了路易斯如何“训练”父母,而且还当上了路易斯的经纪人,帮助路易斯去展开自己的梦想。后来路易斯和玛蒂一起离家出走,去外面参加变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却失败了。令人惊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来接路易斯和玛蒂。最后路易斯摆脱了苦读镇,开始了另一段平静的生活。

  读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我觉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妈真的太过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妈还要过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妈不会给我报很多很多的兴趣班,也不会逼着我去实现他们没有实现的梦想。所以,我认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运多了,虽然路易斯最后的结局与我现在的结局差不多,但是我觉得路易斯的学习自觉性比我强多了,这点我需要向路易斯学习。

  最后,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看过《爸妈太过分》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尝试着看看。这本书的对话轻松又惹人发笑,同时又是倾诉现代家庭教育,给孩子呐喊的一本书。你可以试着读一读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4

  一天,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61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也希望社会中的人们能够对他人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和谐相处,为20xx年上海世博会的口号——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5

  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但是我最最喜欢的还是爸爸给我买的 《动物大全》 。我一直是一个动物迷,常常看电视里的《动物世界》 看到入迷。但因为我的成绩不是很好,所以妈妈不让我常看电视。放 暑假的时候,老师吩咐说要看一本好书,我就赖着爸爸给我买了好几 本关于动物的书。 《动物大全》里讲了许多的动物,天上飞的、地上 跑的、水里游的,让我认识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知道了蝙 蝠一到冬天,就躲到岩洞和树洞里去睡觉了。它用爪子钩住物体,飞 膜囊住身躯,倒挂着头,一动也不动。这时,心脏跳动每分钟从 400 多次减少到 5~6 次。 我认为看书可以帮助我获得许多有用的东西, 我可以在班上开个 动物座谈会,全班同学都可以听我来讲动物的事情,我可自豪了!动 物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乐趣,我觉得我们也应该保护动物,让动物 和人类和谐共存。 陈朝祝 湾里五小 四(1)班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暑假里,我向哥哥借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来看。故事记述了 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航行中,不幸遇上了海难,整个船上只有他一个 人幸存了下来,而他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鲁滨孙在这个荒岛上种庄 稼、盖房子,历尽了磨难,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 般地只想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经过一次次的努力与失败,终于,他 在 1868 年回到了阔别 28 年的祖国。这本书很精彩,让我看完后回 味无穷。鲁滨逊的在这漂流的 28 年中,遇到过很多不如意的事情, 但他依然坚持下来,直到最后回到自己的祖国。他的精神激励了我, 我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向他一样,坚强的克服困难。在学习中, 我也会学习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好好学习、刻苦学习。

  《我的儿子皮卡》读后感五4班占文轩在这个暑假,我读了《我的儿子皮卡》这本书,我觉得皮卡他很机灵又勇敢,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很善良,他曾经帮助过运鱼卡车的司机抓鱼,还帮过运鱼卡车的司机抓过偷鱼的小偷,这说明了皮卡是个勇敢的孩子。皮卡在我的童年里有相似的事情,例如:秦老师的合唱团的领唱,皮卡心里很嫉妒李哲当了领唱。其实,我小时候也有同样的事情: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叫我们跳舞,我的舞跳得那么好,老师却只选了占秋林当领跳,因此,我的心里也很嫉妒占秋林。皮卡还有他的伙伴和哥哥。他哥哥叫皮达,皮达经常帮助皮卡。皮卡的伙伴有很多:自顾达、李哲、马飞……皮卡的伙伴也对皮卡很好。皮卡可不是一般的孩子,他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只要谁懂事,谁就可以成为像皮卡一样的又乖又懂事的孩子。皮卡的爸爸和妈妈和我们大家的都一样,他们天天为我们操劳,担心我们的身体、学习,所以我们现正更要好好谢谢他们,好好学习,长大后好好孝顺父母。当然还要谢谢陪伴我们一起成长的哥哥姐姐们。这就是我从《我的儿子皮卡》里领悟到的感受。《我的儿子皮卡》读后感五4班占文轩在这个暑假,我读了《我的儿子皮卡》这本书,我觉得皮卡他很机灵又勇敢,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很善良,他曾经帮助过运鱼卡车的司机抓鱼,还帮过运鱼卡车的司机抓过偷鱼的小偷,这说明了皮卡是个勇敢的孩子。皮卡在我的童年里有相似的事情,例如:秦老师的.合唱团的领唱,皮卡心里很嫉妒李哲当了领唱。其实,我小时候也有同样的事情: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叫我们跳舞,我的舞跳得那么好,老师却只选了占秋林当领跳,因此,我的心里也很嫉妒占秋林。皮卡还有他的伙伴和哥哥。他哥哥叫皮达,皮达经常帮助皮卡。皮卡的伙伴有很多:自顾达、李哲、马飞……皮卡的伙伴也对皮卡很好。皮卡可不是一般的孩子,他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只要谁懂事,谁就可以成为像皮卡一样的又乖又懂事的孩子。皮卡的爸爸和妈妈和我们大家的都一样,他们天天为我们操劳,担心我们的身体、学习,所以我们现正更要好好谢谢他们,好好学习,长大后好好孝顺父母。当然还要谢谢陪伴我们一起成长的哥哥姐姐们。这就是我从《我的儿子皮卡》里领悟到的感受。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6

  《左手沉思录右手智慧书》,讲述的是人生的智慧。通过读这本书,系统地梳理了个人处世的方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仁爱、真诚对每一个人。人与人之间,像牛顿第三定理所阐述的一样,力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以仁爱之心真诚对待每一个人,他人一次不能感受到,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必能得到他人真诚的回应。在生活中,我们最难做到的是对与自己意见相左或相反抱以仁爱之心。历史中也是如此,很难有人以仁爱之心对待对手。其中典范是,王安石和司马光政见不同,但不妨碍他们是最好的朋友。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震撼便是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容忍他人的不同意见及不涉及原则的冒犯。正如书中所讲,武力可以使人屈服,但是不能使人心服。在用心生活的过程中,要极力收敛自身的戾气,心平气和去听取并尊重他人不同意见,因为所有意见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即便是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的意见,都是所持者在一定条件下用特定思维思考所得出的。我们需要做的是,以仁爱之心对待各种意见,思考各种意见的来源,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相应判断及行动。当然,这里仁爱之心指的是扩宽自身的胸怀,使之容纳不同意见或不违背原则的事和人。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需要把握度,在怀有仁爱之心的同时,对违背原则的事物不予以姑息。

  2、淡化利欲之心。利,正如其形,左禾右刀。在刻意追求利益的同时失去了对于人生更重要的快乐。人心不足蛇吞象,这是古语,是前人对人生的经验教训和总结。对于利欲,在我看来是生活的附属品,要把它当做成生活的点缀而不能当成每时每刻的必需。世间其实道理大都相通,人生其实也是一场特殊的比赛,最大对手是自己。与现实生活中的竞技比赛一样,用平常心去比赛反而能得到最好的结果,越是看重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在人生的比赛中,用平常心去做最好的`自己,不苛求利益也不一无所求无上进之心。

  3、坚持自我,保存自身的色彩。随他人大流,失去自我不是明智之举。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特质,我们需要做的是用知识充实自我而不是盲目去改变。一切方法或经验都是有范围和条件的,在充分认识自我的情况下,应用方法和使用经验。坚持自我,首先要知我,所谓知我指合理认识自身各项能力。在知我的前提下坚持自我,才能做到与时俱进的自我,即不盲从他人的观点和不被他人意志所左右,同时自我也要不断发展进步,不能原地踏步。

  4、做一个把握时机的人。机会往往是一瞬即逝的,大多数人总是认为自己把握能力超群,却忽视平时的积累。但是,实践总是告诉我们,机会更愿意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所谓厚积薄发,正是我们需要追求的,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不断学习积累,多总结、多思考。个人各方面的素质上去了,在面对机会的时候就可以达到游刃有余。有一句话是“有实力的人才会充满自信”,自信通常来自于自身的实力,无论是知识还是阅历都是自信的资本。对于准备,我总结了如下几条,“用心、细心、专心”。用心,凡事都要认真,用心揣摩和与人交流以得到合适、合理的方法。细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需要注意力非常集中,把握事物发展态势的细微变化。通过细心学习和观察,得到支撑判断的依据,使我们的判断更加客观。专心,这是高效学习的必备。在学习各种知识时,首先使自己完全静下来,充分投入学习中。只有在专心的状态下工作和学习,才能使效率达到最高。

  5、每日三省吾身。不断自省,不断总结才能使人进步。若是没有总结,学习的内容再多也无法真正成为自己的东西。我们所向往、追求的行为或素质,往往不能一蹴而就,通常是通过不断的调整才能达到峰值。自省,是最佳的调整方案。通过每日三省,总结分析自己的进步与不足,从而将所学与自身融合,成为无缝的整体。

  沉思智慧,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智慧。我们需要的是用心灵去聆听、感受,不光是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当然,仅凭自我感悟也是不够的,我们需要阅读更多的书籍,从书中去听取他人的观点,去追寻前人经验教训的总结,去拓宽自身的视野。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7

  我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每次看到童话故事书,我就会看的津津有味,乐不思蜀。每当晚上看到十多点钟的时候,妈妈定会催促我赶紧漱口、洗脸、上床睡觉,妈妈总是喋喋不休地催促:“早睡早起,明天再看”我总是口是心非,表面答应,实际却“按兵不动”往往是看到深夜,或者直到看完一本才睡觉。

  我觉得这一本本童话就是我的精神粮食。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书中的一个故事,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一个人很笨,可是那个人却教了我做人的道理。在很晚的夜里,那个很笨的人看见一个老人,她是个瞎子,可是,那个很笨的人就提起灯笼,搀扶着那位老人到家。到了第二天早上,他又看见一个人,一不小心摔倒在地,那个人是一个小女孩,他同样就是马上把那个小女孩扶起来;还有一次,他回到家,妈妈说肚子不舒服,他二话不说赶紧将妈妈送到医院,自己送饭、端水。

  读了这些故事,我深深的被他的事迹所感动,无论是他的助人为乐的思想,还是他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的行为,每当别人有困难时,他却总能帮组别人。我作为四(3)班的一员更应该做一个热爱同学、热爱班集体的人,做一个让同学们羡慕的佼佼者。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8

  马瑞拉一看见马修进来,便使到着急,她一听到这个小姑娘的状况后,便使到生气,她大吼起来,小姑娘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玛瑞拉安慰这个小姑娘说:“好啦,好啦,不要再哭了,”

  玛瑞拉说:“你叫什么名字呢?”玛瑞拉说:“你叫安妮。雪梨吧,”这个小姑娘说:“求你们加我克迪莉娅吧,安妮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浪漫,”真是胡说八道,安妮这个名字既普通有实用。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9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中,有一对父子,他们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成语故事》、《海底世界》。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对父子来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介绍了一本好书,他们兴奋极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爸爸也情不自禁的伸过头去,和儿子一起看起来,就这样,他们俩边走边看的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们口渴了,爸爸赶快烧了一壶水,又跑过来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冒出了烟,爸爸没有发觉,这时,水漫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警报声,爸爸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到客厅把水给拔了。爸爸想泡茶喝,便一手拿着茶叶,一手抓了一把,头又伸到儿子手上的那本上,并不时的大笑起来。但他却仍然不知道茶叶还在他手中呢。

  晚上,该洗澡睡觉了,可爸爸却不想离开儿子手中的那本书,便请求儿子,让儿子和他一起到浴室里去看,儿子答应了,他俩走进浴室,把门一关,爸爸衣服、鞋都没脱就躺进浴池里。儿子呢?他呀趴在地上,又开始做他的书虫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打湿了都不知道,却仍然沉浸在这本好书中。

  夜深人静了,这对书呆子父子还在津津有味的看这本好书呢!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20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忧愁寂寞的时刻,它陪伴我左右;紧张慌乱的时刻,它送我一个好心情;欢乐充实的季节,它教我学会珍惜;苦闷烦恼的时候,它耐心启迪我,别用苛求的目光看世界……它就是书。而要说好书,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大概也可以算一个。

  《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朱重八由一个放牛娃华丽转身为明朝开国皇帝的故事。

  元朝末期,国力衰败,偏又逢上黄河泛滥,百姓叫苦不衷,流离失所。朱重八的家人相继饿死,导致朱重八不得不去做了和尚。可和尚们都把杂活给他做,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只要能混口饭吃就可以了。饥荒严重,迫使朱重八出门讨饭。这时被抓来的民工又在河道里发现了一个只有一只眼的石人,背上还有一句话: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于是一个个造反军队便如雨后春笋般陆续冒了出来。朱重八本想继续当和尚,却又有人揭发汤和给他寄了一封投军信。朱重八只得算了一挂,算出: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无奈,他被逼走上了造反路线,并改名为朱元璋。

  朱元璋凭着过人的军事天赋、大度的品质和智慧的头脑,一举打败了张士诚、陈友谅等人,著名的鄱阳湖之战便是朱元璋和陈友谅一手打造的。此时,常遇春、徐达这样的名将,也开始崭露头角。在打败了自己的阻碍后,朱元璋开始了自己的复仇——灭元!元朝虽有像王保保那样的名将,可面对比他们强大许多倍的朱元璋,还是显得不堪一击,连连搬家。当徐达纵马奔入大都的城门,这载入史册的一刻标志着失去400余年的燕云地区收复了。打败了元朝,朱元璋便成立了自己的国家——明。

  由于朱元璋同志十分勤奋肯干,开国没多久就干掉了许多人:贪官?杀!不服?杀!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蓝玉案……,一个个人物倒下了,虽然有些冤,但表明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废除丞相、恢复生产、设置法律……,一个个政策下达了,虽然有漏洞,但证实了朱元璋治国的实力。他让之后的蓝玉给了元朝致命的'一击,还给附近的高丽王国取了一个新的称号——朝鲜。可生命是有限的,朱元璋也已渐渐的失去了原先旺盛的精力,在将所有的事都解决后,朱元璋纵马驰奔,向壮美山河投去最后一瞥,仰天大笑: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洪武三十一年(1398),明太祖朱元璋崩,年七十一。

  朱元璋驾崩后,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可九个藩王的身影又笼罩在了他的头上,他只能削藩。本不想造反的朱棣在削藩的威胁和姚广孝的劝说,不得不造反了!在军事白痴李景隆的“英明指挥”下,南军节节败退。可此时朱棣的部下——平安又出兵平叛,朱棣差点被打败,但如果不是朱允炆下达了勿伤我叔叔的命令和刮来刮去的大风,只怕朱棣的坟头都可以收庄稼了。铁铉和盛庸的奋力抵抗还是没能防住朱棣。之后朱棣用创造性思维让南军追得团团转。最后,叛徒李景隆迎接朱棣进城,可他们发现建文帝失踪了!之后,朱棣进行了血腥的屠杀,经过四年的造反,朱棣终于可以仰视自己的国家了。在故事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个个费解的疑团,都令人回味无穷……

  春秋更迭,朝代兴衰,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作为后人,我们能做的,只是汲取古人的教训与经验,扬其优,弃其劣,如是而已。这,便是我读《明朝那些事儿》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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