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通用18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财绩〔20xx〕4号)文件精神,衡南县民政局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衡南县民政局20xx年度敬老院运转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资金到位、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20xx年度衡南县共有24所乡镇敬老院,现有128名在职工作人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约970人。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主要职能是为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养护,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职能是管理敬老院,为敬老院的特困人员照料服务。
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结论:项目资金主要是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基本保险,保障敬老院办公、运行及维护的支出。工资福利及基本保险的投入能够让工作人员安心工作,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业务素质,改善服务态度;办公、运行及维护费用的投入可以维持敬老院的正常运转,保持敬老院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如果没有该项资金,全县敬老院工作就会停止运转,特困对象失去保障;该项资金不足,就会影响敬老院的管理服务质量。为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推动乡镇敬老院长足发展,应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项目的绩效总目标:通过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运行成本的投入,改善敬老院管理工作,提高的服务质量,推动敬老院的持续健康发展,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安排
20xx年度县政府通过预算安排敬老院运转项目资金共162万元。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县民政局账户,民政局按照每所敬老院6-8万元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乡镇敬老院。
(二)基本支出
经过对敬老院支出账目的核查统计,20xx年24所敬老院及实际支出210万元,用于各乡镇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敬老院厨改、扩建等项目。
(三)结余(亏损)
经查实,项目资金不足,由于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增加,运转资金不足,保障基本运转还缺48万元,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不足部分、敬老院水电费及办公费等支出从其他资金中列支。敬老院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
按照项目单位财务相关的原始凭证、费用单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财政拨款和预算使用的标准,
三、项目的制度建设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民政局制定了《敬老院管理细则》、专项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敬老院资金运行进行了管理。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制度执行。
四、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对各乡镇按照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的投入,24所敬老院运行基本稳定,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工作人员比较稳定,供养人员入住率达到90%,有1所敬老院达到国家优秀,有3所取得省“三星级”称号,其他敬老院基本符合市“二星级”标准。我县率先在全省开展特困集中供养护理区建设,全县陆续建设了三塘、谭子山敬老院、硫市敬老院、洪山敬老院、云集街道敬老院、铁丝塘敬老院等6个护理区,能够按照国家要求,为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专业的护理服务。
项目管理上:敬老院工作逐渐开展,管理日趋完善。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职责明确。增强管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业务素质、服务态度及工作效果等方面,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和护理基本得到保障,为推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取得实质成果。
五、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通过翻阅凭证及相关账目,发现专项资金不足。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工作人员“三险一金”的基本保障未落实,尤其是养老保险没有得到落实,已引发敬老院工作人员几次到县委、县政府上访,敬老院难以招聘护理人员,不能保障护理的需要;运转资金不足,导致有些敬老院消防设施不合格、房屋不能及时修缮,厨房设施不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困难。
六、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专项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建议: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时向县政府的财政申请,争取将敬老院运转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敬老院专项资金按项目名称、资金用途进行核算,准确反映各类专项资金的拨入、支出以及结余情况。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福彩公益金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工程),20xx年富民县适老化改造工程,对60户特困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二是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改造,按照《云南省民政局关于加快落实20xx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加强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云民发〔20xx〕143号)要求,需对县中心敬老院失能照护中心进行改造。截止12月6日,已建设医务室1个,已新增护理型床位50张,明厨亮灶提升工程已完成。三是按照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年内需完成2个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任务,并以挂牌营业为验收标准,在原城南、城北社区进行改造,于20xx年11月1日开工,20xx年12月8日完工,20xx年12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挂牌营业。四是县中心敬老院运营补助,共支出17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日常开支。五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大营街道永安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占地480㎡,建设规模400㎡,设置床位10张,项目现已开工建设。赤鹫镇龙潭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占地580㎡,建设规模400㎡,设置床位10张,项目现已开工建设。六是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县中心敬老院地坪提质改造、县中心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此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经造价、施工、监理、审计等程序进行改造,现已完成改造。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工程),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昆财社﹝20xx﹞167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补助资金,50.4万元),20xx年对60户特困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共支付17.1万元,结余资金33.3万元。
(2)老年福利项目,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昆财社﹝20xx﹞170号20xx年第二批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44.5万元),一是幸福食堂建设,支付建设资金30万元,在原城南、城北社区进行改造,20xx年12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挂牌营业。二是中心敬老院运营补助,用于县中心敬老院日常运营开支,共支出17万元。三是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改造,已建设医务室1个,已新增护理型床位50张,明厨亮灶提升工程已完成。建设医务室补助资金25万,护理床7.5万,明厨亮灶15万,三项共计47.5万元,结余资金50万元。
(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13号20xx年第二批养老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5万元)、(昆财社﹝20xx﹞48号20xx年养老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35万元)。大营街道永安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6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5万元,20xx年6月28日,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同意拨付25万元作为项目工程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赤鹫镇龙潭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总投资5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5万元,20xx年6月28日,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同意拨付25万元作为项目工程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结余资金0万元。
(4)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66号20xx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专项资金(150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支出县中心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费用,30万元用于支出室内地坪改造工程款,1.5万元用于支出消防咨询费用,结余资金83.5万元。
(5)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33号20xx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市级补助资金(9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支出县中心敬老院室内地坪改造工程款,设计费1.5万元,地坪造价咨询费1万元,施工监理费2.5万元。于20xx年10月1日开始施工,于20xx年12月24日完成竣工验收。10万元用于支出明厨亮灶改造费用。8982元用于支出购买电子屏费用。结余资金24.1018万元。
(6)拨付县中心敬老院机构运转经费4万元,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47号20xx年特困人员休养服务机构运转补助经费。
(7)县财政每年下拨用于公办养老机构运行费17万元,用于工作人员生活补贴36万元,共计53万元。
3.组织及管理情况。在民政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三)绩效目标
1.总目标。加强和规范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富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计划完成2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6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4个幸福食堂建设。
(2)效果目标
促进以上8个养老服务机构、4个幸福食堂建设更趋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老人得到更多照顾,享受了更好服务,受众满意度超过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公开公正来管理使用资金。
2.绩效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查问询证法、实地考察法等方法,做好问题设计和调研地点选择,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本项目投入符合国家政策,项目过程管理有待规范,项目产出良,效果优。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富民县公益事业的.发展,绩效自评结果将有助于提高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工作的质量,确保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力求受助群体得到幸福感、获得感。
四、成本效益分析
养老服务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基层服务能力必不可少,养老服务工作更是贴近年老弱势群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组织培训基层民政服务人员,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20xx年我县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建设方面,因资金限制仅能推进少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和质量改造。
(二)存在的问题:县级配套资金紧张,有限经费仅只能发放固定经费,建设资金短缺,阻碍了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配套,制约了公益事业规范化发展。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为落实民生政策,促进各项公益事业更好地普惠广大群众,建议上级追加扶持资金,使公益事业功能更齐全、作用更完善、效果更明显。加大弱势群体救助力度,提高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受经济发展水平、疾病、自然灾害影响,弱势群体总量存在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安定。为最大限度减少弱势群体总量,实现和谐共处、共同富裕,请求加大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予以弱势群体更多关注,发挥社会救助的重要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城区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增补药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xx]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寺涫挡怪盏礁骷恫怪布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xx]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xx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00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xx]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xx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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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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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公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号)和《新平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新发24号)文件精神,xx乡结合实际,全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季度以来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绩效考核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前期调研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20xx年8月至11月,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站所、村组开展调研,就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进行详细调查了解,通过调研,为制定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20xx年11月底,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党务副书记任副组长,涉及的站所长、纪检专干、工会主席、一般职工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组织办,明确乡组织人事专干全权负责处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制定考核方案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明确岗位分配和岗位职责,细化岗位指标,20xx年12月10日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绩效改革目的、意义和改革对象、改革内容。
20xx年12月15日制定了《xx乡绩效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12月15日至20日,通过召开群众会、职工大会、党政班子会、党委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借鉴和采纳群众和职工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经全体干部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xx乡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规定:考核范围和对象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共26人),不含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事业单位人员暂不列入考核范围。考核资金来源为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除外)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随工资发放的工作性津贴按人均500元/月纳入考核资金;考核方式为按季度考核;考核方法以百分制考核(加分另计),按岗位职责划分为公共职责和具体岗位职责,并结合出勤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由乡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兑薪,考核分每分值为15元,考核分低于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得领取考核资金。
(四)全面组织实施
20xx年1月起,乡党委、政府按照职工通过的《xx乡绩效考核方案》,首先明确岗位及岗位职责,由职工自愿报名、组织考察、群众评议的方式来决定各自的岗位,当同一岗位出现3人以上来报名,采取竞争上岗位,对没有人报名的岗位由组织研究决定,对个别的岗位实现轮岗交流任职,全乡16个股级岗位全部调整充实了人员,做到人人有岗位、人人有职责。
二、20xx年一季度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情况
20xx年4月1日至5日,乡领导小组对照实施方案逐人逐条进行了检查考核,并按照考核分值计算出个人的一季度绩效工资,通过公示后报县财政局发放绩效工资,一季度共兑现绩效工资42000元,平均人均兑现1500元,最高绩效工资1700元,最低1200元,绩效工资差距不大,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很多指标的数据难于计算,扣分和加分难度都很大。
三、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考核指标难于细化量化,特别是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二是我乡在职大部分职工年龄大、文化偏低,加之空编较多,现有的人员满足不了岗位的职责要求;
三是部分职工对用扣他本人津贴来考核有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全面细化、量化指标,根据指标定分值、定工资;
三是加强痕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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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预期完成——所标准化卫生所建设;定期安排进修培训——人;全面完成医疗卫生各项指标。
二、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村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我镇村级卫生所建设还比较薄弱,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特别是部分村所极其简陋以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较为严重,因此我们要以“新农合”为契机,大力破解资金难题,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镇卫生院为骨干,以村卫生所为基点的卫生服务网络,20xx年力争——%的村实现标准化卫生所。另外,要采取例会、培训、督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村卫生所和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村医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人才兴院战略,不断提高卫技人员素质能力。20xx年,我院一方面制订完善进修深造制度,加强与牵手医院的技术,有计划的定期公派进修,鼓励开展适宜新技术,拓宽医疗领域,增加公益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强院内业务学习质量管理,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第三是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吸引市属医院退休专家来社区坐诊,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3、进一步加强医疗、护理和医技质量治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打造一流卫生团队,狠抓医疗质量和公共卫生核心制度落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安全质量管理。二是进一步强化护理队伍建设,规范各种护理文书,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三是加强医技质量治理建设,提高医院整体诊疗水平,树立医院良好形象;利用现有设备,充分发挥使用价值。四是建立健全质控职能,不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细化质量控制方案与质量考核标准,实行质量与效益挂钩的治理模式,达到基本诊疗更加完善;急救转诊能力更加明显;人员素质显著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医德医风不断改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科学高效,基本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服务质量。一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转变服务模式,由以往坐诊服务变深入村屯、家庭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村居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得到就近治疗,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市、镇两级畅通、高效的急诊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病人,适时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增强孕产妇难产应急处理和紧急转送能力。
总之,我们决心在市卫生局、市中医院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明确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工作,把我镇卫生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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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估指标》,根据部门职责,县卫生局负责健康档案建档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政务协同、行政审批、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应急处突等共性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工作
(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继20xx年筹资1250多万元对全县七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后,20xx年我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5万元的东张孟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297万元的南韩村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主体一层已完工,投资95万元的镇卫生院和投资60万元的十里铺乡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和环评工作,将进入招投标。
(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层建设年18个重点村投资217万元的卫生室建设项目高标准完成并投入使用,县、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变化天翻地覆。截至目前,我县169个行政村累计建成标准化卫生室55所,按一村一个标准化卫生室计算,标准化率为32.5%。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受到市、县领导肯定和赞扬,在全市卫生系统名列前茅,经验在全市推广,被县委授予第三季度“十件实事”落实先锋旗,镇单庄村卫生室被市局评为村卫生室建设十大样板工程之一。投资100多万元,联系点东张孟村“十件实事”全部高标准完成,驻村工作组作为全县六个代表之一在全县基层建设年活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并被评为市先进工作组。
二、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我县总人口数为282289人,20xx年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立纸质档案数为196990人,建档率69.78%;规范化电子建档数为196678人,电子建档率69.67%。其中:农村居民人口数为266596人,建档人数186635人,建档率70%,电子建档率69.89%;城镇居民人口数为15693人,建档人数10355人,建档率65.99%,电子建档率65.99%。
三、行政审批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性高效。紧紧围绕“人员素质大提高、服务水平大提高”目标,坚持“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党员示范岗,8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合并审批,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等效能制度,缩短审批时限,增加人性化服务,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创新了大量惠弱便民措施,全面提升了卫生行政服务审批整体效能,受到县有关领导、县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界群众的一致肯定,达到了违规收费、效能投诉0事件。被市卫生局评为全市卫生系统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截至20xx年底,共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和变更517个,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和变更111人,护士首次执业注册与变更注册初审92人,受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216人,特殊病门诊审批272人次,新农合转诊转院手续3286人次,接待参合农民报销2030人次。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作风,大力开展党风党纪方面的警示教育,做到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正确决策。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抓好了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创建学习性机关、学习型医院,打造学习型干部、学习型员工,同时,加强《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各项法规、规定的学习,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政策研讨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四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行政开支,严格执行两条禁令,党政纪处、行政问责均为零统计。
五、信访稳定工作情况
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稳妥解决了系统内部存在的信访苗头问题,快速、高效地化解了7起医患纠纷,全年没有出现重大信访事件,群众满意度100%,尤其在xx大期间,研究制定了维稳方案,通过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高标准、高站位处理好了稳定工作,被县评为xx大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六、卫生应急工作
确定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和人员,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卫生应急办公室的领导机构,每年召开2次卫生应急工作的办公会议。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卫生应急单项预案,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演练,以机动队处置包装备、物质准备、流行病学调查及综合防治措施等内容作为演练考核范畴,及时发现了机动队存在的不足及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培训,提高卫生应急人员的预防、处置能力,无发生一件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情况。
七、政务协同工作
县委、县政府总结、报告材料、督查会签文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政务工作做到了严格把关,逐级审批,按时递交,及时办理,短限报送,无发现一例迟办、未办事件,受到领导好评。高标准完成了12个政协提案,4个人大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受到了县法制办肯定。
存在问题:
一是医改任务还很重,少数村存在电子档案填写不规范、不完善、不真实现象,仍需继续努力;二是医疗技术人才断层、缺乏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三是医疗机构管理还有很大潜力可挖;四是在改善民生方面还需作更大努力;五是民营及部分全民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六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没有达到全覆盖,部分村存在村卫生室不规范。
下一步打算:
20xx年是全民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县卫生局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创建“民本卫生、文明卫生、和谐卫生”这条主线,逐步实现人员素质大提高、服务水平大提升两大目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卫生保障水平,抓实抓好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健康”建设、卫生项目建设五项重点工作,逐步完善卫生管理体制与机制,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活力,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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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包绩效考核方案(20xx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xx】8号)、《xx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健字【20xx】34号以及《x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的通知》x卫健字【20xx】36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掌握我县20xx年第二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县卫健局卫生监督局于20xx年7月1日--7月4日对我县十个卫生监督协管站的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初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10个卫生监督协管站,聘任了3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根据协管工作实际需要,7月份又按《陆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新聘任了3名专职协管员,目前共有36名协管员,其中31名为兼职,5名为专职(直接由卫生监督局管理使用)。
二、考核方法:
10个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站必查,在每个协管站辖区内随机抽取3个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3个学校(幼儿园)、3个公共场所单位、3个集中式供水点、3家涉及职业健康的用人单位。
(一)考核内容: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报告、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疫苗接种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的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情况。
(二)考核方法:考核工作采取当场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与管理相对人访谈、填写群众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为主,以微信发送手机定位巡查图片为辅助,以《我县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评分表》为标准,对各乡镇的卫生所(其它各级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单位、公共场所单位等进行现场核查,对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巡查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
三、检查结果:
1、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各乡镇(街道)协管站刚成立资金短缺,目前还没有挂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仍沿用以前的,人员配备、配套设施尚可,协管工作基本能开展。
2、项目实施方面:各乡镇积极收集整理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资料并归档,及时报告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违法线索,积极协助卫生监督局对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医疗机构及非法行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等每次巡查都有巡查记录。
3、本季度我局完成对各乡镇的督导考核,共收到卫生监督协管的报送信息29条;医疗机构巡查539户次及医疗机构档案建立22户、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及疫苗接种点巡查245户次;职业卫生巡查16户次;生活饮用水巡查242点次及档案建立9户;学校卫生(包括幼儿园)巡查480户次及学校档案建立62户;公共场所巡查676户次及档案建立52户。
4、打击非法行医:本季度根据各协管站的信息报告,我局在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协助下,对所报非法行医信息展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本季度共取缔5户非法行医户,没收药品及相关器械6袋(箱),没收药柜2台,行政罚款23200元,还有各协管站当场取缔游医摊点9个。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各乡镇(街道)协管站刚成立办公经费短缺,目前还没有挂牌,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急需购置,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仍沿用以前的.未能及时更新,争取年底前落实。
2、有2个协管站上报信息及汇总表不及时,巡查数据不完全,已按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3、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督能力不高,还需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其中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目前还不能胜任,暂由中枢同乐街道协管站协助监督局监督执法,导致监督覆盖率低。
4、打击非法行医任重道远,宣传力度还不够,由于非法行医者违法成本低、流动性、隐蔽性强,协管员巡查难度增高,导致不能及时发现、上报信息。
5、部分协管站档案建立还不规范,工作计划、总结、图片等资料未及时收集归档,特别是各经营单位分户档案大部分都未建立,即使已建立的,也不符合要求,已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
6、少数协管站巡查表填写不完整,发现问题无整改意见,已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
7、通过微信小程序和电脑端上报现场巡查的数据与上报协管办的纸质数据不相符,目前已向市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汇报请求帮助原始数据库下载方面的问题,尽快解决上报数据统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能力。
2、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进村、入户,做到不留死角、盲区,提高监督覆盖率。
3、按照《xx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
4、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总之,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杜绝卫生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将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并把工作常态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工作,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发挥更好的前哨作用,促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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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乌苏市民政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执政效能,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乌苏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政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更加务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乌苏市民政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提升执政效能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初乌苏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20xx年民政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结合”和“四个一起”。把加强绩效考核与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四是局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和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乌苏市民政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活动事项。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在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纳入目标化管理。
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党支部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
一是完善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狠抓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精心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经常性和连续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注重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组织讨论等措施,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在学习中增新知,在实践中探新路,在学用结合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见成效,在促进乌苏市发展、构建和谐乌苏上见成效。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了《乌苏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党支部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政干部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和行文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了机关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优化了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效能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狠抓勤工作,机关上下形成了严谨、务实、和谐、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抓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依法行政是机关作风建设最根本的任务,也是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坚持服从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公平有序、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努力做到职权法定。二是坚决纠正重管理轻服务、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自觉摆正履行民政职责与服务乌苏市经济发展的关系。三是增强干部职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思想。四是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抓政务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等内容,重点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退役士兵安置、财务支出、依法办事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心系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乌苏市民政局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和孤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缓解了社会矛盾。一是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5302户,1095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54.37万;共有农村低保户2719户,389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3.85万。二是加快建立物价联动机制,进一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三是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四是认真开展救灾减灾工作。五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六是认真开展孤残儿童疾病免费治疗,全市共筛查孤残儿童105名,实际开展手术康复孤残儿童38例,其中脑瘫儿童16例,唇腭裂儿童5例,斜疝儿童7例。七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全市孤残儿童信息建档,全市孤残儿童105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名,社会散养孤儿97名,制定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制度,并按照社会散养孤儿每人600元/月和集中供养孤儿900元/月的标准逐月发放到位。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建成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切实发挥作用。九是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照自治区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
(六)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涉及民政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共接待信访50余人次,认真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退役士兵安置、生活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四、开展绩效考核取得的成效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切实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了作为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广大民政干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在乌苏市民政局机关内部形成了不计名利、任劳任怨、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了创新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增强了民政干部的进取心,使之树立起良好的创新意识,做到学习上先人一步,思路上高人一筹,工作上快人一拍。
三是强化了效能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民政干部树立了民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努力在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努力创建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四是强化了服务意识。在绩效考核活动过程中,我们从为民政对象服务出发,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简化程序、热情服务的原则,向基层及办事群众做出服务时限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和维护了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积累经验。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在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仍然存在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的现象。
狂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提升执政效能,确保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1
根据《中共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发[-]2号)精神,我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考核测评工作。现将我办考核测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有力
我办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切实把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信息化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鼓舞士气、激励奉献的有效措施,我办按照《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发[-]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意见,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测评工作。
二、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不走形式
1、20xx年2月10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共成都市温江区组织部成都市温江区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我办考核测评工作进行安排,发放《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每位同志按照要求对照检查,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和职责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找准问题,明确奋斗方向,如实填写《登记表》。
2、20xx年2月16日,信息化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绩效考核专题会议。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向大家汇报自己履行职责情况;
二是单位其他人员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自我剖析,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同时查找了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认真写好个人总结材料,每位同志实事求是作出评议,单位参加评议率达100%。
三是充分开展群众评议,充分讨论每位同志20xx年各方面的表现,在提出优点的.同时指出了不足之处,帮助同志明确努力方向,在工作中改正不足。
四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推选出20xx年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名。
五是召开信息化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考评会议,综合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评等次意见。
三、公示绩效考核结果,公正公开
《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和《-区20xx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填写完毕,现场进行统计,由单位综合科统计,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监督,民主评议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单位应到在编人员-x名,实到-x名,全部参加了测评。李同志经考核上报为优秀等次人选,刘同志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余成员经考核全部确定为称职,无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人员。并且将绩效考核结果在单位进行公示。
通过开展考核工作,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努力的方向,激励了斗志,促使全体人员提高综合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传统,恪尽职守,努力为我区的信息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2
一、项目概况
(一)政府战略规划或目标。
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和市财政局、民政局要求,巨鹿县民政局与财政局,分别对我县20xx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活动联合开展了绩效评价,全面评价了我县20xx年开展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补贴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等。
(二)单位工作目标。
依据《邢台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邢台市20xx年2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床位1500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158个以上,增强养老服务能力。为了解决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后顾之忧,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真正得到帮助,实现我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
(三)工作活动(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活动(项目)背景资料。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主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依据、资金分配及历年安排情况;
为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们确定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岗位目标,按要求设置了管理、会计、出纳、审核、督查、信息分析、档案管理、信访咨询、管理等岗位,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设置明确,特别最细化、量化了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明确年度目标与半年目标,具体到每个月要干什么、做什么。增强了工作的操作性。在机制建设上,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规定业务工作由社会福利事务股负责,建设补助资金的拨付与使用则由财务股负责,实行业务与财务两条线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高效。
2、工作活动(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有效性及其论证过程。
1、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深入推进关爱居家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巨鹿民政智慧中心养老服务拓展至全县各镇,让更多的高龄老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助老服务,切实提升老 年人的幸福指数,每季度对服务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确保财政 资金安全高效地运用到老人服务上。
2、整合闲置资源,对适合养老的闲置场所,加大扶持和培育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力度。
3、进一步加大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及体制机制改 革。我们将和县卫健委联合,对有能力的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诊所,实行医保定点和结算。创新“政府引导+市场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公建民营改革,统一引进和培育一批有理念、有能力、有实力的养老机构专业运营团队,推进全县养老机构连 锁化、专业化、品牌化运营,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让老人享受有尊严、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总目标、年度目标设定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搞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解决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后顾之忧。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科学性: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养老问题受到日益关注,我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而社区养老,目前主要依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载体。所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立,是国家政策鼓励和资金大力支持的事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老年人的重视和关爱。
2.合理性: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速度非常快,呈现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人口预期寿命也将提高到79.3岁;2050年后将进入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老龄化、高龄化的不断加剧,势必导致生活自理能力缺失的失能老人和生活自理能力部分缺损的半失能老人群体持续扩大,日常专业照料的需求量大且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而由于家庭规模小型化和空巢老年家庭的增多,单纯依靠家庭和子女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养老模式已难以为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xx年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具体指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建设标准的出台,将是完成这一重要任务的基础依据和必要的技术保障。实现我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重度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普及率xx%≥90%,扶助资金到位率=100%,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保障率xx%=100%,接受补贴对象的满意度xx%≥95%。日间照料服务站数量≥17个。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说明是否制定详细可行的工
作活动(项目)实施计划,是否按实施计划具体落实。
从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来看,项目建设支出都控制在预算内。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来看,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康复保健、配餐送餐等日间照护服务,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有益补充,也是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重要支撑。巨鹿县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后,将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二者有效结合,使更多的老年人足不出户在社区就能得到贴心周到的生活服务照料,深受社区的'欢迎,社会效益明显。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说明工作活动(项目)执行中绩效信息收集利用和执行中绩效管理情况。
为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巨鹿县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以“适用实用,切合实际,稳步推进”为工作要求,大力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体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政策的制订、落实、宣传,为巨鹿县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全县形成尊老、敬老、爱老良好氛围提供了保障,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反馈较好。
(三)资金管理情况。说明资金到位、自筹资金落实和实际支出等情况。
20xx年本年收入61.23万元,按照规定的时间全部拨付到位。支出资金61.23万元,完成资金实用率的100%,主要用于建设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及设备等。
(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召开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部署会,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等五大方面,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养老机构都开展了自查和检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督、信用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五)风险管理情况。如果工作活动(项目)实施中存在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说明处置预案和处置情况。
通过细化医养结合具体措施,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完善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统筹配置养老和医疗设施,大力发展养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缓解老年护理供需矛盾。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自评组织情况。
为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巨鹿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巨鹿县实施“医养一体、两院融合”养老模式的实施办法》《巨鹿县养老机构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与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上,我们依托民政部养老系统,安全、方便、有效的报送相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做到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在项目的资金投向和结构,项目申报等工作上,坚持财务规划一体谋划,分步实行了原则,即项目申报与资金管理坚持财务负责,业务归口办理。确保项目申报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工作活动(项目)评价结果。
本项目资金补助的17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专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项目落实情况良好,基本能完成项目指标,综合评价得分8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工作活动(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服务内容单一,专业化程度没有,根据抽查情况看,已开始运作的也只是提供娱乐休闲方面服务,尚不具备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心理慰藉等专业化服务能力。服务人员服务水平也较低。
(二)工作活动(项目)实施中改进意见及措施。
1、建议制定一个完整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落实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用地等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监督资金使用效率;
2、引入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运营经费保障能力,适当考虑市场化运作模式,使其可持续发展。
(三)建议。
20xx年预算时仍需继续保留的专项资金,为社会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提供部分资金保障,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3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4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工程惠民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xx〕303 号)要求,对我市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xx市、xx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自评3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 (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xx市、xx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xx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xx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xx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截至今日,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5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养老服务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如何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大事。9月中旬,由市政协叶乐安副主席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就我市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情况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座谈和学习考察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和收集数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近年来老龄人口呈现出增长快、寿龄高、空巢多等特点。据统计,截至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18.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37%。我市老年人口以年均4%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xx年将达到19.8万人。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重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2家,其中镇(街)敬老院20家,国办社会福利院1家(市社会福利中心),合法民办养老院1家。共拥有养老床位2731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较好地解决了500多名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其中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100%和99.65%。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兴乐集团投资5000万建设温州市首家高端养老机构——余霞乐园,20建成后无偿捐赠给市慈善总会。民办养老机构翁垟颐和老年公寓、北白象颐养老年公寓也已建成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科学规划。目前,我市尚没有一个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设置布局,以及在数量、规模上的标准都没有明确,使得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观随意性,也导致了养老机构的用地无法得到保证。此外,由于养老机构未能像学校、幼儿园、菜场等纳入小区建设的配套规划之中,使得养老机构建设缺乏刚性规定,造成养老机构建设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二)资源投入不足。一是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我市养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费用投入在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中所占比例偏低。20xx年市财政投入到社会养老事业的经费仅为386万元,其中用于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的经费310万元,乡镇敬老院建设经费76万元。对民办社会养老机构的投入和补助几乎没有,如运营资助、投资奖励、从业人员培训奖励、贷款贴息补助等,均没有落实到位。二是用地保障不足。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受到规划、土地等政策的制约,土地指标难以落实。政府部门没有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13号)规定预留、落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新建养老机构落地难。三是优惠政策不到位。20xx年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若干意见》“1+5”文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措施,但我市没有出台配套文件,养老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燃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优惠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同时养老机构本应享受的各项税费优惠难以到位,大大挫伤了民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三)监管服务缺位。一是管理标准缺乏。我市尚未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服务运营缺乏一套完整的准入、监控、管理标准和体系,在行业指导、接受监督和行业自律上非常欠缺。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我市现有的一些民办养老院硬件条件不达标,消防安全不合格,无证经营现象较普遍。如在大荆镇一些小规模、小作坊式的家庭养老院,消防不达标,安全隐患严重。民政、消防等有关部门由于执法力量不足,未能进行必要的'日常监管服务和指导。三是审批手续办理缓慢。利用闲置房屋以租赁等形式举办的养老机构,由于房产功能的变更,补办审批手续办理缓慢,住建、消防、发改、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导致养老机构审批手续很难落实。
(四)队伍建设落后。一是从业人数匮乏。我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供养老年人多人,而现有的工作人员不足300人,供养人数与工作人员数约为7:1,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的服务需求。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特别是镇(街)敬老院未能按规配备养老护理员,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二是专业素质不高。养老机构为降低运行成本,聘请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护工都是年龄偏大、没有接受专业服务培训的农村妇女,大多负责买菜、烧饭和打扫卫生等工作,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三是工资待遇偏低。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大部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没有达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参加各种保险,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难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加强养老机构规划和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加快制订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将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布局纳入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科学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套各类资源,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为未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预留空间。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完善市、镇(街)、社区(村)三级网络,强化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加快出台和完善我市的各项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明确目标、要求、任务、扶持政策等。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市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投入,将社会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积极支持镇(街)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敬老院的资金支持力度,抓好硬件改造,改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步伐
一是落实配套补贴。对符合建设标准、运营规范、合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省财政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由市财政再给予配套补助到位。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做好对于重点项目一次性奖励,新增护理型床位补助,收住本市户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运营资助,从业人员培训奖励,贷款贴息等。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温州市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和融资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土地规划、税费优惠、财政补奖、投资权益、金融信贷、收费价格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政策扶持。
三是落实土地指标。市政府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规划养老机构设置,预留和落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落实养老服务业建设用地指标单列要求,对纳入规范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应当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并优先予以保障。
(三)加强服务管理,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发展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出台我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等相关行业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包括机构质量要求、发展规划、服务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捐赠管理以及民主管理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养老机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和处理办法,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养老机构的利益提供基本依据。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规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对全市范围内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协调有关部门对民办养老机构补办相关手续。对有些确实无法取得完备手续的,在能确保建筑合格、消防、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有关部门要给予协调配合,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且整改无效的,要由养老机构所在地镇(街)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取缔,同时稳妥处置好被撤销、取缔后民办养老机构内供养的老人转移安置问题。
三是建立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部门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部门考核机制,在细化养老服务业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将土地、规划、消防等相关涉老部门所承担的养老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责任。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机构负责人培训,提高管理者素质,增强管理能力;加强专项业务培训,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医护人员、护工进行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规范服务,从而实现人性化关怀和专业化服务。
二是提高工资待遇。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相适应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实施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按照不同等级,分别予以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完善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
三是培育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的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九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物资,接受志愿服务。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和住所地民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养老机构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经常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收住老年人的数量、安置计划及实施日期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实施安置方案,并及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
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二条上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光荣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7
老龄化的趋势,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发达(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等诸多条件综合作用下的产物。我国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压力,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压力巨大;在建立满足庞大老年人群需求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加快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养老服务网络的压力巨大。
我国机构养老模式面临的困境
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结构趋于核心化的“4—2—1”模式,使得机构养老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养老模式选择。机构养老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但是,从现实发展的状况来看,机构养老模式并没有完全超越传统的“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模式,而仅仅是体现在养老地点的不同以及看护人员的区分。
①而且,机构养老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它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养老机构的经营能力较弱,常年处于亏损的边缘。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在机构设施上的配置较差,缺少相应的医疗服务条件,而且国家对于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力度有限,导致养老机构的收费较高,养老服务水平较低,加上养老机构所处的地理位置偏僻,老年人的入住率常年在较低水平徘徊,机构的生存压力巨大。所以,养老机构往往通过压低看护人员工资福利,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数量的办法来缩减巨大的营业开支,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营业能力差—降低服务质量—入不敷出—亏损—退出养老产业”的恶性循环。
专业养老看护人员的职业地位较低,护理人才十分短缺。首先,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所享受的工资较低,大多处于2000元左右的水平;其次,工作十分辛苦,工作量很大,而且工作环境较差;第三,由于养老机构的工作属于服务业属性,是一项“伺候人”的工作,往往会对护工的心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导致产生一定的隐形“职业心理伤害”。这些因素导致了我国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才十分短缺,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主要的问题有如下几点:第一,护理人员的绝对数量严重不足,不能应付巨大的养老需求;第二,现有的护理人员的专业护理水平较低,缺少熟练的专业护理人才;第三,养老机构对于护理人员的培训处于空白状况,对于护理人员人力资本的开发产生制约作用。机构养老的功能过于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广义上的养老服务是指一切为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总称,包括家政服务、医疗护理、保险、老年理财、老年休闲、老年用品、旅游、教育、文化、心理咨询和体育等行业。此外,湖南省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题报告《养老服务与产业发展》中提出:养老服务要包括老年食品、产品、医疗保健、保险、旅游和文化教育业等
服务。但是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加之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导致了养老机构的功能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特别是心理、精神的服务需求,导致老年人缺少归属感。养老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在现实情况中存在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一方面我国的养老需求和养老缺口都较大;但是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却很低,往往只有50%左右,闲置状况较为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服务品质较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单单存在于衣食住行这几个方面,而是有很大的外延性,要涵盖精神需要、心理健康、身心康复和社交活动等方面的需要。但是,现实中的养老机构往往在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和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在服务项目供给上表现为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简单,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低,养老设施陈旧等现象。二是老年人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难以适应机构养老模式。调查发现,80%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和家人住在一起,而且自评健康和养老满意度要远远高于机构养老模式。老年人对于家具有极强的留恋感,加上养老机构对于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关注不足和帮助有限,而且在养老机构里生活会让老年人觉得缺少必要的亲情。三是由于养老机构处于亏本边缘,其住院收费较高,迫使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选择其他养老方式。
养老机构的医疗配置低下,缺少疾病治疗功能模块。依据20xx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的专题报告中数据显示:现有的养老机构拥有医疗卫生室的比例小于60%,拥有疾病康复理疗功能的比例低于20%;而且有超过50%的养老机构没有医生的配置,拥有护理专业的人员以及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的机构比例低于30%。学者何文炯对浙江省内杭州市、温州市等地进行调研分析,发现大多数养老机构无法提供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护理服务,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比例在浙江省低于20%。
②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日趋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和面临困境的机构养老模式,我们需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积极的养老观,体现古代社会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理念,要通过实践,通过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模式,充分调动福利三角模式中的各方力量,解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机构养老发展路径。笔者认为,要加快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发展,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政府要加大对机构养老模式的宣传,引导老年人合理选择机构养老服务。针对目前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同度较低的现状,政府需要加大对机构养老模式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创造一种支持机构养老模式的氛围,加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可度,弱化传统的养老观念,进一步消除对机构养老的误解和偏见,引导老年人合理地选择机构养老模式。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调动市场力量推动力机构养老模式发展。政府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机构养老的活动中来,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壮大机构养老的规模。政府要借助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元素,通过政策法规的杠杆作用,进行行政监督,来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机构养老的发展。比如,上海市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事业,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15家,其中有321家是由社会资本经营办理,对于机构养老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③强化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首先,政府要加大力度进行养老护理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即在卫生、医学、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强化其职业化属性,加大力度推进老年护理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为机构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其次,针对现有养老护理人员专业素质低、缺少正式护理培训的现状,政府要联合养老机构和社会教育培训部门,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理念,完善机构养老的服务体系。最后,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现有护理人员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起尊敬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氛围,提升其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使得护理人员的工作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使其“体面”地工作。
政府要对有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定的补助。针对目前养老机构的入住收费远远高于普通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的现状,可以考虑根据各地财政能力、物价指数、人均收入水平等指标的变动情况,适当给予老年人一定的补助,为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物质基础,进一步缓解社会养老压力。
家庭养老也要配合机构养老,一起履行养老的责任。从严格意义上说,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社会化的体现,是家庭养老的进一步延伸,并不意味着家庭作为养老的主体之一就不再承担养老的责任了。而且,家庭的某些养老功能是养老机构所无法取代的,也是无法超越的。家人的关怀和精神鼓励,对于提高老年人机构养老的生活质量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老年人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满意度。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8
郑州的人口老龄化近年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郑州市人口基数大,而独生子女政策和近些年相对安逸的生活环境,使得郑州市人口平均年龄延长。人口老龄化现象以及人们对于高生活水准的追求,建设更多更好的养老机构,成为大势所趋。
郑州市的养老机构,大致有民办养老机构和政府养老院两种。郑州市现有养老机构157家,共有床位21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0张,其中民办45家,床位8500张,分别占总数的29%、40%,全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仅20xx年,郑州市新增民办养老机构6家、床位20xx多张,分别占民办总量的13%、24%,民办机构发展势头明显加快。
郑州市的民办养老机构中,郑州市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最给力的政策是对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20xx年,郑州市在河南省率先出台补贴政策,对养老机构给予3000元/床的一次性建设补贴、150元/月/床的.运营补贴,截止目前已发放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共计1158万元。其它扶持政策则基本没有,有的市级文件虽有规定,但均难以落实。如郑州市在土地供应方面,至今没有养老机构建设的年度用地计划,用地问题是制约该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首要障碍。在税费方面,郑州市目前有30%的民办养老机构没有享受水、电、气、宽带与居民同价政策。在投融资方面,“贷款难”一直困扰着郑州的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补贴制度也是刚刚建立,标准偏低。在人才培养方面,郑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尚未引入公益性岗位,补贴力度不够,致使养老护理员难招难留,护理队伍不稳定、服务人员流动快,这直接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目前,郑州市的养老服务工作由老龄办牵头负责,但由于多数县(市、区)老龄办(或老龄科)都是挂牌机构、虚设单位,老龄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工作繁重,有的县市区只有一人从事老龄工作,严重制约了该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郑州市的这种情况在我国不少地方尤其是中部地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在座谈互动中,我们了解到除了地方和基层财力有限,从而限制财力对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持外,关键是地方领导的思想认识,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钱往哪里投,主要取决于领导同志的主观认识和政绩标准。
郑州市的老年人口已经突破百万,民营养老院存在价位偏高的状况,而医疗不对口,饭菜质量以及服务质量的提升难度较大,成为制约的瓶颈。
郑州还需要建多少养老机构、增加多少养老床位,才能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的目标?这些养老机构建在哪里更合适?这些事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导向性问题,很快将有“指路明灯”。昨天,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老龄办获悉,郑州市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编制郑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规划。
“郑州每千名老人大致拥有养老床位20张,离目标还有差距。”郑州市老龄办工作人员说,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包含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老年公寓、光荣院、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根据目前的测算,郑州市有60岁以上老人108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机构、养老床位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统一编制郑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规划,首先需要统计部门统计、预测各县(市、区)的人口数量,尤其是老年人口,以及到20xx年末会有多少老年人。
同时,由民政部门统计、调查各区域养老机构设施现状,已有和筹建的养老机构床位数,比照“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的目标,规划下一步如何建设养老机构。
此外,土地、规划、建委等部门,要根据土地性质和相关规定,预留并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确保能满足本区域内老年人的养老及服务需求,并向民政部门提供每个区域规划和预留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情况。这对有意投身养老行业者来说,有很大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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