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2-09-27 09:20:07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承包合同汇总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承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工程承包合同汇总七篇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将自己位于 (市/县) 小区(街道) 号楼

  号 室 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 形式交给乙方承作。

  2.合同价款(大写):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工程保修期:两年(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祥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单,并以预算单为准.

  9.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说明一分,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间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甲方或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完成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应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应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应付误工费。

  3.应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应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

  (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中间工程手续。甲方不按乙方同意时间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应在乙方通知时间的3日内提出,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程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程顺延。

  5.变更

  a)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

  b)减项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15%。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甲方还应偿付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待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章,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 每逾期一天, 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总价款的1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作为奖励.

  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物(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已验收,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6. 乙方通知甲方付款三次以上,甲方仍未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再次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停工损失费,按每日200元计算.

  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确-----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部分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

  路基土石方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工程,以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路基工程变更的工程。

  2、承包内容: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压实方)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路基土石方工程数量由甲方技术员提供,乙方人员必须每五天与甲方有关技术人员、领工员对所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签认,并且及时上报工程部进行审核。如乙方负责人不在现场应指定现场代理人负责签认,乙方不进行工程量签认,则以甲方核定工程量为准。

  3、工程价款按附表所列的单价乘以完成的工程量、工日或台班数量计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一、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且要求乙方在年月日前完成,以不影响工程总工期和明年施工组织的总体安排。

  二、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视情况的严重程度有权缩小乙方工程量或进行清退出场,乙方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乙方应根据甲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车辆调整,安排好拉运任务,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任务。

  四、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五、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六、如因乙方材料拉运不及时而原因造成停工,乙方要按合同规定赔偿甲方应有的损失。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包括火灾、水灾、塌方等意外事故),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施工前要与甲方签订《安全合同》。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乙方必须自觉办好民工的暂住证及计划生育证,否则后果自负。

  四、在全部施工期内,所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五、严禁酒后驾车,防止交通事故。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所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自负。在乙方要求或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作为中间人协助调解。

  六、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有关人员、机械设备,甲方随时有权勒令其退场,并终止承包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双方义务

  一、甲方合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协调与业主、监理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关系。帮助乙方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及其它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机械使用的柴油,油款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油价含管理费、运费、季节浮动)。

  4、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合同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拉运工程材料,负责所拉材料的质量,按时完成拉运任务。驻地建设有序整齐,有利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开工前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将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全部进场,接受甲方检查。

  3、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服从甲方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指令。

  三、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义务。除工期得以顺延外,对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赔偿。

  2、工程未验收,业主要求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经甲方与业主协商后承担部分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窝工、停工而造成的工程损失,甲方将按乙方1—5%合同价/日进行处罚,赔偿损失。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场约定的材料,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或未履行规定的合同义务,乙方将按合同价的1—10%向甲方赔偿违约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

  第六章工程款结算方式:

  1、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按甲方规定的验工计价时间,到甲方统计组核对当月完成工程量,并进行结算,甲方给乙方开验收单。年底,甲方按乙方验收单进行结算。如乙方不按上述程序及规定的时间进行工程结算,则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工程量确认权,按甲方统计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结算。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并完成工程总量的30%,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核算员签字后由施工负责人签字批准,可逐步预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价的10%作为乙方生活费和其他费用。待该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方有关技术人员会同监理人员认定符合本项工程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后,按业主总拨款比例逐步分期付款。年底价款支付至60%,其余部分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支付。如工程质量未能达到设计标准或乙方所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甲方不予结算,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施工期间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动退出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经济损失要按乙方完成工程总量的30%---50%进行扣除。

  第七章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时,应按合同条款本着友好、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在地域范围内进行。

  第八章附则

  一、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甲方: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经公司研究指派_______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水磨石分项工程交由_______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所有楼地面的水磨石。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但不得转包他人。

  三、承包价格:

  本色水磨石_______元/m2,彩色水磨石_______元/m2,楼梯另补_______元/m2。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每层在_______天内要完成,楼梯在_______天内要完成。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水磨石面层下的找平层所用的胶结材料应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得低于425#。

  2、彩色水磨石所用的白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尚应再次进行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水磨厂所用的各种颜色的石粒,其硬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并要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

  4、水磨石面层的铺设厚度、石浆配合比、色彩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图集要求)。

  5、各结构层之间及结构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和裂缝等缺陷。

  6、水磨石分格条宜采用5mm厚的玻璃条,其颜色应一致;高级彩色水磨石一定要采用铜条做分格条。

  7、面积较大的水磨石,应在纵、横方向设置伸缩缝,伸缩缝间距不得大于6m。伸缩缝做法可采用双条玻璃条(铜条)设置,缝宽宜为5-10mm,缝内嵌填柔性填充材料(如玻璃胶等),在找平层铺设前就要嵌填。

  8、楼地面做法是水磨石,那么,踢脚线也应该是做水磨石;否则,将很不协调,成了不伦不类之嫌。

  9、水磨石用的颜料应是耐碱和耐光的颜料,使用时应先将色粉化作膏,才能利于搅拌均匀。

  10、找平层砂浆应采用1:3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15,应按施工规范规定制作试块组数。

  11、水磨石面层的石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15,厚度最少应有12mm及以上。石浆也要按规定制作试块组数。

  12、水磨石的允许偏差:表面平整2mm,阴阳角垂直2mm,分格条平直2mm,踢脚线上口平直2mm,阳角方正2mm,立面垂直3mm。水磨石的最后一道工序打腊,应待水磨石完全干燥后进行,否则前功尽弃!

  13、验收水磨石的质量时,不得有空鼓和裂纹,空鼓而不裂的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水磨石应表面平整、光滑,石子显露密实均匀;无砂眼、磨纹和露磨现象,分格条位置准确,全部露出。

  六、安全要求:

  1、在室内推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人推小车不准倒退。

  2、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并经二级漏电保护,灯具应架空并用支架固定,离地面不低于2.4m。不得随便移动临时照明。

  3、使用磨石子机,应戴绝缘手套、脚穿胶鞋。

  4、电源线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并用橡皮电缆线,且不得有接关头现象。

  5、三角磨石必须安装牢固并有防护罩,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不得在运转时进行保养。

  6、擦草酸时人人都要佩戴胶皮手套,以免伤手,磨石机上方不准站人或堆物。

  7、井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卸料平台处的操作工人,不得将头、手伸入井架内。

  8、卸料平台处的操作工人应待井架停稳后,方可进入吊篮内工作。

  9、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1、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七、奖罚条件:

  1、按时完成奖励_______元;因劳力不足或机械损坏的影响而不能按时完成扣款_______元。

  2、质量经有关部门检查后受表扬的奖励_______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给予罚款_______元。

  3、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与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5、严禁出现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每发生一起,均扣工资_______元。

  八、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每完成一层(指第一遍磨好)支付_______%的工程款,余款在正式验收交工后1个月内全部付清。

  九、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十、补充事项:

  1、

  2、

  3、

  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反悔。本合同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_______

  承包班组长(乙方):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

  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纪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宿舍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注明:如工程不能在工期内完成按超期每天扣除工程全额千分之一做为超期补偿金,超过一个月未完成工程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二、承包内容:

  1、施工中所需的工具、机器、模具、配套、内外脚手架、外排、模板等。

  2、实施内容包括:放线定位、破桩头、挖基回填、装拆模、扎铁、砌墙、内外墙批荡粘贴、地面铺贴、安装瓷盆、接通大便器,清理施工垃圾等(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包括供水、供电、乳胶漆、门窗)另外承台、地樑、楼面搅拌费用由乙方出。

  (注明:甲方要支付三千元倒水泥的费用其于有关费用都由乙方出)

  3、外墙沾贴:前面贴,后面贴,左面贴,右面贴,楼地面贴地板砖房内贴地砖及墙身贴×米高瓷砖,卫生间瓷砖贴×米高,大厅、楼梯、走廊、都贴×米高瓷砖。

  三、施工质量:

  必须达到镇规范建设标准验收,各阶段完工后到下一阶段开工前乙方必须进行保证质量检查。在整个工程中施工单位人员一定要在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部位一定要熟练工人施工不得乱叫工人进场,如生手工人进场搞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责任:

  安全施工,乙方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六、付款方式:

  房屋倒完基础和地面支付×元,第二层支付×元以后每一层完工支付×元,砌砖每层支付×元,贴好外墙支付×元,贴好每一层地面与墙身瓷砖支付×元,工程完工后余五千元保修金到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其余工款装修完工后一次付清。

  七、在施工期间

  必须按图设计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作个别位置改动,更改大甲方应补给乙方人工费,但不能收取甲方附加费。图纸如要改动个别位置,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如不按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搞错要返工的,返工的人工与材料费都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返工的人工与材料费都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入工地开工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手续。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办事,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承包价的15%做为违约金。

  以上事项经甲乙双方确定签名立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 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拆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同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己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共11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 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字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 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人民币 (暂控)(含税)。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历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 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1. 甲方义务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2. 乙方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 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4) 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 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和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6) 维护企业信誉和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完成项目承包合同指标,服从上级领导,接受检查和监督。

  (7) 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8) 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9) 乙方应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10)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用的水、点、气等费用。

  (11)必须保证该项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护。

  (1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13)其他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 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如人为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赔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且每人必须办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造价以同建设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有冲突的执行总合同。

  2. 工程价款结算由项目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为有效。

  3. 乙方按总造价 %支付项目部配合费。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 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质量要求。

  2. 具体国家标准为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九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

  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

  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同建设方协商。

  3. 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按实结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 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1)依现场实际具备验收条件确认验收时间。(2)上级部门的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 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 工程竣工图;

  (4) 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及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 保修条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 %,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认可,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4.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有乙方负责在收到建设方或甲方通知后 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设方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 %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 %)及赔偿经济损失:

  (1)方迟延竣工达 天;(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转包他人;(4)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规定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内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6)不认真保护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建设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的总承包方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2. 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正本 份,乙方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签定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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