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22-09-27 12:03:4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精选31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精选31篇)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从小我就喜欢看童话书,每天晚上必定看着《安徒生童话》才能入眠。童话中的每一篇故事是那样的扑朔迷离、扣人心弦。它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彩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遨游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在这里有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可爱的小红帽、恶毒的女巫、卖火柴的小女孩、奇特的拇指姑娘、还有机灵的小矮人、丑小鸭……

  这里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它的每一个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时而让我欢呼雀跃,时而让我泪流满面;时而让我感慨万千。

  在《丑小鸭》里,自卑的丑小鸭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并没有沦落,而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变成了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感受到了外表的丑陋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怀有梦想,不断地去努力,去坚持,去奋斗,就能成功。这使我想到自己,平时在学习上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在生活上帮妈妈干点小事就嫌累,与丑小鸭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

  而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在雪地里卖火柴,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坐在地上,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希望早点回家能不挨骂。家人的冷酷,社会的无情,在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自己和祖母幸福的那一刻,冻死街头。读到这里我的心流泪了,为什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而我生长在新时代,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玩得开心,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地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们做家务,对我们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们回家了。相反,晚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在我们国家,我想她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大年夜里,也能和疼爱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团圆饭。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学会了友善地对待他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把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

  《安徒生童话》伴我走过暑假,它像是一个精灵,又像是我亲密的好伙伴,时刻伴随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纯真的心灵被真情所感动,它更圆了我的读书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3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我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4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太多的未知的真理等待人们去发现,去相信。《时间简史》是由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书,它已成为科学著述的里程碑,讨论令人敬畏的主题。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

  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未知物。

  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毋庸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着生命的价值。

  《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

  “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

  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繁花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

  我要学习霍金永不放弃的精神,像霍金一样将自己精神力量投入到伟大的科学事业当中,对未知事物不懈地探索。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7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

  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8

  最近我看了一本精彩的书,书的名字叫《暗斗》。《暗斗》是由科幻小说协会理事叶永烈所著,是金明戈亮系列里情节最完整的作品。在本篇里,作者讲述了发生在滨海市的一个惊险刺激的间谍故事,“警察博士”金明通过与间谍之间的斗智斗勇,最后将间谍缉拿归案。

  故事开始于108造船厂,资料看管员吴为丢失了75号造船图纸,警探金明发现了很多值得怀疑的人,但最终,他锁定了江风理发店的女学徒沈修。可是在事发后的一天夜里,沈修却不明不白的死了。虽然有迹象表明沈修是自杀的,但金明却认为这是一桩他杀案,他把目光投向了和沈修有暧昧关系的理发店老板曾小法。可据曾小法交代,他是被沈修牵着鼻子走的,他自己也是受害者,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刚刚过去才一天,吴为煤气中毒了。金明的助手助手戈亮早就怀疑吴为是间谍,就开始滔滔不绝的推断吴为是自杀,而警探金明则认为这是他杀。吴为平常为人胆小懦弱,不大可能当间谍,况且如果吴为要偷东西,他也用不着轰动全厂。吴为和他老婆一样,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中毒的。吴为很爱自己的家人,他不会采取这种令人胆战心惊的手段。

  这时,金明又盯上了一座灯塔。此塔废旧,多年无人,离理发店又近,直觉告诉金明这里一定有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断,金明和戈亮偷拍了很多的红外线照片,结果发现塔里果然有人。他们趁夜里偷袭,抓捕了那个人。

  经过审问,此人坦白他是一个外国间谍集团的人,名叫朱梁。他偷了75号造船图纸,交给了沈修。沈修也是一名间谍。后来沈修暴露,朱梁毒不成沈修,就勒死了她,因为吴为的嫌疑也很大,他准备用煤气毒死吴为,幸好探长发现的及时,不然吴为早就命丧黄泉了。

  这两个人如果全死了,会让他人误认为吴为是贼喊捉贼、是坏人,可断然不会想到吴为其实是受害者,真正要杀他的人是朱梁。朱梁这一步棋走的真妙!要是我,我会认为吴为把图纸藏起来了,而金明探长却没有上当,这说明他是一个极度细心的人。我也要向金明探长学习这种好的品质,不再粗心。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发现金明探长的另一些优点。比如,他做事很有头脑。当发现吴为中毒,金明推断是他杀,而他的助手戈亮就被事物的的表面给蒙骗了。还有金明探长的另一个优点是:他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事认真。金明每当有时间都会守在自己的红色电话机旁等待着每一个案子,如果没时间,他就会把对方的陈述细致的记录下来,工作破案两不误。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学习书中金明探长的优点,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9

  今天,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令我感触很深,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也令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穷人》这篇课文讲述了是桑娜一家人平时靠着打鱼来维持生活。一天,丈夫出去打鱼,很久没有回来,于是到西蒙家里,不料西蒙死了,便帮助西蒙领养她那两个正在熟睡的孩子。

  看完了这篇课文,使我十分感动,并深深地体会到了桑娜夫妇那种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品质。其实,桑娜的生活已经够苦了,她自己从早到晚地干活,也只能勉强撑饱肚子,她自己本身还是有5个孩子要照顾,现在,多了这两个孩子等于在她和渔夫的身上加多了两个包袱。再说,家里的五个孩子的生活也是苦的,他们没有鞋穿,即使是冬天,也要光着脚在家里跑来跑去的,家里的食物来源都是依靠着渔夫出去打鱼才得来的,每一次打鱼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从而,我又看出了桑娜夫妇的善良。相比,西蒙的生活比桑娜家更苦。家里有两个孩子,他们才那么小,而西蒙却要自己一个人养活他们,自己又没有人照顾。他们家是潮湿的、寒冷的,而桑娜家却是温暖的、舒适的。这个妈妈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就是必死无疑的,可是她死时还要把自己的衣服给孩子们当被子,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举动啊!可是,这个孩子们的妈妈去世了,那么这两个孩子又将何去何从呢?当我读到"桑娜心跳得很厉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时。"我体会到了桑娜要抱回这两个孩子回家是毫无疑问的,也已经决定好要受苦的准备——挨打。我知道桑娜对于这次挨打也不算什么,起码这样做能保存这两个孩子的生命。她本来可以坐视不理的,也可以不用受渔夫的挨打,可是,她却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这两个孩子死。这真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啊!

  相比之下,我却从没有像桑娜那样有一颗为别人着想的心。以前,我从不爱帮人,见到老人没座位坐我却从没有腾出座位;看到杵着拐杖的爷爷过马路,我也从不搀扶;风吹落了同学们的笔,别人叫我捡,我总是不耐烦的说声:"自己的事自己做。"……读完了这篇课文,我为我以前做个的一件件傻事而感到羞愧。身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们理应为人民做好事,现在我们还没有能力,还不适合捐什么大款,做什么献血。可是,我连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谈得上"少先队员"?现在,我明白了,我付出了行动:上楼的时候,有叔叔阿姨要上楼,我绝对不会关上那栋门,别人的书包掉了,我绝对不会不捡……

  读了这篇文章,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们,那么,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0

  “礼之用,和为贵”,要说起维系中华上下千百年历史的文化纽带,当非儒学莫属,若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争鸣”画上休止符的时代算起,儒学的光芒已经在神州大地上荡漾了两千年,此中亦有不少儒学精华被传承至今,体现在当今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若要说儒学是中华文化的瑰宝,那么《论语》则是儒学文化的结晶,或者说,朴素而华丽的真理。

  时间的长河冲不走《论语》带给后世的文化沉淀,历史的冲刷刷不掉《论语》立于中华文化中的丰碑。作为一部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将孔子“仁”的思想作为中心,言语间无时无刻不在默默传递着“礼”、“德”、“孝”等思想。纵然时隔千年,细细翻读《论语》,那位对于“八佾舞于庭”而感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恪守周礼的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推崇孝心的孔子,建议统治者“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强调以德教化人民的孔子,仿佛就在读者面前触手可及——他不苟言笑,举止庄严,用礼得体——两千年的厚重历史带不走他在读者眼前的真切感。

  ——在孔子自己的眼中,他不认为自己是一位圣人,他有时也有不解之处需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他也有“沽之哉!我待贾也!”的政治理想和抱负,但他所言所行中的“仁”都以一种和谐的姿态安逸地落在《论语》中古老的文字上,几经岁月的波折,被历史的浪花磨去了棱角,如一枚鹅卵石般静静地躺在人类文化海洋的滩涂上。

  《论语》是朴素的,其中除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外没有任何多余修饰的辞藻,一行行文字如商周的编钟般利落大方,而叙述道理也常常使用朴素的比喻。例如“子罕”篇中提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言辞简洁,以朴素的松木作比,准确有力地道出了孔子对于“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志的肯定与赞扬。

  但同时《论语》又是华丽的,这份华丽如一口被尘封许久的檀木箱子,只有你静下心来轻轻拂去表面的尘埃,再小心地顺着开口推开盒盖,你才能发现其中真正让人赏心悦目的瑰宝。细细品味“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上如揖,下如授”,可以感受到孔子行周礼时的庄严感与华丽感,而又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中不难察觉到孔子对于天地万象的不断变化发出的感叹,或许孔夫子善于从迁流的现象追求不迁流的本体,才能看到另一种华丽的人生境界吧。

  《论语》的华丽蕴藏于朴素之中,使人在品读之余无限回味。冥冥之中总能体会到一位长者穿越时空的谆谆教诲,纵有千年时间间隔,却仿佛也能听到他在教导着我们:

  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1

  与作者杨绛的相逢竟是因为别人写给她的自传,在书中多次提到了《洗澡》这本书,于是我就拿来了阅读。

  正如这本书的前言所说,这本书中,没有一个特定的主角,一开场是余楠的风流之事,不过余楠也仅仅只是风流,并没有做出更加出格的事,不过这也更符合他的性格人设,懦弱,胆小,怕事。而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姚謇的女儿,姚宓,我觉得多多少少都有作者杨绛自己的影子,姚宓,才华横溢,但因为父亲死的早,家庭负担不起昂贵的学费,所以成为了图书馆的小小管理员,后来也就才是文学研究社的小小助手,但她并没有像其他知识分子的纷纷扰扰,嗜书如命,平静淡雅,感觉和杨绛本身很像。

  而与她有唯一感情线的是许彦成,一个可以说也是知识分子中的特例,并没有说与官场格格不入,但是很有自己的特色,也很有自己的主张,在知识分子面临政治“洗澡”的时候,他说,因为身处资本主义这个时代,所以知识分子必定是学习资本主义的,而走这条路,并不是他们知识分子可以控制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观点,因为身处某个时代,所以必定沾上这个时代的特征,或是腐朽,或是先进,想要彻头彻底的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很多事情,不要想着去改变,而是想着如何去不被改变,可能有这种想法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吧。

  为什么姚宓会喜欢许彦成,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与众不同吧,但可惜的是许彦成已经结婚了,但庆幸的是我也曾在许彦成身上看见了一个懵懵懂懂少年的模样,曾经莽撞着想要离婚,懵懂的憧憬着爱情,但他已经结婚了,两情虽然相悦,但他也已经结婚了,在封建社会,结婚就代表着相守一辈子,并不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想要离婚就可以离婚,以前家庭背负着太多使命,包含了太多意义,但并不是说现在家庭就不重要。

  我想这也是姚宓与许彦成无奈而又可惜之处,确幸的是小说总是这么美好,当不了相守一辈子的人,变成了可以陪伴一辈子的朋友,姚宓和许彦成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为什么会喜欢姚宓,或许是她的爱情让我憧憬,或许是她的亲情让我羡慕,虽然她的父亲很早就离开了她,但她有一个可以领悟她一举一动的母亲,正如我自己本人,我的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我,我的父亲一直养育着我,虽然他没有母亲一般的细腻,但他一直用他大山中唯一的温情,爱我,疼我,或许没有我的父亲,我并不会生活的如此积极,因为也看过很多,因为家庭的改变而使孩子的性格,品质发生很大改变的事例,不能说对我自己一点影响都没有,但我真的很庆幸我的父亲如此爱我,疼我,我很爱我的父亲,正如姚宓可以为了她的母亲而与她的未婚夫分手。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2

  《简·爱》不单单是一部爱情小说,它更是一部女性平权的书,它是一种女性自由平等独立的追求。

  在我读《简爱》时,前期我认为罗切斯特对简的爱,根本不是真正的爱情,他明白简是一个自尊自爱的女性,为什么要隐瞒自己有妻子的秘密呢?即使是自己不爱妻子,也不应该试图让自己爱的人背上“小三”的称号。到了后期,罗切斯特才懂得了尊重平等,在妻子死后,也没有故意去找简,一方面是对自己失明的不自信,一方面又是对简的愧疚。人在失去之后才会长大,其实在简离开罗切斯特时,他完全有能力可以让简不离开他,但他还是让简走了。

  但我不理解为什么简最后还是会回去找罗切斯特,甚至是重逢后的谈话也让我莫名其妙,“你成了独立的女人了?有钱的女人了?”“很有钱了,先生。”“我同你说过我独立了,先生,而且很有钱、我自己可以作主。”为什么一定变得很有钱后才是独立自主的?爱情确实是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但这与独立自主又有什么莫大的关系呢?难道简爱之前不依附、不隶属于任何人,遇见事情也有自己的主见。不能代表她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吗?作者试图通过简继承遗产与罗切斯特失去眼睛、妻子来进行阶级与现实的“平权”而后成全了所谓的爱情。他们两人在爱情上人格的互相吸引是平等的。但却还是要为了所谓的阶级、经济弯腰。

  虽然结局过于完美,但也符合当时时代女性的需要。其实我更喜欢《小妇人》里乔的一段话:“我只是觉得,女人她们不仅有炽热的心,也有思想和灵魂,她们不仅有美貌,也有抱负,才华,我厌倦人们说,女人的世界里只有爱情,我受够了,可是我,我太孤独了。”乔是一名独立自主的女性,她敢于去冲破当时社会的枷锁,她有自己当作家的理想,即便稿件一次次被退回,她从没有轻言放弃。她认真且坚定地走着自己的人生。她,理性、坚强、思想前卫。但是稿件被退回来的理由是那么的苍白可笑:如果主角是女孩最后一定要让她在结尾结婚,即便那不是最好的结局,他们只认为当下人们所爱看的、符合潮流的、可以大卖的结局就是好结局。可能因为这一点,在原著里乔还是结婚了。但在现实中作为乔“蓝本”的作者却终生不嫁。

  可能是时代背景以及个人观点的不同,两本小说里的女性最终都结婚了。我同意爱和自立自强是不相冲突的,女性的自立不是孤独终老地活着就向世人证明。但终究都是自己选择的人生,人生没有标准答案,结局更是没有,只有适合自己的。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谓结局、人生都可以丰富多彩。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3

  用讽刺的语言,愤怒的呐喊,唤醒已沉睡百年的巨龙,重振华夏雄威!

  ——题记

  当东方启明,沉睡已久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咆哮,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苏醒;当烈日高照,东方雄狮已站在最高点怒吼,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觉悟;当日月生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庄严宣誓:“我爱祖国!”此时中华已经富强!在民国时期,有这样一位革命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是爱国主义作家鲁迅。

  鲁迅一生创作了很多小说,其中我最欢的是《呐喊》,它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鲁迅在《呐喊》中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怎样弃医从文,拿起手中的笔,针砭时弊,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道路,呈现了鲁迅先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心路历程。文章文笔辛辣,语言简练,发人深思,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其中令我最为深思震撼的是《药》一文,这篇文章写了华老栓为了挽救爱子小栓的病,愚昧无知迷信人血馒头是神药,花光自己毕生经营茶馆获得的惨淡收入,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遭遇。鲁迅先生这样用笔生动的写出来,虽哀其不幸,但更多是怒其不争,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大量的人愚昧无知,迂腐麻木,想唤醒整个社会也太不容易。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在坟场的对话,在对话中我感觉夏瑜并没有死,革命的火种没有灭,会燃遍整个中华大地,但当时夏奶奶不理解革命者夏瑜矢志不渝奋斗的事业,同时吃了沾满革命者鲜血馒头的小栓,最后也愚昧无知的死了。但不管怎么说,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送上断头台和压迫人民的黑暗反动政府一定会推翻。每当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也大概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的真正原因了。

  读完《呐喊》使我想到了一位女英雄秋瑾,1907年5月,徐锡麟准备在安庆起义,秋瑾在浙江等地响应支持,但起义计划很快被泄露,徐锡麟只好7月6日被迫发动起义,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这样秋瑾主持的浙江地区革命者信息也被泄露,同志们强劝秋瑾暂避一时,但她并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继续坚持革命,为拯救民族危机不怕牺牲,最后于1907年7月5日英勇就义,慷慨激昂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成了中国妇女界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第一人。正是有这么多革命者前赴后继,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必将腾空而起。

  旧中国时期,虽暴发了多场起义,但都以失败告终。黑暗政府愚昧百姓,腐败丛生,但终就被瓦解。一代一代的.革命者用血来浇灌他们那个年代,虽方式和结果不一样,但都是伟大的。没有他们血的付出,也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强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4

  李碧华老师的《饺子》,分有潮州巷、钥匙、寻找蛋挞、猫柳春眠水子地藏、饺子五个小篇幅,对应着吃卤水鹅的女人、吃燕窝糕的女人、吃蛋挞的女人、吃眼睛的女人、吃婴胎的女人五个主题,乍看标题都与吃有关,有些惊悚,但是在这惊悚的标题下却埋藏世间痴男怨女的爱恨欢悲。

  吃卤水鹅的女人,一个女人杀害丈夫并一刀一片将丈夫割下放入卤桶中,慢慢熬煮十多年,爱至深才会想将他时刻安放在身旁,女人太过迁就男人,事事承让,用心呵护反倒不一定能得到男人同样的馈赠,但也正是女人这种爱到极致的爱才会用极端的手法留住他的男人、他的爱,这何尝不是种悲哀。女人要懂得放手,懂得放过别人更要放过自己。女儿为什么知道不说破,或许是因为他知道爱一个男人是什么滋味,愿为他放下身段、一直等候,也许是见证母亲煎熬的日子,明白她的苦她的痛和她的爱吧,相比母亲,反倒是觉得女儿是聪明的,她懂得怎么去抓住自己爱的男人,知道怎么去掌控两人间的关系,在爱情面前,还是不要完全无保留呈现的好,男女间的博弈向来不是一边倒的。

  吃燕窝糕的女人,这篇不知是否是李碧华老师写的悬疑篇,纵使看过就过了,也没特别大感触,想必是李碧华老师为断背之人找出个理由,断背或许是前世爱得太深,不愿再找另一个异性,只因世上再也找不到与他或她一样的人吗,哈哈哈。

  吃蛋挞的女人,寻找蛋挞怕也是这女人寻找男人的标准吧,只可惜寻寻觅觅不入法眼,等千回百转终于寻到心仪之人时,那人却早已是名草有主,时不待我呀,终是造化弄人。寻寻觅觅,若是一直寻不到,那我又是否愿意一直寻下去呢?

  吃眼睛的女人,我始终觉得这就是相爱却不合适的情侣的结果,他们像大多年轻情侣一样,一个用着叛逆和伤害来试探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分量,一方以为对方早已厌倦想离开就不挽留,一个不说一个不问,最终错过,能说不爱吗,只是太缺安全感,想用刺激来填补这份空洞,想用承诺来抵挡这份不安,终是太年轻,还不懂得如何爱。

  吃婴胎的女人,女人其实想要的很简单却也很难得到,不就是男人始终如一的爱么,为了这份爱可以承受道德冲击,如若得不到,那才会全部舍弃,逃入世俗权利金钱中寻找安全和藉慰,无论是黄月媚还是艾菁菁都是如此,当在男人那里得不到、失望透顶时,才会关注自己,让自己好的让男人后悔,女人追逐青春或许追逐的只是青春岁月里被呵护被疼爱的痴梦,男人追逐青春只是想追得肉体欢愉,菁菁最终成为月媚的继承者,她学会真正的靠自己。女人永远不能痴妄男人会一辈子无条件守候自己,终是要学会独立。月媚渐渐老去甚至死亡,但千千万万个菁菁却会继续她的路。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5

  《论语》是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言简意赅、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行。此书也蕴含了许多关于学习的态度与方法。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是孔子对学习的看法,他认为只要自己感兴趣,把所学得当作一种爱好,一种快乐,就一定能学好它。当然,在今天,我们依然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喜欢,就能够集中全身的精力,激发潜能,从而促使自己走向成功。

  有了学习的兴趣还不能够走向成功,还需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与态度。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孔子对待学习的态度,他认为对待知识时,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可事实上,我们很难知道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或者说人们很多时候不愿承认自己不知道,认为这样很丢脸,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心理。我们应该保持谦卑的学习态度,切不可不懂装懂。在有了良好学习态度的基础上,我们再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认为学习和思考应该结合起来,不能只顾一边。现在社会,中国学习就是属于理论方面十分优秀,但是动手实践能力与自主探究能力就比较弱了。在这点上,我们应逐步提高学习中探究的能力。这点是非常重要的,但光有这点还不够,有些人学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这样的学习也是不好的。所以,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是孔子提出的另一种学习方法。温故以前学过的知识可以让我们对此掌握得更加牢固,并且还可能发现一些新的知识。

  有了这些,还需要一个“领导者”——梦想。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见周公。”这是孔子在步入迟暮之年还未实现梦想时发出的感叹,但他并没就此放弃,而是心怀梦想,对生活充满希望。梦想就像太阳,没有梦想的人,生活中就如同失去了阳光,整日在黑暗中度过,怎么会对生活充满希望呢?

  梦想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动力,但也有人心怀梦想,却止步不前。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许许多多的人同这位游子一样,虽然心怀梦想,但是觉得梦想太遥远而放弃,但你有为此努力过吗?还有一种人,他们为梦想努力过、奋斗过,但在面对众多困难时,他们被压倒了,而他们对自己说:“我努力过了。”但你们为什么不问问自己:“我拼尽全力了吗?”如果你做到了这些,那么你离成功就不远了。

  这本著作中所蕴含的博大而深厚的思想至今仍被世人视为至理名言,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6

  和孩子们一起生活的成人,不仅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且也被允许在孩子的世界里生活,这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呀!——津守真

  这本书是津守真老师在一所特殊学校12年工作历程的记录,是一段他与儿童一起生活的回顾与总结。他用爱心、耐心、恒心以及深厚的专业功底构筑的让教育常态回归原点的境界。书中无处不凸显着津守真老师的教育观点,其中的观点引人深思,让人感触颇多。

  一、孩子的行为是有其意义的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不理解孩子,强迫孩子们听从大人的劝导。可是,我们是否真的做到关注到了孩子的内心,从关爱每一个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还是忽视了他们的感受,仅仅把我们的主观意愿强加给他们。因为我们不能够很好的知道孩子的每一个做法背后有着他自身的什么意义,而作为成人就应当去发掘孩子行为的意义,从而更深刻的和孩子进行更深入的互动。

  二、和每一个孩子活在"现在"

  “如果只出于完成任务的动机,在和孩子接触时是不可能从心里感到快乐的。只有轻松地享受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光,即使时间很短,也能和孩子用心沟通。”生活里,成人看到孩子,不是逗他们,就是打断他们。很少会有停留在孩子“现在”的状态。当成人开口与孩子说话,成人并没有与孩子连接,孩子心里是不喜欢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成人发现,自己并不会与孩子交流的真正原因。

  所以和孩子相处的每一个“现在”都是成人和幼儿沟通的时刻,也是双方看到彼此内心世界的最好方式。

  三、孩子是通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

  孩子T和F老师一起把塑料胶带拉长成一个斜面,并用手指上下移动做着下滑的动作。前几天F老师在旁边看到过T玩滑滑梯,所以当T拿塑料胶带玩的时候,F老师就想到T的心里是在想着滑滑梯时的感觉,并马上把T的游戏提升到象征性游戏的层次。

  教育工作与观察思考是密不可分的。保育者在和孩子接触,以身体动作进行互动的同时,也在解读孩子的行动,并对孩子做出回应。

  作为教育工作者,每天都是要重复着怀疑、尝试、感受和思考,当疑问解开的时候也是孩子们向前迈进一大步的时候。而这些疑问的解开就是要教师知道孩子是通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这样,你便会很欣慰的看待每个孩子制造出来的各种状况了......

  从津守真老师的书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启示,我们应该先学会从孩子的角度去观察孩子,理解孩子。作为一名“保育员”,津守真老师记载了12年时间里的许多生活场景和对它的思考。该书的最大价值也在于:“放弃”自己的立场,从孩子的本真中去理解他们,也许这正是教育工作者真正的使命。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7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8

  当我翻开那本厚重而又不厚实的泛着浓厚的油墨气息的千古佳文时,我再一次的,被震撼了!

  《论语》是记录孔子以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体散文。其内容,涉及政治、教育、礼乐、处世等等,是儒家文化基础所在。它不仅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东亚乃至欧洲也有重大影响,是中外人士研究中国文化的必读之作。

  打开《论语》,我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空隧道,孔子留下了许多使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永久反思,并值得我们借鉴的文字。他的言行深及学习,孝道,德行,为政。使我惊叹不已!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孔子的快乐人生观!

  其实,人这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如意的事情:《论语》中说到,有一天孔子的学生司马牛忧伤地说:别人都有兄弟,偏偏我没有。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夏就说:“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这代表了《论语》所倡导的一种价值观念:人首先要能够正确地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接受下来。每个人相对与他人都有不如他人的地方,或者某天不如意的事情“砰”地降临在你的身上。如去年的地震中的青海玉树人,特大山洪泥石流的甘肃舟曲人。他们(她们)有的瞬间失去了父母、儿女、兄妹等亲人;有的瞬间失去了熟悉的家园,这时要他们(她们)用怎么的心态来面对?!天灾,人们无法预见、有时又无法避免。在天灾已经发生时,只有去接受它。不要过分地纠缠在里面,整日呼天抢地,这只会加重你的苦痛,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

  然而,我们的第二个人生态度就是尽自己的可能、用自己的能力做事去弥补遇到的遗憾。灾害已发生、悲剧已上演、迅速地正确面对这些困苦,思考如何去减少损失、重新站起来。此时,支持我们站起来的是内心的淡定与坦然。《论语。宪问》中谈到“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如果你心怀很敞亮,内心很仁厚,你就有一种坦然的勇敢,去直面你的悲痛与遗憾。当一个不幸降临了,悲痛是难免的,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过去,这样我们才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有价值的事情,我们才会活的更有效率,更有好心情。

  如何做人,是一个终生的课题。《论语》告诉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是一座思想的宝库。认真地研读,细心地体会,努力地实践。我们的境界必将得以提升,我们的人生一定会产生积极的变化。读《论语》令我受益匪浅。今后,我还要更加细读《论语》,细读这中华悠悠千年的智慧,读懂这其中的做人道理与处事方法,品尝这暖暖的心灵美味。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19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0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1

  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來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來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我是准备要一个人踏上征途吗?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但是,倘若一个人在分岔路口徘徊,在泥泞的土地上摔倒时,有一个人为你指明方向,向你伸出援手,那是何其幸运啊。跟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在这条路最险峻的地段,互相扶持,互相勉励,并肩作战,时刻充满斗志;在越过高山,穿过森林,看胜利曙光时,对酒当歌,一醉方休,分享喜悦。倘若真的遇这样的人,就跟他结伴而行吧,毕竟一个人的旅途太过孤独寂寞,而这条路的尽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2

  近来翻阅《论语》,我在其中了解、领悟。我想对孔子说,你的思想,在经历漫长的千年隧道,依然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个角落滋长着,不曾停息。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从中我读懂了你,读懂了你那博大精深的学问的来源。请允许我在此将笔稍微拐一下。纵观世界文学史,最为悲壮、高亢的诗文,往往是在人生最激烈、惨痛的旋涡里分娩。因为写它的不是笔,是生命的孤注一掷。

  你是首次提出“有教无类”,认为世界上一切人都享有受教育的的权利。在教 育实践上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应该“诲人不倦”,“循循善诱”,“因材施教”。你认为学生应该有好的学习方法如“举一反三”、“温故而知新”;学习还要结合思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好学“三人行必有我师”;学习态度要端正。您的教育思想,至今仍然有启发和教育的重要意义。

  我想对孔子说,当你在世界的某处地方停驻,留下的是你的渊博,教出的是无穷的学子,我为你感到自豪。你渴望着统治者的赏识,可却从不因此而违背自己的原则。你那谈泊名利,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品质,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学到的知识,别人是拿不走的,因为它已成为个人的财富,是心灵的智慧。只有用自己的才智观察周围的世界,并认真地思考,得到的答案才真正属于自己。正如一个人的气质,不能拿别人的一样,必须经过个人的学习,长期的训练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通晓世界的人。

  孔子,在你的弟子整理出的《论语》中,记录了你一生的言语,不管是道德,学问,还是品质我们都得到了升华,如滚滚的江水永不止息,你的知识已贯通中外古今,你的博大胸怀令你那上千个弟子臣服,更令我惊叹。孔子,我想对你说,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当老师在传授知识时我想起了你那“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是呀!只有这样才能让知识得到巩固,得到更新,获得更深的体会。你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我铭记于心,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还有“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已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让我明白:人生路上,每个人都有自己奋斗的方向和生命的目标,如果奋斗方向错了,就应及时调整,人生坐标定位错了,就要移动生命的坐标。如果所面对的无法改变,那我们就改变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改变属于自己的世界。

  历史千百次的昭示,千百次啊!当困难绊住你成功脚步的时候,当失败挫伤你进取雄心的时候;负担压得你喘不过气的时候,不要退缩,不要放弃。我想对孔子说,是你让懂得怎样处事,怎样去学习,怎样去面对人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3

  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坏脾气仙女,一群变成人的守护者,一只神奇的青鸟,一个充满戏剧性的童话:

  这是一个穷苦的樵夫家,这两个孩子便是勇敢的蒂蒂尔与她的妹妹米蒂尔他们望着邻家的富人家 ,眼里除了羡慕还是羡慕,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时,拌成老婆婆的仙女来到他们的身边,带他们开启了寻找青鸟的奇幻旅程。

  仙女送给了蒂蒂尔一个镶着宝石的绿帽子,他刚碰了一下那颗宝石,家具竟然变成了新的,“老婆婆”也变成了留有一头金头发,蓝眼睛的仙女,家里多了一些熟悉而又陌生的人,他们都有自己忠实的爱犬蒂鲁,优雅的猫蒂勒脱,变成小精灵的12个时辰 ,胖乎乎的面包先生与牛奶姑娘,他们都在为自己变成人类而感到惊喜。

  在仙女的城堡里换衣服时,蒂勒脱保持她那对人类不满的态度,在集体中拉帮结派,告诉大家青鸟找到了后大家都会死,还说光神也在人类那一方,也是敌人,直到仙女来了,蒂勒脱才停下。

  第一站,仙女让蒂蒂尔去回忆国找自己逝去的爷爷奶奶拿到了青鸟,当蒂蒂尔为自己得来全不费工夫的青鸟而感到自豪,离开的时侯,他们突然看到自己手中的青鸟变成了黑鸟,从而陷入无限的自责中,光神的开导后他们才继续前进。

  在光神的指引下,他们又走访了夜宫和幸福园,历经了艰险之后来到了未来国。

  映入眼前的是一片的天青色,青色的石阶,青色的花,青色的草,还有一群大大小小的青孩子。

  这些青孩子是还没有出生的新生命,他们在未来国里研究着带去以后的世界什么。有人发明了比西瓜还大的苹果,一串“梨”,还有大大小小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

  过了一会儿,从大门里走出来一个瘦瘦的高个子老头—他就是时间。如人们所想,时间就是一位苍老的长者,他脸上布满皱纹,留着花白的胡须,一手执着镰刀,一手拿着沙漏。

  时间发现了他们他大步流星的朝蒂蒂尔他们走去,蒂蒂尔抱着光神在未来国里找到的青鸟逃走了,却想起他在刚才无比惊慌中张开了双臂,青鸟也瞬间隐没在无际的蓝天之中,就这样蒂蒂尔再一次与青鸟失之交臂了。

  为了寻找青鸟,蒂蒂尔一行人又先后来到了光之殿堂,森林与墓地,可是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最终他们同伙伴们告别回了家,这时邻居柏林考脱太太来借火种,并请求蒂蒂尔把他的鸟送给她生病的女儿,蒂蒂尔答应把鸟送给她,却意外发现这只鸟就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青鸟,柏林考托太太的女儿得到青鸟后立刻痊愈了,可此时亲鸟却飞走了。

  虽然说到头来青鸟还是飞走了,但却给蒂蒂尔和米蒂尔留下了不一般的梦幻经历,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乐观又善良的小男孩儿蒂蒂尔,又告诉我们幸福不是占有而是体会。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4

  周蘩漪是一个中国旧式女子,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她有她的文弱,她的哀静,她的明慧。周朴园用卑劣的手段将她骗到周公馆来,十几年来受到周朴园的专制,她被渐渐磨成了石头样的死人,她难以忍受周家的沉闷空气,她变得乖戾。正因为她受到过新式教育,新思想对她的冲击使她不能安于“三从四德”所规定的命运,她要摆脱思想的束缚,挣开行动的枷锁,远离这个令她喘不过气的地方,远离那个专制蛮横的周朴园,去寻找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周萍的出现唤醒了她的热情,他的出现对于蘩漪来说,就像是在炎热的沙漠中出现的一股甘泉一样,她狠狠地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抓住让她“活”过来的他,不肯放手。蘩漪是矛盾的,她爱着周萍,却也恨他,他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她拥有行为上许多的矛盾,但没有一个矛盾不是极端的,“她会爱你如一只饿了三天狗咬着她最喜欢的骨头,她恨起你来也会像条恶狗狺狺地,不,多不声不响地恨恨地吃了你的。”

  蘩漪懂得反抗,她大概是整个周公馆唯一一个敢反抗周朴园的人。在四风端给她煎好的药后,她虽然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让四风将药倒掉。在周朴园让她喝药的时候,她反抗地说她不想喝这种苦东西。她并不是真的因为药苦而不喝,她只是受够了周朴园这些年来的专制,不想什么事都依着他,最起码在自己喝不喝药的问题上,她想自己做主。所以才有了对周朴园的反抗。但当周朴园叫周萍跪下劝她喝时,她没法再坚持了,只得“咽下愤恨,一气喝下”,哭着,跑出了客厅。

  虽然十几年在周家沉闷的生活让蘩漪变得乖戾,阴鸷,但在她身上,最本质的东西还没有散去,她有她的善良。在她知道周萍是鲁妈的儿子后,她逐渐开始同情周萍和四风,而且“不由自主地悔恨地望着自己的冲儿”。在四风难以接受现实的打击而跑下中门后,蘩漪很不放心而叫冲儿出去看她。

  蘩漪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是一个做事情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她本以为周萍会一直留在她身边,却没想到,即使没有四风,周萍都以为那是他做过最后悔的事,他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弟弟,对不起父亲。而蘩漪却没有后悔过,她做事情从来都不后悔。她是一个极端的女人,她最爱周萍,也最恨他。因为她关上了四风房里的窗户,鲁妈才发现了周萍与四风的事。也是因为她叫周朴园下楼,周萍的身世的秘密随之解开。或许后者她是无意的,但确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曹禺说,“(蘩漪)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于冲破一切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5

  在寒假的最后一天终于读完了《雷雨》,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还有更深层次的思考,当所有的事情在极短的数小时内发生,所有的事情仿佛被雨给冲走了表面的伪装,一一地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处心积虑,三十年的爱恨纠葛,终于在一场雷雨中轰然落幕。周朴园,他为了自己的前途,娶有钱有势的世家小姐进门,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二儿子伤心地离开,原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然而最终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两位受尽创伤的女人也疯疯癫癫,走上了不归路。

  对于蘩漪,她在家中却处处被压制的。明明如正常人一般,明明有着健康的身体,却要因为周朴园的话而天天喝药。她的精神一直被压迫着,得不到解放,而她的爱也付之东流。没有依靠,没有精神寄托。她为着周朴园的谎言而喝药,被人当作是疯子、不正常的人。在如此环境之下,她怎么能不怨恨?她如何能不疯?对她来说,她所处的环境,就如同雷雨未来前的闷热,令人窒息。然而当她沉浸在与大儿子周萍的不伦之恋里时,她是多么希望周萍能与她白头偕老,然而令我感到失望的是周萍竟是一天也未曾爱过她,我眼中的他,自私,自以为是,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或许也正是这礼教的枷锁束缚他不曾向蘩漪袒露内心。他那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

  对于那蘩漪我只能说你爱上某人愿意牺牲一切,像是火焰那样熊熊燃烧直至烧到灰烬,可那又怎样?你毁天灭地屠龙降魔浴血归来,你很牛可那又怎样?你能给她什么样的生活?你就有权得到他的爱吗?你的爱很沉重,可还得看他想不想要而对于周冲和四风,他们便是这场悲剧无辜的受害者,他们都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然而最终只能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早早结束生命。什么是死?是终点,是永诀,是不可挽回,再也握不住的手,感觉不到的温度,再也说不出的那句“我爱你”。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栗,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6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哈姆雷特》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7

  《史记》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它“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这部作品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语言简练朴素,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记载了历代帝王诸侯和人臣的言行事迹与时代兴亡礼法制度。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日夜为治理水患而奔波,可以看出他心地善良,舍己为人,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

  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大禹的无私奉献和兢兢业业。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臣的忠诚、善良、正义,痛恨佞臣的不忠不义,阴险狡诈。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刘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阅读这些故事不仅可以丰富自己的史学知识,还能让以后历代人民以史为鉴,汲取先贤的智慧,从中感受古人的经验和智慧。

  《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8

  这星期我读了《童年》这本书,这本书给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我也感触颇多。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非常敏感的孩子。他能辨别好坏,在外祖父、外祖母、房客等人的影响下,在现实生活的压力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苦难是人类的老师。它能教会我们人类很多东西。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四岁丧父,跟着悲痛欲绝的母亲去了专横的,生意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他的外祖父和舅舅们都不喜欢他,还经常打他。但是最终他还是从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走了出来。

  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即使在一个非常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放弃希望和追求,就不会失去光明。阿廖沙就是这样,他生活在黑暗、污浊、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但他没有被这种环境所吓倒,反而更加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了一个勇敢、坚强、有爱心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周围的人都很坦诚,他的坦诚善良让他结识了很多要好的好朋友。做个善良的人,拥有一颗宽容的心,我们便可以拥有更加宽广的人生。

  阿廖沙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尚能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更应该如此。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应该不怕困难,勇于克服困难,勇敢战胜恶劣环境,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童年的启示收获600字2

  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童年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必去管人间险恶,也无须去理会家庭中的是是非非……

  然而高尔基《童年》中阿廖沙的童年却与我们的截然相反。他没有孩子该有的天真活泼,也没有自由自在玩耍的时间,有的只是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并且还受尽虐待。但是他却从未抱怨过一句,这不禁让我感慨万千。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可不幸的童年却各有各的不幸。记得读完《童年》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还在回味那一句“于是,我就走入了人间。”作品结束时,阿廖沙来到了人间,这就引出了高尔基的下部自传——《在人间》。

  我想,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但是我们都有一个美好而快乐的童年。我们应该为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而感到高兴,不要因为一点点不如意就开始消极怠慢。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简直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不是吗?人,应该多看看自己的优点和长处,而不应该总是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其实当你在羡慕别人的时候,别人也正在羡慕着你呢!做人,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珍惜幸福。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童年,珍惜童年生活,珍惜未来的每一天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29

  事物都有两面性,只要能够正确理解并恰当运用,就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前几天,我学了一篇寓言故事《守株待兔》。它主要写的是:从前有一个农民,忙完了田里的活,准备回家。忽然,有只兔子撞死在树下。农民没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只兔子,很高兴。从此,便放下锄头,守在树桩旁等待前来撞死的野兔。可是过了很多天,农民不但没有等到兔子,田里的禾苗也干枯了,最后农民死掉了。故事告诉我们:天上没有掉馅儿饼的好事儿,世界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本是一个偶然事件,可那个农民却一直以为容易不劳而获,因此才会天天死守着树桩,等待撞死的兔子,庄稼也不种了,什么活儿都不干了,直到田地荒芜,家中无粮,两手空空。要知道这样的偶然事件,是不会重复出现的。俗语说的好:“天上掉馅饼,哪有这样的好事?”可是生活中,这样认为的人却不是少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期待天上掉馅饼的人很多:比如那些买彩票的人不就是这样的想法吗?就连我也有过这样的愚蠢想法。有一次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元钱。我就天真地想:如果我每天都走这条路的话,是不是就能天天捡到钱?现在想想,当时的我是多么可笑啊!再比如有一些同学平时不努力,不刻苦,却又想凭着侥幸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这和“守株待兔”又有什么区别呢?也许凭着侥幸可能会有一两次考好了,但这也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想到头来也会像那个农夫一样——一无所获的。相反,那些在平时学习刻苦的人在考试时就有很大的把握,成绩也会次次都好。

  不过,在我军历史上,有不少指挥员在作战中成功地运用过“守株待兔”战术战功卓著呢。我从网上看过这样一个战例:1937年10月26日,日寇向我山西境内的娘子关方向进犯,在河北与山西交界的七亘村被刘伯承指挥的129师打了个伏击战,死伤300多人,落荒而逃。第一次伏击胜利后,刘伯承思虑再三:“用兵不复”是中国古代兵法中的重要原则,即一个指挥员不会在相同的地方用同样的战法对付同一个敌人,而谙熟此法的日军指挥员一定会陷入“八路军不会再在七亘村打伏击”的惯性思维。于是,刘伯承决定反兵法之常道,在七亘村“守株待兔”,布下重兵再打一次伏击。果然不出所料,10月28日,日军又进入七亘村地段,就在他们大摇大摆地走过第一次挨打的地方才100米远,就被我军又一次痛击,损失惨重,伤亡100多人后狼狈逃窜。战后,国民党将领杜聿明赞此役是“用兵的典范”。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生活中,只要我们正确理解“守株待兔”的意思,并将它很好地运用在生活中,以不变应万变,也许会有其他的乐趣呢!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30

  文章开头从一对小姐弟的对话倒叙十年前的故事,让人饶有兴致。接着,在开始的场景里,作家通过人物的对话侧面反映天气的闷热,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这不仅仅是一场自然界的暴风雨,它更是全文的线索。这场大雨冲跨了房屋,冲倒了大树,也摧毁了一个罪恶的封建大家庭。

  笑声,是周冲见到四凤时天真的笑、是四凤得到周萍承诺后幸福的笑、是鲁贵看到那张大钞后得意满满的笑,还是夫人绝望后肆无忌惮的笑?哭声,是伤心的哭、后悔的哭、无奈的哭,还是绝望的哭?无论是哪一种笑,最后都走向了沉默。无论是哪一种哭,都成了悲哀。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原先的人物一个个淡出了我们的视线。

  鲁大妈在看到自己的儿女伦后,把所有的一切都归咎在命不好上。其实,造成她们母女相似命运的不是命的驱使,而是他们自己的软弱。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也许这样的话,她的心理负担会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以前有看过一些《雷雨》戏剧的片段,还有看过由《雷雨》改编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看影片的时候对于那个人小但是野心大的小皇子是没有什么怜悯的,但是真实剧情里的二少爷的确很无辜。他还是一个孩子,他天真善良,希望可以帮助四凤读书。在他身上没有少爷架子,没有纨绔子弟的恶习,有的是青春活力。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这个家庭的希望。因为,只有他是纯净的。但,一切仿佛像是注定好了的,他美好的生命终究还是被黑暗所吞噬。这黑暗是什么?是时代的黑暗,这个家庭只是黑暗社会的一个缩影。

  遗憾于作者没有写到鲁大海继续的抗争,联合工人将这个社会摧毁。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这就是时代所赋予所有人的局限性,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就像无论诸葛孔命多么聪明,也造不出火箭的道理一样。

  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只能说,这就是生活……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 篇31

  《中国科学技术史》是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花费了自己的大半心血撰着的一本书,他通过丰富的史料、深入的分析和大量的东西方比较研究,第一次以令人信服的史料和证据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辉煌成就及其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且这部著作对中国的科学思想史、各学科专业史的相关技术以及社会背景都做了详细的介绍、论证和分析。它所涉及的范围之广、内容之深都是令人惊讶和叹服的。

  读了《中国科学技术史》这本书后,我们可以深入地了解中国科学技术史,其 内容涉及哲学、历史、科学思想、数、理、化、天、地、生、农、医及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这不仅推动了中国文明的发展,也对世界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中国的文献考古证据和图画见证,清楚地向我们显示了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发明与发现。另外,我们还可以了解到他的治学方法大概可以概述为兼收并蓄古文献、图片与考古史料,实地考察生产和生活传统,模拟实验与技术复原研究,中西比较研究,内史与外史研究相结合,国际大协作。同时,《中国科学技术史》是第一部以系统而且祥实的资料全面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过程的宏篇巨著。

  此外,在这本书中,作者李约瑟还用了一些篇幅介绍了自己特殊的家庭气氛,自己的经历,自己对待每一个人的态度,对时间的态度以及自己与中国的情结等等。这样,我们就可以对李约瑟博士有更深一层的了解,我们就更好地理解李博士,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更加容易地去读他的作品,更深入地理解他的书。

  正是因为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过程以及其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另外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辉煌成就对世界做出的重大贡献。

  读完这本书,除了佩服李约瑟博士,更多是对我国科学技术史深切的自豪感。人的聪明智慧是不会停歇脚步的,终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依然会引领时代的潮流的。另外,别的国家的人可以花费人生大数的时间,对中国的科学技术史进行研究。我们作为中国人,更应当对自己国家宝贵的财富有深刻的认识。

  成语兼收并蓄:收:收罗;蓄:储藏,容纳。把不同内容、不同性质的东西收下来,保存起来。如:唐·韩愈《进学解》:“玉札丹砂,赤箭青芝,牛溲马勃,败鼓之皮,俱收并蓄,待用无遗者,医师之良也。”又如:古来藏书家,亦不乏兼收并蓄。——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十六

  成语聪明智慧:智力过人,心思敏锐。如:明·周楫《西湖二集·洒雪堂巧结良缘》:“不觉魏鹏渐渐长大……聪明智慧,熟于经史。”又如:要论这小姐的模样儿,聪明智慧,根基家当,倒也配的过。——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二十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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