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读后感

时间:2022-07-18 12:10: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兄弟》读后感(通用13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兄弟》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兄弟》读后感(通用13篇)

  《兄弟》读后感 篇1

  读完了全书,自己怅然若失,好像一下子从刘镇走了出来,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声声熟悉的声音,随着我的离去消失在了身后的刘镇,从文革到新时代,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地痞流氓,一个书生意气。两个从小相依为命的兄弟随着社会的潮流走着不同的路。

  李光头作为人们眼中的笑话,一步一步成为了一个商业巨头,宋钢是所有人都羡慕的人,他娶到了全镇最美的女人,是所有刘镇上男人羡慕嫉妒的目标,宋钢老实忠厚,固执倔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最终过上了最为平凡的生活。

  李光头睡了无数的女人,最后包括为了林红而去做了结扎手术的林红,但李光头一生没有过恋爱;宋钢和林红结婚,两人相爱,宋钢爱林红,林红爱宋钢的心从没有变过,然而宋钢卧轨自杀的时候,林红正躺在李光头的身下。

  上天是公平的,你得到什么就一定会失去什么。从宋钢和李光头小时候第一次跟着双方父母见面,到两人相依为命,再到宋钢知晓一切卧轨自杀,李光头和林红睡在一起时,两人的兄弟情依然没变过;林红一个所有人心中纯洁的仙女,历经一生,最后成为红灯区的林姐,然而她这一生永远只爱着一个人—宋钢。

  全书充满了讽刺讥笑,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人言可畏,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也许早就忘了最初的坚持,然而有些事永远埋在心底。

  有很多话本来想趁此说出来,然而实在是不想写下去了,突然觉得没必要写,我没有什么文学水平,上学的时候写个作文都胡言乱语,语言混乱,与其丢人现眼,还不如就此打住。如果有机会,一定要读一遍《兄弟》。

  《兄弟》读后感 篇2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文革部分是全程看着哭完。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兄弟》读后感 篇3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上次我读兄弟实在一年前,当时,我对文革时期的事情特别感兴趣,就着重读了文革时期人们遭受的迫害,对于主人公的结局,我没有细想,只是不解。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这似乎有些黑色幽默和残酷,可是,时代就是这样,社会上的一个巨大的改变必将会把社会这摊清水掀起巨浪,湖底的泥沙也会浮上来,使这水显得浑浊不堪,可在最后,这潭水又会变得清澈无比

  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必由之路,而刚刚提到的疯狂,也是必由之路,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已经成为人之常情,祖国,也因为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对幸福的追求而更加强大!可道德呢?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兄弟》读后感 篇4

  大学毕业之后就经常给自己找借口,虽然买了很多书,想读很多书,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实施。最近开始下定决心好好读书了。

  其实这段时间还看了《烟与镜》。但是可能我理解能力太差了,而且这本书的译文痕迹太强了,需要读了以后去网上找其他人的读后感才能理解黑童话其中的dark。于是读了一半就弃掉了。因为我读《烟与镜》的契机也是因为最后一篇的白雪公主篇,所以还是还是坚持着把最后一篇看了,原来我只能看懂这篇哈哈哈哈。不过看网友的读后感《结婚礼物》这篇我也挺震撼的。第一遍读我没敢确认地往那方面想,后面看了网友的解读才确定了那样的想法。“一个爱你的爱人,有爱的家庭,健康的家人,但你的爱人早幺无法陪伴”vs“一个出轨的爱人,一个病态的家庭以及病态的儿女,但长久而甩不掉的互相折磨”你的选择呢?文中人选择了后者,她宁愿要折磨和陪伴。或许人生来就是害怕孤独的吧。选择不予评价,我也不想面对选择。

  好的,说回《兄弟》。不得不说余华真的很会写!看书的前1/4的时候一直觉得余华在纪实。我仿佛就是一个刘镇的旁观者。李光头的父亲死的时候我感受李兰的尴尬以及窘迫,虽然我不甚理解李兰只敢趁着月光出行,但是我努力设想自己在那个年代,突然又可以理解那个年代女人的不易了。那个时代的女人她自己的成就不能代表自己,她自己的行为也不能代表自己,她的.家庭,孩子,他的丈夫在世人看来才能代表她自己。可能我太崇尚自由,我设身处地地为她觉得憎恶,憎恶那个年代施加给女子的枷锁。我时而憎恶那些喜欢背后指指点点的恶习,时而感动于那个年代人们单纯地热心。在这样矛盾的心理中,终于李兰嫁给了宋凡平。我真的为她高兴,仿佛我也吃了一把蚕豆和硬糖。宋凡平是一个真汉子,像李兰感受的那样,宋凡平带给了她尊重与爱,所以宋凡平死的时候她才骄傲承认“对我是地主婆”只要是你给我的,哪怕是地主婆的名号我也要。可能他们也不懂爱情,但是在那个把体面看的比命重要的年代,不得不说,宋凡平给了李兰足够的体面。从那个万人广场的灌篮,举着李兰像举着奖杯一样骄傲穿行。宋凡平活着的那些年,李兰的头扬了起来,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作为妻子可以这么幸福。后面宋凡平的死包括那个长发被剃头死掉的种种死亡描述,让我觉得戏剧性的同时,又觉得无限揪心,同时也感慨于余华的文笔。他总能给人身临其境的感受,余华的文笔非常细腻和细节,让我在读的同时可以脑补出很多当时的画面。与朋友聊起来这些的时候,朋友说所以当年的很多人的孩子都选择了离开这片土地,再也不回来,我突然表示理解。如果是我,我可能也永远无法原谅吧。

  突然想起来宋凡平下葬的时候,作者戏剧性地加了折断腿的一节,为他的死更加了些悲壮。脑子里开始联想,怎么宋刚一点也没遗传他爸的能说会道,他爸可是中学教师,转念一想,宋凡平在的话,宋刚一定会很优秀的,至少结局不会那么惨。又禁不住联想,宋刚死的时候小心翼翼放在石板上的眼镜,是不是他和李光头刚工作的时候用第一个月工资配的?总之,宋凡平的死是我的意难平,就像李光头说的他爸是个真汉子。我甚至联想宋凡平放在现在也是阳光男孩,少女的春闺梦里人。

  我在读上下册之前看到网上评论,下半册不好看,写的不好。我抱着对这样的评论的好奇看书。此时此刻在写读后感的时候突然觉得是啊,我对前半册的各种戏剧性各种悲壮印象深刻,后半段李光头辉煌了,我一面为他高兴,一面为他难过。

  突然想单独开一段写写宋刚。他一生可以说是平凡的,只有死的时候悲壮。少年丧母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完整的家,父亲缺也死了,之后随着祖父生活,却也时刻挂念与他相处了一年半的兄弟。他们的童年围绕着宋刚带给李光头的大白兔,这袋大白兔是李兰从上海带回来那袋吧,宋刚一颗也没吃过,只每次来见李光头的时候带上几个用树叶包着压在李光头门前的石头下面。想起来余华对于大白兔这段的描述:宋刚一天没吃饭了,赶了几十里路来看李光头,最后饿得不行也只舍得闻一闻大白兔,不舍得哪怕舔一口。宋刚在我看来是标准的三好学生,不说脏话,爱好文学,做事循规蹈矩,一切为别人着想,甚至自己爱的林红也险些让给李光头。就是这样一个无私奉献的人,一生都在奉献的人,在那样一个大浪淘沙的时代,中规中矩的他注定无法有所成就。林红选择他不能说是错,我甚至理解林红年轻时的选择。但是将林红从羞涩少女,变成幸福女子,又变成哀怨少妇,出轨少妇,最后变成妈妈桑的到底是沉默寡言的宋刚,还是这个翻腾的时代还是过分喜欢干涉和讨论别人的小镇人民?

  《兄弟》里的每一个人可以说都是悲哀的,就算是最后腰缠万贯的李光头,在我看来也不算是成功。如果人都生而孤独,那么最终拥有不需要用金钱购买的陪伴才是幸运和幸福的吧。

  《兄弟》读后感 篇5

  这几天读完了《兄弟》一整部的我深有感受就写了读后感。

  刚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不禁看到这个题目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死党,兄弟。是朋友关系好到像亲的还是就是亲的。带着这个问题我展开了阅读。读了前半章后我知道了,兄弟并不是我想的真正的亲兄弟而是比朋友高一层,宛如亲兄弟一样。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是在他们的父母,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中开始的兄弟情,他们双方父母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遭遇了许多挫折。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些许多坎坷的路。

  他们认识后的第一次离别就是在宋刚和爷爷一起走了,李兰和李光头一起走,分开了,在那时就可以看出他们两人的依依不舍,似亲非亲的兄弟在第一次分开了。在一次宋刚拿了几个小白兔奶糖带去给李光头,并说了让人看了心暖的话:“我想你了。”两人这样的对话让读着的我感到万般暖心、温馨。在以后的每次见面宋刚都会给李光头送小白兔奶糖,以至于最后李光头一见到小白兔奶糖就知道宋刚从城里来了,便飞奔去找宋刚。

  到了他们俩基本长大时,李兰却在他们青年时走了,走的时候不忘叮嘱“你们俩是兄弟,一定要相依为命”说罢便离开了人世,宋刚在李兰冰冷的尸体前痛哭,心想一定会与李光头相依为命的。李光头却没有哭,但在送母亲去太平间的路上哭的稀里哗啦的。宋刚爷爷在不久去世后,从此他们俩就开始相依为命。他们俩经过了一路坎坷,开始了挣钱,每次李光头没饭吃了找到宋刚,宋刚一次次将自己的钱和饭票给了李光头,李光头捡到表了,挣了人生第一桶金想到的第一个人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兄弟宋刚,就这样两人一起走过了坎坷、艰辛的路。

  结果最后他们俩都有了钱,过上了好的生活时,李光头却将宋刚杀死,因为他的妻子,李光头就这样违背了自己的良心。也因如此宋刚的死敲醒了李光头的精神,李光头也就此每天活在深深地忏悔中。

  读完这本书的感受是做人要有良心,要对应那句老话“良心不能让狗吃了”同时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要理清思路,不能做傻事,冲动是魔鬼,不然一辈子要活在深深的忏悔里。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兄弟》读后感 篇6

  宋钢对李光头说:“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

  这本书看得我真是哭哭笑笑啊。

  李光头和宋钢,他们的父母是二婚在一起的,他们也有过很幸福的生活。可那时候的日子苦啊,让他们早早就体会到了人间各种的的酸甜苦辣。他们亲眼看着父亲被别人打死的尸体就躺在马路中间,很多路人们也是不想管这闲事。

  兄弟俩的性格完全相反,宋钢沉稳爱读书,李光头看起来是吊儿郎当的,但俩人的心却在一起。李光头当上厂长时,宋钢亲手为兄弟织了件毛衣,上面有一只帆船,上面写着“远大前程”。

  最后的结局我觉得是挺悲伤的。没有了兄弟,李光头的生活也没什么意思了。

  其实这本书我最喜欢前半部分,宏大的叙事,余华像拍电影一样向我们一一到来,语言风趣,读起来却悲伤。后半部分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觉得有点啰嗦……

  《兄弟》读后感 篇7

  看了余华的《兄弟》,看到他们在苦难生活的忍受与挣扎,我屏住呼吸,泪水不住盈满眼眶……心里在叹息,人怎么会这么残忍,仿佛看到两个小男孩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脏脏的小脸,面对生活,无奈,无助,和两人之间的深厚情感,相依相靠,觉得这种感情再也不会分开,为相依一生。

  随着时间的流逝,逝者再也不会相伴,两人也长大,感情依然深厚,可是在面对自己感情的时候,两人有了分岐,因为是兄弟,相互并不忌恨,可是,宋钢因为和林红走在了一起,就要和那时连吃饭也没有着落的李光头一刀两断,并说出了很绝情的话,说,他们的父母不同,并且他们都已经死了,他们就不是兄弟了,难道他忘了自己在监死的李兰面前许下的诺言,只因为爱情的出现?可是为什么必须失去一样呢,两者是不矛盾的啊!

  小说前半部分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他可能善于写那个年代的故事,写的宋凡平和李兰身上都有许多传统的,人性的美德,在面对困难时,坚韧,乐观,举手投足,每个微笑,都在塑造人物形象,他们是困境下有着完美体现的人。

  可是宋钢——宋凡平的儿子,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不应该仅仅是相貌,还应有性格吧,宋钢虽然善良,可是懦弱,没有原则。

  他答应李兰的话,要照顾李光头一辈子,可是他为了林红背弃了,林红是漂亮,可是找妻子的标准不应只是漂亮吧,他喜欢林红什么呢,林红说喜欢他,踏实可靠,值得信任,可是爱他就要接受他,包括他共同患的兄弟,她不明白,宋钢和李光头过去的事情对他们意味着什么,这种感情,太难隔断了,即使李光头在追求她的过程给了她伤害,可是他是自己丈夫的兄弟就要换一种态度去对他了。

  在后来的生活中,李光头发达了,比较有戏剧性地成功了,和人物性格有关,笔墨不多,只是情节,他成功了,他太忙了忽略了他的兄弟,可是在他心里,宋钢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在心里从没有背弃他的兄弟。

  小说情节安排了李光头的发达,宋钢的潦倒,和李光头对兄弟情的惦念,李光头的发达和性格和自己的机遇有关,可是成功也是需要经营的,作者归许多因素于李光头适应这个社会,如鱼得水,

  我不喜欢的是,宋钢应该是个儒雅的人,怎么会为了钱去做那种骗人的不体面的营生,他可以没有许多钱,平平淡淡,也不至于那么残吧。

  作者怎么安排自己的小说,都有一定的用意,他可能想反映什么,

  从来悲剧结尾的小说比喜剧小说更多一些,更容易打动人,可是我自己觉得,从苦难中走来的兄弟两人,他们之间的感情一辈子不会变的。

  《兄弟》读后感 篇8

  看完了余华的《兄弟》,很多人呢都有这样一个共鸣,是时代错了还是我们错了?这个问题很难说,对与错在与我们个人怎么看待,也许带给我们的并不全是绝望,关键是看我们有个什么样的心态,用一个什么观念去看,李光头和宋钢小时候的兄弟之情表现的更为真切和感人。下一部是他们都长大了两个人相依为命,如果没有林红的出现,他们也许会一直好下去。在他们兄弟两人和林红之间体现了英雄难过美人关。但是他们在最后的结局中至少也是醒悟了,也许最终所要表达的只有作者本人最清楚,留给我们读者的就是无限的思考和感慨,这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兄弟》读后感 篇9

  偶然间读到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余华是中国享誉世界的当代作家,作品获得过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的文学奖。这《兄弟》确也吸引人,本想着消遣着慢慢看吧,结果看着看着就欲罢不能,五十多万字,三天看完。之前刚看了好些明清时期的长篇小说,暗自发誓:长篇小说暂休矣,否则,有损健康,一拿起来就放不下,非得一气呵完,搞得眼也花了,脖也僵了,腰也酸了,长此以往,岂不废了;没记性啊,抓起个《兄弟》就将那暗誓抛去了九霄云外。

  话休饶舌,分享一下这部作品的特色吧:那笔法甚是不同寻常,除了着重描写暴力、血腥、丑陋这些人类现实的阴暗面,竟然还有肮脏,而且是极度的肮脏,比如:像雪花点密集的苍蝇,臭气冲天的大粪坑。

  作者毫不惜笔墨地细致描写渲染营造这样的情景,看得我特么阵阵作呕,简直是挑战我的心理极限。好在磕磕碰碰地闯关后,感受到的仍是作品的魅力—透过阴暗反衬出阳光的温暖,通过非常态、非理性反衬出智慧、理性的可贵;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却深刻反映着剧烈动荡时代中人性的美与丑。

  《兄弟》读后感 篇10

  从我家去轻轨站要经过一条小路,仅够行人和自行车通过的小路,是俊彦mm家的所在地,也是众多小商小贩兜售地摊货的场所。

  众多地摊货中,唯一能让我目光做短暂停留的是地摊书籍,地摊书籍是流行书的风向标,虽然不买,但是常常驻足观望一下。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看到小贩们在兜售余华的《兄弟》,心中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可巧今天在图书馆看到有这本书,就借了回来,一天消灭掉。

  “余华是个鬼才”,以前的一个同事如是说。

  虽然我不认同那个同事的为人,但是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只看过《活着》,《兄弟》是我看到的余华的第二部作品,我不得不认可那个同事的判断,是正确的。

  故事从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从李光头这个小流氓,扯出了他的父母,他母亲和他继父之间的情感,他的兄弟,一段文革灰暗的记忆。

  对于偷看屁股的描写让我捧腹,对于文革黑色的描写让我颤栗,而对于父母亲人兄弟之间的情感描写,则让我一次次的动容,人性,真情,宿命,历史的洪流,这里应有尽有。

  不由得赞叹,鬼才就是鬼才,偷看个女人屁股也能扯出那么大一坨来。

  我等不敢偷看女人屁股之流,看来是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兄弟》读后感 篇11

  读《兄弟》的感觉犹如观看一幕舞台剧,《上部》(关于文革)是悲剧,《下部》(改革开放到现在)是喜剧;《上部》是悲剧中有喜剧,《下部》是喜剧中有悲剧;极度夸张的表演,极度粗鲁滑稽的语言,使得悲喜剧看起来都更似闹剧;舞台上的喧哗与骚动,让人对故事本身压根不想去信,而待沉静下来,对故事背后的现实却又不由不深信。

  《兄弟》发表后,畅销的同时也遭遇了国内批评界无情的批评,国外的一些评论大概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兄弟》自始至终都非常有趣。中国的批评家们不满于余华故事的荒诞和形式的粗糙,他们更愤怒的是余华对当代中国生活坚持不懈的批评。《兄弟》……充满了对整个社会辛辣与深刻的嘲讽(美国《洛杉矶时报》2009年2月1日);余华笔下的中国骚动不安,沉重压抑,畸形发展(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对这个世界余华根本不存希望(法国《读书》杂志)。

  《兄弟》中描述的两个时代,用余华自己的话来概括,一个是“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命运惨淡的时代(文革)”,另一个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现在)”,从《兄弟<后记>》不难看出,余华在写作中国的遭遇时品味着欧洲的历史,而我在这本书中读到文革时不由自主想到了不久前的英国,想到了利比亚总统卡扎菲之死。英国参与打砸的不少是学生,最小的不过10岁;卡扎菲被年轻的士兵抓到,士兵残暴地用鞋底抽打他的脸,虐打羞辱之后用枪结束了他的生命。卡扎菲曾问士兵:以我的年龄可以做你们的父亲了,我对你们做了什么你们要这样对待我?余华淋漓尽致地刻画出了特殊时代背景下人灵魂深处的恶和浊,只是,这恶和浊不仅仅属于中国。

  有位诗人说: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余华坦言他与现实的关系一度非常紧张,说得严重一点,他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他写作的使命几乎就是发泄、控诉或揭露,他作品中充斥着暴力和死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心的愤怒逐渐平息,他对事物有了理解之后的超然,开始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的长篇小说一改过去的写作风格,尤其在《活着》里,他贴近小人物的生活,倾听他们心灵的声音,为他们的绝望悲悯叹息,又和他们一起在绝望中探寻活下去的希望,并为微渺的希望之光悲喜交集。

  《兄弟》读后感 篇12

  零零洒洒,终于读完了余华的《兄弟》,不知道该如何做评价这本书,三言两语又怎么能说尽那个时代的辛酸。

  故事的两个主人公——李光头和宋钢原本没有血缘关系,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和李光头的母亲李兰重组家庭之后,两个人虽不是兄弟,却胜似兄弟。

  这么看故事开篇似乎是个很美好的结局,可正应了那句话“开篇有多幸福,事后就有多惨。”

  “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穿。”这是宋钢在李兰弥留之际许下的承诺。

  也正是这句承诺,照应了宋钢一生的宿命。饭和衣服可以分,甚至可以不留给自己,但是女人只有一个,要怎么分,又怎么舍得放弃呢?这是最大的矛盾,也是对宋钢这句承诺最大的考验。

  宋钢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夹在林红和李光头中间这么多年的日子终于走到了尽头。

  故事的结尾,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家,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也爱上了李光头,于是他选择卧轨自杀。

  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

  这可能就是作者笔下对那个时代最大的粉刺吧。这似乎有些黑色幽默和残酷,可是,时代就是这样,社会上的一个巨大的改变必将会把社会这摊清水掀起巨浪,湖底的泥沙也会浮上来,使这水显得浑浊不堪,可在最后,这潭水又会变得清澈无比。

  在看文章的过程中,看到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时候,那种美好而细水长流的感情真令人羡慕。

  可看到宋凡平中被活活打死的场面,那种压抑感真的很令人窒息。

  书中还有一句印象很深的话就是“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

  我不知这本书想表达的主题是什么,貌似有很多:兄弟情、信命、奋斗……

  可能这就是好书吧,每个人都能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兄弟》读后感 篇13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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